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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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不月”至“文十年”。解云:正以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例,今此蔡侯不月,故解之。云与楚在文十年者,即文十年冬,“楚子、蔡侯次于屈貉”者是也。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是后邾娄人戕鄫子,四国大夫败齐师于鞍,齐侯逸获,君道微,臣道强之所致。○鞍,音安。
'疏'注“是后”至“之所致”。○解云:即十八年秋,“邾娄人戕鄫子于鄫”,传云“残贼而弑之也”是也。云四国大夫败齐师于鞍者,即成二年夏六月季孙行父云云,“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是也。言齐侯佚获者,即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传云“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是也。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娄子同盟于断道。○断,音短,又大短反。○“秋公”至“自会”。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礼,盛德之士不名,天子上大夫不名。《春秋》公子不为大夫者不卒,卒而字者,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孔子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娄人戕鄫子于鄫。戕鄫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支解节断之,故变杀言戕。戕则贱贼,恶无道也。言于鄫者,剌鄫无守备。小国本不卒,故亦不日。○断,音短。
'疏'“戕鄫子于鄫者何”。○解云:欲言残贼,於鄫国都;欲言非残贼,戕者残文,故执不知问。○注“小国本”至“不日”。○解云:正以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若有所责者,则书日,即上十二年十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然则邾娄无道,残贼人君于其国都,与灭相似,亦宜书日,以责其暴。而不日者,正以鄫为微国,本不合卒,是以略之,不书其日也。而僖十九年夏六月,“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亦是无道,与此相似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是也。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据日而名。
'疏'注“据日而名”。○解云:书日书名,全一是诸夏大国之例,是以弟子因遂责其不与大国例同书葬是也。
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旅即庄王也。葬从臣子辞当称王,故绝其葬,明当诛之。至此卒者,因其有贤行。○行,下孟反。
'疏'注“至此”至“贤行”。○解云:正以已前未有书楚子卒处故也。若文十八年春,“秦伯罃卒”,彼注云“秦穆公也。至此卒者,因其贤”。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上如晋是。
'疏'“还者何”。○解云:以大夫使反,例不书至,今乃书还,违於常例,故执不知问。
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家为鲁所遂遣,以先人弑君故也。
'疏'注“家为”至“弑君故也”。○解云:即成十五年春,“仲婴齐卒”之下,传言公子遂“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言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归父之家,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是也。
墠帷,埽地曰墠,今齐俗名之云尔。将祖踊,故设帷重形。○墠帷,音善,扫地张帷。哭君成踊,踊,辟踊也。礼必踊者,如婴儿之慕母矣。成踊,成三日五哭踊之礼。礼,臣为君本服斩衰,故成踊,比二日朝莫哭踊,三日朝哭踊,莫不复哭踊,去事之杀也。○杀,所戒反。
'疏'注“成三日”至“之礼”者,解云:出《礼记·奔丧》也。
反命乎介,因介反命。礼,卿出聘,以大夫为上介,以士为众介。
'疏'注“礼卿”至“众介”。解云:出《聘礼》。
自是走之齐。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逐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於柽。言遂者,因介反命是也,不待报罪也。遂弑君本当绝,小善录者,本宣公同篡之人,又不当逐。不日者,伯讨可逐,故从有罪例也。○怼,直类反。
'疏'注“不日”至“例也”。○解云:几内大夫出奔例无罪者日,即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归父亦无罪出奔,不日者,正以仲遂弑君,其家合没,但与宣公同谋,鲁人不合逐之。若作伯讨之时,归父可逐,故从有罪之例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周二月,夏十二月。《尚书》曰“舒恒燠若”,《易》京房传曰“当寒而温,例赏也”,是时成公幼少,季孙行父专权,而委任之所致。○舒恒,如字,缓也;《尚书》作“豫”。“奥”,本又作“燠”,於六反,暖也。少,诗召反。
'疏'注“尚书”至“燠若”。○解云:《洪范》文。舒,迟也。恒,常也。若,顺也。言人君举事太舒,则有常燠之咎气来顺之是也。○注“易京”至“赏也”。○解云:凡为赏罚宜出君门,而臣下行之,故曰倒赏也。是以《洪范》云“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郑氏云“此凡君抑臣之言也,作福专庆赏,作威专刑罚,玉食备珍美”;又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郑氏云“害于汝家,福去室凶;凶于汝国,乱下民”是也。然则是时成公幼少,季孙专政,是以无冰矣。桓十四年“无冰”之下,何氏云“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襄二十八年“无冰”之下,何氏云“豹羯为政之所致”,皆与此注合。
三月,作丘甲。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丘使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甲,铠也。讥始使丘民作铠也。古者有四民:一曰德能居位曰士,二曰辟土殖穀曰农,三曰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四曰通财粥货曰商。四民不相兼,然后财用足。月者,重录之。○铠,苦伐反。辟,婢亦反。粥,羊六反。
'疏'“讥始丘使也”。○解云:谓不辨能否以丘责甲,故讥之矣。○注“四井”至“为丘”。○解云:《司马法》文。《周礼》经亦然。○注“古者”至“录之”。○解云:四民之言,出《齐语》也。德能居位曰士者,即彼云“处士就间宴”是也。辟士殖穀曰农者,即彼云“处农就田野是也”。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者,即彼云“处工就宫府”是也。通财粥货曰商者,即彼云“处商就巿井”是也。云月者,重录之者,欲道宣十五年秋“初税亩”,哀十二年“春,用田赋”皆书时,今书月,故如此解。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时者,谋结鞍之战不相负也。后为晋所执。不日者,执在三年外寻旧盟后,非此盟所能保。
'疏'注“时者”至“负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大信者书时故也。鞍之战在下二年。○注“后为”至“能保”。○解云:《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如此注也。言后为晋所执者,即下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於招丘”是也。言执在三年外寻旧盟后者,即下三年,“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是。
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孰败之?盖晋败之。以晋比侵柳围郊,知王师讨晋而败之。○贸戎,音茂,一音茅,《左氏》作“茅戎”。
'疏'注“以晋”至“茅戎”。○解云: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侵柳之事。昭二十三年春,“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人围郊之事。然则围郊之事超在此经之后,得如此明义者,正以往前晋人侵柳已犯天子,至於在后围郊复犯天子,二经之间天子败绩,据上下更无馀国犯王之处,故知正是天子讨晋而为所败,故如此解。
或曰贸戎败之。以地贸戎故。
'疏'注“以地贸戎故”。○解云:盖晋侯不臣,知王讨之,逆往败之,亦何伤?
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据侵柳围郊言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正其义使若王自败于贸戎,莫敢当敌败之也。不日月者,深正之使若不战。
'疏'“王者”至“当也”。○解云:《春秋》之义,讬鲁为王,而使旧王无敌者,见任为王,宁可会夺?正可时时内鲁见义而已。○注“不日”至“不战”。○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故如此解。
冬,十月。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筑,音竹。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据羁无氏。○公子手,一本作“午”,《左氏》作“首”,鞍,音安。
'疏'注“据羁无氏”。○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注云“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然则曹为小国,例无大夫,假有须见者,仍名氏不具。以此言之,则是不合有大夫之限,故传云“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
忧内也。《春秋》讬王于鲁,因假以见王法,明诸侯有能从王者征伐不义,克胜有功,当褒之,故与大夫。大夫敌君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得敌诸侯也。不从内言敌之者,君子不掩人之功,故从外言战也。鲁举四大夫不举重者,恶内多虚,国家悉出用兵,重录内也。○以见,贤遍反,年未注同。恶,乌路反。
'疏'注“大夫”至“侯也”。○解云:欲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注云“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然则彼是大夫敌君,故贬之,此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有得敌诸侯之义故也。以此言之,即知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序于楚子之上,为恶者,时无王者大夫故也。○注“不从”至“战也”。○解云:桓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注云“《春秋》讬王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矣。然则此战之内有鲁大夫,若从鲁为文,宜直云季孙行父以下,败齐师于鞍而已,但以君子不掩人功,故从外为文,言战于鞍,齐师败绩耳。何氏必如此解者,正以桓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传云“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从外也。曷为从外?持外,故从外也”,何氏云“明当归功乎纪、郑言战”。然则此亦归功于晋、卫,不掩其功,故从外言战也。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据高子来盟,鲁无君不称使。不从王者大夫称使者,实晋郤克为主,经先晋,传举郤克是也。○不使,所吏反,下及注“使乎大夫”同。
'疏'注“据高”至“称使”。○解云:即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何氏云“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行使乎大夫也”者是。○注“不从”至“是也”。○解云:经先晋,谓未战之时,经已言“及晋侯盟于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