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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绝色保镖-第38部分

小说: 绝色保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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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哥,按现在的速度,轮到我们时,肯定是明天了,看样子我们拿不到飞凌小姐的亲笔签名了!」

「操,这回麻烦了,刚才还亏我们打电话给家里的兄弟说保证一人有一个签名,现在看来连我们自己的签名都保证不了,牛皮这回是吹破了!」年轻人说话的语气,跟他的气质一点也合不来,张口闭口都是粗话的语句,即使当面看到,相信也有很多人都不相信是出自这个气质文雅的年轻人口中。

「那怎么办?不如我们挤过去好了!」黑衣男子提议道,跟年轻人不同,黑衣男子算是个地道的飞凌歌迷,对签名是势在必得的。

「你用用脑子好不好?」年轻人骂道:「操,现场这么多保安,还有台上二十多名工作人员,还有上万要签名的歌迷,就我们两个人这么挤过去,肯定死在半道上,还是被人踩死的,做事要动脑筋的!」年轻人压低声音,说了几句后,黑衣人眼睛放光,往正在排队的歌迷群中后部走去。

五分钟后,后面和中间的歌迷开始骚动起来。

「是啊,这么多人,一个一个排,等轮到我们的时候,早就天亮了。」

「就是嘛,要是再这么排队的话,肯定拿不到我最喜欢的飞凌小姐的亲手签名了。」

「对啊,凭什么他们可以排在前面,而我们必须在后面?」

「我们挤过去好了,挤到前面去,就有机会拿到签名了,飞凌小姐的亲手签名啊,之前从来没有过的!」

「对啊,挤过去,挤过去。」

「挤过去,过去,过去……」

站在飞凌身后两米外的安泉,第一时间发现了歌迷的骚动,虽然隔得太远没办法把中后部歌迷的话语听清楚,但只要看看现场的情况,用脚趾头估计也能想得到后面歌迷们骚动的原因。

考虑了一下,安泉把正在跟左耀在舞台一角商量新合作协议的方绮拉到身边,淡淡道:「你拿好东西,先从后台离开剧场,我估计歌迷马上就要骚乱了,我只能确保飞凌一个人的安全。」

一句话就让方绮大惊失色,因为飞凌的演唱会上,曾经有过一次歌迷骚乱,因为大家都认识飞凌,也不愿意伤害到自己心中的偶像,因此骚乱时飞凌遇到的问题倒不大,至于其它工作人员就不好说了,被人踩了几脚算好的,上次有一个沪东的娱乐人员,直接被人把肋骨踩断了三根,住了两个星期院才痊愈。

等方绮定了定神向台下看去时,歌迷们已经开始骚乱了,后面的歌迷死命地往前挤,保安全力维持秩序,沪东娱乐的工作人员也尽力安抚歌迷的情绪,不过很明显效果不大,十分钟后,飞凌的签名会在进行了四十七分钟后,被迫中止,而这个时候,方绮已经听话地站在了剧场后门,一边巴黎冬夜的冷风,一边等着安泉和飞凌。

※※※

同一时间,与巴黎的情况类似,邵英齐家的演出也基本结束了。

终于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一个公司发展绝佳机会的左辉,正抱着囡囡向邵英齐告辞:「邵小姐,谢谢你今天的招待,关于今天谈到的合作问题,我想在元旦前,我们三方能够找一个适当的环境进行详细的探讨,具体的事宜我会让秘书安排并且尽快跟邵小姐联系。」

「没有问题,明仁那边我会跟他说的。」邵英齐很客气地说道:「以后也欢迎左先生把囡囡带到文娱传媒来,刚才明仁也说了,我们现在算是干亲了。」

「阿姨,囡囡会经常来找你玩的!」左忆佳非常懂事地说道。

邵英齐走下台阶,握住左忆佳的小手,说道:「囡囡,下回不要叫阿姨,要叫干妈,知道吗?」

「哦,知道了。」左忆佳试了试,叫道:「干……干妈……」

坐在车上,单独跟父亲在一起的左忆佳很不安分,一边这里摸摸那里看看,一边问道:「爸爸,你说干妈会不会跟囡囡住在一起啊?还有姐姐,囡囡很喜欢跟她们一起玩!」

左辉摸了摸囡囡的头,当然明白之所以女儿会这样依赖邵英齐,主要原因还是从小就没有母爱,想起妻子刘佳,左辉忽然又有一种心痛的感觉,勉强收回了注意力,左辉回答道:「会的,囡囡,爸爸保证很快你就会跟干妈住在一起,因为爸爸决定,一定要把你干妈娶回家当你的亲妈妈。」

「好啊!」囡囡非常开心,问道:「不过,爸爸,什么是亲妈妈?」

左辉忽然猛踩刹车,然后趴在方向盘上,泪流满面。

第九章公关

保镖守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保镖不是跟班,不能被保护人怎么说,保镖就怎么做。应当说,有的时候,保镖才是主控者,因为要保护好当事人的安全,有的时候必须适当地控制当事人的行动。

※※※

一大清早。

「今天总可以出去逛街了吧?」发生歌迷骚乱的第二天,在安泉预先的准备和专业的保护下,完全不了解当时剧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清楚到底产生了什么后果的飞凌,正为巴黎站所有工作完成,可以放松一下心情而开心不已,非常兴奋地说道:「白天逛街买衣服,晚上我还要去逛夜市,我要去吃巴黎的小吃,我要去买新衣服,我还要去买项链和耳环!不过你放心啦,我会帮你买两件新衣服的,省得你总是穿这么老土的工作服。」

「去做这些当然可以,不过在去做这些之前,我们要先去医院!」因为站在剧场后门口,吹了将近半个小时的冷风,有些轻微感冒的方绮,带着很重的鼻音说道:「不然只要有媒体稍微报道一下,你的演艺生涯就算毁了!」

「啊,医院,为什么?为什么要去医院?而且去逛夜市跟我的演艺生涯有什么关系?」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的飞凌,惊讶地问道。

「很简单啊,公司随行人员死伤过半,剧场骚乱的主要原因——飞凌小姐仍然大逛夜市,这样的报道一出,估计你马上就会名誉扫地的!」方绮拿出纸巾,用力吸了一下鼻子里粘粘的液体,挖苦地说道。

「什么死伤过半,什么意思啊?」飞凌更加惊讶。

方绮终于把鼻子疏通好了,看了一眼仍然站在离飞凌两米外,完好无缺的安泉,说道:「飞凌大小姐,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离开剧院的?难道你居然连昨天晚上剧院里发生的骚乱都不知道!我告诉你,昨天晚上剧场骚乱,公司四十九名随行人员,上到我们的副总裁左耀先生,下到负责提化妆箱的赵家小妹,统统被挤伤了,十几个人摔倒受轻伤,两个肋骨骨折的,正在住院,左副总也因为鼻子被撞,软组织挫伤,住进了医院。所以如果你晚上要去逛夜市,那么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去医院探望一下公司职员,他们毕竟是因为你的演唱会而受伤的!」

「不会吧,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呢?昨天我只记得自己迷迷糊糊就在签名会上睡着了,然后就回酒店了啊!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情?」飞凌奇怪地问道:「还有啊,方姐你怎么了?怎么一晚上不见,居然感冒了?」

方绮白了一眼飞凌,忽然发现自己的鼻子又被堵上了,于是一边找来面巾纸,继续为鼻子通畅而努力,一边说道:「这个问题,你就问你身后的安大官人吧,昨天他负责保护你,还让我先到剧场的后门等他,结果在寒风里吹了半个小时,终于感冒了。」

「不会吧!」飞凌好奇起来,转头问道:「安泉,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一点都记不起来呢?」

安泉脸色不变,淡淡道:「没什么事,一点小小的骚乱罢了。」

时间退回到十个小时前,安泉吩咐完方绮后,直接走到了飞凌的身边,真正的开始贴身保护飞凌,而因为被歌迷包围在舞台中间,因此完全不了解外面环境的飞凌,则还是在认真地给每一名歌迷签名。

不到十分钟后,保安的防护体系就终于崩溃了,而在环境的刺激下,越来越激动的歌迷们终于将骚动变成了骚乱,安泉当机立断地采用了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保护方式,轻柔地用拇指在飞凌玉颈的外侧按了下去,三秒钟不到,飞凌就昏睡过去,就像是因为疲劳过度一般趴在了桌上。

然后安泉很直接地将飞凌搀扶了起来,采用标准的战场救助形式,一边在混乱中挤开人群,一边保护飞凌不被挤伤,花了十几分钟才勉强下到后台,与过激的歌迷脱离了接触。

因此当站在剧场后门吹了半个小时冷风的方绮看到安泉和飞凌时,安泉正横抱着沉沉睡去的飞凌,而飞凌的双手则很标准的搂着安泉的脖子。

把飞凌和方绮送回到饭店的安泉当然不会去考虑剧场中其它工作人员的情况,但方绮可不能不闻不问,于是整个晚上,方绮一直电话不断,最后终于确认了所有工作人员的情况。正如之前所说的,十七个轻伤,两个肋骨骨折,一个鼻子软组织挫伤,一口气倒下了二十个,对于一个不足五十人的队伍来说,死伤过半倒也没有完全用错啊。

「小骚乱?」方绮还在为昨天安泉让自己吹了半个小时冷风生气,虽然正是因为吹冷风,因此才没有被过激的歌迷挤伤,但方绮还是觉得这个安泉跟自己有点相克,气冲冲地说道:「你知道今天巴黎的娱乐报纸是怎么说的吗?剧场骚乱工作人员被挤伤,是偶像素质不行还是安保力度不够?小骚乱能够上娱乐报纸的头版头条?更不用说满天飞的网络消息了,刚才小许打电话来说,网上甚至连歌迷争购吃醋打伤保安的谣言都有了!还小骚乱呢,反正这回要是处理不当,表妹我们就可以直接回家吃烤地瓜了……」

话没说完,电话响了起来,是上海打来的国际长途。

「方小姐,我是左辉!」左辉神情冷静的脸孔出现在了屏幕上,似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事故,也没有看过了网上的报道。

「左总,你好!」方绮打着招呼,心里却还在奇怪,虽然说昨天晚上的事情比较大,但左辉一向不怎么过问公司的事情,现在忽然打电话给他,确实很有些奇怪。

「昨晚的事情我都知道了,阿耀现在还在医院,鼻子受伤说话不方便,所以我找你谈点事情,商量商量。」

左辉说话比左耀还客气,让很少接触他的方绮非常不适应,考虑了一下才勉强说道:「这次的歌迷骚乱,是真正意料之外的事情,我等会就去找左副总商量,我们会尽量弥补的,不会给这次的巡回演出带来太大的问题!」

左辉微微一笑,说道:「我刚才已经跟阿耀说了,这个事情我有处理方案,现在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选择了一下三方通话,一个安泉和方绮都很熟的面孔出现在了屏幕上,居然是文娱传媒的总经理,邵英齐。

※※※

「他妈的,还是没有拿到飞凌的签名!」花了很多时间把歌迷情绪挑起来,但最终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这让黑衣男子非常地不爽,于是平时很少说粗话的他,终于也在九哥的面前说起了粗话。

「操,有个屁的关系!」九哥对于手下这样的态度当然生气,骂道:「你怎么这么傻?你以为我昨天让你去鼓动歌迷骚乱,真他妈的是为了你的签名啊?我只不过是想试一下飞凌身边那些工作人员的反应罢了,要飞凌的签名,等我们把她绑到手了,你要一千个一万个,也不是问题,你怎么这么傻?」

黑衣男子一想也对,他们到欧洲来,本来就是想绑架飞凌的,到时候计划成功,飞凌都在他们手里了,要几个签名,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于是黑衣男子说道:「用不了这么多,而且飞凌小姐写这么多签名的话,签名就不值钱了!」

「唉……」九哥叹了一口气,自己的这帮手下什么都好,又听话做事也利索,不过因为比较年轻,因此有些年轻人的通病,这次绑架飞凌的单子,也是一个手下在飞凌的歌迷网上联系到的,不过回报不错,要求也不高。只是要求绑架飞凌,然后在成功后的一个星期,无条件把人放了,五百万人民币的报酬由任务提供者支付,并且还预付了一百万的活动资金,不论成功与否都不用退回去。

因此九哥对手下们倒是非常照应,加上本来就没什么危险,钱又充分,九哥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在欧洲巡回演唱会的最后一站――英国伦敦动手,一方面可以多听几场飞凌的演唱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欧洲多转几天,快圣诞了,整个欧洲的风景还是非常不错的。

「妈的,飞凌的歌唱得确实不错!」听了一场演唱会后的九哥,不得不承认这个将要被绑架的当红偶像歌星,确实有些真材实学,骂骂咧咧地说道:「特别是清唱的那首《雾都天使》,妈的,不知道她口里的意中人,究竟是哪个小王八蛋,要是让我遇到,我一定把那个王八蛋的小弟弟割下来喂狗。」

「就是,还要先剁成肉泥,然后再做成肉包子来喂狗!」黑衣男子忽然听到九哥同仇敌忾的话语,支持地说道。

于是计划要绑架飞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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