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记 作者:[美]马克·吐温-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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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目丑陋的木头房屋,伸出城外的荒芜的沙丘突出得太过分。就是它那温和的气候有时也是从书上读起来比亲身经历更舒服些,因为美丽而晴朗的天空会慢慢地令人生厌,当你盼望已久的雨终于来到时,它又赖着不走了。甚至就是那有趣的地震也最好从远——
但是,也有不同的看法。
旧金山的气候温和,极为稳定。温度计一年到头总是指着华氏七十度。气温差不多丝毫不变。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睡觉都只盖一两床薄毯子就是了,根本用不着蚊帐。没有人穿夏装。你总穿黑色细布衣服——要是你有的话…一八月和一月都是一样。一个月不会比另一个月冷,也不会热。你不会穿大衣,也用不着摇扇子。总的来说,这种气候是你能期望的最舒服的气候,无疑是世界上最稳定的气候了。夏季多风,不过要是你乐意的话,可以到奥克兰去——离城三到五英里,那里没有风。旧金山十九年中只下过两次雪,只残留在极远的地方使孩子们吃惊,让他们迷惑不解:那羽毛似的东西是什么呀!
一年有整整八个月,天空晴朗无云,没有一滴雨。但是另外那四个月来到的时候,你就得去偷一把伞了,因为你需要。雨不是只下一天,而是几乎片刻不停地下一百二十天。要是你想去串门,去做礼拜或是去看戏,你绝不会先看看天,估计是不是要下雨——你会看看日历。冬天就下雨,夏天就不下,这你无可奈何。你用不着避雷针,因为这儿从来不打雷,从不闪电。你在六到八个月的每天晚上听够了那淅浙沥沥凄凉而单调的霪雨声后,心里会希望它来一声迅雷,划过那沉闷的天空,奔腾,轰鸣,使万物复苏——你会希望被囚禁的闪电劈开那沉闷的苍穹,用眩目的光芒把它照亮,哪怕是一瞬间也好。你愿付出一切代价想再一次听听那久违的雷声,看着闪电击人。整个夏天,当你忍受了差不多四个多月的耀眼无情的阳光的折磨之后,你简直就要跪下来乞求下雨——降雹——落雪——雷鸣电闪——什么都行,只要能打破这单调——要是办不到的话,你会盼望来场地震,地震的机会有的是。
旧金山建筑在一片沙丘上,不过这是一片富绕的沙丘。上面长满了繁多的植物。〃联邦〃的人们在花盆和温室里精心培养的各种奇花异卉,都在这儿露天的沙堆上终年争芳斗艳。有水百合,形形色色的天竺葵,西番莲,蔷蔽——它们的名目我还说不出十分之一。我只知道,当纽约人忍受着一堆堆,一片片的大雪时,一堆堆,一片片的鲜花却象沉重的负担一样压在加利福尼亚人身上,要是他们放手不管,任其自由生长的话。我听说那里还有一种百花中最罕见,最奇妙的花,西班牙人叫做〃E spiritusanto 〃——也叫圣灵花——原来我还以为只有在中美——到巴拿马海峡才有。它的花萼上有一个最精巧、维妙维肖的小鸽子,象雪一样洁白。西班牙人对它崇敬到了迷信的地步。有人把它的花蕾浸在乙醚中带到了美国,还有把球茎带来的,但是到了美国后,一切使它开花的努力都失败了。
我在本书前面的一章中曾讲过加利福尼亚的莫诺那漫漫的冬日,这里,我又讲了旧金山的永恒的春天。现在,我们再往前一直走一百英里,就见到了萨克拉门托那永久的夏日。在旧金山,你永远也别想见到夏装和蚊子——但在萨克拉门托,就看得到了。情况并不一定永久不变,不过十二年中也许有一百四十三个月是这样。那里鲜花常开,读者很容易相信——人们倍受煎熬,挥汗如雨,骂声连天,从早上,中午,直到晚上,倾其全力拚命挥扇。这里太热了,但是如果你到尤玛堡去,你会发现那里更热。尤玛堡也许是地球上最热的地方。无论什么时候,在荫凉处,温度计一直指着华氏一百二十度——除了上升的时候。那是个美国军事驻地,那里的人们完全习惯了酷热,没有酷热他们还难受。有个传说(是约翰·费尼克斯讲的),说是有一次,那里有个非常、非常捣蛋的士兵死了,自然就到了那最热的墓地的一角,——第二天,他打电报回来要他的毯子。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是没有疑问的——可能没有疑问。我见过那个士兵过去住的地方。萨克拉门托永远是火辣辣的夏日,在早上八、九点钟你可以采摘玫瑰,吃草毒,冰淇琳,穿白色亚麻布衬衫,喘气,冒汗,然后乘坐列车,中午时分穿上皮大衣,套上滑雪板,在高出峡谷七千英尺的封冻的多纳湖上那十五英尺厚的雪堆中滑雪,要不,也可在冰峰高达海拔一万英尺的崇山的阴影中滑冰。这就是你经历到的变迁!在西半球,你还能找到这样的地方吗?我们有些人曾经乘坐列车在那附近的海拔七千英尺的太平洋铁路的湾道上穿过雪墙奔驰过,象鸟儿一样地俯瞰萨克拉门托峡谷那不死的夏日,它那丰饶的原野,那羽毛般的树叶,那银色的溪流,一切都在它那迷人的气氛中,美妙的雾霭里憩息,从这样的远处看去,一切都无限地柔和,出神入化——透过这些冰封雪冻的禁门和悬岩峭壁朦胧地、微妙地掠一眼那块仙境,它就更加迷人,更加动人心弦了。
第五十七章
就是在这刚才提到过的萨克拉门托峡谷,早期曾大规模地开发过最赚钱的金矿,在许多地方,你至今还能看到十五到二十年前那些贪婪的掠夺者们挖掘,开槽,打洞,破坏了的草坡和平台。在加利福尼亚,到处都看得到这种破坏——有些地方,现在只看得到草地和森林——没有一个活物,没有一间房子,没有一根房柱,没有一块基石,没有房屋的废墟,没有任何声音,甚至没有一丝儿细语来打破那安息日似的沉寂——你将很难相信那里曾几何时兀立着一座蓬勃发达,有两三千人的小城,有它自己的报纸、消防队、管乐队、自卫队、银行、旅馆、热闹的七月四日游行队伍和演讲,赌窟里充斥着烟草味,咒骂声,和各个民族,各种肤色的胡子乱蓬蓬的男人们,桌上堆集的金沙足以抵得上一个日尔曼公国的收入——街道拥挤,百业兴旺——街上的门面地皮值四百美元一英尺。劳作,笑声,音乐,跳舞,诅咒,斗殴,枪杀,刀戳——每天早上的凶杀案调查和吃早饭——是使生活丰富多彩的一切事物。一个繁荣,茂盛,前途无量的年轻城市的一切建筑和附属机构一应俱全——而现在,什么都不复存在,只剩下无声无息,无房无舍的荒凉。那些人走了,房屋消失了,甚至那地方的名字也被人遗忘。在当今这个时代,还没有哪个地方的城市象加利福尼亚的老矿区那样,死亡,消失得如此干净彻底。
在那时候,那是些敢作敢为、生气勃勃、从不休息的人们,是奇特的人们,是这个世界上仅能看见一次绝不可能再产生的人们。你看一下,这是个二十万年轻人的集体——没有忸忸怩怩,温文尔雅,戴羊皮手套的人,而是些强壮,结实,无畏的年轻好汉们,精力十足,干劲冲天,忠诚地贡献出一切,要创造出一个绝世无匹,神圣高尚的人类来——他们是世界精华的荟萃。没有妇女,儿童,没有头发花白,弯腰曲背的老人——绝没有这些人,而是堂堂正正,目光锐利,行动迅速,臂力过人的年轻巨人们——他们是最奇怪的人,最优秀的人,是开进这片荒无人烟的处女地的最英勇的军队。现在,他们到哪里去了?散布到了天涯海角——也许未老先衰——也许在街头斗殴中饮弹挨刀——也许死于希望与伤心——都去了,或者说几乎都去了——成了贡献在金犊祭坛上的牺牲品——袅袅的香味飘向天空的最高尚的燔祭。想起来都觉得可怜。
他们是优秀的人们——没有一个行动拙笨,睡眼惺松,呆在家里的呆头呆脑的懒虫——在拓荒者中你绝对找不到这种人——这种材料绝不可能造就成拓荒者。就是这些人们给加利福尼亚带来了赫赫的名声——创办惊人的企业,并以迅猛的速度,无畏的胆略,不惜一切代价或者不顾一切后果地把企业推向前进的名声,直到今天,她仍然享有这个名声——每当她创造出一个新的奇迹时,严肃的世界总是象往常一样微笑着说:〃晤,加利福尼亚就是这样。〃
但在那个时代,他们是些粗鲁的人!他们简直沉迷于金子、威士忌、打架斗殴和跳舞作乐,说不出有多快活。一个老实的矿工从他的矿里每天挖出一百到一千块美元,进了赌窟,到别的地方作乐一番,第二天一早他就身无分文了,还算他运气好。他们自己煮腊肉和豆子,自己钉纽扣,自己洗衣衫——蓝色羊毛衫;要是有人找他打架,不得拖延惹人生厌,他只要穿上白衬衫,或者戴上高筒帽出现在人们面前,人家就不屑于和他打了。因为那些人憎恨贵族。他们对于他们所说的〃浆洗过的衬衣〃怀有一种特殊刻骨的仇恨。
这是个粗鲁,自由,无法无天,奇形怪状的社会!男人——只有一群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到处都看不到一个小孩,看不到一个女人!
要是来了个女人,那时,矿工们会蜂拥而至,瞧一眼那稀罕而神圣的物种!老居民还记得,在某个营地里,有个女人来了,这消息一大清早就不胫而走,闹得沸沸扬扬!他们看见一件花布裙子从马车上拖到地上——这就表明是从大平原来的移民。大家一起赶到那里,当发现那实在的,千真万确的裙子随风飘荡的时候,响起一片呼声!那个男移民出现了。矿工们叫道;
〃把她弄出来!〃
他说:〃那是我妻子,先生们——她病了——印第安人抢走了我们的钱,行李,什么都抢光了——我们要休息一下。〃
〃把她弄出来!我们要看看她!〃
〃不过,先生们,那可怜儿,她——〃
〃你把她弄出来!〃
他〃把她弄出来〃了,他们挥舞帽子,欢呼三声后又一次高呼;他们围过来盯住她,摸摸她的裙子,听听她的声音,他们那模样简直是在听一种回忆;而不是在看眼前的现实——然后凑了值二千五百美元的金子,交给了那个男人,再一次挥动帽子,连呼三声,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
有一次,我在旧金山一个拓荒者的家里吃饭,和他的女儿,一个年轻姑娘交谈,她在旧金山的第一个经历就是一次冒险,尽管她自己不知道,那时她才两三岁。她父亲讲,下车之后,他们走上大街,一个佣人抱着这小姑娘走在前头。不久,一个魁梧的矿工,满脸胡子,腰扎皮带,鞋上装着马刺,佩着致命的武器——显然在山里苦战了许久,刚下山来——拦住去路,他拦住那佣人,贪婪地凝视着,满足而惊讶得满脸生辉。然后他恭恭敬敬地说道:
〃唉,可惜是个孩子!〃接着,他从衣袋里一把抓出个小皮口袋,对佣人说;
〃这里是值一百五十美元的金砂,我都给你,让我亲亲这孩子!〃
这轶事是真的。
不过,你看看事情变化有多大。坐在那餐桌旁,听了那件轶事,就是我出两倍的钱要亲一下那同一个孩子,人家也会拒绝的。增加了十七岁,那价钱就涨了远远不止两倍。
说到这个话题上,我还得提一提另一件事。在洪堡山区的星城,有一回,我站在排成一路纵队的矿工们中间,耐心地等候着机会从一座木棚子的缝隙里窥视一下,看一眼那光辉的,新奇的东西——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女人!等了半个小时,轮到我了,我把眼睛贴着缝隙,她在那里,一手叉腰,一手翻着锅里的煎饼。她有一百六十五岁了,嘴里的牙齿掉了个精光。
第五十八章
几个月来,我享受了一种对我来说是全新的生活——游手好闲。我无所事事,不对任何人负责,绝不为金钱问题操心。我爱上了这座联邦中最友好,最可爱的城市。穿过了华休那生长着山艾树的大地和碱化沙漠后,旧金山就成了我的天堂。我住在第一流的旅馆里,在最引人注目的场所展示我的盛装,在歌剧院进进出出,学会了装出一副迷上了音乐的样子,其实要是我还有一点起码的诚实的话,我会坦白地说,那音乐并不使我那无知的耳朵舒服,反而常常使它们受罪。不过我还是以为在这方面我并不比我的大多数同胞差多少。我一直期望成个游手好闲的人,现在达到目的了。我穿着豪华的晚礼服去出席私人聚会,象一个天生的花花公子一样忸怩作态,炫耀我的体面,用我自己独有的一种步子跳波尔卡舞或薛迪希舞——半吊子。一句话,我那副模样十足象个将来有十万美元家私的阔人,那银矿在东部卖掉的时候,我很可能腰缠万贯。我大手大脚地挥霍钱财,同时关注着内华达的情形。
一件大事发生了。内华达的有产者们投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