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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谛闲大师遗集-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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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诸法同一理性,则不名为大乘经体,故云非体。不论修证因果二法,则非佛经所证宗趣,故云非宗。如梁下,立喻破。谓屋空梁柱,虽不相离。若谓是一,则无虚实也。末二句举过结。
  ○庚二 简宗体异
  宗体异者;则二物孤调。宗非显体之宗,体非宗家之体。宗非显体之宗,宗则邪倒无印。体非宗家之体,则体狭不周。离法性外,别有诸法。宗体若异,其过如是。
  虽破是一,不可执异。若其定异,则二物孤调。宗异体,则非全性起修。观行有作,属于八倒。既不符理,信非圆宗。故云邪倒无印。体异宗,则理不即事。事外之理,其体不周。法性之体,既异因果,则一切法皆成别有。末二句举过结。
  ○己二 示
  今言不异而异故有宗,不一而一故有体也。
  普贤观经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是。大乘果者,诸法实相是。实相因果,不异而异。非倒有印,此为妙宗。因果实相,不一而一。非事外理,此为妙体。
  ○ 戊二 就体明宗
  ○己一 依经直示
  今此经宗,以心观净,则佛土净,为经宗致。
  大乘之法,其要在心。心具易知,色具难解。故止观云:因通易识,果隔难知。故观自观他,皆修心观。今观净土,须求于心。心能具故,心能造故。心垢土垢,心净土净。此犹通示,未是的论。的在一心,顿修三观。此观观于安养依正,毕竟清净,名心观净。此观能令四佛土净,如是方为此经宗致。
  ○ 己二 约土广明
  ○庚一 列四土名
  四种净土:谓凡圣同居土;方便有余土;实报无障碍土;常寂光土也。
  ○庚二 示净秽相
  各有净秽,五浊轻重,同居净秽。析体巧拙,方便净秽。次第一心,实报净秽。分证究竟,寂光净秽。
  钞云:随文释义,教观俱沉。用义解文,解行可发。前释观字文中,明示一心三观,频示心观为宗。至结宗云,修心妙观,能感净土。今消四土净秽之文,须准此观,为四净因。若依诸文,逐其四土各论土因,何能通贯前后诸文。焉令闻者,证无生忍。良以示此净秽之相,以彰十方四土净秽之通途,非仅为安养示也。详如钞广释。
  ○ 庚三 分释名相
  ○辛一 释同居名相
  娑婆杂恶,荆棘瓦石,不净充满,同居秽也。安养清净,池流八德,树列七珍。次于泥洹,皆正定聚。凡圣同居,上品净土也。
  钞云:同居约人,净秽约土。净秽两土,皆有凡圣同居。凡唯是实,圣通权实。始证为实,应来为权。泥洹涅槃梵音新旧耳。生安养者;烦恼调伏,近于涅槃,故名为净。皆正定聚者;约三聚判也。如此土博地凡夫,属邪定聚。发心修行,未得不退者,属不定聚。已得不退,属正定聚。若生安养,不论高下。五逆罪人,临终十念得生者,亦得不退,故云皆正也。起信云:初心生彼,住正定故。小本云:生彼皆是阿□跋致。十方同居净中,唯极乐为上品净也。若依今经十六观门圆妙修者,通惑纵存,生于彼土,常观胜相。如华严等,诸大乘会机所见也。
  ○辛二 释方便名相
  方便有余土者;修方便道,断四住惑,故曰方便。无明未尽,故言有余。释论云:出三界外有净土,声闻辟支佛出生其中。受法性身,非分段生。法华云:若我灭后。实得阿罗汉,不信此法。若遇余佛,于此法中,便得决了。就中复有利钝,指上为净,指下为秽也。
  文分三段:初约修断释名。九人生彼,谓藏二,通三别住行二,既修空假,皆方便道。别向圆信,所修虽实,犹居似道,判属方便。不生分段,盖除四住。约此修断,得名方便。断通余别,故称有余。二释论下,据经论释相。通教小乘,虽云同入法性,而执法性,体类虚空。子果若亡,永无身土。大乘法性,体具色心。子果若亡,身土广大。释论以大对破小乘界外无土,特云出界而有净土。小乘法性无有色心,是故特云受法性身。法华余佛,即指有余土佛也。此约灭后,不值四依,不生实信。自谓永灭,而生有余。蒙佛开示,即能决了。三就中下,明利钝净秽,彼土利钝,唯约大说。此土已修中观,生彼则利,佛乃为说不次第法。未修中而生彼者,佛为说次第法也。利根所见,同彼实报,故名净。钝根所见,相劣于上,名秽也。以今利钝,验前体析。唯圆名体,余三皆析。别向修中,稍同圆体。
  ○辛三 释实报名相
  实报无障碍者;行真实法,感得胜报。色心不相妨,故言无障碍。纯菩萨居,无有二乘。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即是其义。释论云:菩萨胜妙五欲,能令迦叶起舞。华严云:无量香云台。即其土净妙五尘。就中更论次第顿悟,上下净秽等也。
  文亦分三:初约因果释名。圆人从初,别人十向。能于诸法称实观中,乃名行真实道。中理今开,即感妙报。色心不相妨,毛刹互相容,纯是法身菩萨所居。尚简圆似,况七方便。收简语宽,宜善分别。二仁王下,依经论释相。仁王借别而名圆,三贤十圣,借别名也,住果报,名圆位也。三贤既与十圣同住,验是实报。不证中道,万不能入,故知名属别,义属圆。今取果报,证实报土。问答详钞未录。三就中下,明渐顿净秽。例上可知。
  ○辛四 释寂光名相
  常寂光者;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即般若;是三点,不纵横并别,名秘密藏。诸佛如来所游居处。真常究竟,极为净土。分得究竟,上下净秽耳。
  文亦分三:初克体立名。谓前三在事,故从居人修断因果而立土名。此一属理,故从本体三德为名。问:分证寂光,三障未尽,何得一向就理立名?答:障未尽边,自属实报。今就因果分亡之处,名为中下常寂光土。二诸佛下,约能居示相。普贤观云: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此佛住处,名常寂光。常波罗密,所摄成处。乐波罗密,离身心相处。我波罗密,所安立处。净波罗密,灭有相处。故知此土,乃从四德究竟处立。以四彼岸。显于三德。常我、即法身。乐、即解脱。净、即般若。三德互具,一一论三,故三各具四德。虽云三四,实非十二,如是方名不纵不横秘密藏也。三末二句,明分满净秽。
  ○丁三 结示
  故以修心妙观,能感净土,为经宗也。
  钞云:释题观字,明圆三观。今宗初云:以心观净,则佛土净,为经宗致。次即广明四土净秽。今乃结云:故以修心妙观,能感净土,为经宗也。若其不用圆妙三观感四净土,则标结文全为无用。释题三观,为被何人?为何处用?须知正为生同居净,故说三观。随其惑断浅深之处,自然感得有余等三。非仅为感实报寂光,说三观也。
  ○丙四 论用
  宗是自行所修之法。用是利他所施之法。自行趣理,故明妙观。利他摄机,合通众善。他宜妙观,亦须教修。自行助道,岂废众善。是故宗用,法必齐等。但有自行化他之异耳。文分二:
  ○丁一 标名ぺ示
  次辨经用。用者,力用也。生善灭恶,为经力用。
  钞云:行者应知体宗用三,别明三法。乃从一性,起于二修。体是法身,所显性也。宗是般若,能显智也。用是解脱,所起力也。二虽修成,须知本具。一虽言性,全起成修。故非纵横,不可思议。二德在性,全指惑业,即性具染恶二修。今体逆修,既全性具。当处融妙,乃化他德。故以此二,为经宗用。用□一切,非无恶用。以顺性故生善灭恶,故染恶用,称性用之,最能灭恶。
  ○丁二 约义广释
  灭恶故言力;生善故言用;灭恶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此皆偏举,具论必备也。苦是恶果,贪恚痴是恶因。恶因不除,果不得谢。是故此经能令五逆罪灭,往生净土,即是此经之大力用也。
  钞云:初约善恶俱明。谓既施力用,必成功德。是故一用而有四名。偏论灭恶,须施功力。偏论生善,在于德用。斯是一往语也。若再往论,力用功德。皆能灭恶,皆能生善。须知灭恶,极于阿鼻。生善、至于妙觉,方是圆经力用功德。二苦是下,就灭恶偏释。谓所言灭恶,须灭恶因,方除恶果。如果报修因,二种行人,不除三毒众苦之本。纵暂免苦,终非永谢。今明化他修净土观,则令诸恶因果俱灭。惑纵未断,生彼不起,断在不久,故能永灭恶因恶果。以要言之,此经力用,灭五住因,除二死果,无恶不除也。三是故下,从重别显。谓恶之重者,无过五逆。五逆是业,从于上品烦恼而起,招无间苦。此经大力,能灭此等极重三障,即生净土。若障性非三德,何能无间转为极乐。从极钝根,且论十念生最下品,若从利根,非不能生上之八品。以其五逆,体是寂光,故可于此净四佛土。
  ○丙五 判教相
  上之四章,皆是言教。谓诠名教。诠体,诠宗,诠用,之教也。若以其相而分别之,则令览者,观之显了。故约五时二藏顿渐,以示其相。文分三:
  ○丁一 约五时判
  教相者;此是大乘方等教摄。赴机摄化,广□不同。大本二卷,晋永嘉年中,竺法护译。此本是宋元嘉时,□良耶舍于扬洲译。两经皆在王舍城说。复有小本,名阿弥陀,在舍卫国说。阿弥陀,无量寿,彼此方言。
  初明教部。于大小乘分判,此属大乘。经中亦有频婆证小,非正所被机。今从正为韦提等,宣净土观。尚非通别,岂是小乘。于五时中,是第三方等时也。二赴机下,明广?。未论定散,但辨文相耳。
  ○丁二 约二藏判
  二藏名义,菩萨藏收。
  钞云:约人判法,此属菩萨。阿含等经,虽说三乘。从多从正,属声闻藏。大乘诸部,虽有二乘,非部正意。是故判藏,归菩萨也。
  ○丁三 约渐顿判
  渐顿悟入,此即顿教。正为韦提希及诸侍女,并是凡夫,未证小果。故知是顿,不从渐入。
  此非化仪论渐顿也。化仪,华严属顿。次三属渐。今经判在方等,非化仪顿。今之顿者,乃于化法,以圆为顿。乃顿教相,非顿教部也。故就韦提,即身得忍,判为顿教。且无生忍位,在别地圆住。别教凡夫,经无数劫,方至此位。唯有圆人,即生可入。若将结益判教偏圆,最为明显。是故今文就益定之,是顿非渐。
  题称佛说,简异四人:弟子、诸天、诸仙、化人、等说也。
  此傍简能说人也。若四人说,经佛印之,亦得称经。今经始末,皆出金口,故称佛说。初取义释题竟。
  ○甲二 随经显义
  前取名等五义,解释总题。总意虽彰,别文未显。故须以句节定经文,令义显现。总别虽异,义无两途。方知玄义释此经题,复了疏句不显他义。文分为二:
  ○乙一 初总别科判
  总科三分列判六章。
  疏分文为三:初序、从如是讫清净业处。二正宗,从尔时世尊放眉间光讫诸天发无上道心。三流通,尔时阿难白佛讫文尽。序又二:证信,发起。正宗亦二:净业,妙观。流通复二:王宫,鹫山。
  ○ 乙二 随科解释
  ○ 丙一 序分
  ○ 丁一 证信序
  ○戊一 标指六句
  初证信序六句。如是;标于信。我闻;异外道。一时;辩息诤。佛;正明化主。王城;论住处。列众;为同闻。
  ○ 戊二 随文释义
  ○己一 标信顺
  如是。
  如是者:诸法实相,古今不异,名如;如理而说,为是;决定可信,故云如是。钞云:信名忍乐,理当言善,方忍方乐,理当不异名如,言善无非为是。四教言理,皆称如是,而有浅深不同耳。三藏,唯就世俗言论,不异无非。通虽即理,但在二谛。别虽知中,要先破二。唯圆初心,即了诸法一一中实,当处皆如。称此而谈,无非曰是。故圆望三教,皆不如是。此经所信,虽未开废。而所被机,不从偏小。故但就圆,明如是也。故云决定可信。此句既尔,下五亦然。通序文通,其义亦通,而其意别。今以别意,释其通文。
  ○己二 异外道
  我闻。
  我闻者:表异外道,亲承有在。我有自在义,一切法空无我,何故说我。随俗假名说我,谓见、慢、名字。若无我,则无闻。若无闻,化道则绝。为此义故,虽知无我,为传化不绝,假名说我。如人以金钱易铜钱,及草木等。买卖法尔,人无笑者,故言我。钞云:有在者,在于佛也。我有下,料拣。初立难云:何故说我?意谓凡夫小乘,于人法中,而着于我。今传圆观,合顺二空,何得言我。随俗下,通难。谓毕竟空中,虽我叵得。此空即俗,诸我宛然。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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