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你能说一个人聪明之处就是好处,不聪明之处就是坏处吗?
色:能说。
苏:关于医生也能这么说吗?
色:能。
苏:你认为一个音乐家在调弦定音的时候,会有意在琴弦的松紧方面,胜过别的音乐家吗?
色:未见得。
苏:他有意要超过一个不是音乐家的人吗?
色:必定的。
苏:医生怎么样?在给病人规定饮食方面,他是不是想胜过别的医生及其医术呢?
色:当然不要。
苏:但是他想不想胜过一个不是医生的人呢?
色:当然想。
苏:让我们把知识和愚昧概括地讨论一下。你认为一个有知识的人,想要在言行方面超过别的有知识的人呢?还是有知识的人所言所行在同样的情况下,彼此相似呢?
色:势必相似。
苏:无知识的人怎么样?他想同时既胜过聪明人又胜过笨人吗?
色:恐怕想的。
苏:有知识的人聪明吗?
色:聪明的。
苏:聪明的人好吗?
色:好的。
苏:一个又聪明又好的人,不愿超过和自己同类的人,但愿超过跟自己不同类而且相反的人,是不是?
色:大概是的。
苏:但是一个又笨又坏的人反倒对同类和不同类的人都想超过,是不是?
色:显然是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你不是讲过不正义的人同时想要胜过同类和不同类的人吗?
色:我讲过。
苏:你不是也讲过,正义的人不愿超过同类而只愿超过不同类的人吗?
色:是的。
苏:那么正义者跟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似,而不正义的人跟又笨又坏的人相类似,是不是?
色:似乎是的。
苏:我们不是同意过,两个相象的人性质是一样的吗?
色:同意过。
苏:那么现在明白了——正义的人又聪明又好,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
〔色拉叙马霍斯承认以上的话可并不象我现在写的这么容易,他非常勉强,一再顽抗。当时正值盛暑,他大汗淋漓浑身湿透,我从来没有看见他脸这么红过。我们同意正义是智慧与善,不正义是愚昧和恶以后,我就接着往下讲了。〕苏:这点算解决了。不过我们还说过,不正义是强有力。
色拉叙马霍斯,你还记得吗?
色:我还记得。可我并不满意你的说法。我有我自己的看法。但是我说了出来,肯定你要讲我大放厥词。所以现在要么让我随意地说,要么由你来问——我知道你指望我作答。但是不管你讲什么,我总是说:〃好,好。〃一面点点头或摇摇头。
就象我们敷衍说故事的老太婆一样。
苏:你不赞成的不要勉强同意。
色:你又不让我讲话,一切听你的便了,你还想要什么?
苏:不要什么。既然你打定了主意这么干,我愿意提问题。
色:你问下去。
苏:那我就来复述一下前面的问题,以便我们可以按部就班地继续研究正义和不正义的利弊问题。以前说过不正义比正义强而有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证明正义是智慧与善,而不正义是愚昧无知。那么,显而易见,谁都能看出来,正义比不正义更强更有力。不过我不愿意这样马虎了事,我要这样问:你承不承认,世界上有不讲正义的城邦,用很不正义的手段去征服别的城邦,居然把许多城邦都置于自己的奴役之下这种事情呢?
色:当然承认。尤其是最好也就是最不正义的城邦最容易做这种事情。
苏:我懂,这是你的理论。不过我所要考虑的乃是,这个国家征服别的国家,它的势力靠不正义来维持呢,还是一定要靠正义来维持呢?
色:如果你刚才那个〃正义是智慧〃的说法不错,正义是需要的。如果我的说法不错,那么不正义是需要的。
苏:色拉叙马霍斯,我很高兴,你不光是点头摇头,而且还给了我极好的回答。
色:为的是让你高兴。
苏:我非常领情,还想请你再让我高兴一下,答复我这个问题:一个城邦,或者一支军队,或者一伙盗贼,或者任何集团,想要共同做违背正义的事,如果彼此相处毫无正义,你看会成功吗?
色:肯定不成。
苏:如果他们不用不正义的方法相处,结果会好一点吗?
色:当然。
苏:色拉叙马霍斯,这是因为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仇恨、争斗,而正义使他们友好、和谐,是不是?
色:姑且这么说吧!我不愿意跟你为难。
苏:不胜感激之至。不过请你告诉我,如果不正义能到处造成仇恨,那么不管在自由人,还是在奴隶当中,不正义是不是会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倾轧,不能一致行动呢?
色:当然!
苏: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不正义,他们岂不要吵架,反目成仇,并且成为正义者的公敌吗?
色:会的。
苏:我的高明的朋友啊!如果不正义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你以为这种不正义的能力会丧失呢,还是会照样保存呢?
色:就算照样保存吧!
苏:看来不正义似乎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并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是不是这样?
色:确实是这样。
苏:我想,不正义存在于个人同样会发挥它的全部本能:
首先,使他本人自我矛盾,自相冲突,拿不出主见,不能行动;其次使他和自己为敌,并和正义者为敌,是不是?
色:是的。
苏:我的朋友啊!诸神是正义的吗?
色:就算是的吧。
苏:色拉叙马霍斯,那么不义者为诸神之敌,正义者为诸神之友。
色:高谈阔论,听你的便。我不来反对你,使大家扫兴。
苏:好事做到底,请你象刚才一样继续回答我吧!我们看到正义的人的确更聪明能干更好,而不正义的人根本不能合作。当我们说不正义者可以有坚强一致的行动,我们实在说得有点不对头。因为他们要是绝对违反正义,结果非内讧不可。
他们残害敌人,而不至于自相残杀,还是因为他们之间多少还有点正义。就凭这么一点儿正义,才使他们做事好歹有点成果;而他们之间的不正义对他们的作恶也有相当的妨碍。因为绝对不正义的真正坏人,也就绝对做不出任何事情来。这就是我的看法,跟你原来所说的不同。
我们现在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应该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该怎样采取正当的方式来生活的大事。
色:请吧!
苏:我正在考虑,请你告诉我,马有马的功能吗?
色:有。
苏:所谓马的功能,或者任何事物的功能,就是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的一种特有的能力。可不可以这样说?
色:我不懂。
苏:那么听着:你不用眼睛能看吗?
色:当然不能。
苏:你不用耳朵能听吗?
色:不能。
苏:那么,看和听是眼和耳的功能,我们可以这样说吗?
色:当然可以。
苏:我们能不能用短刀或凿子或其它家伙去剪葡萄籐?
色:有什么不可以?
苏:不过据我看,总不及专门为整枝用的剪刀来得便当。
色:真的。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说,修葡萄枝是剪刀的功能?
色:要这么说。
苏:我想你现在更加明白我刚才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的了:一个事物的功能是否就是那个事物特有的能力。
色:我懂了,我赞成这个说法。
苏:很好。你是不是认为每一事物,凡有一种功能,必有一种特定的德性?举刚才的例子来讲,我们说眼睛有一种功能,是不是?
色:是的。
苏:那么眼睛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耳朵是不是有一种功能?
色:是的。
苏:也有一种德性吗?
色:有。
苏:不论什么事物都能这么说吗?
色:可以。
苏:那么我问你:如果眼睛没有它特有的德性,只有它特有的缺陷,那么眼睛能发挥它的功能吗?
色:怎么能呢?恐怕你的意思是指看不见,而不是指看得见。
苏:广义的德性,我们现在不讨论。我的问题是:事物之所以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它有特有的德性;之所以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是不是由于有特有的缺陷?
色:你说得对。
苏:如果耳朵失掉它特有的德性,就不能发挥耳朵的功能了,是不是?
色:是的。
苏:这个说法可以应用到其它的事物吗?
色:我想可以。
苏:那么再考虑一点:人的心灵有没有一种非它不行的特有功能?譬如管理、指挥、计划等等?除心灵而外,我们不能把管理等等作为其他任何事物的特有功能吧?
色:当然。
苏:还有,生命呢?我们能说它是心灵的功能吗?
色:再对也没有。
苏:心灵也有德性吗?
色:有。
苏:色拉叙马霍斯,如果心灵失去了特有的德性,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心灵的功能?
色:不能。
苏:坏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坏,好心灵的指挥管理一定好,是不是?
色:应该如此。
苏:我们不是已经一致认为: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吗?
色:是的。
苏:那么正义的心灵正义的人生活得好,不正义的人生活得坏,是不是?
色:照你这么说,显然是的。
苏:生活得好的人必定快乐,幸福;生活得不好的人,必定相反。
色:诚然。
苏:所以正义者是快乐的,不正义者是痛苦的。
色:姑且这样说吧!
苏:但是痛苦不是利益,快乐才是利益。
色:是的。
苏:高明的色拉叙马霍斯啊!那么不正义绝对不会比正义更有利了。
色:苏格拉底呀!你就把这个当作朋迪斯节的盛宴吧!
苏:我得感谢你,色拉叙马霍斯,因为你已经不再发火不再使我难堪了。不过你说的这顿盛宴我并没有好好享受——这要怪我自己。与你无关——我很象那些馋鬼一样,面前的菜还没有好好品味,又抢着去尝新端上来的菜了。我们离开了原来讨论的目标,对于什么是正义,还没有得出结论,我们就又去考虑它是邪恶与愚昧呢,还是智慧与道德的问题了;
接着〃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的问题又突然发生。我情不自禁又探索了一番。现在到头来,对讨论的结果我还一无所获。因为我既然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也就无法知道正义是不是一种德性,也就无法知道正义者是痛苦还是快乐。
第二卷
〔苏:我说了那么些话,原以为该说的都说了。谁知这不过才是个开场白呢!格劳孔素来见义勇为,而又猛烈过人。他对色拉叙马霍斯的那么容易认输颇不以为然。他说:〕格:苏格拉底,你说无论如何正义总比不正义好,你是真心实意想说服我们呢,还是不过装着要说服我们呢?
苏: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要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要这么做的。
格:你光这么想,可没这么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乐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方象欢乐和无害的娱乐,它们并没有什么后果,不过快乐而已。
苏:不错,看来是有这种事的。
格:另外还有一种善,我们之所以爱它既为了它本身,又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事理,视力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为了两个方面。
苏:是的。
格:你见到第三种善没有?例如体育锻炼啦,害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的说,就是赚钱之术,都属这一类。
说起来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们爱它们并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为了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苏:啊!是的,是有第三种,可那又怎么样呢?
格:你看正义属于第几种?
苏:依我看,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