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史-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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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皎说,“入道即以戒律为本,居俗则以礼义为先”,大体代表了律学的基本观点。但有些律师走向极端,以戒律为指针,斥责数论义学为虚诞;一些数论家则言:“地狱不烧智人,镬汤不煮般若”,轻蔑戒律。律学与义学的对立,是南北朝佛教内部纷争之一。
禅学
魏晋文士重般若轻禅定,至晋宋之际,禅智并重始在僧侣中占主导地位。
及至佛驮跋陀罗、慧严、慧观等传罽宾达磨多罗和佛大先的五门禅法,“以掸命宗”,力图用“禅”统摄佛教的一切修为,禅学逐步独立,成了与义学鼎立的另一般力量。
禅学的特点之一是能以神异惑众,在贫困和破产的民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一些著名的禅师,往往能聚拢很多禅僧共同行止,所以受到官方的特别注意。佛驮跋陀罗在长安传习禅法,聚众数百人,因而被摈出走;玄高自麦积山蓄徒至300人,先后为西秦、后凉、北魏所敬,但也屡遭打击,终于被拓跋焘杀害。
然而就总体说,北朝更重禅法。惠始、佛陀、僧稠等,都受到北朝帝王的殊礼。原因也在于禅僧影响群众广泛,同时内容又不出禁欲、堪忍等“调心”的范围,很合乎统治集团的需要。
在官方支持的禅法之外,还有更多的是鲜为人知的禅法在民间流行,其中之一是菩提达摩。
菩提达摩的事迹不可确考,后人的记载多相互矛盾。唐初学者把他与僧稠并提,成为南北朝后期影响最大的两个禅僧团。僧稠在北魏,特别是在北齐,势力薰天,是由民禅升到官禅的典型代表。他的禅法是“四念处”,与“五门禅”属同一类型的小乘禅。菩提达摩以4卷《楞伽》传法,崇尚“虚宗”,极端卑视“不净”、“骨锁”、无常、苦等禅观,所以在思想倾向上与僧稠禅是对立的。传说达摩又以“二入四行”教人,不仅重视坐禅,而且重视教理。他要求通过壁观,识自本有“真性”,在实际上达到无爱憎、无得失、无悲喜、无是非、超脱一切的精神境界。他和他的弟子慧可等,也在北朝活动,曾受到地论师和其他官方禅师的排斥和迫害。在慧可门下,形成大批“楞伽师”,于周、隋、唐之际,向南流动,成了唐代禅宗的先驱者。
佛教史
第四章 佛教的黄金时代(下)(公元4—6世纪)
魏晋南北朝急剧不安的社会变化,引发了各阶级对于佛教的多方面兴趣,外来佛教的各种思潮和典籍,可以说是以空前绝后的规模涌进内地,同时也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发生全面的接触,在儒释道之间迸发了广涉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里的论战和斗争。
汉魏佛教依附于传统文化,并以儒道两家经典作为佛教在中国理应得到传播的佐证。但始自三国,佛教与道教在宗教观上开始分家。佛教主有生必有死,以“无生”为理想,斥责道教愚惑欺诈;道教主养生长寿,以“不死”
为目标,抨击佛教是“修死之道”。道教还指摘佛教为“夷狄”之教,是老子出关用以教化不知礼仪的胡人的产物,不适用于文明的华夏;佛教则揭露道教行“三张伪法”,败坏人伦,造反闹事。由此发展成纯宗派性的互相攻击,几乎历代都有。正统的儒家思想,始终是佛教广泛扩展的主要阻力。佛教在孝亲祭祖、奉上敬王等最基本的伦理观念和政治观念上,完全服膺儒家学说,使佛教的基础意义,有了全新的变化,所以历来只有儒家对佛教的批判和佛教对这类批判的辩解,佛教很少表露对儒家的不满。
东晋以来,这种形势发生了变化。佛教不但对道教,而且对道家的经典和儒家思想也开始公开贬斥。僧肇每以老、庄为心要,但认为比之佛教,“犹未尽善”。慧远听道安讲《波若经》,乃悟“儒道九流皆糠粃耳”。到南北朝,佛教要求包容儒道而为三教之首,成为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不过,这在大江南北的表现,也不尽相同。
1。南方的儒释道论战
东晋庚冰、桓玄先后执政,诏令料简沙门、僧尼须向王者致敬。这个决定反映了佛教的扩展已经达到了与世俗政权相冲突的程度,由此导致的儒释道间的争论,延续到梁代,佛教获得全胜。
庐山慧远在总结晋末的这类争论中,为建立既不同于外来佛教,又不完全依附传统文化的独立的中国佛教,奠定了理论基础。他分佛教为“内道”,儒学为“外道”,确立了“内外之道可合”的原则,认为佛教理应发挥社会教化的作用,为巩固皇权、维护封建秩序服务:但是僧尼“出家”即是变俗,在仪行礼制上,必须保持独立的风貌。佛教传播迅速,导致僧尼秽杂,难以避免,国家干预澄清是必要的;但佛教有自身的特殊修道科门,有约束沙门生活的明确戒律,也应该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护。慧远在宗教观念上的主要创造,是把“神不灭论”明确引进佛教的业报轮回体系,其思想来源,实出于儒家的孝道和积善积恶之说,也受道家“神不化”的影响。与此同时,他又依据沸教传说,贬低“天地”的地位,认为“天地”以“生生”为大,故“功尽于运化”;佛教倡无生不变,故“不顺化以求宗”。讲“生生为大”
的主要是《周易》,以“天地”为大的还有《老子》,慧远认为,这都属世俗世界,不能和教佛的出世领域相比。同样,体现天地生化的是帝王,在世间为尊;不存身以顺化的是佛,比帝王要高。不过慧远补充说,佛可以化身为帝王;帝王曾是菩萨行的一个阶梯,所以帝王与佛,毕竟是殊途同归。
这种超孔超老、唯佛为贵的言论,受到儒道两方面的反对。宋释慧琳作《黑白论》,抨击佛教幽灵神验之说、“本无”“析空”之理,受到坚持周孔之教的何承天的支持。何承天认为,佛教不失为九流之别家,杂以道墨,慈悲爱施,与中国不异;其鬼神之论,作为神道设教也未尝不可,但若目之为实,则缺乏明证。宗炳为折《黑白论》而著《明佛论》,谓“中国君子明于礼义而阁于知人心”。《周易》所谓“阴阳不测”,而不能置言,其实指的就是不死的精神。群生“神”本相同,随缘迁流而成粗妙之“识”,练粗成精,即是圣人。神、识、形三者本质不同;神之不灭,缘会之理,积习而圣,构成了佛教全部学说的大纲。宗炳此说甚得慧远思想的精髓,把中国传统哲学同外来佛教哲学巧妙地结合了起来。中国佛教哲学此后的发展,大体上是沿着这个方向行进的。
慧琳和何承天是站在儒家立场反对佛教神不灭论的。何承天还作《达性论》,进一步反对佛教把人与“飞沈蚽蠕并为众生”之说。颜延之作《释达性论》,驳难何论,使争论更加深入。神灭和神不灭的问题,成了刘宋学术界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其中罗含的《更生论》,运用毗昙思想把神不灭论与儒家“祖宗有序,本支百世”的观念铸为一体,有颇高的理论水平。此外,范泰、谢灵运还主张,“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那?”佛教在这里提出的“性灵”之学,就是指承认三世因果,看重心神之用。何尚之对此加以发挥,受到宋文帝的赏识。
但反佛教鬼神系统的思想并未停息。至于齐梁,范缜先后抨击神不灭论,发言激烈,立论严谨,影响当时极大。他以刃利夫系比喻形神关系,认为刃为利之质,利为刃之用,即质即用,离质无用。“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
他还用偶然性解释人的贫富寿夭,否定因果轮囫;抨击佛教败俗蠹政,亦甚有力。《神灭论》涉及的理论面很广,锋芒所指,无不披靡,是中国哲学发展史上里程碑性的无神论著作。
梁武帝对他的言论冠以“违经背亲”的罪名,发动朝贵60余人作文字围剿。在理论上,佛教是受挫了;在政治上,仍然取得胜利。从本质上看,范缜的正统儒家观念,与何承天是一致的,他们并不否认神道设教的必要。
南朝神灭、神不灭的争论也影响了北朝。北朝魏齐之际,邢子才主无神伦,以为“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人死还生之说,是为蛇画足。杜弼精通佛学,认为烛、人不能同喻,“光”受烛质制约,“神”却不受“形”所系。相对言,杜粥的神不灭论显然比梁朝贵族为高。
南朝佛教与道家的争论,也有颇高的理论水平。宋齐间,张融以《孝经》、《老子》和《小品》、《法华》调和三教之道,作《门论》谓:“道之与佛,逗极无二。寂然不动,致本则同;感而遂通,达迹成异”。周颙善《老》、《易》,而贵佛理,曾著《三宗论》,是当时三论学的名作。他驳斥《门论》,认为《老子》以“虚无”为主,《般若》以“法性”为宗,表面上似乎一致,但前者置“无”于“有”之外,是把“有”、“无”分裂了,实践上必然造成世间与出世间的对立,所以称之为“有外张义”;后者提倡“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非有非无为最高境界,他名之为“即色图空”,是道家所不能及的。周顾此说,基本上划清了释老在哲学本体论上的差别。
在南朝三教的论战中,除了范缜的《神灭论》外,佛教可谓所向披靡,佛教在三教中的理论地位,占了上风。
2。北朝的三教斗争与排佛运动
北朝的宗教政策基本上受政权的需要左右。利用时,放手扩展,失控时,残酷打击;加上阶级斗争比南朝还要激烈,致使佛教的发展,呈大起大落的状况。
北朝各代普遍重视儒家思想,相对稳定;但佛、道势力却往往波及政局甚大。魏太武帝任用崔浩,奉行寇谦之的天师道,440年改元“太平真君”,限制沙门,征兵僧侣。446年,太武帝至长安,发现佛寺藏有兵器、财物和妇女,遂从崔浩之议,自谓“承天之绪,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诏令魏境悉坑沙门,破毁佛像胡经。道教领袖寇谦之反对诛杀沙门,毁灭佛教。
太子晃监国,缓宣诏书,沙门因此多得逃亡藏匿,经像也部分隐藏下来。这一毁佛行动的直接后果,是使中国佛教增强了“末法”意识,驱使佛徒大批南下。
魏文成帝即位,下诏重兴佛教,起用昙曜为沙门统,铸造金像,开凿石窟,建“僧祇户”和“佛图户”,促使佛教愈益发展。“僧祇户”是专供僧曹谷物,以备赈饥之用的民户,多是掠来魏境的俘虏,地位比寺院的佃农还低:“佛图户”是专为寺庙充役和耕作的奴隶,全由判重罪者和官奴充当。
“僧祇户”和“佛图户”的建立,强化了佛教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作用,既使寺院承担了国家给予的部分救济慈善事业,更把僧尼推上了稳固的特权地位。及至北魏迁都洛阳,佛教的发展到了滥无限度的程度。
中国的僧官制度最早出现在北方。魏道武帝以法果为“监福曹道人统”。
“监福曹”是国家对佛教的管理机关,“道人统”是国家任命的僧官。这一类管理机关和任命的僧官,构成僧官制度的核心。机关和僧官的名称,各国和各时期不尽相同。如后秦设有僧主、悦众、僧录等职,北魏文成帝时,改称“监福曹”为“昭玄曹”,“道人统”为“沙门统”或“昭玄统”;又在地方设置维那、上座、寺主等,重要的寺主,则由皇帝敕授。相对而言,南朝虽然也没有管理全国僧尼的“僧主”或“僧正”,但机构和权力都很小;一些敕授的寺院“法主”或“寺主”,倒是权限较大。这说明,北方沙门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政治问题比南方要严重得多。
当上层社会倾尽财富奉佛以谋求自身福业的同时,对因贫困和破败流入佛教队伍的下层僧侣则保持高度警惕。自魏孝文帝至宣武帝的四十余年间,沙门聚众谋反者八次,均遭镇压。517年以后,未见再有沙门叛乱者;此中僧官制度的强化起了重要作用。
在南朝,社会与佛教的矛盾,即使有严重的政治经济背景,也主要表现为思想文化的争论;而在北朝,即使是思想信仰上的分歧,往往也要以阶级斗争和政治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