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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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瑟也。
一人拜受爵。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工拜於席。
'疏'“一人拜受爵”。○注“谓大”至“於席”。○释曰:云“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者,《乡饮酒》、《乡射》云:“大师则为之洗。”则知此一人谓大师,不言大师,对君,工贱,不异其文,故同之而云一人也。
主人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辄荐之,变於大夫。
'疏'“主人”至“脯醢”。○注“辄荐之变於大夫”。○释曰:案上文云“辩献大夫遂荐之”,此工得献,不待辩辄荐之,故云“变於大夫”也。
使人相祭。使人相者,相其祭荐,祭酒。
'疏'“使人相祭”。○注“使人”至“祭酒”。○释曰:知“祭荐,祭酒”者,此文承一人受爵荐脯醢之下,明二者皆祭也,若下文众工直祭酒,不祭脯醢也。
卒爵,不拜。主人受虚爵。众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辩有脯醢,不祭。相者,相其祭酒而已。
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复位。大师及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群工陪于后。鼓北,西县之北也。言鼓北者,与鼓齐面,馀长在后也。群工陪于后,三人为列也。於是时,小乐正亦降立於其南,北面。工立,仆人立於其侧,坐则在后。《考工记》曰:“鼓人为皋陶,长六尺有六寸。”
'疏'“大师”至“于后”。○注“鼓北”至“六寸”。○释曰:知“鼓北是西县之北”者,以其下文大师、少师始迁向东,明此降者降在西县之北可知。云“言鼓北者,与鼓齐面,馀长在后也”者,案前列乐县之时,鼓在瑁希癫谎栽陲耥嘀保>莨亩灾撸⌒未笥置嫦蚨ひ嗝嫦蚨室H」拿嬉病Q浴扳懦ぴ诤蟆闭撸某ち吡纾っ嬗牍拿嫫耄挠锈懦ぴ谌撕笠印Q源苏撸び牍那懊嫫搿⒑竺娌黄胫庖病T啤叭汗づ阌诤螅宋幸病闭撸笫Α⑸偈Χ耍瞎に娜耍袢袅⑹保宋校笫笥泄ざ耍偈笠嘤泄ざ耍试迫宋幸病T啤办妒鞘保±终嘟盗㈧镀淠希泵妗闭撸嘣记ɡ朱抖剑の髅妫终泵妫浴耙唷闭撸喽揭病T啤肮ちⅲ腿肆⒂谄洳啵蛟诤蟆闭撸嘣记ɡ侄绞泵嫖坏弥病T啤啊犊脊ぜ恰吩唬汗娜宋尢眨ち哂辛纭闭撸嗽啤绊r人为皋陶”,先郑云:“韗,书或为。”玄谓者以皋陶,名官,即陶字,从革,今云鼓人者,误。当作人,人掌鼓,后人误言鼓,鼓人自在《地官》,掌教六鼓矣。云“为皋陶”者,鼓木之名,其穹隆二十板,谓鼓木长六尺六寸,贾侍中彼解为晋鼓,引之者,证鼓东西长,工齐前面,於后有馀之义也。
乃管《新宫》三终。管,谓吹簜以播《新宫》之乐。其篇亡,其义未闻。笙从工而入,既管不献,略下乐也。立于东县之中。
'疏'“乃管《新宫》三终”。○注“管谓”至“之中”。○释曰:云:“管,谓吹簜”者,此云管,上云簜,故郑合为一事解之。云“其篇亡,其义未闻”者,以其堂下诗,故与《由庚》之等同亡,但上《由庚》、《由仪》之等有序无诗,同云有其义而亡其辞,此则辞义皆亡,故云其义未闻。云“笙从工而入”者,案《燕礼》云:“笙入,立于县中。”有笙入之文,此上下不见笙入之文,故知笙从工而入也。上云簜,解为竹,谓笙箫之属。竹即管也。今此经云管,已解簜为管,复云笙从工而入者,《燕礼》记云“下管《新宫》,笙入三成”。则吹管者亦吹笙,故兼言笙,欲见笙管相将也。云“立于东县之中”者,《燕礼》笙入立于县中,则於此县而言,此辟射位,故知立于东县之中也。
卒管。大师及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不言县北,统於堂也。於是时,大乐正还北面立于其南。
'疏'“卒管”至“上坐”。○注“不言”至“其南”。○释曰:工人前不即迁于东者,为管笙所作,不以无事乱有事,故待卒管。大师乃东坫西面北上坐,不言去堂,远近当如《乡射》迁工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笴,西面北上。云“不言县北,统于堂也”者,上云鼓北,不统於堂者,彼权立,非正位故也。
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三爵既备,上下乐作,君将留群臣而射,宜更立司正以监之,察仪法也。
'疏'“摈者”至“司正”。○注“三爵”至“法也”。○释曰:自此尽“北面立”,论将射,立司正察仪安宾之事。
公许,摈者遂为司正。君许其请,因命用之,不易之者,俱相礼,其事同也。
司正適洗,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奠觯者,著其位以显其事,威仪多也。
'疏'注“奠觯”至“多也”。○释曰:《燕礼》及此《射礼》,司正不以觯升而奠之於地,比《乡饮酒》及《乡射》为显,其威仪多,自此已后,还与二乡同也。
升,东楹之东受命于公,西阶上北面命宾、诸公、卿大夫:“公曰‘以我安宾’。”诸公、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以我安者,君意殷勤,欲留之,以我故安也。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奠於中庭故处。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皆所以自昭明於众也。将於觯南北面则右还,於觯北南面则左还,如是,得从觯西往来也。必从觯西往来者,为君在阼不背之也。
司射適次,袒、决、遂,执弓,挟乘矢於弓外,见镞於彛揖拗腹诚摇K旧洌淙艘病4危艚袷备麓Γ培q畲卧谙炊稀L唬竺庖乱病>觯剃'也,以象骨为之,著右巨指,所以钩弦而辏еK欤漤x也,以朱韦为之,著左臂,所以遂弦也。方持弦矢曰挟。乘矢,四矢。彛艘病<哐桑称渖湟病S揖拗福沂执箅ⅲ怨诚遥以谂裕杀阋病9盼男宰鹘印!
'疏'“司射”至“钩弦”。○注“司射”至“作接”。○释曰:自此至“于次”,论射事将至,誓射者及比三耦之事。云“司射,射人也”者,案《燕礼》“射人告具”,注云:“射人主此礼,以其或射。”又云:“射人纳宾。”又云:射人“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则射人、司正一人也。又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司士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上士,其人数亦如之。”又曰:“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此篇云“射人告具”,又曰“大射正摈”,自此以后皆止云“摈”。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公许,遂为司正,则此篇司正与大射正为一人也。下云:“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注云:“大射正舍司正,亲其职。”“乃荐司正”,注云:“司正,大射正是也。”云“耦次在洗东南”者,此无正文,案《乡射》记云:“设楅横奉之,南面坐奠之,南北当洗。”此下云三耦出次,西行拾取矢,又当北行向楅,则次在洗东南矣。云“方持弦矢曰挟”者,以矢横为方,《乡射》记云“凡挟矢,於二指閒横之”是也。
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为政,谓司马也。司马,政官,主射礼。
'疏'“自阼”至“请射”。○注“为政”至“射礼”。○释曰:云“为政,谓司马也”者,案《大宰》云:“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是为政谓司马也。云“司马,政官,主射礼”者,其属有射人,主射事,故司马政官主射礼也。
遂告曰:“大夫与大夫,士御於大夫。”因告选三耦於君。御犹侍也。大夫与大夫为耦,不足,则士侍於大夫,与为耦也。今文於为于。
'疏'“遂告”至“大夫”。○注“因告”至“为于”。○释曰:云“不足,则士侍於大夫,与为耦也”者,是以《曲礼》云:“君使士射。”注谓“以备耦”是也。
遂適西阶前,东面右顾,命有司纳射器。纳,内也。
'疏'“遂適”至“射器”。○释曰:命,谓司射命之也,言有司,则前文“司士戒士射与赞者”,注云“谓士佐执事不射者”是也。《乡射》西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此言东面者,君在阼,宜向之,故“东面右顾”者。以其有司是士,士在西阶南,东面,是以右顾向之。
射器皆入。君之弓矢適东堂,宾之弓矢与中、筹、丰,皆止于西堂下。众弓矢不挟。总众弓矢、楅,皆適次而俟。中,闾中,筭器也。筹,筭也。丰,可奠射爵者。众弓矢,三耦及卿大夫以下弓矢也。司射矢亦止西堂下。众弓矢不挟,则纳公与众弓矢者挟之。楅,承矢器。今文俟作待。
'疏'“射器”至“而俟”。○注“中闾”至“作待”。○释曰:云“中,闾中,筭器也”者,《乡射》记云:“於郊则闾中。”据此《大射》,故知闾中。中所以盛筭,故云筭器也。云“司射矢亦止西堂下”者,下文云司射卒诱射,“遂適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是也。若然,司射有矢无弓,在堂西有弓者,误。或则据司射将献释获者,適阼阶西去朴,適堂西释弓,脱决、拾,是时弓在西堂下也。
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两楹之閒,疏数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莅之。工人士、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射正,司射之长。
'疏'“工人”至“莅之”。○注“工人”至“之长”。○释曰:知“工人士与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冬官》虽亡,不知官属之号,见今《考工记》有三十官,有梓人之官,此工人士又与梓人同事,故知《冬官》未亡时,属司空也。云“能正方圜者”,以工巧之能知也。《缋人职》云“火以圜,土以黄,其象方”,《梓人职》“张五采之侯”之类,是知方圜也。云“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者,则上文横与距随是也。但未知从者横者,若为用丹,若为用墨,或科用其一。云“午”,十字,谓之先以左足履物,右足随而并立也。云“度尺”者,即《乡射记》“从如笴三尺,横如武尺二寸”是也。
卒画,自北阶下。司宫埽所画物,自北阶下。扫物,重射事也。工人士、梓人、司宫,位在北堂下。
'疏'“卒画”至“阶下”。○注“扫物”至“堂下”。○释曰:知“工人、梓人、司宫,位在北堂下”,虽无正文,南方不见有位,其人升降自北阶,明位在北堂下。
大史俟于所设中之西,东面以听政。中未设也,大史俟焉,将有事也。《乡射礼》曰:“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东面。”
'疏'“大史”至“听政”。○注“中未”至“东面”。○释曰:注引《乡射》者,欲见大史位之所在,在此也。
司射西面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参,士射干。射者非其侯,中之不获。卑者与尊者为耦,不异侯。”大史许诺。誓犹告也。古文异作辞。
'疏'“司射”至“许诺”。○注“誓犹”至“作辞”。○释曰:卑者、尊者射不异侯,言此者,以其誓云:“君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侯。”恐与尊为耦,亦各射己侯,故覆言。此宾与君为耦,同射大侯;士与大夫为耦,同射参侯。以其既与尊者为耦,不可使之别侯。别侯者,则非耦类故也。
遂比三耦。比,选次之也。不言面者,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
'疏'“遂比三耦”。○注“比选”至“东面”。○释曰:云“不言面”者,以下云面,故决之。云“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者,仍依朝位,以其设朝之班位以来,其位未改,明知司射命誓及比次须还依旧位,司射面皆向之而比次也。若耦及侯数,天子大射、宾射六耦三侯,畿内诸侯则二侯四耦,畿外诸侯大射、宾射皆三侯三耦。但诸侯畿外、畿内各有一申一屈,故畿外三侯远尊得申,与天子同三耦则屈。畿内二侯近尊则屈,四耦则申。若燕射,则天子、诸侯例同三耦,一侯而已,以其燕私,屈也。若卿大夫士例同一侯三耦,略言之数,备《礼记·射义》也。
三耦俟于次北,西面北上。未知其耦。今文俟为立。
'疏'“三耦”至“北上”。○注“未知”至“为立”。○释曰:云“未知其耦”者,下经始命之,故云未知其耦。若然,此经已言面位者,三耦虽未知与谁为耦,要知为三耦,故立於此。
司射命上射,曰:“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