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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左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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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一·八)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邸夼f好,要結外援,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讓,德之基也。
(傳一·九)殽之役,晉人既歸秦師,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貪故也,孤之謂矣。孤實貪以禍夫子,夫子何罪?」復使為政。
文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二月甲子,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秦師敗績。
(經二、二)丁丑,作僖公主。
(經二、三)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
(經二、四)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盟于垂耄А
(經二、五)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經二、六)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廟,躋僖公。
(經二、七)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經二、八)公子遂如齊迹麕拧
(傳二·一)二年,春,秦孟明視帥師伐晉,以報殽之役。二月,晉侯禦之,先且居將中軍,趙衰佐之。王官無地御戎,狐鞫居為右。甲子,及秦師戰于彭衙,秦師敗績。晉人謂秦「拜賜之師」。戰于殽也,晉梁弘御戎,萊駒為右。戰之明日,晉襄公俊厍簦谷R駒以戈斬之。囚呼,萊駒失戈,狼瞫取戈以斬囚,禽之以從公乘。遂以為右。箕之役,先軫黜之,而立續簡伯。狼瞫怒。其友曰:「盍死之?」瞫曰:「吾未獲死所。」其友曰:「吾與女為難。」瞫曰:「周志有之:『勇則害上,不登於明堂。』死而不義,非勇也。共用之謂勇。吾以勇求右,無勇而黜,亦其所也。謂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子姑待之。」及彭衙,既陳,以其屬馳秦師,死焉。晉師從之,大敗秦師。
(傳二·一)君子謂狼瞫於是乎君子。《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怒不作亂,而以從師,可謂君子矣。秦伯猶用孟明。孟明增修國政,重施於民。趙成子言於諸大夫曰:「秦師又至,將必辟之。懼而增德,不可當也。《詩》曰:『毋念爾祖,聿修厥德。』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敵乎?」
文公(傳二·二)丁丑,作僖公主。書不時也。
(傳二·三)晉人以公不朝來討,公如晉。夏,四月己巳,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適晉不書,諱之也。
(傳二·四)公未至,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耄В瑫x討衛故也。書「士縠」,堪其事也。陳侯為衛請成于晉,執孔達以說。
(傳二·五)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逆祀也。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曰:「吾見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拢t,明也。明、順,禮也。」君子以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謂禮乎?子雖齊拢幌雀甘尘靡印9视聿幌弱叄瑴幌绕酰摹⑽洳幌炔环敗K巫娴垡遥嵶鎱柾酰q上祖也。是以魯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問我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
(傳二·六)冬,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卿不書,為穆公故,尊秦也,謂之崇德。
(傳二·七)襄仲如齊迹麕牛Y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婚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禮之始也。
文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正月,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
(經三、二)夏,五月,王子虎卒。
(經三、三)秦人伐晉。
(經三、四)秋,楚人圍江。(經三、五)雨螽于宋。
(經三、六)冬,公如晉。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晉侯盟。
(經三、七)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
(傳三·一)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凡民逃其上曰潰,在上曰逃。
(傳三·二)衛侯如陳,拜晉成也。
(傳三·三)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來赴,吊如同盟,禮也。
(傳三·四)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殽尸而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之為君也,舉人之周也,與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懼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舉善也。《詩》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詒厥孫郑匝嘁碜印梗由S醒伞
(傳三·五)秋,雨螽于宋,隊而死也。
(傳三·六)楚師圍江,晉先仆伐楚以救江。冬,晉以江故告於周,王叔桓公、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門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還。
(傳三·七)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請改盟。公如晉,及晉侯盟。晉侯饗公,賦《菁菁者莪》。莊叔以公降拜,曰:「小國受命於大國,敢不慎儀?君貺之以大禮,何樂如之?抑小國之樂,大國之惠也。」晉侯降,辭。登,成拜。公賦《嘉樂》。
文公(經四·一)四年
春,公至自晉。
(經四·二)夏,逆婦姜于齊。
(經四·三)狄侵齊。
(經四·四)秋,楚人滅江。
(經四·五)晉侯伐秦。
(經四·六)衛侯使甯俞來聘。
(經四·七)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風氏薨。
(傳四·一)四年,春,晉人歸孔達于衛,以為衛之良也,故免之。
(傳四·二)夏,衛侯如晉拜。
(傳四·三)曹伯如晉會正。
(傳四·四)逆婦姜于齊,卿不行,非禮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曰:「貴聘而賤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廢之,棄信而壞其主,在國必亂,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詩》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敬主之謂也。」
(傳四·五)秋,晉侯伐秦,圍邧、新城,以報王官之役。
(傳四·六)楚人滅江,秦伯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大夫諫。公曰:「同盟滅,雖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懼也。」君子曰:「《詩》云:『惟彼二國,其政不獲;惟此四國,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謂矣。」
(傳四·七)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
文公(傳四·八)冬,成風薨。
文公(經五·一)五年
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赗。
(經五·二)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經五·三)王使召伯來會葬。
(經五·四)夏,公孫敖如晉。
(經五·五)秦人入鄀。
(經五·六)秋,楚人滅六。
(經五·七)冬,十月甲申,許男業卒。
(傳五·一)五年,春,王使榮叔來含且赗,召昭公來會葬,禮也。
(傳五·二)初,鄀叛楚即秦,又貳於楚。夏,秦人入鄀。
(傳五·三)六人叛楚即枺摹G铮纱笮摹⒅贇w帥師滅六。
(傳五·四)冬,楚公子燮滅蓼。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民之無援,哀哉!」
(傳五·五)晉陽處父聘于衛,反過甯,甯嬴從之,及溫而還,其妻問之,嬴曰:「以剛。商書曰:『沈漸剛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洠Ш酰√鞛閯偟拢q不干時,況在人乎?且華而不實,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餘懼不獲其利而離其難,是以去之。」晉趙成子、欒貞子、霍伯、臼季皆卒。
文公(經六·一)六年
春,葬許僖公。
(經六·二)夏,季孫行父如陳。
(經六·三)秋,季孫行父如晉。
(經六·四)八月乙亥,晉侯驩卒。
(經六·五)冬,十月,公子遂如晉。
(經六·六)葬晉襄公。
(經六·七)晉殺其大夫陽處父。
(經六·八)晉狐射姑出奔狄。
(經六·九)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
(傳六·一)六年,春,晉搜于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搜于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獄刑,董逋逃,由伲闻f洿,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太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為常法。
(傳六·二)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於陳。夏,季文子聘于陳,且娶焉。
(傳六·三)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摺溃q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云:『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并建拢埽瑯渲L聲,分之采物,著之話言,為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搿囍峒疵B}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枺饕病
(傳六·四)秋,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
(傳六·五)八月乙亥,晉襄公卒。臁伲瑫x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君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于陳,趙孟使殺諸郫。
(傳六·六)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傳六·七)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
(傳六·八)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夷之搜,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捍之,送致諸竟。
文公(傳六·九)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
文公(經七·一)七年
春,公伐邾。
(經七·二)三月甲戌,取須句。(經七·三)遂城郚。
(經七·四)夏,四月,宋公王臣卒。
(經七·五)宋人殺其大夫。
(經七·六)戊子,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晉先蔑奔秦。
(經七·七)狄侵我西鄙。
(經七·八)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經七·九)冬,徐伐莒。
(經七·十)公孫敖如莒蒞盟。
(傳七·一)七年,春,公伐邾,間晉難也。
(傳七·二)三月甲戌,取須句,寘文公子焉,非禮也
(傳七·三)夏,四月,宋成公卒。於是公子成為右師,公孫友為左師,樂豫為司馬,鳎Р暈樗就剑邮帪樗境牵A御事為司寇。昭公將去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圖之!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若之何去之?」不聽。穆、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殺公孫固、公孫鄭于公宮。六卿和公室,樂豫舍司馬以讓公子卬。昭公即位而葬。書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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