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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长江文艺 2004年第01期-第27部分

小说: 长江文艺 2004年第01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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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B大校园的火光》这篇小说中,那些男生们的恶作剧也是毫无疑问地应该受到指责和声讨的。在爱情问题上,毕竟不能如此不严肃甚至如此对待被捉弄的对象。而且,特别是那些所谓“爱情工作室”的设计者,竟然出于某种世俗的低级趣味和观念,把扫荡校园处女作为他们的重要生活内容,这就更加严重悖离了21世纪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基本道德水准。而这里必须要弄清楚的问题是,与这样的一种充其量只能属于不道德的行为进行抗争,就值得以生命作为代价吗?
  那一团用生命燃烧起来的美丽的火光,除了映照出了这些男孩子们的心理上的不道德的缺陷,还能有什么更重要的批判指向呢?
  “贞操”与青春和生命无法相提并论,更不可能大于青春和生命。
  在现代社会中,“贞操”实在是应该被摒弃的一种陈腐的观念。
  
  真爱,不容亵渎
  ● 何  懿
  
  “爱情不容亵渎,贞操不容践踏”,这是中篇小说《B大校园的火光》中女主人公杨梦尼留下的遗言,她在熊熊烈火中捍卫了自己人格的尊严;她用青春、生命宣告:爱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真情,吾宁死!
  掩卷长思,感慨良多。从古至今,对爱情的执著追求,对真情的热情讴歌,一直是人们生活的主旋律,也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然而,在封建礼教的摧残和扼杀下,不知有多少青年男女葬送青春,抱恨终身,甚至死于非命。从焦仲卿、刘兰芝到梁山伯与祝英台;从三圣母与刘彦到七仙女与董永,产生了许许多多为追求幸福而斗争,但终于为封建礼教所不容的人间悲剧。新中国诞生后,妇女的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婚姻自主、独立,情感生活也越来越丰富了。
  但是,随着商品狂潮的涌起,传统文明受到强烈的冲击,道德沦丧,精神滑坡,人格裂变。而封建中国的老恶习却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卖淫、嫖娼、纳妾、买媳妇、杀女婴等。同时,改革开放在带来许多文明之时也带来了西方社会的垃圾:吸毒、滥交、试婚、同居、找情人以及泛滥成灾的色情光碟、电影、录像等黄色文化。“半边天”们被转型期的社会踩到了脚下。在大学校园,在大中城市,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精英”们,地位是否不同了呢?非也。她们虽然上了大学,有自己的爱好与专业,但却仍然是市场经济的失败者。一旦工厂或公司不景气,她们是最先被解雇的人;一些私企更是任意削减女雇员的工资;关于政府官员男女比例的配额也已经消失了。在升学、择业等方面,性别歧视明显存在。而在情感上,妇女的地位更加低下,她们成为男性追逐的猎物,泄欲的工具,炫耀的资本,办公室的“高级花瓶”,娱乐场所的招牌与玩偶。因为对女性身体的占有或感情的征服一直是男人权势与成就的象征。
  在《B大校园的火光》中,梦尼虽是“校花”、“校园模特”、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但却是一个纯真且耽于幻想的女孩子,她读了许许多多的文学名著,那些经典爱情故事早已深深融进了她的血液里。为了爱情,她愿意做任何超越世俗的事情。但她一直盼望的是能谈一场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恋爱,是像文学作品中描写的那样优美缠绵而又荡气回肠的真正爱情。找不到真正的爱情,她宁愿把自己守到八十岁,至死都做一个老处女。然而,这位纯真、执著的姑娘却被无情地算计了,成了一帮无聊男生策划出的游戏的牺牲品。她不仅失去了贞操,更被伤害了感情,而那些玩弄了杨的感情,消灭了B大最后一名处女的男生们却在酒店狂欢豪饮。为了维护心目中最崇高、最伟大,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爱情,为了给自己讨回个公道,杨梦尼斥问欺诈者并将其告到校训导主任处。她不怕把自己搞得身败名裂,她要让那些游戏爱情,拿女孩子的贞操不当一回事的男人付出代价。
  然而这个勇敢的女孩子面对的是强大的男权社会的压力。正如那个“爱情工作室”成员们所言,校方无法处理,法院也无法受理,把状告到上帝那里也无济于事。就在这群卑鄙的家伙庆祝胜利,闹腾到凌晨返校时,杨梦尼不得不纵身火海,用生命讨回公道,捍卫爱情的尊严!
  
  “两极碰撞”让人欢喜让人忧
  ● 严蓓娜
  
  我看了《B大校园的火光》这篇小说,我不禁毛骨悚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爱”竟变成了无形的杀手。梦尼最终被这种爱所征服,在悲剧色彩中轰轰烈烈地燃烧了自己。“B大校园的火光”,火化了一个年轻的生命。
  我不禁思索:千百年来,世事轮回,爱情的演绎虽有不同的方式,但其内在的价值与真谛是永恒的。在永恒中我们不断追求灵与肉相统一的最高境界——性与爱的完美融合。而在高速发展的当代,我想衡量爱情的尺度已经发生了变化。显然,现代观念不仅对传统观念提出了质疑,更向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而且,人类对爱情的适应度也随之变化,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
  首先持传统观念的人对爱的理解越来越狭隘,表现为对自我的名誉、自尊,尤其是贞操不容侵犯与过度保护;特别地观察对方对自我所表现出来的细微的言行、举止。这类人对爱情的适应度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即便是在恋爱中,人的思维依然受大脑的控制,所以在无法制约或改变对方的行为意识的时候,便往往会制约自己,走进一个深不可测的爱情黑洞。《B大校园的火光》中的梦尼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铁盒中的两句话就是她所信奉的爱情哲学——爱情不容亵渎,贞操不容践踏。这就把爱情与贞操这个因素紧密联系起来,并且体现出了贞操远远大于了生命的价值观,我似乎看到了现实生活中那隐约不可见,却又能把人的灵魂重重困缚的一道贞节牌坊。且不定论贞操是否大于生命,就其为爱而死的行为便可以发现她所处的心理年龄对爱情的适应度是很低的,低适应度就容易变得脆弱,走上极端。在整个恋情的过程中,梦尼第一次感知了爱情的滋味,她失身于自己所心爱的男生,虽然她的爱情确是精心设计的圈套,然而在这样一个完美的过程中谁又能未卜先知呢?如果依照现代人“只要曾经拥有的”爱情观的话,梦尼岂不是个冤魂?所谓适者生存,爱情也是这样。在当代这个开放的社会,传统观念强烈的人往往会变得孤注一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传统文化的教化存在很大缺陷,与现代文化发生冲撞决非偶然。
  然而,持现代观念的人对于爱的理解却又越来越宽泛,表现为对个人的名誉、自尊保护欠佳,倒也印证了“开放”二字,然而使得真爱发生了另一种扭曲。比如这个“爱情工作室”打着明亮的旗号,却搞如此卑劣的阴谋。难以想象,这个研究生受过高等的教育,竟可以与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以破了她人的处女之身为豪,简直是人性泯灭。用爱的手段去获得这种快感,对于个人的自尊自爱毫无顾忌,无疑把爱理解得太宽泛了。然而值得深思的是:网络,就是使这个阴谋得以传播的最有力的工具,看来网络时代带给人类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重新定位一下。
  (转载自《读者导报》2003年10月23日)
  


警示性、文学性、实用性的融合
■  郭 涛 徐 敏
  2003年11月21日,湖北省作家协会在武昌东湖客舍举行了赵志飞所著《奇案疑踪与侦查逻辑36案》研讨会,来自省市作协、大专院校、公安部门、新闻媒体的有关人员30余人出席了会议。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奇案疑踪与侦查逻辑36案》,在《楚天都市报》连载后受到好评。本书从作者从警30载,当刑警18年亲历而整理的150多本刑警笔记中提炼出的36个刑事侦查案例为素材,运用对仗的标题,进行适当虚化以后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一些关键性的破案环节,尽可能通俗易懂地作一些简单的逻辑解析;为警务人员和有兴趣的社会读者提供了一些运用于逻辑思维的实例参考。与会者就《36案》的文学性、警示性、文体特色、实用价值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真诚、有建设性的探讨。
  赵志飞(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感谢省作协高规格、高档次的研讨会,在此我简要地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创作背景。写《36案》的想法很早以前就有了,但动笔较晚,主要是主题和内容难以确定。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酝酿及与朋友的交流切磋,最终定为“积极的案例总结、深刻的社会警醒、负责的人性关爱”。积极的案例总结是指本书力图提高刑侦员的侦查水平,在案例的关键环节进行逻辑分析和积极总结,目前几所有关学校都将该书作为学生的辅导读物;所有的案例和悲剧都由“情、色、财、气”四大欲望而生,本书的另一目的就是规劝人们珍惜生命、善待自己,情色财气适可而止;本文中采用的案例都是笔者七十年代中后期以来亲手经办的案件,事情虽已过去多年,但真实案情还不能纯客观地表达出来,这对当事人及其亲属来说是残忍的、不道德的。因此,本书在真实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人名、时间、地点上的虚化。
  董宏猷(武汉市作协主席、作家):赵先生不仅是一位优秀的警官,而且还是一位优秀的作者,他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素材,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够站在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视角,写出普通读者爱看的佳作,达到了雅俗共赏的目的。一、从文体特色来看,《36案》一时难以用传统的文体概念加以概括,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它属于社科,从案例的角度看它属于文学,从真实性的角度看它又是纪实。二、从主题来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无不体验到审美的愉悦、逻辑推理的愉悦,领悟到理智的美、人性的美。作品既有通俗易懂的故事,又有独立成篇的逻辑推理,两条线相辅相成,又可单独成线,起到了复调的效果。三、从写作技巧和表现形式来看,选择了章回体小说的取名方式,为的是让读者更好地进入情节、把握作品,对社会、对人生有所思考。
  刘益善(省作协副主席、《长江文艺》主编):我与志飞是同乡,他30年前当工人时就写过诗。当警察后,生活给了他新的收获,写出了这本沉甸甸的《36案》。这本书是作者对刑警生活的一次小结。150本刑警笔记中挑选出36个案例,写出来警示世人,读者既有阅读的愉悦,又能得到法制教育,体悟人生。作者的语言功底不错,叙事清楚,简洁明快,表达力强,笔记味浓。盼望作者在今后的创作中,能精心构思,突破真实笔记的局限,写出更好的公安题材作品来。
  方  方(省作协副主席、作家):不管它是哪一种体裁的书,《36案》的确是一本好看的书。作者有丰富的阅历,这是一笔极其可观的财富,对写作来说,个人的阅历很重要。对赵先生而言,每一个案子面临的背景,都是一种新的生活,接触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像经历了一个完整的人生一样,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当然,笔记体和小说分属不同的文体,关注点、侧重点不同,它注重的是案件的过程,放弃了对人的描写,我们不能用小说家的眼光和标准去苛求。我很喜欢警察小说,自己也曾写过几篇,它是非常态的、另类的,可从这种非常态的东西中看到一种特殊的生活状态,有很强的吸引力,赵先生的作品为我的思路打开了一个窗子、一扇门,看到另一种人生、写法和生活状态。如果能够当一个月刑警,再当一个月的作家,相互交替,就能掌握大量的好的素材,于创作而言是一种幸事。
  樊  星(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我很轻松地读完了《36案》,近段时间,湖北出现了一个“干部作家群”,把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再用文学的方式将它表现出来,丰富了文学创作,是一种可喜的现象。在文体上选用笔记体——中国古代已有的多种文件杂交的边缘文体,不知道是不是公安文学中的第一本?作品引发我们对人性的思考,就像米兰·昆德拉所说:所有的小说都在告诉你,生活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或马原所言:生活是局部的逻辑,大部的非理性。案例中体现、抽象出必然性、非理性,不仅对普通读者,对公安人员都是很有警示性的。它告诉我们人性的复杂,不要妄图用理性的逻辑去面对所有的事情、案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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