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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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意志」·「假释」·「假扣押」等,确定意义,或内容的分类一样。「摩得勒伽」的第一分,不是僧伽规制,是僧伽规制中,所有术语的定义与分类(这就是解说)。在僧伽制度的发展中,这部分是先集出的;但这一分的集出,意味著僧伽规制的早已存在。接著是规制──「法」的集出;又以僧伽规制,个人正行的偏重,而分为「法」与「行法」,成为三分。在这称为法与不称为法的差别中,可以看出「摩得勒伽」次第集成的情形。
在各本的「摩得勒伽」中,「五百结集」、「七百结集」,叙列在中间,这是值得注意的事 'P296' !我在『印度之佛教』中,曾有所解说(23),今再略为补充的说明。一、「摩得勒伽」,是僧事项目的类集。初集成时(比王舍城结集略迟),与第一分相当,为有关僧事术语的标目。末後以「五百结集」作结,表示为原始的结集,如书籍的「後记」一样。二、再结集时,约为七百结集时代。对於固有的标目,应有所整理、增列,成为第一分。在「五百结集」後,更附以「七百结集」及「毗尼摄」。当时,上座们传来的,完成的僧伽规制,也结集出来,称为「法」与「行法」。三、七百结集以後,佛教界以僧伽规制的项目为主,而进行类集的工作。等到二部分裂,大众部将第一分与第二分,综合简化,展开其类集工作,而形成『僧只律』的组织形态。上座部方面,对「摩得勒伽」,又将「四大教法」,及有诤论的「净法」,附编於「七百结集」之後,成为现存三分的形态(『毗尼摩得勒伽』与『毗尼母经』的共同部分)。对於僧制类集方面,就是根据「摩得勒伽」,而类集为种种「犍度」了。这是上座部律师们的业续!
「摩得勒伽」现存的不同诵本,关於成立的先後,应从两方面说。一、标举项目部分;『僧只律』二一0目;『毗尼母经』二三八目;『毗尼摩得勒伽』三一二目,『十诵律』三一八目。上座部系的逐渐增多,由简而详,正表示了成立的先後次第。然『僧只律』的项目,也有上座部系「摩得勒伽」所没有的。如「杂诵跋渠法」的(52)「毗尼断当事」,(54)「比丘尼法」,(100)「毁钉」,(101)「观伎儿」,(107)「上树」,(110)「回向物」。如「毗尼断当事」 'P297' ,是『五分律』「调伏法」等的渊源。「比丘尼法」,是『五分律』的「比丘尼法」;『铜 律』与『四分律』的「比丘尼犍度」;『十诵律』「杂诵」的「比丘尼法」,『根有律』「杂事」的「比丘尼法」∶「犍度」的重要部分,根源於「摩得勒伽」,却是上座部系本所脱落了的。「毁钉」等与「波罗提木叉」有关;而「上树」一事,更是『僧只律』、『铜 律』以外的,各部律「众学法」所共有的。所以上座系的「摩得勒伽」,对古形的「摩得勒伽」,诚然是增列得很详密,但也是有所脱落的。
二、解说部分∶由於部派的师承各别,适应不一,解说的广略也大不相同。『毗尼摩得勒伽』与『十诵律』,『毗尼母经』,『僧只律』,解说部分的数量,约为一·三·八之比。说一切有部本,项目多而解说最简,然简略并不就是古义。如『僧只律』明「四种受具足」(24);『毗尼母经』说∶比丘五种受具,比丘尼五种受具,综合而除去共同的,实为七种受具(25)。而『毗尼摩得勒伽』与『十诵律』,明十种受具足(26)。依『十诵律』而造的『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一切有部旧义,也还是七种得戒(27)。这可见『毗尼摩得勒伽』,及『十诵律』的十种受具,不但在部派中,就是在说一切有部中,也是後起的新说。所以说一切有部本的解说简略,只能说是维持「摩得勒伽」的古风,也就是维持体裁上的旧形,而并非内容都是古义的。
在律学的开展中,「摩得勒伽」的众多项目,逐渐结合而倾向於「犍度」Khandha的 'P298' 组合。在这点上,『僧只律』保持「摩得勒伽」形态,而没有上座部系那样的,发展为各各独立的「犍度」。但在旧形式下,也逐渐形成新的结构。如结合「具足」、「不名受」、「支满」、「不清净」,而说∶「是中如法清净者,名受具足」(28),与上座系的「受戒犍度」相当。结合「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而说∶「是名别住摩那 阿浮呵那毗丘(尼的误写)摄竟」(29),与「人犍度」相当。结合「布萨」、「羯磨」、「与欲」、「说清净」,而说∶「是名布萨法、与欲法、受欲法」(30),与「布萨犍度」相当。又如「衣法」、「毗尼法」、「比丘尼法」、「五百比丘集法藏」等(31),都近於上座部系的「犍度」。『僧只律』虽有类集的趋势,但始终维持众多项目,依标作释──「摩得勒伽」的形式。从渐有类集的趋势而论,现存『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威仪法」的组成,应为根本二部初分,「摩得勒伽」正向「犍度」发展的初阶段。在现有律典中,『僧只律』是这一部分的古形了。大概为阿育王As/oka的时代,当然有後来的增编部分。
至於『毗尼母经』,如卷四(大正二四·八一九下)说∶
「比丘经、比丘尼经、一切犍度、摩得勒伽、毗尼增一∶此五种总为毗尼藏」。
『毗尼母经』所说的「律藏」,「摩得勒伽」以外,别有「一切犍度」。别立「犍度」而又保存「摩得勒伽」,与说一切有部相同。『毗尼母经』一再说到各种犍度(32),显然这是「犍度」 'P299' 成立以後,才完成的解说。在『毗尼母经』中,引述「尊者萨婆多说」(33);「尊者迦叶维说」,「迦叶随比丘」(34),「尊者弥沙塞说」(35),「昙无德」(36)的意见。『毗尼母经』的解说部分,已在律学「五部分流」以後。『毗尼母经』说到「白业观」(净观地)、「种性地」、「第八人地」等十地(37),与『般若经』所说相合。『毗尼母经』解说部分,应迟到西元以後。
注【37…001】『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五上)。
注【37…002】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二七──三二)。
注【37…00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四0(大正二四·四0八中)。『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0·一一三下 )。『阿育王经』卷六(大正五0·一五二上)。
注【37…004】『萨娑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三中──五九四上)。
注【37…005】『摩诃僧只律』卷二四(大正二二·四二六中)。
注【37…006】『摩诃僧只律』卷二九(大正二二·四六四下、又注(24))。
注【37…007】『四分律比丘戒本』(大正二二·一0二二中)。
注【37…008】『解脱戒经』(大正二四·六六五上)。
注【37…009】『五分戒本』(大正二二·二0六上)。
注【37…010】『弥沙塞五分戒本』(大正二二·一九九下)。 'P300'
注【37…011】『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大正二三·四七八中)。
注【37…012】『根本说一切有部戒经』(大正二四·五0七中)。
注【37…013】『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卷下(大正四0·四六二中)。
注【37…014】『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下(大正四0·四九0上)。
注【37…015】『摩诃僧只律』卷二二(大正二二·四一二中)。
注【37…016】『摩诃僧只律』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一四上)。
注【37…017】『铜 律』「附随」(南传五·二七二)。
注【37…018】『铜 律』「附随」(南传五·三一五)。
注【37…019】『铜 律』「附随」(南传五·三一五)。
注【37…020】『铜 律』「附随」注(南传五·三四八)。
注【37…021】「善见律毗婆沙』卷六(大正二四·七一六中)。
注【37…022】『长部』『沙门果经』(南传六·九五)。
注【37…023】拙作『印度之佛教』(四二──四四)。
注【37…024】『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二中)。
注【37…025】『毗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0一中)。
注【37…026】『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0上)。『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五(大正二三·五九四上)。 'P301'
注【37…027】『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大正二三·五一0中──五一一中)。
注【37…028】『摩诃僧只律』卷二三·二四(大正二二·四一二中──四二二上)。
注【37…029】『摩诃僧只律』卷二五·二六(大正二二·四二八中──四三八中)。
注【37…030】『摩诃僧只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下──四五0下)。
注【37…031】『摩诃僧只律』∶「衣法」,卷二八(大正二二·四五三中──四五五上)。「毗尼法」,卷二九──三0(大正二二·四六四下──四七0下)。「比丘尼法」,卷三0(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五百比丘集法藏法」,卷三二(大正二二·四八九下──四九三上)。
注【37…032】参考平川彰『律藏之研究』(六三六──六三七)。
注【37…033】『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三上)。又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上)。又卷四(大正二四·八二0上)。又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一下)。又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二上)。又卷五(大正二四·八二五中)。又卷五(大正二四·八二六下)。
注【37…034】『毗尼母经』卷二(大正二四·八一0下)。又卷三(大正二四·八一五中)。又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六下)。又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一下)。又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二上)。又卷五(大正二四·八二五中)。又卷五(大正二四·八二八中)。又卷六(大正二四·八三八中)。
注【37…035】『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上)。又卷五(大正二四·八二五上)。
注【37…036】『毗尼母经』卷六(大正二四·八三八中)。 'P302'
注【37…037】『毗尼母经』卷一(大正二四·八0一中)。又卷八(大正二四·八五0中)。
第二节 现存的诸部犍度
第一项 铜 律
上座部Sthavira系的犍度khandha部分,是依「摩得勒伽」ma^tr!ka^而次第发展完成的。要说明这一发展过程,对於名称不同,开合不同,次第不同,详略不同,与佛及弟子的事缘结合不同──现存的各部律中,与犍度部相当的部分,有先加叙述,明了各本内容的必要。尤其是彼此开合不同,或详略大异的部分(1)。
『铜 律』的「犍度」部,分为「大品」Maha^vagga,日译本第三卷),「小品」(Cullavagga,日译本第四卷)──二品。「大品」一0犍度,「小品」一二犍度,共二二犍度。先说「大品」∶
一、「大犍度」Maha^khandhaka∶分十诵∶前四诵,从佛陀成道起,度五比丘,到舍利弗Sa^riputta、大目连Maha^moggalla^na出家,为佛传的一部分。第五诵起,成立和尚与弟子,师弟间的授受,白四羯磨得具足的制度;及不得受具足的种种规定。 'P303'
二、「布萨犍度」Uposatha…khandhaka∶半月半月,僧伽定期集会,诵说波罗提木叉 Pa^timokkha,以维护僧团的和合清净。所以说「与欲」、「与清净」的如法和合,而不许不和合、不如法的布萨。
三、「入雨安居犍度」Vassupana^yika…khandhaka∶每年一度的三月安居,是适应雨季,而作三月定居,精进修行的制度。时间有「前安居」或「後安居」;并对安居期中外出所有的规定。
四、「自恣犍度」Pava^ran!a…khandha∶「自恣」为安居终了,同住比丘,互相作善意的忠告,有罪者忏悔,以得清净的仪式。
五、「皮革犍度」Camma…khandhaka∶比丘生活中,有关皮革物品的规定。以首楼那二十亿 Son!!akolivisa,精进而两足出血;及首楼那亿耳Son!!akut!ikan!n!a出家,见佛,请求「边地」容许「五事」为缘起。
六、「药犍度」Bhesajja…khandhaka∶总括比丘的日常饮食,病时的医药,及饥荒时期的特殊规定。共分四诵∶初诵是有关医药的事。第二诵以下,叙述佛的游行,从舍卫城S/a^vatthi ─→王舍城Ra^jagaha─→舍卫城─→王舍城─→波罗奈Va^ra^n!asi^─→阿那伽频头 Andhakavinda──→王舍城─→ 巴连弗邑Pa^t!aliga^ma─→渡恒河Gan%ga^─→拘利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