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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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作三军”。○解云:《公羊》以为王官之伯,宜半天子,乃有三军。鲁为州牧,但合二军,司徒、司空将之而巳,今更益司马之军,添满三军,是以《春秋》书而讥之,故曰作三军。是以隐五年注“礼,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是其一隅也。何氏之意,以军与师得为通称,而临时名耳。是以或言军,或言师,不必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也。○“三军者何也”。○解云:欲言先有,不应言作;欲言先无,军是常役,故执不知问。○注“为军”至“官也”。○解云:鲁人前此止置司徒、司空以为将,下各有小卿二人辅助其政。其司马事省,盖总监而已,故但有一小卿辅之。今更置中军司马将之,亦置二小卿辅助其政,故曰为军置三卿官也。然则问者云三军者何,师答之云三卿也者,谓言作三军者,正是致司马之职。三卿之官为军将也。○注“卿大”至“小异”。解云:卿大夫者,皆是爵号,但大同小异而已。若总而言之,皆曰卿大夫;若别而异之,乃贵者曰卿,贱者曰大夫耳。如此注者,欲道一卿二大夫,所以总名三卿之意也。○注“方据”至“三卿”。○解云:言卿与大夫,析而言之其实有异,而皆谓之卿者,方据上卿言其中下者,遂得卿称,故得通言三卿也。其二小卿谓之中下者,盖二者相对有尊卑,若似《大司马》叙官云: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军司马下大夫然。
作三军,何以书?欲问作多书乎?作少书乎?故复全举句以问之。○复,扶又反。
'疏'注“欲问”至“问之”。○解云:欲道所以不直言何以书而举作三军者,弟子之意,欲问《春秋》之义书其作三军者,为是嫌其作军大多而书乎?为是嫌其大少而书乎?故复全举经文一句军之头数问之。若直言何以书,但问主书,无以见其数,故言此也。
讥。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说古制司马官数。古者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马事省,上下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为治。襄公委任强臣,国家内乱,兵革四起,军职不共,不推其原,乃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故讥之。言军者,本以军数置之。月者,重录之。○省,所景反。相上,息亮反,下同。治,直吏反。共,音恭。
'疏'注“说古制”。○解云:言古者司马一官但上卿一人,下卿一人;上士一人,下士一人而巳,无以两者。以其言者,不作军将故也。○注“古者”至“为治”。○解云:何氏之意,知古者但有司徒、司空典事者,正以《诗》云“乃召司徒,乃召司空”,不以司马,故知司马事省,总监而已。然则司徒卿一人,其大夫二人;司空卿一人,其大夫二人;司马卿一人,其大夫一人,所谓诸侯之制,三卿五大夫矣。云襄公委任强臣者,谓三家季孙宿之徒是也。云国家内乱者,谓举事不由君命,即下十二年“遂入运”之属是也。云乃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故讥之者,言乃益司马,谓添益其职内也;作中卿官者,谓於司马内更作一卿官,尊于小卿,故曰作中卿官也;言逾王制者,谓过于先王旧制。云言军者,本以军数置之,求其实置中卿,而言作三军者,言本所以置此中卿官者,正欲令助司马为军将,将三军,故曰本以军数置之。云月者,重录之者,此事无例,不可相决,但言重失礼,故详言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成公下文不致此致者,襄公但不免牲尔。不怨怼,无所起。○怼,直类反。
'疏'注“成公”至“所起”。○解云:成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传云“其言乃不郊何?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下云“五月,公会晋侯”以下“伐郑”,注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者,是其成公下文不致之文也。今何氏难明前义,故令上下相晓也。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伐郑。
秋,七月,已未,同盟于京城北。○京城北,《左氏》作“亳城北”。
'疏'“同盟于京城北”。○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经作“亳城北”,服氏之经亦作“京城北”,乃与此传同之也。
公至自伐郑。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伐郑,会于萧鱼。此伐郑也,其言会于萧鱼何?据伐郑常难,今有详录之文。○难,乃旦反。
'疏'注“据伐”至“之文”。○解云:谓以上伐郑,多以伐致作不得意之文,故曰常难。言今有详录之文者,谓录其会萧鱼,并下文“公至自会”之属是也。与前经异,故难之。
盖郑与会尔。中国以郑故,三年之中五起兵,至是乃服,其后无干戈之患二十馀年,故喜而详录其会,起得郑为重。○与,音预。
'疏'注“中国”至“为重”。○解云:即上文九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伐郑”,“同盟于戏”,一也;十年秋,“公会晋侯”以下“伐郑”,二也;冬,“戍郑虎牢”,三也;今年“公会晋侯”以下“伐郑”,“同盟于京城北”,四也;通此则五矣,故曰三年之中五起兵耳。云至是乃服者,非直郑人与会,下文公以会致,亦是其服文矣。云其后无干戈之患二十馀年者,谓郑之遂服,不复伐之,不谓不伐馀国,即下十四年夏,“叔孙豹会晋荀偃”以下“伐秦”;十八年“公会晋侯”以下“同围齐”之属是。言二十馀年,谓不满得三十年,至昭公之时,属楚灭陕、蔡,蛮夷内侵,乃是诸夏之患,故言此。
公至自会。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霄,音消。
冬,秦人伐晋。为楚救郑。
'疏'注“为楚救郑”。○解云:为楚救郑之义出《左氏传》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辞也。外取邑有嘉恶当书,不直言取邑者,深耻中国之无信也。前九年伐得郑,同盟于戏。楚伐郑不救,卒为郑所背,中国以弱,蛮荆以强,兵革亟作。萧鱼之会,服郑最难,不务长和亲,复相贪犯,故讳而言围以起之。月者,加责之。○台,他来反,又音台。背,音佩。亟,去冀反。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疏'“邑不言围”。○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传云“邑不言围”,注云“据伐於馀丘不言围”也。今此不注者,从彼可知矣。○注“外取”至“责之”。○解云:凡外取鲁邑,有所嘉,有所恶,皆当书见。昭二十五年冬,“齐侯取运”,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为公之也”,彼注云“为公取运以居公,善其忧内故书”者,是其有嘉而书也。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为弑子赤之赂也”,注云“子赤,齐外孙。宣公篡弑之,恐为齐所诛,为是赂之,故讳使若齐自取之者”,“月者,恶内甚於邾娄子益”者,是其有恶书也,故言外取邑有嘉恶当书也。然则外取鲁邑,有所嘉,有所恶,当书取。今亦有所恶,所以不直言取邑而言围者,深耻中国之无信故也。云前九年伐得郑,知九年伐得郑者,以上言“公会晋侯”以下,即言“同盟于戏”,是其伐得之也。言楚伐郑不救者,即下文“楚子伐郑”,经无救郑之文是也。言卒为郑所背者,即十年夏,“楚公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是其背诸夏之文。云兵革亟作者,即前年注云“三年之中五起兵”是也。云萧鱼之会,服郑最难者,正以三年之中五起兵,然后得之,直会于萧鱼。萧鱼郑人与会而已,经无同盟之文,故知服郑最难矣。云故讳而言围以起之者,不直言取而讳之言围,作无所嘉恶之文者,欲以起祸深,不可言故也。知此“莒人伐我东鄙,围台”之经为文者,正以此传作常文释之云“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辞也”。下十五年“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十七年“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洮。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之属,皆从此文而不释,故知常文明矣。若此是义之经,至齐高厚之下传当解之。云月者,加责之者,欲道下十七年“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洮”,及高厚“围防”之属,皆不书月,故知此特月,加而责之故也。而十五年“围成”之下,注云“俱犯萧鱼,此不月,十二年月者,疾始可知”者,正以去此势近,故令从此义。十七年者差远,故不复解之。
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运。入运者,讨叛也。封内兵书者,为遂举。讨叛恶遂者,得而不取,与不讨同,故言入起其事。
'疏'注“入运讨叛也”。○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何氏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然则运者是内邑,而季孙入之,故知讨叛也。○注“封内兵书者,为遂举”。○解云:《春秋》之义,封内之兵,例所不书,即定八年传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经不书之是也。今书“救台”与“入运”者,为恶季孙之遂,是以举之。○注“讨叛”至“其事”。○解云:《春秋》之义,大夫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然则讨叛之事,可以容其专之,而恶其遂者,正以得而不取,与不讨莫异。知得而不取者,正以经书入故也,是以隐二年夏,“莒人入向”之下,传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案下注云“季孙宿遂取郓以自益其邑”,然则此言“得而不取”者,谓虽得运,不取以入国家,非谓全不取也。言故书入起其事者,以起其不取运以入国家之事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时公微弱,政教不行,故季孙宿遂取郓而自益其邑。
'疏'“大夫无遂事云”云。○解云:庄公十九年“公子结”之下已发此传,今此复言之者,嫌讨叛不恶遂,故明之。○注“季孙宿”至“其邑”。○解云:遂者,专事之辞。言季孙自专取郓,故言遂取郓也。知以自益其邑者,正以讨叛邑而不入国家,故知以自益其邑也。
夏,晋侯使士彭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至此卒者,与中国会同,本在楚后,贤季子,因始卒其父,是后亦欲见其迭为君。卒皆不日,吴远于楚。○迭,大结反。
'疏'“夏晋侯使士彭来聘”。○解云:考诸正本,皆作“士鲂”字。若作“士彭”者,误矣。○注“至此”至“其父”。○解云:案宣十八年秋,“楚子旅卒”,而吴至是乃书卒者,正以其与中国会同本在楚后,是以《春秋》略之,不书卒,但因季子之贤,乃始卒其父矣。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二十一年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秋,宋公、楚子、陈侯”以下“会于霍”;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然则於传闻之世,楚人数与中国会同”至“所闻之世吴人乃会故云“与中国会同本在楚后也。知贤季子乃始卒其父者,正以吴子乘不慕诸夏,会大晚,理宜略之。今得书卒,问其有因,是以二十九年夏,“吴子使札来聘”之下,传云“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国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彼注云“缘臣子尊荣,莫不欲与君父共之”,“故不足乎季子,所以隆父子之亲也”。以此言之,则知由贤季子卒其父也。○注“是后”至“为君”。○解云:今书其父卒,亦欲见其四子迭为君之义故也。襄二十九年传云“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是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