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史-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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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了佛教的发展。
1。五代王朝的佛教政策和周世宗限佛北国不停息的战乱,造成赋役沉重,掠杀连年,既给佛教设施以严重破坏,也驱使更多的丁壮和人口流入僧侣阶层。从政治上说,佛教对统治者是无害的,从急需兵源和财力上说,佛教却是暴敛和强征的重大碍障。因此,北方诸朝对佛教普遍采取限制赏赐名僧和度僧人数的政策。
梁龙德元年(921),祠部员外郎李枢上言:“请禁天下私度僧尼,及不许妄求师号、紫衣。如愿出家受戒者,皆须赴阙比试艺业施行,愿归俗者,一听自便。”①诏曰:“两都左右街赐紫衣及师号僧,委功德使具名闻奏。今后有阙,方得奏荐,仍须道行精至,夏腊高深,方得补填。每遇明圣节,两街各许官坛度七人。诸道如要度僧,亦仰就京官坛,仍令祠部给牒。今后只两街置僧录,道录、僧正并废。”②这是后梁君臣对佛教的基本态度,也是整个五代王朝时佛教的基本态度。唐庄宗同光二年(924),“敕并无名额小院舍”。③明宗天成元年(926)
敕,此后不得辄造寺院,衷私剃度。晋高祖天福二年(937)亦敕,今后违章私度者,“并请重行决断发遣,归本乡里收管色役;其元招引师主及保人等,先具勘责违犯条流愆罪,亦请痛行决断。”④至后汉乾祐二年(949)。司勳员外郎李钦明上疏,更请沙汰僧尼;国子司业樊伦上疏,请禁僧尼剃度。
君臣上下的这种三令五申,说明统治者有过不止一次的决心,但实际效①②《旧五代史》卷10《梁末帝本纪》下。
③《义楚六帖》卷21。④《五代会要》卷12。果,可能适得其反。史载,有胡僧自于阗来,唐“庄宗率皇后及诸子迎拜之;僧游五台山,遣中使供顿,所至倾动城邑”。“庄宗自好吟唱,虽行营军中,亦携法师谈赞,时或嘲挫”。唐末帝也对佛教“颇宗奉”。晋高祖更多次赐寺院名额及僧尼紫衣师号。出令者就是毁令者,这是有令不行的重要原因;而只禁“此后”,实则承认全部现状,往往使国家政令变成儿戏。在中原地区彻底限制佛教扩张的,是周世宗。
公元951年,郭威建国周,从称帝之日便着手进行改革,包括对佛教的切实控制。广顺三年(953),柴荣以开封尹兼功德使封晋王,功德使管理僧道,执掌出家、度牒、试经等事项。同年诏废都城开封无名额僧尼寺院58所。翌年,柴荣继位,是为周世宗。他在坚决击退北汉刘崇和契丹联合进攻的同时,推行改革,整顿国务,对佛教则采取大规模压缩和坚定限制的方针。
显德二年(955)诏令禁止私度僧尼,违者重惩;严禁“奴婢、奸人、细作、恶逆徒党、山林亡命、未获贼徒、负罪潜窜人等”出家;废除所有无敕额寺院,并不许再建任何寺院、兰若;鼓励僧尼还俗。其中对革除佛教旧弊的规定尤其精采:“僧尼俗士,自前多有舍身、烧臂、炼指、钉截手足、带铃挂灯、诸般毁坏身体、戏弄道具、符禁左道、妄称变现、还魂坐化、圣水圣灯妖幻之类,皆是聚众眩惑施俗,今后一切禁止。”
准确地说,周世宗是整顿佛教,而不是毁灭佛教。上述措施的结果是,“所存寺院凡2694所,废30336所,僧尼系籍者61200人。”①从另一方面看,其存废寺院总数比会昌毁佛时的44600所要少一万余所,但唐武宗令行全国,周世宗只能实施于中原一地,可见唐末五代以来,中原的佛教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在继续发展。周世宗以前的限佛法令,全是废话。
柴荣是五代中最有作为的君主。当权以后,“区区五、六年间,取秦陇,平淮右,复三关,威武之声震慑夷夏。而方内延儒学文章之士,改制度,修《通礼》,定《正乐》,议《刑统》。其制作之法皆可施于后世。”①他正是从儒家的政治理想和宗法伦理角度,废除淫祠,整饬佛教教团的。当然,经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赵匡胤开宝二年(969)巡访正定龙兴寺时说:“朕忆得先皇显德年中,世宗纳近臣之议,以为奄有封略,不过千里,所调租庸不丰,边备校贯屡空,于军实算口莫济于时,囚于是诏天下毁铜像铸以为钱。”
②周世宗采取的佛教对策和振兴儒家的设想,对宋代确立新的统治思想无疑是有影响的。
2。吴越佛教唐末五代,随着文化逐步向南转移,佛教也受到南方各国帝王们的保护和支持,继续广泛而又稳定地传播。禅宗五家中除临济宗创立于北方,其余四家都在南方,面临济宗的后继者,不久也渡江南下,标志着佛教中心也在往南迁徙。
南方十国的佛教,以吴越、闽、南唐诸国为代表。
①《旧五代史》卷115《周世宗纪》。
①《新五代史》卷12《周本纪》。
②《金石萃编》卷123《正定府龙兴寺铸铜像记》。
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钱镠被封吴越王,此后历五世72年,至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钱弘俶归顺北宋,吴越境内未受战乱之扰。吴越诸王以杭州为中心,大力提倡佛教,使这一地区逐渐成为佛教的一大中心。
吴越武肃王钱镠,青年时代信奉道教,后转而并奉佛、道,晚年则深信佛教。据载,钱锣的奉佛与禅僧洪諲的活动有关:“初,諲有先见之明。武肃王家居石鉴山,及就戍应募为军,諲一见握手,屏左右而谓之日,好自爱,他日贵极,当与佛法为主。后累立战功,为杭牧,故奏署諲师号。见必拜跪,擅施丰厚,异于常数。终时执丧礼,念微时之言矣。”①为了收罗才学异人,他吸引各地高僧来杭州,“僧侣者,通于术数,居两浙,大为钱镠所礼,谓之国师。”②同时广建寺塔,“倍于九国”。
文穆王钱元瓘继承钱镠的佛教政策,予高僧以优礼,他专为禅僧道您创建龙册寺,“学侣奔凑,由是吴越盛于玄学。”
吴越诸王中奉佛最热忱的是忠懿王钱俶。据传,当周世宗整饬佛教时,他曾制8万4千铜塔,中间封藏《宝箧印陀罗尼经》刻印卷子,颁发境内。
又以杭州为中心,兴建大型寺院数百,招揽当时全国的佛教精英,其中突出的有德韶、义寂、延寿等。德韶是法眼宗创立者文益的法嗣,当钱俶早年刺台州时,便已“延请问道”;嗣王位后,“遣使迎之,申弟子之礼”,尊为国师。义寂是天台宗著名僧侣,曾被钱俶召至金门建讲,“问智者教义”,钱俶又特为他在天台山建螺溪道场。延寿是德韶法嗣,也深受钱俶优礼。北宋建隆元年(960),钱俶重建灵隐寺,请延寿住持,次年又接住永明寺。
吴越佛教对以后佛教影响最大的是关于三教合一的提倡。钱俶在为延寿《宗镜录》所写的序文中说:“详天域中之教者三。正君臣、亲父子、厚人伦,儒,吾之师也。寂兮寥兮。视听无得,自微妙升虚无,以止乎乘风驭景,君得之则善建不拔,人得之则延贶无穷,道,儒之师也。四谛十二因缘,三明八解脱,时习不忘,日修以得,一登果地,永达真常,释,道之宗也。唯此三教,并自心修。”就是说,儒、释、道三教各有特色,都是修心的必要课目。钱俶的这一说法,协调了有唐以来三教互争长短高低的纠葛,对开创宋代的三教合一说有重要意义。延寿的《宗镜录》保存了大量唐代各宗的思想资料,评述了他们的教义,体现了作者以“心”为宗,调和禅教二家的愿望,受到钱俶的特别重视。
为了寻找国内散佚殆尽的天台宗论疏,义寂奏请向各处搜求,钱俶乃遣使往高丽、日本等国。其后高丽僧谛观携带大量天台诸部论疏来华,使天台宗在宋初时呈现“中兴”之象。相对于北方诸国佛教重戒律和经义而言,以杭州为中心的禅宗和以天台山为中心的天台宗相融合,构成吴越佛教的基本特点,在南方诸国中也有普遍意义。
吴越对东南经济的开发是有贡献的。在这个政权统治下,社会比较安定,生产得到发展,佛教的寺院经济也繁荣起来。钱镠晚年,招致台州禅僧师彦。
师彦经“累召,方肯来仪”,最后以“寺仓常满”为由辞去。事实上,居留于“仓常满”寺院的禅师多起来,中唐以后南方禅师多隐遁山林的状况,至此有了新的变化,其中部分又回到了都城闹市。
南方热衷奉佛的政权还有闽。闽以福州为国都,对福建的开发和中外海①《宋高僧传》卷12《庆诸传》附。
②《十国春秋》卷89。上交通的开辟,作用良多,经济和文化也都有相当的发展。太祖王审知待禅僧义存以师礼,“凡斋僧构刹,必请问焉。为之增宇设像铸钟以严其山,优施以充其众”。义存居闽讲法40余年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冬夏不减一千五百”。①使福州地区成为禅宗活动的重要基地。义存弟子也多得闽王礼遇,如师备在闽说法30年,闽帅王公待以师礼,奏赐紫衣、师号。
王审知子王延钧也奉佛,曾于后唐天成三年(928)“度民二万为僧,由是闽中多僧”②南唐君臣更是酷好佛教,常为史家所讥。
佛教史
第六章 佛教中心的转移(续)(公元7—10世纪)
按西藏佛教史籍的神话传说,佛教初传西藏约在公元5世纪中叶,拉脱脱日年赞在位时候;据可靠的历史文献,则始于松赞干布的执政期间。
松赞干布(617?—650)是与唐太宗同时代的巨人。他前后征服孙波、羊同等,以拉萨为中心,统一了青藏高原诸部,建起日渐强大昌盛的吐蕃王朝,也开始了与尼婆罗、天竺、大小勃律、唐王朝等佛教国家和地区的密切交往。西藏成为唐与天竺间的又一条重要通道。
古代西藏文化十分低下,普遍盛行土著的苯教。苯教是一种原始信仰,它崇拜日月星辰、山川草木等一切自然物,特别重视部落神和地方神。主要活动是祭祀、诅誓和占卜,类似内地古代的“巫觋”,经常用于祈福禳灾、预算休咎、驱鬼降神等,为了祈禳需要,往往大量宰杀牲畜,有时多达数千头。这种信仰既贯彻在民间的日常生活中,又参与部落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因此,一些上层苯教徒,不仅能够协助赞普威慑和控制部属臣民,而且也可以用来制约世俗政权,左右部落首领和赞普。在古代西藏,苯教也是政治斗争的重要工具。
松赞干布在统一的伟业中,同时注意从周围民族中吸取文明,以建设新的藏文化。除创立文字、历算,制定官制、法律,发展医药、百工,促进对外贸易之外,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引进佛教。松赞干布先与尼泊尔联姻,娶国王盎输伐摩(光胄)的女儿布里库提(又名赤尊)为后。传说尼泊尔公主携来不动佛像(现供在小昭寺)、弥勒菩萨像(现供在大昭寺)等。641年与唐联姻,娶文成公主为后。传说文成公主携来释迦牟尼像(现供在拉萨大昭寺)。为供奉诸圣像,尼泊尔公主建大昭寺,文成公主建小昭寺,松赞干布在拉萨周围建造了四边寺、四边外寺等12座小庙,此外还修建了许多修定道场。各寺所供奉的圣像有释迦、弥勒、观音、度母、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马头金刚、甘露明王等。佛典也在这个时候开始翻译,译师中有汉人、藏人和印人、尼泊尔人。所译经典有《宝云经》、《观音六字明》、《阎曼德迦法》、《摩诃哥罗法》、《吉祥天女法》等①。据传,松赞干布所制法律,①《宋高僧传》卷12《义存传》。
②《资治通鉴》卷276。①见《青史》第20页。
主要是依佛教的十善戒,规定斗殴者罚,杀人者抵偿。盗窃者加八倍罚款,奸淫者断肢体流放,欺妄者割舌②。又规定16条人道伦理法,其中第一条就是“敬信三宝”③。
佛教刚刚传入吐蕃,就遭到苯教的强烈抵制。传说修建大昭寺时,“昼日所筑,入夜悉为魔鬼摧毁,不见余痕”。④实则是被激怒了的苯教巫师及其信徒们干的。
近代史学家对于上述传说的可信性,不同程度地持保留态度。佛教在当时的西藏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任何实际影响,也没有藏族出家的僧尼。只有在其以后的发展中,才充分显示出这次佛教进入西藏及其由此引起的佛苯之争的真正意义。
佛教史
第六章 佛教中心的转移(续)(公元7—10世纪)
公元650年,松赞干布死,实权把持在信奉苯教的贵族大臣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