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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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至自齐。公如,陈公行例。往时,正也。正谓无危惧也,皆放此。致月,故也。如,往月、致月,有惧焉尔。
荆人来聘。善累而后进之。其曰人,何也?举道不待再。明聘问之礼,朝宗之道,非夷狄之所能,故一举而进之。
'疏'传“善累”云云。○释曰:不言楚人而云“荆人”者,传称“州不若国”,楚既新进,若称国系人,嫌其大褒,故直举州称人言聘以进之。
公及齐侯遇于穀。及者,内为志焉尔。
'疏'传“内为志焉尔”。○释曰:重发传者,公为淫如齐,嫌异於常,故重发之。遇者,志相得也。
萧叔朝公。
'疏'“萧叔朝公”。○释曰:书名者,附庸常例。仪父称字,传言“贵之”。此传直云“微国”,不言贵之,则“叔”名也。重发传者,嫌名字异故也。
微国之君,未爵命者。其不言来,於外也。言於穀朝公也。朝於庙,正也。於外,非正也。○秋,丹桓宫楹。楹,柱礼:天子、诸侯黝垩,黝垩,黑色。○黝,於纠反,又於柳反。注同。垩,乌路反,又乌各反。范云:“黝垩,黑色。”案,黝,黑也;垩,白土。
'疏'注“黝垩,黑色”。○释曰:徐邈云:“黝,黑柱也。垩,白壁也。”谓白壁而黑柱。今范同以黝垩为黑色者,以此传为丹楹而发,何得有壁事而在其间?故同为黑色也。
大夫仓,士黈。黈,黄色。○黈,他苟反,黄色也。麋氏云张斗反。丹楹,非礼也。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射音亦,本或作亦。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盟不日,此盟日者,前“公如齐观社”,传曰:“观,无事之辞。以是为尸女也。”公怠弃国政,比行犯礼,忧危甚矣。霸主降心,亲与之盟,实有弘济之功,而鲁得免於罪。臣子所庆,莫重於此,时事所重,文亦宜详,故特谨日以著之。○扈音户。
'疏'注“桓盟”至“著之”。○释曰:《公羊传》云:“桓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今范知喜得霸主与盟故详而日之者,传虽有桓盟不日信之文亦有不日数渝恶之事又葵?以极美齐桓而书日故知此间书日,喜霸者与盟也。此时齐桓威德既盛,与公结盟,实有弘济之功,何得为有危事?故范以臣子所庆,文亦宜详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礼: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以细石磨之。○刻音克。桷音角,榱也;方曰桷,圆曰椽。斫,丁角反,削也。砻之,力公反,磨也。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於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非礼谓娶仇女,非正谓刻桷丹楹也。本非宗庙之宜,故曰加,言将亲迎,欲为夫人饰,又非正也。○迎,鱼敬反,下皆同。
'疏'注“又非正也”。○释曰:娶仇女、刻桷两事俱非,故曰“又”也。或以为“又”者,并谓崇饰夫人理亦通也。所以不直言非礼,云“又非正”者,见庄有二种之恶,故“非礼”、“非正”,两举之也。
刻桓宫桷,丹桓宫楹,斥言桓宫,以恶庄也。不言新宫而谓之桓宫,以桓见杀於齐,而饰其宗庙,以荣仇国之女,恶庄不子。○恶,乌路反,下同。
'疏'注“不言新宫”。○释曰:新宫,桓公之宫。以是祢宫,不忍斥之,故谓之新宫。合恶庄公不子,故斥言桓宫,以见非正也。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亲迎,恒事也,不志,
'疏'传“亲迎”至“不志”。○释曰:文四年传云:“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於齐也。”似不成礼於齐,即合志,而此云常事不志者,彼亦是非礼而书,就书之中更自别见。言逆妇既书於经,所以不云公者,为成礼於齐,故变文与庄公异也。
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於齐也。
秋,公至自齐。迎者,行见诸,舍见诸。诸,之也。言瞻望夫人乘车。○乘,绳证反。先至,非正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哀姜。入者,内弗受也。
'疏'传“入者,内弗受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夫人与他例异故也。
日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於前,其义不可受也。荐,进。舍,置。○恶入,乌路反,一音如字。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宗妇,同宗大夫之妇。○觌用,徒历反,见也。
'疏'“觌用币”。释曰:旧解不言见而言觌,觌者私事,大夫公然行之,故言觌以明其私也。见者,正也,故会于沙随,云“不见公”传曰:“可以见公而不见,讥在诸侯也。”是觌与见别也。今以为不然者,三传之文,并不云觌、见事别,何得言私为觌,正为见乎?恐别有案据,遂存之,以示疑耳。
觌,见也。礼:大夫不见夫人,
'疏'传“大夫不见夫人”。○释曰:既云“不见夫人”,又说“男子之贽”者,更释用币非礼之意也。言男子之贽,羔雁之等,妇人之贽,枣栗之类,欲见俱不得用币。
不言及,不正其行妇道,故列数之也。男子之贽,羔、雁、雉、腒。贽,所以至者也。上大夫用羔,取其从群,帅而不党也。下大夫用雁,取其知时,飞翔有行列也。士冬用雉,夏用腒,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腒,腊也。雉必用死,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备腐臭也。○数,色主反。腒,其居反,腊也,乾雉也,士夏执之,备腐臭也。《说文》云:“北方谓鸟腊曰腒。”传曰:“尧腊,舜始腒。”别,彼列反。为其,于伪反。腐,符甫反。妇人之贽,枣、栗、锻脩。枣取其早自矜庄,栗取其敬栗,锻脩取断断自脩整。○锻,丁乱反,脯也,锻而加姜桂曰脩。脩饬,本或作敕,同耻力反;一本作饰,申职反;或作整,音征领反。用币,非礼也。用者,不宜用者也。大夫,国体也,国体谓为君股肱。○股音古。肱,古弘反。而行妇道,恶之故谨而日之也。恶,乌路反。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
'疏'“曹羁出奔陈”。○释曰:《公羊》以为曹羁是曹大夫,三谏不从而去之也。杜预注《左传》,以为羁是曹之世子,此处虽无传,案下二十六年传意则与《公羊》同也。
赤归于曹。郭公。
'疏'“赤归于曹,郭公”。○释曰:薄氏驳云:“赤若是诸侯,不能治国,舍而归曹,应谓之奔,何以诡例言归乎?”徐乾又云:“不言郭公,疑是鲁之微者,若是微者,则例所不书,何得以微者为譬?”二事俱滞,而范从之者,凡诸侯出奔其国者,或为人所灭,或受制强臣,迫逐苟免,然后书出。今郭公在国,不被迫逐,往曹事等如归,故以易辞言之,不得云出奔也。凡内大夫未得命者,例但书名。若使赤直名而无所系,别文同侠等,故又云郭公也。徐乾之说理通,故范引而从之。
赤盖郭公也,何为名也?礼:诸侯无外归之义,外归,非正也。徐乾曰:“郭公,郭国之君也,名赤。盖不能治其国,舍而归于曹。君为社稷之主,承宗庙之重,不能安之,而外归他国,故但书名,以罪而惩之。不直言赤,复云郭公者,恐不知赤者是谁?将若鲁之微者故也。以郭公著上者,则是诸侯失国之例,是无以见微之义。”○羁,居宜反。郭公,《左氏》如字,《公羊》音虢。舍音舍。惩,直升反。复,扶又反。著,张虑反,又张略反。见,贤遍反。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女,氏。叔,字。○女音汝。其不名,何也?据成三年“晋侯使荀庚来聘”称名。○天子之命大夫也。
'疏'传“天子之命大夫也”。○释曰:言“命大夫”,即是单伯之等,故知叔是字。祭仲传无文释,故知仲是名也。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惠公也,犯逆失德,故不书葬。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言日言朔,食正朔也。
鼓,用牲于社。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麾,旌幡也。五兵,矛、戟、钺、楯、弓矢。○麾,毁为反。幡,芳元反。矛,亡侯反。钺音越。楯,时准反。又音允。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凡有声皆阳事,以压阴气。柝,两木相击。充,实也。○柝,吐洛反。压,於甲反,又於涉反。
'疏'“鼓用”至“阳也”。○释曰:案范三十年注云:“救日用牲。既失之矣,非正阳之月,而又伐鼓,亦非礼。”今伐鼓於建巳之月,故曰“礼也”。用牲非常,故云“非礼也”。五麾者,糜信云:“各以方色之旌置之五处也。”五兵者,徐邈云:“矛在东,戟在南,钺在西,楯在北,弓矢在中央。”糜信与范数五兵与之同,是相传说也。五鼓者,糜信、徐邈并云:“东方青鼓,南方赤鼓,西方白鼓,北方黑鼓,中央黄鼓。”案五兵,兵有五种,未审五鼓是一鼓有五色,为当五种之鼓也。何者?《周礼》有六鼓,雷鼓、灵鼓、路鼓、鼖鼓、鼛鼓、晋鼓之等。若以为五种之鼓,则不知六鼓之内,竟去何鼓。若以为一种之鼓,则不知六鼓之内,竟取何鼓。又《周礼》云,“雷鼓鼓神祀”,则似救日之鼓用雷鼓,但此用之於社。《周礼》又云,“灵鼓鼓社稷祭”,则又似救日食之鼓用灵鼓。进退有疑,不敢是正,故直述之而已。检糜、徐两家之说,则以五鼓者,非六鼓之类,别用方色鼓而已。诸侯三者,则云降杀以两去黑黄二色。是非六鼓之类也。下云“大夫击门,士击柝”,则此陈五鼓,亦击之也。但击之时,陈列於社之茔域,因五兵五麾是陈,故亦以陈言之,非谓直陈而不击也。
伯姬归于杞。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
'疏'传逆之道微。○释曰:“重发传者,纪伯姬释不称使之微,此解不言逆之微,故别发传。
无足道焉尔。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门,国门也。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疏'传“高下”云云。○释曰:重发之者,此有用牲之失,嫌异常水,故更发之。“既戒鼓骇众”者,谓既警戒击鼓,而骇动众人,则用牲可以已矣。知不合用牲者,用者不宜用,故知不合也。又云“救日以鼓兵”者,谓伐鼓以责阴,陈兵示御侮。救水以鼓众”者,谓击鼓聚众也。皆所以发阳也。
冬,公子友如陈。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言大夫而不称名姓,无命大夫也。无命大夫而曰大夫,贤也。为曹羁崇也。徐邈曰:“于时微国衰陵,不能及礼。其大夫降班失位,下同於士,故略称人,而传谓之‘无命大夫’也。莒庆、莒挐、邾庶其、邾快,皆特以事书,非实能贵,故略名而已。楚虽荆蛮,渐自通于诸夏,故庄二十三年书‘荆人来聘’,文九年又褒而书名。国转强大,书之益详。然当僖公、文公之世,楚犹未能自同于列国,故得臣及椒并略名。惟屈完来会诸侯,以殊礼成之。楚庄王之兴,为江汉盟主,与诸夏之君权行抗礼,其势强于当年,而事交於内外,故《春秋》书之,遂从中国之例。夫政俗隆替,存乎其人。三后之姓,日失其序,而诸国乘间,与之代兴,因详略之文,则可以见时事之实矣。秦爵,伯也。上据西周,班列中夏,故得称师,有大夫。其大夫当名氏,而文十二年秦术略名,盖于时晋主鲁盟,而秦方敌晋,则鲁之于秦,情好疏矣。礼以饰情,情疏则礼略,《春秋》所以略文乎。又吴札不书氏,以成尊于上也。宋之盟,叔孙豹不书氏,以著其能恭。此皆因事而为义。”○为曹,于伪反。挐,女居反,又女加反。快,苦夬反。诸夏,户雅反,下同。屈,君勿反。情好,呼报反。
'疏'传“为曹羁崇也”。释曰:薄氏驳曰:“曹羁出奔,经无归处,曹自杀大夫,何以知是羁也?”又云:“术之名,为晋贬秦,然楚亦敌晋,何以不略而贬之?文此注虽多,未足通崇之义,徒引证据,何益於此哉!范答之曰:“羁,曹之贤大夫也。曹伯不用其言,乃使出奔他国,终於受戮,故君子愍之。书杀其大夫,即是崇贤抑不肖之义也。案大夫出奔,或书出,不书入,秦后子是也;或书入,不书出,蔡季是也。史有阙漏,○非是一般,何得以无归之文,则怪其非羁也?秦以交疏之故而略其臣,楚与诸夏会同,所以不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