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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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爰娄。去国五百里;爰娄,去国五十里。国,齐国也。
'疏'“爰娄”至“十里”。○释曰:爰娄去齐五十里,今在师之外,明晋师巳逼到其国。师,谓晋师也。齐为晋所败,兵临城下,然则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惊弦之鸟,不可以应弓。所以更能五战者,齐是大国,邑竟,既宽,收拾馀烬,足当诸国之师,故请以五也。
壹战绵地五百里,焚雍门之茨,雍门,齐城门。茨,盖也。○雍,於用反。之茨,在私反。侵车东至海。侵车,侵伐之车,言时侵齐,过乃至海。君子闻之曰:“夫甚!”甚之辞焉。郑嗣曰:“君子闻战于?,乃盟于爰娄,焚雍门之茨,侵车至海,言因齐之败,逼之甚。”○夫甚音符。齐有以取之也。齐之有以取之,何也?败卫师于新筑,侵我北鄙,敖郤献子,谓笑其跛。○谓笑其跛,布可反。案杜预注《左传》云:“郤克跛。”此传言“郤克眇”,范注当依传而作“跛”,恐非。齐有以取之也。爰娄在师之外。言师巳逼其国。郤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Ю矗',玉甑,齐灭纪,故得其宝。○В汩矗忠粞裕忠粞澹耜狄病R韵敉蹲又肝剩牒钣胫蹲油敢旄咐サ埽挥庋云牒钪福恃韵敉蹲又敢病<娣拗蹲有Α!鹞室糁拢峦J垢呓远淠叮岳淙殖奠肚忠住!鹎忠祝贼矗隆胺ヒ住蓖H缓笥胱用恕!惫粼唬骸胺绰场⑽乐值兀约秃钪'来’,则诺。‘以萧同侄子之母为质’,则是齐侯之母也,齐侯之母犹晋君之母也,晋君之母犹齐侯之母也。言尊同也。‘使耕者尽东其亩’,则是终士齐也。凯曰:“利其戎车侵伐易,则是以齐为士。”不可,不可,谓若不许己言。请壹战。壹战不克,请再。再不克,请三。三不克,请四。四不克,请五。五不克,举国而授。”於是而与之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汶音问。
冬,楚师、郑师侵卫。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蜀,某地。楚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婴齐亢也。泰曰:庄二十二年“丙申,及齐高傒盟”,文二年“乙巳,及晋处父盟”,传曰:“不言,高傒、处父亢也。”此传会婴齐,书公以明亢,何乎?盖言高傒、处父亢礼敌公,书公则内耻也。婴齐初虽骄慢,终自降替,故于会则书公,以显婴齐之骄亢;于盟则称人,以表婴齐之服罪。然则向之骄,正足以表其无礼,不足以病公,则书公可也。○向之,本又作乡,亦作向,同许亮反;下文同.
'疏'“楚无”至“亢也”。○释曰:楚无大夫,重发之者,屈完当齐桓,名氏始见,非正例也。椒与宜申二者不见名氏,非大夫之例。今称公子,是贵於同大夫之文,故重发之。婴齐之亢,又重发者,高傒则没公存氏,处父无氏称名,婴齐则前骄后让,三者皆异,故各发之。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缯人盟于蜀。楚其称人,何也?怪楚向称公子今称人。齐在郑下,盖时王所黜。
'疏'注“齐在”至“所黜”。释曰:知时王黜者,以秦、宋、陈、卫以下皆称人。称人则非卿,以其诸侯之大夫俱是微者,必不能自有升降,故知时王所黜。齐以傲敌之敌,师败於?,兵临城下,微弱之极,天子因其势,故退之郑下,此乃一时之宜,非是常例也。知诸侯之大夫是微人者,传直怪婴齐称人,不论诸侯大夫,明知并是微者,
於是而后公得其所也。会与盟同月,则地会,不地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此其地会、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公得其所,谓楚称人;申其事,谓地会地盟。○“会与盟同月”绝句,“不同月”绝句,“则地会地盟”绝句。
'疏'“会与”至“事也”。○释曰:同月,则地会,不地盟者,僖二十八年践士之盟,襄十六年溴梁之盟是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者,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定四年鼬之盟是也。
今之屈,向之骄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自同於正君,故书公侯以讥之。
'疏'注“宋卫”至“讥之”。○释曰:范意虽葬未逾年亦不得成君,虽逾年而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云宋卫未葬,书公侯以讥之。逾年未葬不得成君,此注是也。虽葬未逾年不得成君,即四年“郑伯伐许”注云“丧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讥之”是也。
辛亥,葬卫穆公。
二月,公至自伐郑。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祢宫也。谓宣公庙也。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祢,乃礼反。
'疏'“甲子,新宫灾”。○释曰:何休云:“此象宣公篡位,当诛绝,不宜列之昭穆。成公结怨强齐,不得久承宗庙之象也。”范以天灾难知,非人所及,故不言之
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宫庙,亲之神灵所凭居,而遇灾,故以哀哭为礼。○冯居,皮冰反。迫近不敢称谥,恭也。迫近,言亲祢也。桓僖远祖则称谥。
'疏'注“迫近”至“称谥”。○释曰:范不据丹桓宫者,传云迫近不敢称谥,言近则宜对远,故据桓、僖言之。其用桓宫,以庄公娶父之雠女,故特言桓宫,以讥庄之不子也。
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
'疏'“其辞”至“讥矣”。○释曰:不称谥,明其恭。三日哭,者其哀。是成公为无讥矣。
乙亥,葬宋文公。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去,起吕反。
公至自晋。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疏'“叔孙”至“围棘”。○释曰:《公羊》、《左氏》皆以棘为汶阳之田邑,此传无说,事或然也。
大雩。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咎音羔。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其日,公也。来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国与之也。徐邈曰:“不言及,谓凡书来盟者也,若宣七年‘卫孙良夫来盟’是也。以国与之,谓举国为主,故直书外来尔。此先聘而后盟,故不言来盟,总言及而不复著其人,亦是举国之辞。”○复,扶又反。
'疏'“其日”至“与之也”。○释曰:案传例:“前定之盟不日,后定之盟则日。”此云公也者,其实盟虽公在位,但为前定则不日,后定则日,此其日,公故也,则后定亦可知矣。但以上文聘既接公,下文及则公文未显,嫌不得再烦尊者,恐盟时无公,故传云公以释之。传又云不言及者,则宣七年“卫孙良夫来盟”是也。不言其人者,解此文不书内之名氏是也。又云不言求两欲之也者,言求当直言求盟,如孙良夫是也。不言求者,此云来聘,又云及盟是也。何者?来聘是他求;言及,我欲也。是两国同欲之文,非独求之称,故云不言求,两欲之也。若然,上文云来聘而求盟者,解二人本意来聘,只为求盟,为下不言求张本也。
不言求,两欲之也。
郑伐许。郑从楚而伐卫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狄之。
'疏'注“郑从”至“狄之”。○释曰:知伐卫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狄之者,昭十二年“晋伐鲜虞”,传曰“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定四年传云,吴不称子,“反其狄道也”。郑、卫同姓,不有吊临之恩而伐其丧,其为恶行,莫斯之甚,而亦直举国称之,明为夷狄之行也。叛诸侯之盟者,旧解以为上文背晋,为诸侯所伐是也。又其言伐丧者,前年卫侯速卒,楚师、郑师侵卫是也。不於伐丧贬者,其罪不积,不足以成恶。郑既伐丧背盟,一年之中,再加兵於许,故於此夷狄之。
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杞伯来朝。朝,直遥反。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公如晋。
葬郑襄公。秋,公至自晋。
冬,城郓。郓音运。
郑伯伐许。丧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讥之。
'疏'注“丧未”至“讥之”。○释曰:传於宋襄起丧称之例,则诸侯亦同之可知,故上下经文,宋、卫、陈皆有子称,郑是伯爵,与侯同於七命,明在丧之称,或亦与侯同也。《左氏》之例,唯云公侯曰子,伯则不入於例,与此异也。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仲孙蔑如宋。○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穀穀齐地
'疏'“妇人”至“来归”。○释曰:范氏云:“出女例凡三,齐人来归子叔姬,一也。郯伯姬来归,二也。此杞叔姬来归,三也。”又别引文十八年“夫人姜氏归於齐”为例者,出既是同,但内外为异,故并引之也。子叔姬淫而得罪,为齐所逐,故言齐人来归。今杞叔姬文既与之异,故并发传举其上下,郯伯姬亦足以相包,故不更发之。
梁山崩。梁山,晋之望也。不言晋者,名山大泽不以封也。许慎曰:“山者阳位,君之象也。”象君权坏。
'疏'注“梁山”至“望也”。○释曰:《诗》云:“奕奕梁山。”是韩国之镇。霍阳,韩、魏、晋之地,故云晋之望也。
不日,何也?据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书日。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则何以书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晋君召伯尊而问焉。伯尊来,遇辇者,辇者不辟,使车右下而鞭之。凡车,将在左,御在中,有力之人在右,所以备非常。○壅,於勇反。遏,於葛反。伯尊,《左氏》作伯宗。辟音避。将,子匠反。辇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远矣。”所用鞭我之间,行道则可远。伯尊下车而问焉,以其言有理,知非凡人。曰:“子有闻乎?”对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为此召我也,为之奈何?”辇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虽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问焉。用忠诚之心问之。○为此,于伪反。○辇者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素衣缟冠,凶服也。所以凶服者,山川,国之镇也,山崩川塞,示哀穷。○缟,古老反。
'疏'注“素衣”至“哀穷”。释曰:礼云素缟者,郑玄云:“黑经白纬谓之缟,缟冠素纯,以纯丧冠,故谓之素缟。是祥祭之冠也。”今注云素衣缟冠,与郑异也。
伯尊至,君问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为之奈何?”伯尊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闻之曰:“伯尊其无绩乎!攘善也。”绩,功也。攘,盗也。取辇者之言而行之,非巳之功也。绩或作续,谓无继嗣。○攘,如羊反。
'疏'注“谓无继嗣”。○释曰:旧说云,伯尊,晋之贤大夫。辇人,晋之隐士。今一遇吐诚,理难再得。伯尊不能荐之於晋侯,以救朝廷之急,反窃其语而晦其人,蔽贤罪深,故被戮绝嗣。子夏虽匿圣人之论,能播教於西河,令黑水之人钦其风,蒲阪之间爱其道,其罪先轻,故直丧明而巳。然此之立说,恐非其理,何者?天道冥昧,非人所知,大圣立言,意在轨世,则伯尊之戮,未必由蔽贤人之言;卜商丧明,岂关匿圣人之论?徒争罪之轻重,妄说受罪浅深,据理言之,恐非圣贤之旨。何休以为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象诸侯失势,王道绝,故自是之后六十年之中,弑君十四,亡国三十二。案此传说辇者之言,竟不论天子诸侯丧亡之事,则何休之言,未必通於此也。
秋,大水。
冬,十一月,已酉,天王崩。定王。
十有二月,已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蟲牢,郑地。○蟲,直忠反。牢,力刀反。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疏'“春王”至“自会”。○释曰:何休云:“月者,鲁使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危之,故书月也。”传例致月则危,此书月必是危,但不知同何说以否,或当时有危,传不言之,故范亦不解。或亦为此年公远会,始至,立武宫,取鄟,皆是危事,故致会书月也。
二月,辛巳,立武宫。旧说曰:武公之宫庙毁巳久矣。故传曰“不宜立也”。《礼记·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