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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后汉纪(晋)袁宏-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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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疑“移”系“夷”之误。 

〔二〕 出论语颜渊。 

〔三〕 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曰: “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 疑“车”系衍文。 

〔二〕 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 

〔三〕 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 李贤曰:“论语:孔子曰‘ 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 

〔五〕 并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 

〔六〕 见论语里仁。 

〔七〕 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二〕 。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悉除之。 ”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一〕 李,李固;杜,杜乔。范书 “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 

〔二〕 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 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 

〔一〕 通鉴与袁纪同。而范书窦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骖,上将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将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标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将星也。 

〔二〕 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迳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一〕 范书作“丁亥”。通鉴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标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一〕。 ”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挠,遂送蕃北寺狱〔三〕。 

〔一〕 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 

〔二〕 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鉴从范书。 

〔三〕 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 “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鉴从袁纪。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一〕,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 

〔一〕 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 

〔二〕 范书窦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鉴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阙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迳改之。 

〔三〕 范书言武、绍并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闳)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一〕 据范书改。 

〔二〕 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 ”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率共往送宠,人齎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 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一〕 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 

〔二〕 发,发求,即征敛也。 

〔三〕 据范书补。 

〔四〕 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 
〔一〕 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 

〔二〕 据本卷建宁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叄Ч笕酥瘛9笕耍蛹淙恕E浣怃潞钴桑邸:笮肿又匚骞僦欣山踩场!

〔一〕 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 

〔二〕 据续汉志补。 

〔三〕 “官”原误作“宫”,迳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诏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 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 “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鉴两采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复兴〔一〕。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于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一〕 见前甘昭公注。 

〔二〕 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迳补。 

〔三〕 “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谏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将张奂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隐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故大将军窦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内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锢,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升平可致也。” 

〔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 

〔二〕 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奂言是,然迫于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 
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 

〔一〕 据范书补。 

  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奂又与规善。初,奂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奂废锢。众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奂。由是为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奂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内徙。唯奂因功得听,故奂始为弘农人。 

  建宁初,奂新至未除,会陈、窦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奂。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彊御不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锢。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奂缣百匹。奂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于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锢者,多不守静,或徙或死,唯奂杜门不出,养徒着书矣〔一〕。 

〔一〕 奂养徒千人,着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诏书每下,辄伸党人之禁。陈、窦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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