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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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請期五日。遂奔齊。侍飲酒於景公。公曰:「叛夫!」對曰:「臣欲張公室也。」子韓晳曰:「家臣而欲張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懀Ч飦須w費,齊侯使鮑文子致之。
(傳十四·三)夏,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且撫其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詰奸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勛,合親;任良,物官。使屈罷簡枺鼑墩倭暌嗳缰:渺哆吔O⒚裎迥辏嵊脦煟Y也。
(傳十四·四)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國人弗順,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輿。蒲餘侯惡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輿;郊公惡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衷唬骸笭枤⒁饣郑页鼍{庚輿。」許之。
(傳十四·五)楚令尹子旗有德於王,不知度,與養氏比,而求無厭。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殺斗成然,而滅養氏之族。使斗辛居鄖,以無忘舊勛。
(傳十四·六)冬,十二月,蒲餘侯茲夫殺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齊。公子鐸逆庚輿於齊,齊隰黨、公子鉏送之,有賂田。
(傳十四·七)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韓宣子命斷舊獄,罪在雍子。雍子迹渑妒弭~,叔魚蔽罪邢侯。邢侯怒,殺叔魚與雍子於朝。宣子問其罪於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賂以買直;鮒也鬻獄,邢侯專殺,其罪一也。己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佟O臅唬骸夯琛⒛①,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與叔魚於市。
(傳十四·七)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不耄ъ队H。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平丘之會,數其賄也,以寬衛國,晉不為暴。歸魯季孫,稱其詐也,以寬魯國,晉不為虐。邢侯之獄,言其貪也,以正刑書,晉不為頗。三言而除三惡,加三利。殺親益榮,猶義也夫!」
昭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吳子夷末卒。
(經十五·二)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宮。龠入,叔弓卒。去樂,卒事。
(經十五·三)夏,蔡朝吳出奔鄭。
(經十五·四)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經十五·五)秋,晉荀吳帥師伐鮮虞。
(經十五·六)冬,公如晉。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將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見赤黑之祲,非祭祥也,喪氛也。其在蒞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蒞事,龠入而卒。去樂,卒事,禮也。
(傳十五·二)楚費無極害朝吳之在蔡也,欲去之,乃謂之曰:「王唯信子,故處子於蔡,子亦長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請。」又謂其上之人曰:「王唯信吳,故處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難乎?弗圖,必及於難。」夏,蔡人逐朝吳,朝吳出奔鄭。王怒,曰:「餘唯信吳,故寘諸蔡。且微吳,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無極對曰:「臣豈不欲吳?然而前知其為人之異也。吳在蔡,蔡必速飛。去吳,所以翦其翼也。」
(傳十五·三)六月乙丑,王太子壽卒。
(傳十五·四)秋,八月戊寅,王穆後崩。
(傳十五·五)晉荀吳帥師伐鮮虞,圍鼓。鼓人或請以城叛,穆子弗許。左右曰:「師徒不勤,而可以獲城,何故不為?」穆子曰:「吾聞諸叔向曰:『好惡不愆,民知所適,事無不濟。』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惡也;人以城來,吾獨何好焉?賞所甚惡,若所好何?若其弗賞,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則進,否則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邇奸,所喪滋多。」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備。圍鼓三月,鼓人或請降。使其民見,曰:「猶有食色,姑修而城。」軍吏曰:「獲城而弗取,勤民而頓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獲一邑而教民怠,將焉用邑?邑以賈怠,不如完舊。賈怠無卒,棄舊不祥。鼓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義不爽,好惡不愆,城可獲而民知義所,有死命而無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盡,而後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鳶鞮歸。
(傳十五·六)冬,公如晉,平丘之會故也。
(傳十五·七)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後,籍談為介。既葬,除喪,以文伯宴,樽以魯壺。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文伯揖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耍б推黛锻酢x居深山,戎狄之與鄰,而遠於王室,王臁患埃萑植幌荆浜我垣I器?」
(傳十五·七)王曰:「叔氏,而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密須之鼓與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闕鞏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處參虛,匡有戎狄。其後襄之二路,鏚鉞、秬鬯,彤弓、虎賁,文公受之,以有南陽之田,撫征枺模欠侄危糠蛴袆锥粡U,有績而載,奉之以土田,撫之以彝器,旌之以車服,明之以文章,子孫不忘,所謂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孫伯黡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典而忘其祖。」
(傳十五·七)籍談歸,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之: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宴,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且非禮也。彝器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王雖弗遂,宴樂以早,亦非禮也。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焉用之?」
昭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齊侯伐徐。
(經十六·二)楚子誘戎蠻子殺之。
(經十六·三)夏,公至自晉。
(經十六·四)秋,八月己亥,晉侯夷卒。
(經十六·五)九月,大雩。
(經十六·六)季孫意如如晉。
(經十六·七)冬,十月,葬晉昭公。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王正月,公在晉,晉人止公。不書,諱之也。
(傳十六·二)齊侯伐徐。
(傳十六·二)楚子聞蠻氏之亂也與蠻子之無伲玻谷坏ふT戎蠻子嘉殺之,遂取蠻氏。既而復立其子焉,禮也。
(傳十六·二)二月丙申,齊師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賂以甲父之鼎。叔孫昭子曰:「諸侯之無伯,害哉!齊君之無道也,興師而伐遠方,會之,有成而還,莫之亢也。無伯也夫!《詩》曰:『宗周既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肄』,其是之謂乎!」
(傳十六·三)三月,晉韓起聘于鄭,鄭伯享之。子產戒曰:「茍有位於朝,無有不共恪!」孔張后至,立於客間,執政禦之;適客後,又禦之;適縣間。客從而笑之。事畢,富子諫曰:「夫大國之人,不可不慎也,幾為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禮,夫猶鄙我。國而無禮,何以求榮?孔張失位,吾子之恥也。」子產怒曰:「發命之不衷,出令之不信,刑之頗類,獄之放紛,會朝之不敬,使命之不聽,取陵於大國,罷民而無功,罪及而弗知,僑之恥也。孔張,君之昆孫子孔之後也,執政之嗣也,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於諸侯;國人所尊,諸侯所知。立於朝而祀於家,有祿於國,有賦於軍,喪、祭有職,受脤、歸脤。其祭在廟,已有著位。在位數世,世守其業,而忘其所,僑焉得恥之?辟邪之人而皆及執政,是先王無刑罰也。子寧以他規我。」
(傳十六·三)宣子有環,其一在鄭商。宣子郑еT鄭伯,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斗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兇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於大國也?盍求而與之?」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將終事之,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立而無令名之患。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而皆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大。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亦銳乎?」
(傳十六·三)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蓋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伲模誓芟啾R灾劣诮瘛=裎嶙右院脕砣瑁^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鄙邑也,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辭之。」
(傳十六·三)夏,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子齹賦《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產賦鄭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賦《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於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終乎?」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柳賦《龋з狻贰P酉玻唬骸膏嵠涫酰《右跃L起,賦不出鄭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數世之主也,可以無懼矣。」宣子皆獻馬焉,而賦《我將》。子產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亂,敢不拜德!」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
(傳十六·四)公至自晉,子服昭伯語季平子曰:「晉之公室其將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強而奢傲,將因是以習,習實為常,能無卑乎!」平子曰:「爾幼,惡識國?」
(傳十六·五)秋,八月,晉昭公卒。
(傳十六·六)九月,大雩,旱也。
(傳十六·六)鄭大旱,使屠擊、祝款、豎柎有事於桑山。斬其木,不雨。子產曰:「有事於山,蓺山林也;而斬其木,其罪大矣。」奪之官邑。
(傳十六·七)冬,十月,季平子如晉葬昭公。平子曰:「子服回之言猶信。子服氏有子哉!」
昭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小邾子來朝。
(經十七·二)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經十七·三)秋,郯子來朝。
(經十七·四)八月,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
(經十七·五)冬,有星孛于大辰。
(經十七·六)楚人及吳戰于長岸。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小邾穆公來朝,公與之燕。季平子賦《採叔》,穆公賦《菁菁者莪》。昭子曰:「不有以國,其能久乎?」
(傳十七·二)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請所用幣。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平子禦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幣,禮也。其餘則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於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辟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故夏書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平子弗從。昭子退,曰:「夫子將有異志,不君君矣。」
(傳十七·三)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云紀,故為云師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椋д咭病WxF氏,司徒也;雎鳩氏,司馬也;鴡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為民師而命以民事,則不能故也。」仲尼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