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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左传-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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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七·十一)秋,八月,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衛事晉為睦,晉不禮焉,庇其偃硕∑涞兀手T侯貳。《詩》曰:『鵖鸰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吊;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衛之嗣,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子說,使獻子如衛吊,且反戚田。衛齊惡告喪于周,且請命。王使郕簡公如衛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餘敢忘高圉、亞圉?」
(傳七·十二)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茍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也,召其大夫,曰:「禮,人之干也。無禮,無以立。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拢酥嵋玻鴾珈端巍F渥娓ジ负我杂兴味趨柟患罢几缸舸鳌⑽洹⑿澮婀玻势涠︺懺疲骸阂幻鴥E,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墻而走,亦莫餘敢侮。饘於是,鬻於是,以餬餘口。』其共也如是。臧孫紇有言曰:『拢擞忻鞯抡撸舨划斒溃溽岜赜羞_人。』今其將在孔丘乎!我若獲洠В貙僬f與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而學禮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師事仲尼。仲尼曰:「能補過者,君子也。《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
(傳七·十三)單獻公棄親用羈。冬,十月辛酉,襄、頃之族殺獻公而立成公。
(傳七·十四)十一月,季武子卒。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
(傳七·十五)衛襄公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浚?壮勺訅艨凳逯^己:「立元,餘使羈之孫圉與史茍相之。」史朝亦夢康叔謂己:「餘將命而子茍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見成子,告之夢,夢協。晉韓宣子為政聘于諸侯之歲,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浚悴涣寄苄小?壮勺右浴吨芤住敷咧唬骸冈邢硇l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餘尚立浚锌思沃!褂鐾望χ塞R允臼烦J烦唬骸浮涸唷唬趾我裳桑俊钩勺釉唬骸阜情L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襲於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民人,事鬼神,從會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臁J鹿锖ィ嵝l襄公。
昭公(經八·一)八年
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經八·二)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
(經八·三)叔弓如晉。
(經八·四)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
(經八·五)陳公子留出奔鄭。
(經八·六)秋,搜于紅。
(經八·七)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
(經八·八)大雩。
(經八·九)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奐。
(經八·十)葬陳哀公。
(傳八·一)八年,春,石言于晉魏榆。晉侯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筑虒祁之宮,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其是之謂乎!是宮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傳八·二)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太子偃師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干徵師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于楚。楚人執而殺之。公子留奔鄭。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罪在招也;「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罪不在行人也。
(傳八·三)叔弓如晉,賀虒祁也。游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
(傳八·四)秋,大搜于紅,自根牟至于商、衛,革車千乘。
(傳八·五)七月甲戌,齊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丁丑,殺梁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車,皆來奔,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游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強氏授甲將攻子,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桓子稽顙曰:「頃、臁W樱岐q有望。」遂和之如初。
(傳八·六)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寘之,既又請私。私於幄,加绖於顙而逃。使穿封戌為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汝知寡人之及此,汝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國。」
(傳八·六)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且陳氏得政于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于瞽瞍無摺粗刂悦鞯拢瑢叺蚂端臁K焓朗刂<昂灰手苜n之姓,使祀虞帝。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繼守將在齊,其兆既存矣。」
昭公(經九·一)九年
春,叔弓會楚子于陳。
(經九·二)許遷于夷。
(經九·三)夏,四月,陳災。
(經九·四)秋,仲孫貜如齊。
(經九·五)冬,筑郎囿。
(傳九·一)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游吉、衛趙黡會楚子于陳。
(傳九·二)二月庚申,楚公子棄疾遷許于夷,實城父。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於陳,以夷濮西田益之。遷方城外人於許。
(傳九·三)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潱M跏拐不覆o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枺烈玻话汀㈠А⒊⑧嚕崮贤烈玻幻C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
(傳九·三)「先王居梼杌于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种饕病2溉袅压跉幔伪救瑢壷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且致閻田與禭,反潱M跻嗍官e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
(傳九·四)夏,四月,陳災。鄭裨灶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傳九·五)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六月,卒于戲陽。殯于剑丛帷x侯飲酒,樂。膳宰屠蒯趨入,請佐公使尊,許之。而遂酌以飲工,曰:「女為君耳,將司聰也。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女弗聞而樂,是不聰也。」又飲外嬖嬖叔,曰:「女為君目,將司明也。服以旌禮,禮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而女不見,是不明也。」亦自飲也,曰:「味以行氣,氣以實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臣實司味,二御失官,而君弗命,臣之罪也。」公說,徹酒。初,公欲廢知氏而立其外嬖,為是悛而止。秋,八月,使荀躒佐下軍以說焉。
(傳九·六)孟僖子如齊殷聘,禮也。
(傳九·七)冬,筑郎囿。書時也。季平子欲其速成也,叔孫昭子曰:「《詩》曰:『經始勿亟,庶民子來。』焉用速成,其以剿民也?無囿猶可;無民,其可乎?」
昭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
(經十·二)夏,齊欒施來奔。
(經十·三)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帥師伐莒。
(經十·四)戊子,晉侯彪卒。
(經十·五)九月,叔孫貜如晉,葬晉平公。
(經十·六)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傳十·一)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鄭裨言於子產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茲歲在顓頊之虛,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傳十·二)齊惠欒、高氏皆耆酒,信內多怨,強於陳、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桓子授甲而如鮑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授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將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
(傳十·二)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臁勉嵚剩垟嗳哐啥弥N逶赂剑瑧鹩陴ⅲ瑱琛⒏邤。謹≈T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強來奔。陳、鮑分其室。
(傳十·二)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屨,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與之夫子。反子城、子公、公孫捷,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載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與桓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陳氏始大。
(傳十·三)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獻俘,始用人於亳社。臧武仲在齊聞之,曰:「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
(傳十·四)戊子,晉平公卒。鄭伯如晉,及河,晉人辭之。游吉遂如晉。九月,叔孫貜、齊國弱、宋華定、衛北宮喜、鄭罕虎、許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晉,葬平公也。
(傳十·四)鄭子皮將以幣行,子產曰:「喪焉用幣?用幣必百兩,百兩必千人。千人至,將不行。不行,必盡用之。幾千人而國不亡?」子皮固請以行。既葬,諸侯之大夫欲因見新君。叔孫昭子曰:「非禮也。」弗聽。叔向辭之曰:「大夫之事畢矣,而又命孤。孤斬焉在衰绖之中,其以嘉服見,則喪禮未畢;其以喪服見,是重受吊也,大夫將若之何?」皆無辭以見。子皮盡用其幣。歸,謂子羽曰:「非知之實難,將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則不足。《書》曰:『欲敗度,縱敗禮』,我之謂矣。夫子知度與禮矣,我實縱欲,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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