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普通老百姓,工人——是他们的奴隶。他们对你们这种人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他们可以把你们当作牲口一样运到加拿大去。他们高兴的话可以跟你们的闺女睡觉。他们可以叫人用九尾鞭打你们。你们见到他们得脱帽鞠躬。资本家每人都带着一帮走狗——”老头儿又眼睛一亮。
“走狗!”他说道。“这个名称我可有好久没有听到了。
狗!这常常教我想起从前的事来。我想起——唉,不知有多少年以前了——我有时星期天下午常常到海德公园去听别人在那里讲话。救世军、天主教、犹太人、印度人——各种各样的人。有一个家伙——唉,我已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可真会讲话。他讲话一点也不对他们客气!‘走狗!’他说。‘资产阶级的走狗!统治阶级的狗腿子!’还有一个名称是寄生虫。还叫鬣狗——他真的叫他们鬣狗。当然,你知道,他说的是工党。”
温斯顿知道他们说的不是一码事。
“我要想知道,”他说。“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比那时候更自由?他们待你更象人?在从前,有钱人,上层的人——”“贵族院,”老头儿缅怀往事地说。
“好吧,就说贵族院吧。我要问的是,那些人就是因为他们有钱而你没有钱,可以把你看作低人一等?比如说,你碰到他们的时候,你得叫他们‘老爷’,脱帽鞠躬,是不是这样?”
老头儿似乎在苦苦思索。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才作答。
“是啊?”他说。“他们喜欢你见到他们脱帽。这表示尊敬。我本人是不赞成那样做的,不过我还是常常这样做。你不得不这样,可以这么说。”
“那些人和他们的人是不是常常把你从人行道上推到马路中间去?这只不过是从历史书上看到的。”
“有一个人曾经推过我一次,”老头儿说。“我还记得很清楚,仿佛是昨天一般。那是举行划舟赛的晚上——在划舟赛的晚上,他们常常喝得醉醺醺的——我在沙夫茨伯雷街上遇到了一个年轻人。他是个上等人——穿着白衬衫,戴着高礼帽,外面一件黑大衣。他有点歪歪斜斜地在人行道上走,我一不小心撞到了他的怀里。他说,‘你走路不长眼睛吗?’我说,‘这人行道又不是你的。’他说,‘你再顶嘴,我宰了你。’我说,‘你喝醉了。我给你半分钟时间,快滚开。’说来不信,他举起手来,朝我当胸一推,几乎把我推到一辆公共汽车的轱辘下面。那时候我还年轻,我气上心来正想还手,这时——”温斯顿感到无可奈何。这个老头儿的记忆里只有一堆细微末节的垃圾。你问他一天,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党的历史书可能仍是正确的;也许甚至是完全正确的。他作了最后一次尝试。
“可能我没有把话说清楚,”他说。“我要说的是:你年纪很大,有一半是在革命前经过的。比方说,在1925年的时候,你已几乎是个大人了。从你所记得的来说,你是不是可以说,1925年的生活比现在好,还是坏?要是可以任你挑选的话,位愿意过当时的生活还是过现在的生活?”
老头儿沉思不语,看着那投镖板。他喝完啤酒,不过喝得比原来要慢。等他说话的时候,他有一种大度安详的神情,好象啤酒使他心平气和起来一样。
“我知道你要我说的是什么,”他说。“你要我说想返老还童。大多数人如果你去问他,都会说想返老还童。年轻的时候,身体健康,劲儿又大。到了我这般年纪,身体就从来没有好的时候。我的腿有毛病,膀胱又不好。每天晚上要起床六、七次。但是年老有年老的好处。有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发愁了。同女人没有来往,这是件了不起的事情。我有快三十年没有同女人睡觉了,你信不信?而且,我也不想找女人睡觉。”
温斯顿向窗台一靠。再继续下去没有什么用处。他正想要再去买杯啤酒,那老头儿忽然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地快步向屋子边上那间发出尿臊臭的厕所走去。多喝的半公升已在他身上发生了作用。温斯顿坐了一、两分钟,发呆地看着他的空酒杯,后来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腿已把他送到了外面的街上。他心里想,最多再过二十年,“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好”这个简单的大问题就会不再需要答复了,事实上,即使现在,这个问题也是无法答复的,因为从那“古代世界”过来的零零星星少数几个幸存者没有能力比较两个不同的时代。他们只记得许许多多没有用处的小事情,比如说,同伙伴吵架、寻找丢失的自行车打气筒、早已死掉的妹妹肠上的表情,七十年前一天早晨刮风时卷起的尘土;但是所有重要有关的事实却不在他们的视野范围以内。他们就象蚂蚁一样,可以看到小东西,却看不到大的。在记忆不到而书面记录又经窜改伪造的这样的情况下,党声称它已改善了人民的生活,你就得相信,因为不存在,也永远不会存在任何可以测定的比较标准。
这时他的思路忽然中断。他停下步来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是在一条狭窄的街道上,两旁的住房之间,零零星星有几家黑黝黝的小铺子。他的头顶上面挂着三个褪了色的铁球,看上去以前曾经是镀过金的。他觉得认识这个地方。不错!他又站在买那本日记本的旧货铺门口了。
他心中感到一阵恐慌。当初买那本日记本,本来是件够冒失的事,他心中曾经发誓再也不到这个地方来。可是他一走神,就不知不觉地走到这个地方来了。他开始记日记,原来就是希望以此来提防自己发生这种自杀性的冲动。他同时注意到,虽然时间已经快到二十一点了,这家铺子还开着门。
他觉得还是到铺子里面去好,这比在外面人行道上徘徊,可以少引起一些人的注意,他就进了门去。如果有人问他,他满可以回答他想买刮胡子的刀片。
店主人刚刚点了一盏煤油挂灯,发出一阵不干净的然而友好的气味。他年约六十,体弱背驼,鼻子很长,眼光温和,戴着一副厚玻璃眼镜。他的头发几乎全已发白,但是眉毛仍旧浓黑。他的眼镜,他的轻轻的,忙碌的动作,还有他穿的那件敝旧的黑平绒衣服,使他隐隐有一种知识分子的气味,好象他是一个文人,或者音乐家。他讲话的声音很轻,好象倒了嗓子似的,他的口音不象普通无产者那么夸。
“你在外面人行道上的时候,我就认出了你,”他马上说。“你就是那位买了那本年轻太太的纪念本子的先生。那本子真不错,纸张很美。以前叫做奶油纸。唉,我敢说,五十多年来,这种纸张早已不再生产了。”他的眼光从镜架上面透过来看温斯顿。“你要买什么东西吗?还是随便瞧瞧?”
“我路过这里,”温斯顿含糊地说。“我只是进来随便瞧瞧。
我没有什么东西一定要买。”
“那末也好,”他说,“因为我想我也满足不了你的要求。”
他的软软的手做了一个道歉的姿态。“你也清楚;铺子全都空了。我跟你说句老实话,旧货买卖快要完了,没有人再有这个需要,也没有货。家俱、瓷器、玻璃器皿——全都慢慢破了。还有金属的东西也都回炉烧掉。我已多年没有看到黄铜烛台了。”
实际上,这家小小的铺子里到处塞满了东西,但是几乎没有一件东西是有什么价值的。铺子里陈列的面积有限,四面墙跟都靠着许多积满尘土的相框画架。橱窗里放着一盘盘螺母螺钉、旧凿子、破扦刀、一眼望去就知道已经停了不走的旧手表,还有许许多多没用的废品。只有在墙角的一个小桌子上放着一些零零星星的东西——漆器鼻烟匣、玛瑙饰针等等——看上去好象还有什么引人发生兴趣的东西在里面。
温斯顿在向桌子漫步过去时,他的眼光给一个圆形光滑的东西吸引住了,那东西在灯光下面发出淡淡的光辉,他把它拣了起来。
那是一块很厚的玻璃,一面成弧形,一面平滑,几乎象个半球形。不论在颜色或者质地上来说,这块玻璃都显得特别柔和,好象雨水一般。在中央,由于弧形的缘故,看上去象放大了一样,有一个奇怪的粉红色的蟠曲的东西,使人觉得象朵玫瑰花,又象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很有兴趣地问。
“那是珊瑚,”老头儿说。“这大概是从印度洋来的。他们往往把它嵌在玻璃里。这至少有一百年了。看上去还要更久一些。”
“很漂亮的东西,”温斯顿说。
“确是很漂亮的东西,”对方欣赏地说。“不过现在很少有人识货了。”他咳嗽着。“如果你要,就算四元钱吧。我还记得那样的东西以前可以卖八镑,而八镑——唉,我也算不出来,但总是不少钱。可驶是可靠,竟然又到这家铺子来。
但是——!
他又想,是啊,他是要再来的。他要再买一些美丽而没有实用的小东西。他要买那幅圣克利门特的丹麦人教堂蚀刻版画,把它从画框上卸下来,塞在蓝制服的上衣里面带回家去。他要从却林顿先生的记忆中把那首歌谣全部都挖出来。
甚至把楼上房间租下来这个疯狂的念头,也一度又在他脑海中闪过。大概有五秒钟之久,他兴高采烈得忘乎所以,他事先也没有从玻璃窗里看一眼外面街上,就走了出去。他甚至临时编了一个小调哼了起来——
圣克利门特教堂的铃声说,橘子和柠檬,圣克利门特教堂的钟声说,你欠我三个铜板!
他忽然心里一沉,吓得屁滚尿流。前面人行道上,不到十公尺的地方,来了一个身穿蓝制服的人。那是小说司的那个黑头发姑娘。路灯很暗,但是不难看出是她。她抬头看了他一眼,就装得好象没有见到他一样很快地走开了。
温斯顿一时吓得动弹不得,好象瘫了一样。然后他向右转弯,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走,也不知道走错了方向。无论如何,有一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不再有什么疑问,那个姑娘是在侦察他。她一定跟着他到了这里,因为她完全不可能是偶然正好在同一个晚上到这同一条不知名的小街上来散步的,这条街距离党员住的任何地方都有好几公里远。这不可能是巧合。她究竟是不是思想警察的特务,还是过分热心的业余侦探,那没有关系。光是她在监视他这一点就已经够了。她大概也看到了他进那家小酒店。
现在走路也很费劲。他口袋里那块玻璃,在他每走一步的时候就碰一下他的大腿,他简直要想把它掏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肚子痛。他好几分钟都觉得,如果不赶紧找个厕所他就憋不住了。可是在这样的地方是找不到公共厕所的。
接着肚痛过去了,只留下一阵麻木的感觉。
这条街道是条死胡同。温斯顿停下步来,站了几秒钟,不知怎么才好,然后又转过身来往回走。他转身的时候想起那姑娘碰到他还只有三分钟,他跑上去可能还赶得上她。他可以跟着她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用一块石头猛击她的脑袋。他口袋里的那块玻璃也够沉的,可以干这个事儿。但是他马上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即使这样的念头也教他受不了。
他不能跑,他不能动手打人。何况,她年纪轻、力气大,一定会自卫。他又想到赶紧到活动中心站去,一直呆到关门,这样可以有人作旁证,证明他那天晚上在那里,但是这也办不到。他全身酸软无力。他一心只想快些回家,安安静静地坐下来。
他回家已二十二点了。到二十三点三十分电门总闸就要关掉。他到厨房去,喝了足足一茶匙的杜松子酒。然后到壁龛前的桌边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日记。但是他没有马上打开来。电幕上一个低沉的女人声音在唱一支爱国歌曲。他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日记本的云石纸封面,徒劳无功地要想把那歌声从他的意识中排除出去。
他们是在夜里来逮你的,总是在夜里。应该在他们逮到你之前就自杀。没有疑问,有人这样做。许多失踪的人实际上是自杀了。但是在一个完全弄不到枪械、或者随便哪种能够迅速致命的毒物的世界里,自杀需要极大的勇气。他奇怪地发现,痛楚和恐惧在生物学上完全无用,人体不可捉摸,因为总是在需要它作特别的努力的时候,它却僵化不动了。
他当初要是动作迅速,本来是可以把那黑发始娘灭口的;但是正是由于他处于极端危险的状态,却使他失去了采取行动的毅力。他想到碰到危急状态,你要对借的从来不是那个外部的敌人,而是自已的身体,即使到现在,尽管喝了杜松子酒,肚子里的隐痛也使他不可能有条理地思索。他想,在所有从外表看来似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