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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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一个中世纪的城堡去参观,城堡顶上有一片宽阔的草坪,据说是当年贵族们打保龄球的地方。草坪一角有一长凳供游人休息,长凳上有一块闪闪发亮的铜牌,铜牌上有一匹马,旁边写着一个女孩的名字,并有出生和去世的年份:1980—2003。女孩只有23岁!她的生活一定与马有关。她喜欢骑马?她因为骑马而发生了事故?我心里微微有些痛,夭折的玫瑰让所有的人为她叹息。
英国人在生活中的原则是不打扰别人,在纪念亲人的同时,也给别人提供方便,既不占用公共空间,又协助增添了公共设施。这种纪念长椅 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因此随处可见。
有一天我散步累了,坐在村后的小溪旁,听着溪水叮叮咚咚地流淌,看着满山盛开的黄水仙,心里宁静得别无所求,只想永远坐在这里。当我起身回家的时候,发现我坐过椅子靠背上刻着一个男人的名字和生命起始及结束的时间,又是一张纪念椅!回家后问先生,才知道这个男人是邻居莫尔两年前去世的丈夫。莫尔是个美丽而浪漫女人,难怪她把纪念椅安放在人间仙境般的小溪旁,她一定常常坐在那儿和另一个世界的丈夫约会。以后我经过那条小溪的时候,都会绕道而行,我怕打扰了莫尔。
纪念是为了不忘记。这些给人们提供休息的长椅,和给人们带来美丽的树木花朵,使活着的人生活得更美好,使死去的人可以含笑九泉。这就是纪念的意义。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8
廉价的愉悦
●吴淡如
拥有最廉价愉悦的人,也是最富有的人。——梭罗
这些年来,只要一有时间去“纯度假”,我一定会到巴厘岛去。
我喜欢巴厘岛的理由很多很多。其中当然包括一些奢侈的享受,比如美食、各国顶尖设计师争相竞技的漂亮饭店,还有他们家家户户对种植植物的热爱,以及信仰天地万物皆神明的虔诚与谦卑。
最重要的是,他们真是个快乐的民族。
“看到他们真诚地咧开嘴,笑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我的烦恼也跟着蒸发了。”一位华裔的印尼导游朋友,从苏拉威西迁居到巴厘岛定居,就是因为这个理由。
在这个四季皆热带的岛屿上,人们很容易快乐。好像只要微风一吹,小草就会跟着摆荡那么容易的快乐。
我也看过他们在准备亲人们的葬礼。虽然身穿黑衣,他们还是很快乐地在准备葬礼,似乎在说:“活够了,回去了,在熊熊火焰中成为无形天地的一部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贡献啊!”
他们要的不多,给得也爽快。随时可以看到在“发呆亭”(家家户户都有的茅草顶小凉亭)里吹着微风打吨、下棋,或在门口陪羽毛油亮的斗鸡晒太阳的男人,和巧妙地用沙笼在溪边或自家门前大水沟里洗澡的女人。
那里没有胖子,因为他们吃得少。有一回我看见一位女店员的桌上放着一块绿色的糕点,好奇地问她:“好吃吗?”她笑了笑,说那是她的午餐,随即把半个巴掌大的糕饼塞给我。我受宠若惊,她说没关系,她不一定要吃午餐。“才一百卢比(当时大概是八毛钱台币吧)而已!”她说。
我很少收到那么“贵重”的礼物——一个陌生人慷慨分享的仁慈。
她送我这块糕点之前,我可并没有跟她买任何东西。
那里没有乞丐,因为他们饿不死。山林里有饱满成熟的香蕉,海边和溪里有鱼。
随时在微笑的人,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们不必在拥有任何东西后,才决定要快乐。
最廉价的愉悦,像每个氧分子一样活跃在空气中。像我这样一个“积重难返”的现代人,想要不自欺欺人地放下一切、返璞归真是很困难的。但是他们的微笑总在提醒我:回来啊!回到生活的本质,不要只把眼睛放在世事的表壳上。
难免心事缠绕的时刻,我总想到他们的微笑。这时,我也忍不住拉开两颊的肌肉,送给自己一个微笑。从此,忧愁很难停留太久。
你说吧,世上最值得珍藏的宝石,可比得上夕阳余光中在沙滩上流金闪烁的海水一滴?再美的雕塑真品,可有我们在原野奔跑后,脉搏如弹奏音乐般地怦然跳跃与肌肤仿若渴爱般地呼吸美妙?
最贵重的愉悦,最容易取得。只是常常被忘记。
不在巴厘岛的时候,我也养成因为廉价的愉悦而快乐的习惯。早晨,煮一杯咖啡,看着窗前麻雀叽叽喳喳地在绿色植物间跳跃,享受收音机中免费的古典音乐,我在我的“发呆亭”里微笑。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47
李嘉诚自白
●李嘉诚
只要勤奋,肯去求知,肯去创新,并对自己节俭,对别人慷慨,对朋友讲义气,再加上自己的努力,迟早会有所成就,生活无忧。
做生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创新,二是改进,三是跟风。创新吃的就是“一招鲜”,虽然不易,一旦使出来,却费力少而收获大;改进是在别人的基础上做得更好,虽不易造成轰动,后劲却很足;跟风是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这样做起来较容易,风险也较小,但跟吃人的残羹剩饭差不多,收获有限。
做人最要紧的,是让人由衷地喜欢你,敬佩你本人,而不是你的财力,也不是表面上让人听你的。
人生自有其沉浮,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忍受生活中属于自己的一分悲伤,只有这样,你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做成功,什么叫做真正的幸福。
有金钱之外的思想,保留一点值得自傲的地方,人会生活得更加有意义。
要在商场上获得成功,首先要学会处理自己的金钱,明白金钱得来不易,非要好好爱惜它、保管它,切忌花天酒地,花个精光。因为金钱本身也好像有灵性似的,你不理会、不爱惜它时,它会无情地和你分手。
我这棵小树是从沙石中长出来的,你们可以去山上试试,由沙石里长出来的小树,要拔去是多么费力啊!但从石缝里长出来的小树,则更富有生命力。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55
老树的馈赠
●皮 皮
五岁的罗斯呆呆地望着窗外院子里那棵果实累累的苹果树,明天父亲就要离开美国,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了,苹果树一直由父亲亲手照料,父亲走了以后,它会不会也感到寂寞呢?第二天一早,父亲抚摸着罗斯的脑袋,指着院子里的苹果树微笑着说:“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就这样,罗斯拉着妈妈的手,看着父亲的身影越走越远。
罗斯一直牢记着父亲临行前的话——苹果树结果的时候,就是父亲回来的时候。那是一棵老树,枝繁叶茂、树干粗壮,罗斯坚持给它浇水、除虫,一有时间就坐在树下,和它讲悄悄话,问它准备什么时候结果,父亲什么时候回来。
第一年的春天,那棵老树竟然迟迟不肯结果,于是一直到寒冬来临,罗斯也没有等到父亲。罗斯从秋天一直哭到冬天,直到春来来了,老树抽芽了,他才抖擞精神,又精心照料起老树来。然而,这一年,老树还是颗粒无收。
罗斯并没有放弃,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罗斯渐渐长大,老树再也没有结果,可是他对老树的期待却一点也没有减少。那年秋天的晚上,18岁的罗斯和妈妈谈了一夜,他第一次从妈妈的口中知道,父亲是一位著名雕塑家,他从法国来到美国,和妈妈相爱,可是他们一直没有结婚,因为父亲在法国已经有一位妻子。父亲离开美国,本来是要回国离婚,可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的话几乎使罗斯崩溃了,第二天一早,他冲出家门,砍倒了那棵老树。
就在罗斯还沉浸在失落中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他挚爱的母亲遭遇了车祸。罗斯无法忘怀母亲临死前注视着自己的眼神,他感到,那是母亲在自己脸上找寻着父亲的模样,没有见到那个令自己又爱又恨的男人,她死不瞑目。母亲的死使罗斯对父亲的爱彻底变成了恨,罗斯从报纸上找到了他那位大名鼎鼎的雕塑家父亲的最新消息——他将出席巴黎一个大型的艺术品展览会。罗斯萌生了一个恶毒的想法:他要在那个公众场合拆穿这个伪君子!
当罗斯踏进展览厅的时候,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紧张得缩紧了。可是当他看见父亲的时候,他的心情又平静了下来——父亲满面皱纹,老态龙钟,和自己记忆里的完全不同,简直就像那棵老苹果树。几乎就在同一刻,父亲也注意到了罗斯,他的神情由疑惑变得惊讶然后又明显激动起来,显然,他认出了罗斯——他们父子是那么相像!
“罗斯,好久不见了……”父亲熟悉的声音在罗斯耳畔响了起来,他听得出其中蕴含的深沉和痛苦。就在这时,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突然出现了,父亲吻了吻她的面颊。接着推着轮椅重新走进了展览厅。在其他宾客的谈论中,罗斯了解了一切,他能想象父亲当年由于不忍心发妻受残疾之苦,才在责任面前,舍弃了爱情。在自己和母亲面前,父亲是有过错的,可是在他的家人面前,他完美而且可靠,自己真的要打破这份宁静,让原本幸福的人也和自己一样坠入深渊吗?心情矛盾的罗斯偷偷溜出了展览会。
回到美国后,罗斯收到了一封巴黎的来信,是父亲的:“亲爱的罗斯,你母亲还好吗?那棵苹果树还好吗?由于某种原因,我无法给你应得的身份和遗产,但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难道我是为了这些才等了这么多年吗?罗斯自嘲地笑了,他在回信中写道:“苹果树早已只剩下树根,你走之后,它再也没有结出过果实……”
罗斯不愿守着树根伤心度日,他离开了家,在纽约艰难生活。时间过了很久,罗斯渐渐地以为自己可以彻底摆脱父亲的阴影了,可是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惊人的消息——那位著名的雕塑家在一个深夜从危重病房悄悄溜走了,他只留下一张纸条,疯疯颠颠地说自己要去找一棵苹果树。没有人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去了哪里,只有罗斯心急火燎地赶回了自己出生的城市。一下火车,他就听到人们纷纷议论——一个著名的雕塑家突然把自己关在本城郊区的一座小院里,直到临终前的那一刻。现在他的遗体就停在医院里,等待他的亲人从法国飞来安葬。
罗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站在医院门口没有勇气进去,只能跌跌撞撞地向家中走去。在家门口,罗斯突然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拦住了,他们争先恐后地说愿意出一千万美金买下这个小院,只要罗斯肯卖,钱不成问题。罗斯笑了,谁会花一千万买个破院子,就算是艺术家住过的院子也不可能啊。
罗斯拨开人群,把自己独自一人锁在了院子里,当他把视线习惯性地投向老树的时候,他惊呆了——原来的树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精美的根雕,呈现着百果同篮的造型,惟妙惟肖。这难道就是父亲逃离医院的原因吗?这难道就是他用生命最后的时光倾尽全力完成的作品吗?他不是在用刻刀,而是在用生命雕塑这件作品啊,那根雕上面凝结着他生命最后一刻每一次滞重的呼吸。罗斯知道父亲没有食言,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个小院,他使老树重结硕果。
望着根雕,罗斯泪流满面,他知道这只根雕价值连城,可是他不会卖掉它,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那是老树最后的馈赠。罗斯的耳边又一次响起父亲的话:“等它结果的时候,爸爸就回来啦!”他仿佛看到,红红的苹果挂满老树枝头,父亲正在树下向自己敞开怀抱……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4
兰菊竞香
●胡新亮
程砚秋与梅兰芳同为中国京剧界巨匠,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最为特别。先是程砚秋拜梅兰芳为师,随着程砚秋的成名,师徒二人厥又成为若即若离的竞争对手。
程砚秋最早的艺名叫“菊侬”,1918年改为“艳秋”,取艳于秋者厥为菊之意。风韵虽已充足,只是闺阁之气太过浓烈了些。1923年9月18日,也就是程砚秋结婚后五个月,他与自己的戏班“和声社”一行赴沪巡演。这次演出,气势极盛。每晚舞台上的花篮都不下五六十个。全场无一空位,另有许多人环立而视。当时就有人规谏程砚秋,说他虽骤然大红大紫,却不免因此遭忌,反倒污损了与梅兰芳的师生之谊。
于是,程砚秋与当年11月15日返京,梅兰芳亲自赴站迎接。十天后,梅兰芳带着戏班到上海演出。此后,一兰一菊,果然就在上海争起了短长。他们的竞争最初是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