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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后汉纪(晋)袁宏-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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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龙飞”原误倒,据黄本及范书、全后汉文迳正。 

〔五〕 “非所为”即“非所谓”,为谓通假。 

〔六〕 范书、通鉴、全后汉文“诛 ”皆作“诘”。 

  乔字叔荣,河内林虑人也。少以孝悌称,历位尚书、九卿,皆有名迹。是时梁氏贵盛,群臣莫不倾意,惟乔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为蠡吾侯妃,未及成礼,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数月立为皇后。 

〔一〕 通鉴考异曰:“皇后纪、袁纪皆云八月而无日,帝纪云‘七月,乙未’。以长历考之,七月戊申朔,无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师地震。 

  甘陵人刘文谋立清河王为帝,●闭门拒文,事发觉伏诛。贬●为尉氏侯,徙桂阳郡,●自杀。 

  冀于是诬太尉杜乔、故太尉李固与文通谋,乔、固皆下狱。固门生勃海王调等十余人负鈇锧诣阙理固。大将军长史吴佑伤固之枉,与冀争之,冀怒不从。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佑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乔、固遂死狱中,郡守承旨杀之。 

  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父郃为汉司徒〔一〕。固耽志于学,虽三公子,尝自负书,千里寻师,亲给洒埽,学行根深,无所不贯。四方之士自远而来,佥曰: “复至公辅矣。” 

〔一〕 郃,原错作“邰”,迳改之。 

  初,固二子宪公、季公,并为长吏,闻策免,皆弃官归。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还乡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灭矣!自太公以来,积德累仁,何故遇此?”密与二公谋共逃燮,实言还京师矣〔一〕,乡人信之。后被郡书,二公皆受害〔二〕。 

〔一〕 “实”,黄本作“室”,皆误。疑当作“宣”。范书作“讬”。 

〔二〕 范书李固传注引袁宏纪曰: “基字宪公,兹字季公,并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诏下郡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宽,二子讬服药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今本多有脱误,然难以补入,录此备考。又续汉书曰:“基,郾师长。 ”又范书李固传曰:“州郡收固二子基、兹于郾城,皆死狱中。”沈钦韩曰:“传云遣二子归乡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兹之死,当在汉中本郡,云郾城误。” 按,沈说是。 

  王成者,固之仆隶也〔一〕。文姬厚为其资,以燮属成曰:“君执义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临危讬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复存,君之名义齐于程杵,富贵荣华与君同之。”成为义士,乃将燮往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仆,〔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会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时祭焉〔二〕。 

〔一〕 范书李固传作“门生”。续汉书、华阳国志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 

〔二〕 “而成”二字据范书、续汉书补。又华阳国志汉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补袁纪之不足。又范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燮远遁身于北海剧,讬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均异。 

  燮既归,文姬涕泣相对,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为汉忠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动胁主威,令弟幸全血属,岂非天乎!宜杜绝众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加梁氏则连主上,连主上则祸重至矣。”燮敬从姊言,卒以获全〔一〕。燮学行才艺亚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华阳国志汉中士女赵子贱妻韩树南传曰:“及固小子燮得还,子贱虑燮报仇,赁人刺之。燮觉,告郡杀子贱。” 

〔二〕 范书作“河南尹”。然华阳国志汉中士女作“迁京兆尹”,与袁纪同。恐范书误。 

  吴佑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简写尚书章句。时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岭,僻在海边,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豪所望〔一〕,此书若成,必载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际,先贤所慎,愿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辍而不写。佑年二十,丧父,服除,居无担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遗,牧猪长罗泽中〔六〕。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以褒贤赏善为务。吏民有以罪过相告诉者,佑辄闭阁自责,良久然后问之。民有词讼,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闾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 李贤曰:望,“希望其赠遗也”。 

〔二〕 李贤曰:“车有两轮,故称两也。” 

〔三〕 范书马援传曰:“初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军还,载之一车。及卒,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袁纪未载此事。 

〔四〕 汉书王吉传曰:吉字子阳。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五〕 周寿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吴之贤人,而佑姓吴,字又作季英,故谓吴氏不乏季子。 

〔六〕 范书吴佑传作“牧豕于长垣泽中”。东观记、续汉书亦同。按水经注济水曰:“圈称又言:‘长垣县有罗亭,故长罗县也。’地理志曰: ‘王莽更长罗为惠泽。’后汉省并。长垣有长罗泽,即吴季英牧猪处也。”据此长垣泽本名长罗泽,以后归长垣县,故亦称长垣泽,袁纪因其旧称。 

  十月,司徒赵诫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故太尉胡广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 范书作“加元服”。按礼记大传曰:“圣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元服,汉书昭帝纪师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礼。 

  庚午,大赦天下,赐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乡侯子为平原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帝弟硕为平原王”。皇后纪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间孝王开传同帝纪。又通鉴“硕”作“顾”。侯康以为“硕”是,“ 石”乃声近之误。按袁纪上卷言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此又言名子为平原王,与范书、通鉴又异,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宫德阳殿火。 

  六月,立〔经〕(径)城侯〔理〕(悝)为清河王,改清河为甘陵〔一〕。 

〔一〕 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七月,京师大水。 

  十月,长平盗贼陈景自号为皇帝子〔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黄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诏曰:“昔在前代,封墓轼闾〔一〕,所以激忠厉俗,以光后昆。故光禄大夫周举性侔夷、齐,直同史鱼。入参赞纳,出司京辇,有密静之风。予钦乃勋,将登三事,不幸夙终,朕甚惜焉。诗不云乎,‘ 肇敏戎功,用锡尔祉。’〔二〕其赐钱千万,以旌素节。” 
〔一〕 书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释箕子囚,封比干墓,轼商容闾,皆礼贤之举也。 

〔二〕 诗大雅江汉之辞,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时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枉诛良臣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一〕 范书及续汉五行志“丁卯晦 ”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于“秋七月” ,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纪“ 
丁卯晦”下有脱文。 

  十月,太尉赵诫以疾罢(太尉)〔一〕。司徒袁汤为太尉。 

〔一〕 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删。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诏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祸荐臻。钦惟宗庙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将即委授。而东南西北,丑类未宾,故且总摄,助理万机。今悉讨除,远慕复子明辟之义〔二〕,其及今辰,皇帝称制。” 

〔一〕 范书标点本校勘记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纪作‘己丑’,通鉴作‘乙丑’,校补谓当以通鉴为正。今据改。”按正月甲子朔,无己亥,故范书误。乙丑乃第二日,己丑为二十六日。袁纪“乙”多误作“己”,当以校补之说为是。 

〔二〕 书洛诰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注曰:“周公尽礼致敬,言我复还明君之政于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归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归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顺烈皇后。 

〔一〕 三月癸亥朔,无甲午,疑乃甲申之误,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将军冀夫人为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叄Ч笕宋⒊缁屎螅挥览郑匀绯だ止适拢赞蟛坏弥辆┦Γ诱娑ā餐豕常ㄎ骞伲惨弧场!

〔一〕 王宫、五官形近而讹。范书皇后纪曰:“起宫室,分钜鹿九县为后汤沐邑。”与袁纪异。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东)〔尹〕梁不疑府〔一〕。 

〔一〕 据黄本改“东”作“南”, “尹”乃脱文,补之。范书杨秉传作“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鉴从之。而沈钦韩曰:“梁冀子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后,袁纪是。” 

  是日天大风,尚书杨秉谏曰:“臣闻瑞由德至,灾应事兴。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一〕乃者暴风迅疾,殆必有异,上天不言,以灾异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风,必有变动。’〔二〕诗云:‘敬天之怒,不敢驱驰。’〔三〕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跸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庙,鸾旗不驾〔四〕。故诗称‘自郊徂宫’〔五〕,易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六〕。未有私从意志,日般游诸臣之家,降尊乱卑,等威无别,宿卫守空宫,玺绂委女妾,设有非常之变,任章之谋〔七〕,上负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又以薄学充在劝讲,特蒙光识,见照日月,恩重命轻,敢陈其愚。”大将军冀怨秉,出为扶风太守。初秉侍讲,以经学见重。太常黄琼以秉劝讲帷幄,不宜外迁,留拜光禄大夫。当冀之时,抑而不用。 

〔一〕 见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闵子马之语。杨伯峻曰:“此盖古时习语。荀子大略篇‘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淮南子人间篇‘夫祸之来也,人自生之;福之来也,人自成之。祸与福同门,利与害为邻 ’,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语。其意相近。” 

〔二〕 见论语乡党,原文无“有” 、“动”二字。 

〔三〕 出诗大雅板。 

〔四〕 李贤引汉官仪曰:“前驱有云罕、皮轩、銮旗车也。” 

〔五〕 见诗大雅云汉。宫,宗庙也。 

〔六〕 见易萃卦。 

〔七〕 汉书儒林传曰:“霍氏外孙代郡太守任宣坐谋反诛。宣子章,为公车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庙,居郎间,执戟立庙门,待上至,欲为逆,发觉,伏诛。” 

  十月,司空胡广〔罢〕(薨)。太常黄琼为司空〔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琼任司空于“ 闰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诏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讳。〔举至孝〕独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 据范书崔寔传补。 

  安平崔寔郡举诣公车,称病不对。退而论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渐衰而不改,俗渐弊而不悟,习乱安危,忽不自觉。或耽荒嗜欲,不恤万机;或悦众言,莫知所从;或见信之臣,怀宠苟免;或疏远之士,言以贱废。是以纪纲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汉兴以来,三百余年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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