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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3部分

小说: 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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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小时清楚的容色。txt

在爱情里,我只看到爱情。越过了爱情,还有什么?爱,还是爱。除了爱情,我还有爱。
爱如此的清楚,依如越来越近的珠穆朗玛峰清楚的容色。
我翻过连绵的雪坡,翻过死神的绝壁,翻过所有的凶险和不凶险,也终于翻过心底那道伤。

海拔最高的心疼
2002年5月9日黄昏,登山队到达珠穆朗玛峰的大本营绒布寺。
绒布寺是地球上最高的寺院,队友们拿着手持式GPS上窜下跳地测量,海拔5070,他们兴奋地叫嚷起来。
我卸下沉重的背包,缓缓坐下,已经上气不接下气。进入高原以来,我的情况一直不好,喉头发紧,头晕,尤其是心脏,跳得那么无力,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得难忍。
周围是大而荒芜的高山和褐色的低云,我清楚看到远处的珠穆朗玛峰,它披着洁白的冰雪,秀丽的山体在夕阳下捆着一道柔美的金边。
倦倦地笑了,我终于记起丹妮的样子。

那晚我同丹妮告别,她的长发披在肩上,纠缠不清地散乱,走廊昏黄的光罩在她瘦瘦的身体上。
丹妮学油画,即将去纽约留学。其实我们在一个月以前就已分手,我告诉她,我无法原谅她的自私,无法原谅她对我的折磨。
我把手中的画卷递给丹妮,丹妮的脸色马上就变了。这是丹妮送给我的自画像,她说,这幅画就是她的魂儿,她的心会和这幅画一样永远属于我。
忽然,倔强的丹妮发出崩溃的哭,掉落的油画展开在她的脚边,她看到我写给她的那两行字:假如你离我而去,今生我不再找。

在海拔5070的绒布寺,我慢慢抱住双肩,宛如慢慢抱住回忆,慢慢抱住那晚的丹妮,我留恋的泪一直流进她松开的衣领。

云上的容色
5月10日下午,我们到达了珠峰Base Camp(宿营基地)。天气不好,已经很近很近的珠穆朗玛被无数蓝灰色的云裹着,是那么的远,那么的高,她形单影只站在云上。
此后天气更加恶劣,大家都无事可做,只能躲进帐篷喝酥油茶或聊天。
我们登山队的藏族领队叫亚,Yak的音译,在藏语中是牦牛的意思。有一次,亚问我,为什么来爬这世界第一峰?他觉得我并不像一个有钱人,也不像那些狂热的登山份子,不像这BC的任何一个人,我是这样的沉闷,这样的寂寞,即使来到珠峰脚下从我的身上也看不出什么欢喜,他想不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抬头看亚那藏牦牛一样黝黑善良的脸,我说,亚,这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离天堂最近,而一个热爱西藏的女孩告诉我,这个地方就是珠穆朗玛。

丹妮的吻
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终于出发了。
这一天的路程是从海拔5200米的BC爬到5800米的冰塔林。
亚在BC给我们讲了很多生动的例子,如何在疲倦的状态下防止自己睡着。还讲了他从前的队友冻掉鼻子的事,我们都觉得挺有意思。
但是,没想到雪山上是这样的冷,风是这样的大,胸腔痛得像被火烧。而耳朵早在我刚开始爬山的三十分钟内,就黑如木耳了,我不敢碰,怕一碰真的就会掉下来。手指在抵抗零下四十度高寒的特别手套里也失去知觉。
但记忆在高寒下并没有失去知觉,自从那天在绒布寺想起丹妮,我第一次那么平静那么仔细的想念丹妮,第一次不反抗任丹妮充满我的记忆,她仿佛只离我一个转身的距离,只要我一抬头或一转身,就会看见她。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丹妮,是在大学一场闹哄哄的摇滚音乐会上。她在台上报幕,穿着白衣白裙,白线袜,修长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素白的丝巾。我问贝司手,这是摇滚,就不能弄一个像麦当娜那么野的来主持?
贝司回头呸了我一口,那是校花,她才是票房,你以为你是猫王吗。
在上台前那条促狭幽暗的小过道上,我侧侧身想让丹妮先过,她停下来,望着我的头顶,说同学你的头发也太愤怒了,说着,用手指用力压我抹了很多发蜡才做好的造型。
啊,我的嘴巴张得像个大喇叭。如此惊讶,不是因她破坏了我冷酷的猫王造型,而是在这片微光中,在我二十岁的青春里,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些唇,是让人渴望亲近的,就想去触摸一下那里的温度,就想去感受那样温润甜美的东西。

在珠穆朗玛5600米的绝壁上,我把所有的飞雪和冰雹都想像成了丹妮的吻。

爱不是一场幻觉
短短600米的距离,我们整整爬了9个小时。但是冰塔林还是让疲惫不堪的登山队员们精神大振。
太美了,就如同进入传说中的仙境,冰清玉洁的仙境。
我把充气睡袋铺在了一座冰塔脚下。想要在气温零下20度的雪山上睡着是很不容易的,迷迷糊糊中,有人温存地抚摸我的额头、眉毛和胡茬,我睁开眼睛,欣喜若狂,是丹妮。
丹妮挽起袖子,要我看她手腕上那些红色的小泡,伤感地告诉我,在纽约再没有什么人给她做手表带了。丹妮对金属搭扣过敏,我曾用两条深棕色的皮绳给她做了特殊的表带。
一阵寒流袭来,忽然丹妮就不见了,……我拉开睡袋拉链,跳出睡袋,我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身后传来沉闷的响声,我依傍休息的冰塔竟轰然倒塌,一两百斤重的碎冰砸扁了睡袋。
是丹妮,是她来救我了。

亚帮我搬碎冰,他告诉我,在高原上,人很容易产生幻觉。
我说不,爱不是一场幻觉。我第一次向陌生人讲起我和丹妮的故事。

不见不散的天堂
在运动生理学上,6000米是个极限,6000米以上的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二分之一。两个队友放弃了,原路返回大本营。
爬过6000米的风口,在一处缓坡,我对跟在后面压阵的亚说,你先走吧,我想一个人呆会。亚越过我,飞快地挂上保护,向上攀去。
我卸下双肩沉重的装备,四仰躺在雪坡上。是的,我累了,爬山赶路很累,做人很累,可是,都累不过,一个人有了爱情又失去。

再见到丹妮,是在丹妮出国一年后,她在一次中餐馆爆炸中受了重伤,脑中全是致命的血块,因为美国高昂的医疗费,丹妮不得不回北京救治。
我不吃不睡地在医院同丹妮的家人一起照顾她,丹妮更多时候处于昏迷,只有头痛的时候,才会被痛醒,但像失忆一样不认识周围的人。
三天后,丹妮要做开颅手术。手术前一天深夜,我突然被轻微的触摸惊醒,丹妮的手竟放在我的头上,她看着我,眼泪平静地呆在眼圈里没有溢出,就像高原上的湖水。
我唱了一首她最喜欢的西班牙老歌:“你知道我爱你,胜过自己,你知道,这份情,此身难寻,你知道,我永远都不放弃……”
她听不到我的歌声,她在我的歌声中,沉沉睡去,永远也不会醒来。

我倒在雪坡上望着洁白的珠穆朗玛,好像离我只有一百米那么近,她好像也在看我,她的目光就像丹妮离去前那样温存,我的头沉甸甸的,生存的意志在溃散。
丹妮,你是对的,珠穆朗玛是世界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么,在冰雪消融的天堂,我们终于也可以不见不散了。

亚的故事
亚两手攥着我的登山服使劲摇我,骂我浑蛋,给我灌了一大口水,可是,我真的太累了,我吐出那口水,亚,你不要管我了,你走吧。
亚折腾半天,也感到缺氧窒息,就在我身边慢慢躺下,他说,让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1996年5月,12队登山者挑战珠穆朗玛峰。其中最大的一队有50人。由新西兰登山高手霍尔领军。5月8日攻顶时,他们遇到一场暴风雪,队伍被打散,8人丧生。领队霍尔知道自己也没有希望了,用无线电和营地的同伴取得联络,同伴为他接通了远在新西兰的太太珍。
他在零下100度的低温、7700米的高峰、史无前例的暴风雪中他和地球另一端的太太告别。最后,他们一起为珍腹中七个月的孩子取了名字。然后他就在冰雪中睡去,任凭珍在另一端狂呼……
亚讲完,停了好半天,他悲伤地说,我的父亲是霍尔的向导……
我晃晃悠悠地爬起来。
再见了,珠穆朗玛
海拔6500米的营地,我们被风雪困了一天,运气不错,仅仅是一天而已。但在那一天里,我却回想了一年的事情。
第三天,只有我和亚两个人继续向7000米进军,不知是什么给了我如此坚忍的力量,我咬牙爬到了7000米的宿营地。但是,亚发烧了,我的心跳到了一百二。我知道,7000米,我的极限到了。
我和亚最后决定下撤。我抬腕看看表,那块棕色皮绳做表带的手表从5200米出发计时,84小时过去了。在这84小时里,我看到了传说中珠穆朗玛清楚的容色,我也看到了爱情清楚的容色,爱要正视,即便爱过的人已经消失不见。
在下撤之际,我最后一次回望珠穆朗玛,突然天放晴了,所有的云彩向两侧分开,珠穆朗玛这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在为我们送行。
如果珠穆朗玛是世界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么云上的丹妮一定看见我。我想我这个浑蛋终于明白了如何去爱,如果我好好地活着,丹妮一定会在天上快乐地微笑。

1000枚硬币的天长地久。txt

亮晶晶的硬币一枚一枚的落进粉红小猪圆滚滚的肚子里,钢芯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叮咚咚的声音,好像在诉说谁的愿望。

A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怪癖吧,比如说我有个朋友特别爱用200卡打电话,因为那个脆脆的女提示音;又比如说宁熙,他喜欢把一切沾得上“猪”字的词用作口头语;再比如我,我着迷于收集圆圆的银光闪闪的放在手里颇有些分量的1元硬币。
宁熙见到我的时候,我正猫在地上,拼命伸长了手试图够到滚进书架底层的那枚硬币。
这里是图书馆最生僻的一角,不必担心丑态被人发现。我很瘦,手掌壁很薄手指也还算长,可仍然探不进那道狭窄的缝隙。趴在冰凉的木质地板上,我与我的钱币两两相望。
“嘿,地上那个美女,你在干嘛呢?”抬起头,我看到一张放大的脸,他的额发长得淹没了眼,有点黄但很柔软的样子,下巴正中有个很漂亮的小旋涡。
“我的宝贝掉到那个小缝里去了。喏,你趴下来,从这边看,那个闪一点点光圆圆的……”他于是侧着脸,眯着本来就细细长长的眼睛,很听话的挨着我往里看,格子衬衣上有雕牌透明皂的味道。
“明白了,看我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顺手扒过一本书,翻开,然后撕了二页下来。他把纸斜着卷成细长的圆筒,然后往架子下面轻轻一探,我的硬币就溜溜地滚了出来。这回轮到他吃惊了,“我说同学,您不会就为了这一块钱把我当着麦兜在使唤吧?”
我贼笑,把硬币紧紧的捏在手心,这枚硬币后来一直被我好好保存着,是我所有收藏里最宝贝的一枚,1996年造的钢芯镀镍的一元人民币。

B 我叫朱安,宁熙对我的昵称是安猪。我一点也不介意,真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对“猪”有奇特的好感,再说我还希望能和猪一样多长点肉呢。
大三那年,我二十一岁,宁熙送我的生日礼物是只粉红色陶猪储币罐,肥嘟嘟,摇起来哐哐的响,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有21枚1996年的一元币。
宁熙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听说1996年版的发行量少,最有收藏价值,我就随便弄了几个给你,没别的意思啊。”
才不管他有没有意思呢,我跳到他身上对着他的脸就是叭唧一口,我说宁熙,你做我男朋友吧。
宁熙瞅着我嘿嘿地笑,抚着被我亲过的脸,“安猪,你总算开窍了。我还在想,要是今年还不能往你的小猪嘴上盖一大红章,我大学这几年也就白混了。”
从那时起,我只收集1996的硬币。

C 毕业以后,我和宁熙还算幸运都找到了工作,然后在城西一栋老得嘎嘎响的楼里住了下来。
到了晚上,宁熙洗好碗看完新闻就开着小台灯陪我窝在床上数钱,像两个漂亮的葛郎台。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收集满1000个钱币就可以使相爱的人得到祝福,我相信。
我把粉红猪的硬币倒出来用块紫色绒布虔诚地一一擦拭,宁熙就在旁边数,这是我们搜集到的所有1996,这个年份的币果然少,有时候一连好几天我们数出来的数字都没有变化。
“336。”宁熙趴在床上揪我的卷发,“安猪,等集到1000就结婚吧。”他搂着我,“我要挣上一笔钱,把你这只小猪安置好。”我冲他摇晃钱罐,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宁熙你听,其实我们也富有呢。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从窗口望过去,比一元钱大多了,我对宁熙说,这要是块金币砸到阳台上该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咕哝着,最好是铂金。

D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外贸公司做资料收集,偶尔也会帮人端茶泡水兼跑跑小腿去买些纸巾咖啡之类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天中午又奉命去超市买茶叶,拿着一罐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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