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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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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会诸侯伐郑,不致。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见,贤遍反。 
  螟。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卫宝。以齐首之,分恶於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若卫自归宝於齐,过齐然后与我,齐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分恶,乌各反,下同。杀,色界反,旧色例反。过,古禾反。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防,鲁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恒星者,经星也。经,常也,谓常列宿。○昔如字,或作,同。不见,贤遍反,下不音者同。列宿,夙又反,下皆同。 
  '疏'注“谓常列宿”。○释曰:周之四月,夏之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
 
  日入至於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 
  夜中,星陨如雨。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陨,云敏反。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与音馀。暝,亡定反。 
  '疏'传“其陨”云云。○释曰:“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著以传著,疑以传疑,皆以实录,故知夜中。《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明实录也。○传,直专反。中之几也,而曰夜中,著焉尔。几,微也。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著尔,非亿度而知。○度,徒各反。
 
  '疏'“中之几也”至“著焉尔”。○释曰:谓雨晦暝几微也。“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著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
 
  何用见其中也? 
  '疏'“何用见其中也”。○释曰: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当夜中矣。
 
  失变而录其时,则夜中矣。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检录漏刻,以知夜中。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 
  '疏'“其不”至“何也”。○释曰:解经上文云“恒星不见”,下文“其不曰恒星之陨”者,又自解之。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者是何星,故不得言之也。又解不言雨星,而言陨星意,言我见从上而陨,又下接於地,则可以雨说之也。今唯见其下,不见其上,故曰陨星,又总说陨之与雨二者之别,“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如下,不见如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言不见在上,故不可以雨说之。徐邈云:“著於上,谓云著上。”
 
  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我见其陨而接於地者,则是雨说也。言我见从上来,接於下,然后可言雨星。今唯见在下,故曰陨星。○我见,见音如字,注同。雨,于付反,注同。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於下,不见於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解经不得言雨星,而言陨星也。郑君曰:“众星列宿,诸侯之象。不见者,是诸侯弃天子礼义法度也。”刘向曰:“陨者象诸侯陨坠,失其所也。又中夜而陨者,象不终其性命,中道而落。”○见于下,如字,或贤遍反。不见,贤遍反。队,直类反。 
  秋,大水。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释曰:复发传者,嫌大水无麦、苗,异於常,故重发之。
 
  无麦、苗。麦、苗同时也。麦与黍稷之苗同时死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穀,齐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疏'传“会非正也”。○释曰:再发传者,防是鲁地,穀是齐邑,故重发之。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时陈、蔡欲伐鲁,故出师以待之。次,止也。俟,待也。 
  甲午,治兵。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振,整也。旅,众也。 
  '疏'传“习战也”。○释曰:此治兵振旅,皆云“习战”者,《周礼》仲秋教治兵,仲春教振旅,出入幼贱虽殊,同是教战之法,故此传二者皆以“习战”言之。《公羊》以“治兵”为“祠兵”,亦云“其礼一也”。《周礼》仲秋教治兵,此非秋,亦云治兵者,《周礼》四时讲武,故各立别名,此据出师之事,故虽春亦得以治兵为名。
 
  治兵而陈、蔡不至矣。兵事以严终,以严整终事,故敌人不至。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善为国者不师,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江熙曰:“邻国望我,欢若亲戚,何师之为?”○陈,直觐反,下文皆同。道,徒报反,下同。善师者不陈,师众素严,不须耀军列陈。江熙曰:“上兵伐谋,何乃至陈?”善陈者不战,军陈严整,敌望而畏之,莫敢战。善战者不死,投兵胜地,故无死者。江熙曰:“辟实攻虚则不死。”善死者不亡。民尽其命,无奔背散亡者也。江熙曰:“见危授命,义存君亲,虽没犹存。”○尽,津忍反。背音佩。 
  '疏'传“善为”至“不亡”。○释曰:“善为国者不师”,谓有明王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不起军师,而四海宾服,则黄帝尧舜时是也。“善师者不陈”,若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陈而服罪也。“善陈者不战”,即此鲁能严整终事,而陈、蔡不至也。“善战者不死”,若文王伐崇,因垒而崇自服也。“善死者不亡”,若柏举之战,吴虽入楚,父老致死,还复楚国也。此引文为证颇允,传文一准此解,则与注少僻,但旧有此说,故今亦存之。其注虚,观文则晓,故不复烦释。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其曰降于齐师何?不使齐师加威於郕也。郕,同姓之国,而与齐伐之,是用师之过也。故使若齐无武功而郕自降。○降,户江反,皆同。 
  秋,师还。还者,事未毕也,遁也。郕巳降而以未毕为文者,盖辟灭同姓之国,示不卒其事。○还音旋。遁,徒困反。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儿如字,音五兮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无知之挈,失嫌也。 
  '疏'传“无知之挈,失嫌也”。○释曰:重发之者,月与不月,地与不地之异,故重发之。
 
  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挈,苦结反。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暨,鲁地。○暨,其器反,《左氏》作蔇。公不及大夫。《春秋》之义,内大夫可以会诸侯,公不可以盟外大夫,所以明尊卑、定内外也。今齐国无君,要当有任其盟者,故不得不以权通。大夫不名,无君也。礼:君前臣名。齐无君,故大夫不名。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变盟立小白。○渝,羊朱反。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恶,乌路反,下及注“恶内”皆同。 
  夏,公伐齐,纳纠。不言子纠而直云纠者,盟系在於鲁,故挈之也。《春秋》於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子纠不为大夫,故不书其奔。郑忽既受命嗣位,是以书其出。然则重非嫡嗣,宫非大夫,皆事例所略,故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亦不书出。○纠,居黝反,《左氏》作子纠。嫡,丁历反。重,直龙反。 
  '疏'注“不言”至“书出”。○释曰:下文“取子纠杀之”称子,此直云纠,故解其意,欲明系在鲁,故挈之。又解子纠不书出奔之意,言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子纠不书出,是不为大夫也。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乾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何休曰:“三年‘溺会齐师伐卫’,故贬而名之,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故卑之曰人。今亲纳仇子,反恶其晚,恩义相违,莫此之甚。”郑君释之曰:“於雠不复,则怨不释,而鲁释怨,屡会仇雠,一贬其臣,一卑其君,亦足以责鲁臣子,其馀则同,不复讥也。至於伐齐纳纠讥,当可纳而不纳尔。此自正义,不相反也。”宁谓仇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仇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乾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二十四年公如齐亲迎,亦其类也。恶内之言,传或失之。○败恶,乌路反,注同。复,扶又反。迂音于,一音纡,又於武反。迎,鱼敬反 
  '疏'注“内之”至“亦其类也”。○释曰:范既不从传文,以为大恶。又庄公亲逆,未是大罪,而云“亦其类”者,以公忘父之仇,而援举兵动众,既不能强,为齐所败,是大恶也,鲁与齐为仇,而公娶其女,虽得亲迎之常,甚失结婚之义,故云“亦其类”也。
 
  齐小白入于齐。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成十四年“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是也。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弑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子纠奔鲁,小白奔莒。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於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恶,乌路反。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诸公子争立,国乱,故危之。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不言及者主名,内之卑者。乾时,齐地。 
  '疏'注“内之卑者”。○释曰:桓十七年“及齐师战于郎”,注云,公亲帅之,讳,故不言公。此亦云及,知非公者,彼传云,不言败,为内讳也。以其讳,故知公也。今经书败,传又不释之,故知是“内之卑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言子纠者,明其贵,宜为君。 
  '疏'注“明其贵”。○释曰:《公羊》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也。”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
 
  外不言取, 
  '疏'“外不言取”。○释曰:取是内取,故外不得言取。今云取者,恶内也。一解“外不言取”者,谓楚人杀徵舒、庆封,并不言取。此虽是何休之义,亦得通一家,故并录之。
 
  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犹言自齐之子纠,今取而杀之,言鲁不能救护也。○易,以豉反。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难,乃旦反,下注同。乘,绳证反。 
  冬,浚洙。浚洙者,深洙也。著力不足也。畏齐难。○浚音峻,深也。洙音殊,杜预云:“水名。”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长勺,鲁地。○勺,时酌反。不日,疑战也。疑战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疑战而曰败,胜内也。胜内,谓胜在内 
  二月,公侵宋。 
  '疏'“二月公侵宋”。○释曰:旧说以为公与宿盟,宋方病宿,故公侵之。若此则是公之无恶,传何恶公也?公与宿盟,经无其事,为宿侵宋,传无其文,是旧说妄也。隐元年“盟於宿”,范以为地,是公不与宿盟也。但不知何为侵耳。
 
  侵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恶,乌路反。 
  三月,宋人迁宿。迁,亡辞也。为人所迁,则无复国家,故曰亡辞。闵二年“齐人迁阳”亦是也。○复,扶富反,下文及注同。 
  '疏'传“迁,亡辞也”。○释曰:《春秋》言迁有二种之例,一表亡辞者,此文是也;二见存亡国者,“邢迁于夷仪”是也。不於元年“迁纪”发传者,彼以纪侯贤,经变文以示义,非正,故不发之。“迁阳”不发,从此省文也。迁文三起例者,此是亡辞之始,邢是复国之初,许独自不月,故三发之也。范《略例》云:“凡迁有十,亡迁有三者,齐人迁阳,宋人迁宿,齐师迁纪是也。好迁有七者,邢迁夷仪,卫迁帝丘,蔡迁州来,许迁于叶,许迁于夷,许迁白羽,许迁容城是也。馀迁皆月,许四迁不月者,以其小,略之如邑也。迁纪不月者,文承月下,蒙之可知也。”其不地,宿不复见也。国亡不复见。经不言灭者,言灭则弑其君,灭其宗庙社稷,就而有之,不迁其民。○见,贤遍反。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谓自迁者,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之类是也。彼二传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此传云“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互文也。○叶,舒涉反。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次,止也。畏我也。
 
  公败宋师于乘丘,乘丘,鲁地。○乘,绳证反。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莘,蔡地。○莘,所巾反。以蔡侯献武归。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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