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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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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注“不言执”至“同文”。○解云:正以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言执非讨贼之文,隐四年“卫人杀州吁”,庄九年“齐人杀无知”,皆不言执,以见此不言执,乃与讨贼同文,故知实与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弑父,力能讨之,则讨之可也。与齐桓专封同义。不书兵者,时不伐。 
  '疏'注“与齐桓专封同义”。○解云:即僖元年齐师救邢之下,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注云“主书者,起文从实也”。今此亦然,故曰齐桓专封同义耳。○注“不书兵者,时不伐”。○解云:欲决昭四年秋,“楚子”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彼实有兵,故言伐。今此不书兵者,时实不伐,非是省文之义耳。
 
  丁亥,楚子入陈,日者,恶庄王讨贼之后,欲利其国。复出楚子者,为下纳善不当贬,不可因上贬文。 
  '疏'注“日者”至“利其国”。○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入例书时,伤害多则书月,今此书日以详其恶,故如此解。○注“复出楚”至“贬文”。○解云:《春秋》之义,以纳为篡辞,而言为下纳善者,正以上有起文,故与凡纳异,何者?上有讨贼之文,而即言纳二子于陈,故知其善,所谓美恶不嫌同辞矣。
 
  纳公孙甯、仪行父于陈。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据纳者谓已绝也。今甯、仪行父上未有出奔绝文,故见大夫,反言纳也。○甯,乃定反,音宁。 
  '疏'注“据纳”至“言纳也”。○解云:定十四年秋“卫世子蒯聩出奔宋”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其上有出奔绝文而下言纳矣。而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上文不言顿子出奔者,正以顿是微国,出入不两书,故彼注云“顿子出奔不书,小国例也”。云故见大夫者,言此二子上无绝文,故见任为大夫,而反言纳于陈。
 
  纳公党与也。徵舒弑君,甯、仪行父如楚诉徵舒,徵舒之党从后绝其位,楚为讨徵舒而纳之,本以助公见绝,故言纳公党与。不书徵舒绝之者,以弑君为重。主书者,美楚能变悔改过,以遂前功,卒不取其国而存陈。不系国者,因上入陈可知。 
  '疏'注“不书”至“主书者”。○解云:若书徵舒绝之,宜云陈公孙甯等出奔楚,传云此诉于楚矣,曷为谓之出奔?徵舒绝其位,是以谓之奔也。○注“美楚”至“改过”。○解云:谓之入陈是也。○注“以遂前功”。○解云:讨徵舒是也。○注“不系国”至“可知”。○解云:欲决哀二年“纳卫世子”云云,系卫是也。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据惠公杀里克,不书卓子葬。 
  '疏'注“据惠”至“子葬”。○解云:僖十年春“里克杀其君卓”,夏晋惠公杀里克是也。
 
  君子辞也。楚巳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无所复讨也,不从杀泄冶不书葬者,泄冶有罪,故从讨贼书葬,则君子辞与泄冶罪两见矣。不月者,独甯、仪行父有诉楚功,上巳言纳,故从馀臣子恩薄略之。 
  '疏'“君子”至“讨也”。○注“无所复讨也”。○解云:然则卓子之贼,亦是惠公已讨之,其臣子虽欲讨之,亦无所讨。而不作君子辞者,正以惠公之杀里克,不作讨贼之意,是以《春秋》不书卓子葬,以责其臣子也。今此楚庄本有讨贼之意而杀徵舒,一贼不可再讨,故不责之。○注“不从”至“有罪”。○解云:案何氏作《膏肓》,以为泄冶无罪,而此注云有罪者,其何氏两解乎?正以《春秋》之义,杀无罪大夫者,例去其葬以见之。今乃经书灵公之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而《膏肓》以为无罪者,盖以谏君之人,罪之无文,而《左氏》罪之,故言无罪矣。而此何氏以为有罪者,其更有他罪乎?○注“从讨”至“两见矣”。○解云:贼不讨不书葬者,欲责臣子不讨贼。今而书葬,则知贼巳讨矣,君子恕之,不复责臣子矣。又且君杀无罪大夫,则不书其葬。今灵公杀泄冶而得书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故云两见矣。○注“不月者”至“略之”。○解云:正以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今书春,故须辨之。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据城濮之战,子玉得臣贬也。 
  '疏'注“据城濮”至“贬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
 
  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以恶晋。 
  '疏'“不与晋”至“礼也”。○解云:但作一句连读之。注云“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亦为一句连读之。○注“以恶晋”。○解云:内诸夏以外夷狄,《春秋》之常。今叙晋于楚子之上,正是其例。而知其恶晋者,但楚庄德进行修,同於诸夏,讨陈之贼,不利其土,入郑皇门而不取其地,既卓然有君子之信,宁得殊之?既不合殊,即是晋侯之匹,林父人臣,何得序於其上?既序人君之上,无臣子之礼明矣。臣而不臣,故知恶晋也。
 
  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据城濮之战贬得臣者,不与楚为礼。庄王伐郑,胜乎皇门,胜,战胜。皇门,郑郭门。放乎路衢。路衢,郭内衢。道四达谓之衢。 
  '疏'注“道四达谓之衢”。○解云:《释宫》文。
 
  郑伯肉袒,左执茅旌,茅旌,祀宗庙所用迎道神,指护祭者。断曰藉,不断曰旌。用茅者,取其心理顺一,自本而畅乎末,所以通精诚,副至意。○断,音短。藉,在夜反。 
  '疏'注“茅旌”至“至意”。解云:茅旌,祀宗庙所用云者,皆时王之礼。正以公羊子是景帝时人,是以何氏取当时之事以解其语。云用茅者,取其心理顺一者,言茅心文理皆顺无逆矣。云自本而畅乎末者,言其文理从本而申畅于末,无绝以绝之。
 
  右执鸾刀,鸾刀,宗庙割切之刀,环有和,锋有鸾。执宗庙器者,示以宗庙不血食,自归首。 
  '疏'注“鸾刀宗”至“有鸾”。○解云:亦时王之制。《祭义》亦云“祭之日,君牵牲”,“卿大夫序从”,彼注云“序以次第从也”;“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郑注云“丽,犹系也。毛牛尚耳,以耳毛为上也。膟膋,血与肠间脂也”。又《祭统》云“鸾刀羞哜”,是鸾刀为宗庙割切之刀矣。○注“执宗庙”至“自归首”。○解云:言示以宗庙者,言示楚以宗庙血食之器也。言已宗庙将堕灭,斟酌在楚耳,故言自归首矣。
 
  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垂之臣,诸侯自称曰寡人,天子自称曰朕。良,善也。无善,喻有过。言已有过於楚边垂之臣,谦不敢斥庄王。 
  '疏'注“诸侯自称曰寡人”。解云:《曲礼》文。○注“天子自称曰朕”。○解云:时王之礼也。若古礼,自称为“予一人”矣。
 
  以干天祸,干,犯也。谦不敢斥庄王,归之於天。是以使君王沛焉。沛焉者,怒有馀之貌,犹传曰“力沛若有馀”。○沛,普盖反。 
  '疏'注“犹传”至“有馀”。○解云:文十四年传文。
 
  辱到敝邑。远自劳辱到於郑也。诸侯自称国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自谓已丧亡。锡之不毛之地,墝埆不生五穀曰不毛,谦不敢求肥饶。○墝埆,上苦交反;下音礐。 
  '疏'注“墝埆”至“肥饶”。解云:墝埆者,疆卤之称,若俗言墝埆矣。
 
  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六十称耋,七十称老。绥,安也。谦不敢多索丁夫,原得主帅一二老夫以自安。○多索,所白反,旧本作“策”,音索。 
  '疏'注“六十”至“称老”。解云:七十称老,《曲礼》文也。案今《曲礼》云“七十曰耋”,与此异也。盖何氏所见,与郑注者不同,或者此“耋”字误耳。
 
  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亦庄王谦不斥郑伯之辞。令,善也。交易,犹往来也。言君之不善臣,数往来为恶言。○屡往,力住反,又作“数”,音朔。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微,喻小也。积小语言,以致於此。 
  '疏'“是以使”至“玉面”。○解云:若《祭统》云:“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郑注云:“言玉女者,美言之也。君子於玉比德焉。”然则此言玉面者,亦美言之也。
 
  庄王亲自手旌,自以手持旌也。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如燕尾曰旆,加文章曰旂,错革鸟曰旟,注旄首曰旌。 
  '疏'注“缁广充”至“曰旌”。○解云:此注皆《尔雅·释天》文。其间少有不同者,盖所见异,或何氏润色之。案今《尔雅·释天》“缯”作“缁”字,孙氏云“缁,黑缯也”,郭氏云“帛全幅长八尺”;又云继旐曰旆,孙氏云“帛续旐末亦长寻。《诗》云‘帛旆英英’是也”,郭氏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故此何氏云“继旐如燕尾曰旆”也;又云有铃曰旂,李氏云“有铃,以铃著旐端”,孙氏曰“铃在旂上。旂者画龙”,郭氏曰“县铃於竿头,画交龙於旒”,是以此注云“加文章曰旂”也;又云错革鸟曰旟,李氏云“以革为之,置於旐端”,孙氏曰“错,置也。革,急也。言画急疾之鸟于旒,《周官》所谓鸟准为旟者矣”;又云注旄首曰旌,李氏云“以牦牛尾旌首者”,郭氏云“载旄於竿头,如今之幢亦有旒”是也。
 
  左右捴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南郢,楚都,不能二千里,言数千里者,欲深感庄王,使纳其言。○数,所主反。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养马者曰扈,炊亨者曰养。○扈养,馀亮反。艾,鱼废反。 
  '疏'注“艾草”至“曰养”。○解云:盖于时犹然,是以何氏知之。
 
  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无乃,犹得无。 
  '疏'注“无乃犹得无”。○解云:言得无失民臣之力乎?言其失民臣之力矣。
 
  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於四方。杅,饮水器。穿,败也。皮,裘也。蠹,坏也。言杅穿皮蠹乃出四方。古者出四方朝聘征伐,皆当多少图有所丧费,然后乃行尔。喻巳出征伐,士卒死伤,固其宜也,不当以是故灭有郑,耻不能早服也。○杅不,音于。费,芳味反。 
  '疏'注“杅饮水器”。○解云:其音于,若今马孟矣。旧说云杅是“衧”字,若今食袋矣。案今音作于,则旧说非。
 
  是以君子笃於礼而薄于利,笃,厚也。不惜杅皮之费,而贵朝聘征伐者,厚於礼义,薄於财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本所以伐郑者,欲要其人服罪过耳,不要取其土地,犹古朝聘欲厚礼义,不顾杅皮。告从,从,服从。不赦,不详。善用心曰详。吾以不详道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何日之有,犹无有日。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荀林父也。曰:“请战。”荀林父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国大众彊。王师淹病矣,淹,久也。诸大夫厮役死者是。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彊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以是故,必使寡人无以立功名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寇。言还者,时庄王胜郑去矣,会晋师至,复还战也。言寇者,传序经意,谓晋如寇虏。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时晋乘舟度邲水战,兵败反走,欲急去,先入舟者,斩后板舟者,指指隋舟中,身隋邲水中而死。可掬者,言其多也。以两手曰掬。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卿大夫方舟,士特舟。○可掬,九六反,注同。扳,普颜反,又必颜反。造,七报反。 
  '疏'注“礼,天子造舟”至“士持舟”。○解云:《释水》文也。造,孙氏云“比舟为梁”,郭氏云“比船为桥”。旧说云以舟为桥,诣其上而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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