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史-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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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民共和国在历史上被称为外蒙古或喀尔喀蒙古。“喀尔喀”的称谓初见于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共分为12部,其中内喀尔喀5部,在清初分布于兴安岭东南,外喀尔喀7部,即分布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
自阔端始,至有元一代,藏传佛教曾在蒙古上层中广泛流传,但在喀尔喀部社会,却影响极微。16世纪末,格鲁派为蒙古统治集团看重,西藏喇嘛应邀来蒙传法者不绝于途,寺庙相继兴建。在俺答汗的影响下,喀尔喀的土谢图汗阿巴岱率先皈依黄教,漠北最古老的寺庙额尔德尼召就是由他于1586年修建,此后,佛教寺庙纷纷兴建。
17世纪初,喀尔喀部汗王派人赴藏迎请高僧到外蒙古传教,觉囊派僧人多罗那它到库伦(乌兰巴托)传法近20年,被尊称哲布尊丹巴,1634年去世。翌年,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衮布多尔济之子扎那巴扎尔被认定为多罗那它转世,是为哲布尊丹巴一世,后在进藏学习中改信黄教,五世达赖给以“哲布尊丹呼图克图”的尊号,住乌尔根庙,奉为法王,地位仅次于达赖和班禅,此后这一尊号成为喀尔喀喇嘛教中最神圣的称谓。由此形成黄教在外蒙古的活佛转世系统。
17世纪,清廷扶植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稳定发展,规定每个旗都要建造喇嘛庙,每户若有二子,必抽其一出家当喇嘛。各级大喇嘛也是集政教大权于一身。1911年辛亥革命,沙俄乘机策动外蒙古“独立”,哲布尊丹巴活佛成了掌握政教大权的绝对统治者。到1920年,寺庙已达2560余座,喇嘛10万余人,占男子总数的44%,其中喇嘛封建主拥有总人口半数以上的牧奴。
1921年初,在白俄势力支持下外蒙古再次宣布“独立”。
同年,蒙古人民革命军在苏联的帮助下占领库伦,成立以哲布尊丹巴为首的“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11月又被彻底废除,建立人民共和国,喇嘛教开始发生全新的变化。
佛教史
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公元11—18世纪)
前苏联境内信奉藏传佛教的主要是布里亚特蒙古人、卡尔梅克人和图瓦人。
布里亚特蒙古聚居在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分东西两大语系,原信奉萨满教。17世纪末,藏传佛教通过西藏和蒙古的喇嘛传入东布里亚特。那时布里亚特社会分为四个等级,即诺颜王公(氏族长或王公)、赛特贵族、兀鲁思居民(纳毛皮实物税的居民)和奴仆。诺颜是喇嘛教的主要倡导者和支持者,目的在于强化其在兀鲁思居民中的影响。1711年,建成第一座喇嘛庙楚戈尔庙,到19世纪,寺庙已增至34座,喇嘛数以千计。有些寺院巨大而豪华,1741年建的宗加尔和古西诺奥捷尔斯克两大寺庙相当著名。喇嘛们既以僧侣身份兼任诺颜的文书、谋士,有些作医生,或为诺颜子女做蒙文教师。
诺颜把喇嘛视为可靠的支柱和助手。
东布里亚特的喇嘛教也吸收了传统萨满的某些仪式和教义,更容易为群众接受。
沙皇政府对喇嘛教采取两面政策,一方面,在布里亚特人和西伯利亚其他部族中大力推行东正教,限制兴建喇嘛寺庙和喇嘛人数,削弱喇嘛教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正视嗽嘛教在布里亚特人中风行这一事实,终于在1728年承认了喇嘛教的合法地位,企图通过承认喇嘛教来加强对布里亚特诺颜的控制和对外蒙古喀尔喀封建贵族的联系。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促进了嘛嘛教的发展。1741年,沙皇政府委派宗加尔寺的住持统一管理布里亚特的所有喇嘛,规定喇嘛必须向政府专门宣誓,表示效忠俄国政府。一些大喇嘛则宣称沙俄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为白度母神(即玛噶波,西藏佛教之女神)
的化身;在扎仓寺庙中悬挂沙皇像,且必置在其它神像的中间。1764年,沙俄政府授予喇嘛教座主班智达堪布喇嘛的封号。此后,古西诺奥捷尔斯克进一步被建成为布里亚特喇嘛教的最高学府,从当地居民中培养喇嘛,以此作为俄国境内的喇嘛教中心,使当地佛教寺院脱离西藏和蒙古的影响。
顺便说明,在西布里亚特地区,宗法氏族关系更为严重,萨满教依旧占统治地位,喇嘛教始终没有传进去。
苏联境内的卡尔梅克人,在历史上属于西部蒙古,原有萨满教流行。17世纪初叶,喇嘛教在西部蒙古诸部广为传播,游牧于伏尔加河下游的卡尔梅克人也在此时信奉了黄教。热衷于喇嘛教传播的也主要是王公、贵族,尤以扎雅。潘底塔(1599—1662)最著名,他也是西部蒙古文字的创造者。
前苏境内的图瓦人是突厥语诸族中唯一信奉喇嘛教的人。图瓦即历史上的唐努乌梁海,原属左翼蒙古的一部。1583年,左翼蒙古察哈尔部图门汗支持西藏佛教在左翼蒙古中发展,黄教由此传入图瓦。到18世纪,藏、蒙喇嘛们多入图瓦传教,致使喇嘛教十分盛隆。20世纪初,拥有喇嘛寺庙20余座,喇嘛3千余人。尽管如此,传统的萨满教依然流行,众多的萨满在民间相当活跃。
佛教史
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公元11—18世纪)
不丹位于喜马拉雅山南坡,公元7世纪是吐蕃王朝的一部分。不丹一名源于梵文,意为西藏的末端;不丹人又称自己的国家是“主域”,意为“主巴噶举之乡”;自称为“主巴”,即“主巴噶举派人”:称国王为“主结波”,意为主巴噶举之国王。这反映,不丹与西藏的关系,在历史上异常密切,不丹人民信奉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影响深远。
不丹人最早信奉原始宗教苯教。公元8世纪,莲华生从藏区来到不丹地区传教,从此,藏传佛教便成了不丹的国教。据说至今不丹已有29个莲华生的“转世”。12世纪中叶以后,许多西藏喇嘛来不丹定居,弘扬佛教,在中、西部建立寺庙。属尼约世系的加瓦。拉南巴(简称拉巴)是第一个来自西藏的大喇嘛,时间在1153年。他的老师德里贡巴。吉格登。贡布创立了德里贡噶举派的一个支系拉巴噶举派。13世纪初,又有热凌的主巴噶举派帕卓。杜果姆。希格布等五喇嘛,从西藏前来寻求不丹首领的支持,并在不丹传教。
西藏佛教宁玛派在不丹也有不少信徒。此派大法师隆钦巴。德里梅。欧泽(1308—1363)在不丹开始建造寺院;巴拉瓦。加尔增。帕桑(1310—1391)于1360年来不丹,修建了帕罗的丹吉寺,成为弘扬宁玛派阿巴学派教义的中心。1361年,南因巴喇嘛也从西藏来不丹,在廷布修建萨玛金卡寺,在普那卡造贾萨克宗寺。他是噶举派的法师,但他的门徒却宣扬格鲁派教义。1452年,又有位名叫廷勒。拉布吉的喇嘛前来,修建了兰卡尔寺、里乔克寺、西西纳寺和契希寺。西藏著名的杜托布。唐东结布在帕罗宗修建了詹卡尔寺和塔姆奇冈寺等,又在帕罗宗、达加那和塔希冈建造了几座有名的铁索桥。他阐扬的是噶举派尼古学派的教义,被奉为不丹现代噶举派洛主巴学派的先驱。凭借着他的影响,和帕卓。杜果姆。希格布等喇嘛早先的努力,使噶举派的主巴噶举在不丹占居了统治地位。
17世纪上半叶,不丹喇嘛教也发生教派斗争。1616年,从西藏来的阿旺。纳姆加尔喇嘛,在加尔萨的欧姆错家族为首的不丹统治集团支持下,迫使他的主要放手拉巴派和南因巴派教徒改宗或者被流放,最后独揽国家大权,尽管他没能把宁玛派赶出不丹。这样,他确立了主巴噶举派在不丹的统治地位,并以“沙布隆”(指菩萨或即将修成的佛陀)称号自立为不丹最高的宗教和政治领袖,形成了沙布隆阿旺。纳姆加尔喇嘛的转世系统。到17世纪末,不丹的喇嘛僧团已经建成了完善的教阶制度,包括五种重要的僧官,即“基堪布”(大方丈,又称“肯钦”)、多吉洛本(主管密宗教授)、达格皮洛本(主管语言学习)、扬皮洛本(主管礼拜事宜)、参尼洛本(主管佛教哲学和因明的研究)。基堪布是寺院首领,地位几与国王相等,国王的绝对权力不能行之于基堪布和其他高僧,僧官的推选国王也无权过问。其余四个洛本隶属基堪布,教阶相等,地位高于不丹政府的二等官员。多吉洛本协助基堪布工作,是普那卡和廷布达仓的院长,说明密教占有特殊地位。这些高级僧官大都由西藏人担任,直接参与国家政务。年青喇嘛也需要到西藏,特别是康区的佐钦寺留学进修。
寺院的经费主要由政府供给,部分靠寺院土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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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公元11—18世纪)
锡金王国创建于17世纪,中国史称哲孟雄,后沦为英、印的“保护国”,今被印度宣布为它的一个邦。
锡金早期的居民主要是雷布查族,信仰苯教,而后尼泊尔人居多。8世纪中期,印僧莲华生在西藏传播的佛教密宗也传入锡金。17世纪初,西藏喇嘛教高僧拉葱钦波率两弟子前来传宁玛派教法。1730年,噶举派也传进锡金,并建立了主寺。宁玛和噶举成为在锡金占统治地位的教派,具有在政治上左右局势的实力。活佛赠给锡金国王却杰(法王)的称号,使锡金也成为政教合一的王国。锡金信奉喇嘛教的民族主要是雷布查人、菩提亚人、尼泊尔移民、古隆人、马喜人和塔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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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公元11—18世纪)
尼泊尔本是佛教最早流行的地区,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诞生地迦毗罗卫,即处在印、尼交界处。相传公元前520年左右,佛陀曾率领弟子在尼泊尔各地传播佛法。公元后的最初几个世纪,一直盛行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
传说4世纪,瑜伽行派的奠基人之一世亲曾到这里传播大乘教义。到5世纪梨东毗王朝摩纳提婆统治时期,婆罗门教又得到发展,形成与佛教并存的局面。7世纪以后,尼泊尔成为吐蕃王朝的属国,加强了西藏与印度的联系,也愈益受到西藏的影响。9世纪以来,印度佛教自续中观派传人静命(寂护)、密教大师莲华生、寂护弟子莲花戒以及阿底峡等进藏之前,都曾在这里布教。
11世纪中叶至15世纪初,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中的噶玛噶举等相继传入尼泊尔。其中噶举派祖师玛尔巴和他的弟子米拉日巴、噶当派的著名译师俄。罗丹喜饶等都曾到尼泊尔留学并弘传西藏佛教。
居住在北尼山区、中尼和东尼的塔芒人、马喜人、苏思瓦尔人、拉伊人、林布人、古隆人、菩提亚人、塔西卡人和谢尔巴人中,大部分信奉西藏佛教,一部分同时信仰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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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藏传佛教的再兴及其向国内外的传播(公元11—18世纪)
公元842年,达磨被刺死以后,围绕赞普的继承问题,吐蕃贵族形成了两个对立集团,争战不息。在朵甘地区的吐蕃将领们,也因派系不同,连年征伐。吐蕃用以镇压各部族的武装力量消耗殆尽。847年,沙州张议潮攻取吐蕃占领的河陇地区归唐。原属吐蕃的党项、吐谷浑等部也相继独立。869年左右,爆发了奴隶平民大起义,自东向西,自北向南,席卷了整个卫藏地区,延续了约20年之久。原先强大统一的吐蕃王朝崩溃,陷入了长期分裂混战的局面,直到10世纪末,战乱才告平息,而分裂依然存在。
战争和割据的结果,造成奴隶占有制的瓦解,在卫藏农业较发达的地区,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封建主。在文化方面,除生产及工艺等保持下来外,过去所接受的内地封建文化和汉印佛教文化,全面衰落。经过近二百年的经营,已经相当完备并具一定规模的佛教,也残败不堪。唯有密教部分还在民间以父子、叔侄的形式流传;原先有组织的苯教,分散在各地活动,最为活跃。
10世纪后半叶,西藏社会逐步安定下来,佛教开始了新的复苏,佛教史籍一般称之为“后弘期”佛教。公元978年,佛教从多康地区重新传回西藏,我们就把这一年作为“后弘期”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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