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1-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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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看到了人们对动物的残忍,她想要改变并坚信自己能够改变。再说我们的Kati兽医,将近40岁了,单身,原来在美国一所大学搞研究,只是因为喜欢熊猫,来到了中国来到了四川,最后又来到了我们乡下的救护中心;我的另一位美国朋友,在广州生活了10年,住出租屋,工作不稳定,也没有什么钱,但他仍然不愿意回到纽约长岛开乐器店的父母身边,只是因为他喜欢广州乱哄哄的热闹气氛。
他们听从内心的召唤生活,似乎从不担心“未来”、“如果……”之类的问题。而我,完全想象不出自己40岁时,能不能把“Your life; my life”说得流利些、坦然些。
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47
终于承认你已经老去
●安 宁
一
我和他一直都没有共同语言。我总怀疑自己是他捡来的,但事实上,我的确是他亲生的儿子:有与他一样棱角分明的脸,一样淡漠冰冷的神情,甚至眉毛的走势,都是一样的倔强又执拗。每次我们一起出门,即便是隔了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也还是会有人在背后小声地议论,说,这定是一对父子,看他们昂头走路的姿势,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这样的结论,常常让我难过。他是一个我多么想要摆脱掉的人啊!有着尖酸刻薄的言语,从来不懂得温柔,看见了我,就像看见了阶级敌人一样。像小时候挨他打时那样,拼命地想要躲闪开他,岁月却是悄无声息的,还是在我的身上深深刻下了他的痕迹。母亲每次从远方来,看我对她买来的大堆礼物不屑一顾的样子,总会叹气,说:你怎么就和他一样总让人伤心呢。这句话,母亲说出来,只是感慨,而一旁漫不经心听着的我,内心却立刻会弥漫了感伤。我想这是宿命,我极力想要逃掉的,却反而愈加清晰鲜明地烙进我的生命。
在我14岁以前,我和他也曾有过快乐的时光。那时候他和母亲还没有离婚,他在一家单位做工程师,业绩不错,备受领导赏识。他心情因此也好,不怎么和母亲吵架,但却是因了我的顽劣,像吃饭一样频繁地与我恶语相向。两个人常常吵得惊天动地,互不相让互不妥协。我拿回去的满是叉号的试卷,他看见了,立马会愤愤然地给我撕掉;我在学校里惹了祸,他当着老师的面,就会狠狠给我一拳,尽管我常常被他打得眼冒金星 ,依然英雄般站着纹丝不动。有时候我们也会为一些琐事,彼此故意地找茬,激怒对方。母亲每每帮我们收拾满屋的狼藉,总会笑着说:天下还有像你们这样的父子吗?你们简直是在跟另一个自己争吵呢,可是,人跟自己过不去,是多累的一件事啊。
但我和他却并没有像母亲说的觉出累来,反而从中品出无限的乐趣,就像语录里说的,与人斗,其乐无穷。我喜欢看他企图将我的嚣张气焰打垮,自己却装得像皮球一样精神饱满时,颓然跌进沙发里的模样。感觉就像打了一场胜仗,且得意地收缴了大批的战利品。他也是一样吧。当我因为怕冷,不得不将他扔过来的热水袋乖乖拥进怀中时,他脸上的笑意,亦是生动鲜明的。
二
但14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机器事故,将他的双臂齐刷刷卷去之后,一切便都改变了。他的脾气,那一年史无前例的坏。他和母亲的关系也因此恶化,直至以离婚告终。母亲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走,我看着角落里头发蓬乱、神情凶恶的他,听他朝我大吼:别在这里晃来晃去地让我心烦!都给我走!我突然很坚决地对母亲说:我不要转学,我要和我的朋友在一起!我就这样倚仗这个不怎么可信的谎言,最终选择了跟他在一起。我从没有想过,跟他守在一起,以后的生活将会怎样的艰难。那一刻的我,只知道这个曾经像狮子一样怒吼咆哮的人,以后将再没有能力让我挨他的拳头或是巴掌了。
乡下的爷爷奶奶赶来照顾我们。为了继续生存,他的嘴,自此不只是用来骂我,亦学会了衔着笔,艰难地绘图;且在一个月后,便又回到原来的岗位,只是无法得到提升,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工程人员。但这份薪水,足以养活这个家。他昔日的自尊,也因此得以小心的保全。他照例可以对我大吼大叫,施展一个父亲的威风和尊严。但也只有吼叫了,他那有力的臂膀,如今已是空荡荡的,只剩两个在风里飘来晃去的袖筒。他那曾引以为傲的振臂一呼的英勇,已是荡然无存。
我依然是一个粗心的少年,知道他有爷爷奶奶照顾,便从没有想过,他是怎样解决那些在我看来易如反掌的吃法穿衣如厕之类琐屑的事情的。因为时间的不一致,我很少和他在一起吃饭,每天放了学,总是我风卷残云般地吃完了,他才下班回来。早晨亦是我抓了书包冲出家门的时候,他的房间里才有习惯性的咳嗽声响起。后来是偶尔的一次,我返回家去向他讨钱花,一头撞进他的卧室时,见他正光着脊背,努力地将脑袋钻进挂在墙上的套头衫里。那一刻的他,像极了一条笨拙的虫子,很可笑地将头从里面探出来,而后长长舒了一口气,宛如做了一件劳苦功高的大事。当他看见我愣愣地站在门口的时候,他的裤子还松松垮垮地搭在“半山腰”上,头发亦是(又鸟)窝一样蓬乱。我们彼此对视了足足有一分钟,他先吼道:谁让你没敲门进来的?快给我出去!我倚在门框上,高昂着头,斜斜瞥他一眼,没吱声,却是走上前去,帮他细心地扎好腰带,而后从他钱包里掏了一张20元的票子,这才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轻轻关上门的时候,我的背后一片静寂,但我知道,他的眼里,定是写满了挫败和哀伤。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坚硬好强的人啊,可是,他竟然让他的儿子,看到了自己最尴尬最蠢笨的一个瞬间。
三
我似乎一下子长大成熟了。我开始在他坐下吃饭的时候,记得将吸管给他放好;又在他吃得满脸都是米饭时,将毛巾洗好了递给爷爷;看他要去厕所了,便走过去将马桶盖子啪地打开;见爷爷帮他洗完了头发,便将吹风机拿过来,插上电,等他坐定了,给他开始吹。这样的“殷勤”,他显然不适应。我自己做此事的时候,亦是觉得有些矫情。但还是装作从容和自然,而且沉默又迅速,不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任他的一堆言语憋在心里,忘记,或是桃子一样,烂掉。
但我并没有逾越爷爷奶奶的职责,近距离地帮他穿衣或是擦脸梳头,他亦刻意地回避着我进一步的殷勤。甚至看我拿了刮胡刀过来时,会下意识地后退几步,似乎我的手,很快就会碰到他茂密的胡子。这样的敏感和尊严,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不准我靠近半步。曾经争吵不休的我们,很突然地,便彼此陷入了一种其实一触即发的沉默中去。
后来有一次,奶奶住进医院,爷爷去陪床,走时嘱咐我别忘记给他早起穿衣。那天晚上,我定了闹钟,然后很幸福地睡去。可还是起晚了,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时,他已在客厅里,衣服上全是褶皱。我突然朝他大吼:为什么不脱衣服就睡?吼完了才愚蠢地意识到,为什么我就忘记了临睡前帮他脱呢?我无比羞愧地转过身去,拿了梳子给他梳头。他顺从地坐下来,任我帮他整理黑硬的短发,又将毛巾浸了水,笨拙僵硬地给他擦脸,刮掉新长出来的胡子。我们之间的空气,依然是冷寂又沉闷的。直到我已经走下楼去,他突然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朝我喊:记得放学后买午饭回来吃。我抬头看他一眼,随即就快步走开了。我想我不能让他看见我的眼泪,就像他曾经那样千方百计地躲避着我,不让我窥见他的脆弱一样。
四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滑过。有一次,他生了场大病,我去医院看他。正是吃饭的时候,我端来一大腕熬得香甜浓郁的八宝粥,拿了汤匙,一口口地喂他。他吃了不过几口,便呛出来。我拿了手绢,给他擦,但没过片刻,他又突然哇的一声全吐出来。我看着他难过地斜倚在床头,神情倦怠,吐出来的秽物,脏了地板,也溅湿了他干净的衣服。我没有立刻拿毛巾给他擦,却是将碗重重地摔在桌子上,不耐烦地朝他喊,你怎么这么笨!喊完了我便迅速地起身走到门外去,蹲下(禁止),抱头无声地哭泣。
那一年,我24岁,读完了大学,为了他,回到这个城市,做一分平凡的工作。我以为他依然像往昔一样坚硬且倔强,却是没想到,他这样快地就老下去了。老到他做任何的事,都需要依赖我;老到我冲他发脾气,他脸上有了惶恐和不安;老到他完全将我当成自己的臂膀,那么坚实不惧的靠过来。
可是,我怎么就像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侠客,突然就有了找不到对手的孤寂和失落?那些与他斗其乐无穷的快乐光阴呢?那些他在房子里将我追得(又鸟)飞狗跳的往昔呢?那些他断了臂依然在我面前假扮英雄的时光呢?什么时候,他真的老了,连跟我争吵的力气都不再有了?
我原来是这样地依恋他,用伪装的冷漠爱着他。而他,也是一样吧。因为,我们那样的相像,我们谁都不曾低下头,说一个爱字。可是,岁月还是让我们相伴着走到今天,走到我终于承认,他再也离不开我,我亦再不能将他这个老去的对手舍弃。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9期P20
这个夜晚的安宁与忧伤
●江南梅
凌晨两点打开博,叶耳又将音乐更换了:
干净而安静的女声,一些忧伤,一些深情,一些无以排遣的孤独,尽是夜晚的滋味。
一个人的屋子,被这样的声音布置得更加空荡,安静。窗外,来来去去的汽车与火车不断拂开霓虹,朝远处狂奔,不知道,会是些什么样的面孔和年龄坐在车里,被车轮带走,更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离开、经过和永不回来。唯一能确定的是,这个夜晚的这个时刻,不会有一只熟悉或者陌生的手来叩响我的屋门。或许已经有脚步抵达过我的门前,只是音乐像一列夜行火车,已把我带入奔向远方的旅途。
现在,我的小屋已空无一人,只有一棵被音乐剪去了浮躁枝蔓的树,以忧伤的姿势安静下来。
时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突然遇到的一句话,一首曲子,一个场景,会像匪徒一样迅速把你劫持。但这是一种幸福的劫持,安宁替代了对未知的恐惧。你驯服地被它们带走,并自动交出你的全部:回忆,幻想,忏悔,思念,最后你一无所有,身与心空成没有风暴的海洋,柔软而广阔。这时候,你比远方更远,比深邃更深,比安静更静;这时候,你在时间之外,在物质之外,在一切救赎无法抵过的地方,自己拆解自己。
很多年前的一天,是个秋日,下着小雨,我与一个男孩同乘两小时火车去另一座城市参加一个女孩的婚礼。我跟男孩并不熟,只因为女孩是我们共同的朋友,他才来找我一同完成这来去四小时的车程。火车在迷漓的秋雨中自己打着节拍疾驰,对于车内的种种表情不屑一顾。正是二十出头的青春,骄傲常常不请自来,因此那时,我也模仿了火车的样子,对坐在身边的男孩不屑一顾,只是让眼睛替代了车轮,在一本俄罗斯小说中奔跑。男孩百无聊奈,就轻轻吹起口哨来。开始男孩吹得很轻,小心翼翼,像半夜回家怕挨大人骂的孩子,蹑手蹑脚,而进入我的耳朵后,我就感觉是夏夜遇上了蹿来蹿去的风,一下来了又一下去了。我还是没理男孩,但我的阅读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我想男孩弄出的音符成了我前行的障碍物,我必须慢下来绕过他。但我没想到男孩接下来会改变我奔跑的方向。不知是无意还是故意,他渐渐地声音大了起来,而且不吹,改唱了:
就这么日日夜夜,
就这么岁岁年年,
就这么来来去去,
就这么永不改变,
老车都不回来……
原来年轻的男孩有着沧海桑田的声音啊!一首《夜行货车》,男孩一下子将我从俄罗斯的战场劫持到了疲惫却不能停下的孤旅上。夜色茫茫,漫无边际,车灯使黑夜更黑,车鸣声使静寂更静。“老车都不回来”,这急急的奔赴,原是为了抵达那永恒的消失……
决不是孤独,决不是忧伤,也决不是软弱与不甘,那一刻,泪水如溪流划过我的脸颊,我幸福地感到,我已远远甩下这沉重的火车,到达了宿命的前方。
后来我就无可救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