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疑问120题-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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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时空连续体的理论中三维物体已成了相对的存在。
在美学领域,唯心论的观点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柏拉图、康德、黑格尔、贝克莱、休谟、托马斯、叔本华、尼采、胡塞尔、萨特、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柏格森、罗素、维特根斯坦等许多古希腊和近现代西方著名的哲学家,其中很多都是具有卓越贡献的自然科学家和优秀的学者,他们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上统统倒向唯心主义。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他们不懂科学,还是精神不正常呢?我觉得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对他们采取简单否定的办法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在多样化的世界和多极化的思想文化体系中,每一种思想都有它产生和存在的一定道理,任何事物都有相对性,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错误是不存在的。
96、有人说:“佛教是讲诸法性空的虚无主义。”这话有道理吗?
大乘佛教讲“空”,但“空”的含义是什么,不但教外之人不了解,教中一般人也只能从字面上粗浅地理解,难以掌握其真正的意思,甚至,连那智商较高的小乘人也不理解“空”的究竟意义。因此,很多只从字面上了解佛教的人,甚至许多学术界的人士,都认为佛教是“虚无主义”,这种看法,由来已久,不足为奇。正因为“空”的意义深奥难解,没有相当高的慧根悟性的人,对“空”的意义容易产生误解,堕入顽空,导致否定因果业报、善恶和三宝的作用等而反造恶堕之业。故对慧根低下思想不成熟的人,说空也是违犯菩萨戒的。为了消除对佛教教义误解,对“空”作一简明介绍。
佛教哲学将一切事物,即万法,分为性相两个方面:“性”是事物的自性,“相”是事物的现象,现象就是世俗智能认识到把握到的事物的表面现象。“自性”是经过理性思辨才能认识的东西。佛教中世俗智所认识到的事物,称做俗谛,圣智和思辨所认识到的事物的自性称作理谛或胜义谛。事物的现象或现象事物,按世俗智的标准,全部承认其有,事俗谛如三界六道,器世界和六道众生,苦集灭道,生死轮回,业力受生,因果报应,世间法与出世法等等。不能说它不存在,包括“自性”、“自我”在内,在世俗谛中无法否定它的实际存在。若不承认世俗谛事物的存在,就会堕入否定一切的顽空,这是佛家最反对的。事物的“自性”有两种,一种是世俗习惯上称谓的“自性”,如人、动物、山、水、树木、房子等等,都有它各自的“自性”,因为有这种物自性,才不至于相互混淆,才名具不同的形象和作用。对这类“物自性”,佛教从来不否定,那么“空”是指什么呢?是指一种“特殊自性”的“空”。“特殊自性”是指一种依赖任何事物的单一、独立、自在的物我自性。这种“特殊自性”观念是一种无明形成的虚妄观念,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自性。实际情况是,包括物质和精神意识在内的一切事物都是众缘和合形成的现象——即“缘起”。既然一切事物都是缘起之物,怎么会有不依赖众缘的单一独立自在的自性呢?既然没有单一独立自在的自性,这“自性”不就是“空”吗?——这就是从思辨的方法认识的“缘起性空”之理,但从思辨的角度认识的空,不是理谛“真空”,而理谛的真空是开悟后的圣智的直觉经验,不是空有的对立,而是“空”就是“缘起”、“缘起”就是“空”的空有统一境界,这是思辨智慧无法解决的一个难题,性空的难悟也正在这里。总之,“缘起性空”既不是外行所理解的“虚无主义”,也不是思辨性的色空彼此不能相容,而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色空为一体的直觉经验。
97、有人说佛教是“无神论”,但佛教中有众多神佛,对此问题如何解释?
“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所谓的“神”,不是指一般的神,而是指作为世界本源的“精神实体”或“创造世界”、创造人类的大梵天、湿婆、上帝之类的神,是掌握世界成毁和人类苦乐命运的神。佛教不承认作为世界本源的精神实体和创世造物主的存在,主张业力创业,因此,佛教的基本精神属于无神论,“业”指行为活动,指人类的各种活动。但“业”是有意识的活动,即意识支配下的活动。众生共同的环境器世界是共同的业力形成的,个体的五蕴之身是各自的业力形成的,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的环境和生命均属业力的造化,故说“三界唯识”。“三界唯识”的“识”是指众生的“意识”,因为造业离不开意识,所以,只说业的主体意识,不说业力——这是中观家对“三界唯识”这句话的解说,唯识宗对“三界唯识”这句话有不同的理解。但若过分夸大意识的作用,就会滑向外道的“神我观”和“绝对精神”的错误的深渊。
佛教中有无数的佛菩萨和诸佛菩萨化身,也有众多欲界、色界、天人、阿修罗、无色界天、饿鬼道众生、药叉、世间众神、幽灵等等。有的可见,有的肉眼不可见。这类生灵构成了非人类的隐形生灵世界,其中除佛菩萨的化身外,都是众生。有的人不承认肉眼看不到的事物的存在。如果他们这种看法正确的话,非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宇宙线、电磁场、引力线、只有头发丝的亿万分之一的基本粒子群、四维以上的空间等,都要统统否定,这岂不可笑?
98、有人说:“佛教既不是宗教,也不是哲学。”这话有道理吗?
这种说法不是全对,也不是全错。
如果把“宗教”理解为纯粹的信仰组织,或者信仰文化,就不能包括佛教的内容,因此,可以说佛教不同于一般的宗教。汉语“宗教”一词,从佛教的“教门”和“宗门”而来。佛教称“圣教”,从“佛教”的本质上讲,它是一种思想教育体系,内容包括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信仰”二字概括不了它的性质和全部内容。如果从纯思辨哲学的角度看,佛教不全是哲学。但说“佛教不是哲学”也不对,因为佛教教理是建立在高度思辨哲学基础上的,与思辨哲学无法分开,但佛教思辨哲学是从世俗智的角度解释事理二谛的一种方法,其最终目的是要把思辨中认识到的东西,变成直觉经验。思辨只起到认识真理的媒介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讲,佛学不全是哲学,哲学只是佛教的一种认识工具。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佛教是宗教,但又和一般的宗教不同,佛教中有高度思辨的哲学,但佛教不全是思辨哲学。
99、佛教如何看待死亡?
“死”是分段生命的死亡。有生就有死,这是无法改变的生命规律,既然有生,也就有死。佛教对待生死,抱有一种正确的积极的态度,既不是知生命短而悲观失望,消极等待,也不像其他宗教那样把死亡看作解脱苦难的机会和进入天堂的机会而盲目乐观,或采取愚蠢的自杀行动。“死”是人的生命结束,离别家庭亲人,放弃一生所有东西的可怕的遭遇,没有一个人不怕死亡。说不怕死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我安慰。佛祖教导人们认识生、老、病、死苦,立志摆脱生死轮回,积极战胜死魔。在未能摆脱生死,因业力取得人身时,要懂得得到人身不易,生命短促无常,要懂得珍惜人生,以人生无常为动力,积极向上,多做利已利人之事,勿做损人利已的缺德事,临终时没有恶业的沉重包袱,没有内疚,轻松愉快,顺其自然地闭上眼睛,这是一般人的死法。修行的人,可分三等,下等修行人,戒恶行善,诵经念咒,消掉业障,临终前不得重病,不受重苦,可以安然地死去;中等修行人,行善积德,修习禅定胜观,死时入定坐化,化骨出现舍利等;上等修行人,修习梦瑜珈,死亡中阴瑜珈等,将死亡和证道相结合,生前死后,出现异乎寻常的各种奇异征兆,以示成就。这只是粗略的分类,细分修行人死亡,可分三等九类。总的修行人死亡,没有痛苦和恐惧的感受和表现,可以得到善终善逝。而且,苦乐都是精神上的感受,思想精神上如果能够正确对待,就可以减轻死亡的恐惧和痛苦。
100、生命转世之说,如何证明?
生命转世、无始无终的观点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也是佛学的思想基础。若转世的观点不能成立,佛教的思想基础就会产生动摇。因此,对生命转世的问题,要从逻辑推理和现实证明两个方面进行论证。现介绍《因明逻辑》论证生命转世的方法。
一、生命具有先行同质因,一切事物都是众缘合成的,事物形成的因缘是“因”,事物本身是“果”。事物从本质上分两类,一类是物质,一类是精神。物质实体都是物质的基本分子集聚的物质众缘和合体,精神意识是以极短的时分为单位的生灭连续不断的“意识的续流”,如河流、电流,前一刹那的意识是后一刹那意识的同质因,后一刹那意识是前一杀那意识的同质果。刹那意识,前后相续,因果接连不断,便形成了生命意识之流。瓜种生不出豌豆,石头变不成花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任何事物无因不生,异因也不生。人的意识,也是无因不生,非同质的异因物质也无法生出意识。意识和物质,虽然相依,却非同质。意识中生不出物质,物质中也生不出意识,因果同质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从因果必然同质之理可以推出,人的意识的前因必然是意识而不是物质。既然人的意识的前因是同质的意识,人在母胎中形成时的第一刹那的意识的前因是从何而来呢?作为人的有形的物质肉体,其同质的物质因,来自父母的精血,与肉体相连而性质完全不同的意识,不会没有同质先前因,这先前因若不是前世的最后一刹那意识,还会有什么呢?
二、续流先前因。意识不是物质分子集合体,而是先后相续不断的续流——意识流。既然意识是续流,不是突然生出,突然灭亡,而是一种与时间相同的无始无终的生灭连续过程,既然是前后相续的过程,怎么会没有先前之流和后续之流,只有现时之流呢?以现实的意识为例也能证明意识先后相续的道理。如识别作用和回忆都离不开先前意识,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也是先后意识连续不断的证明。意识续流的每一个阶段,都是总体意识续流的一个时段,现时生命,从生到死,这一时段也是生命自身总流转过程中的一个时段,并非全过程。
三、习性规则。生命活动中的每一种重复的实践,会变成习性。这种习性,也称本能。牛犊和象仔刚生下几分钟就会寻找母乳吃奶,人和动物的异性相求,也不需要谁来教。这都叫作本能。这种本能习性,若无先前的实践活动,怎么会形成呢?机器人为什么没有本能?本能习性是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幼儿和初生动物身上现出的本能习性,也必定有先前的实践活动。若有先前的实践活动,初生生命的先前实践活动,不在前世,又怎么可能在今世呢?
四、前世回忆。“回忆”是指对过去经验的事件的回忆。没有经验过的事情不会有回忆。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回忆起前世的儿童,有许多根据回忆认定前世住址、家庭、亲人的国内外事例,古今中外的传说记载,何止一二。即使是不承认定中回忆,也无法断然否定许多儿童凭回忆认定前世的实例。通过逻辑推理和现实事例,完全可以证明生命转世理论的正确性,能证明生命定有前世,也同样可以证明,生命定有后世。
101、有人说:“天堂和地狱都是虚构的。”对这种说法如何看待?
“天堂”和“地狱”之说,佛教中有两种说法。小乘佛教主地域说,大乘有“地狱”说,也有“心态”说。地域说认为,大地底下有地狱,须弥山有四天王天,须弥顶峰有三十三天,虚空中有四重欲界天和十八重色界和四重无色界,整个虚空中充满群星和悬浮的微尘似的无量世界。地狱非一处,天国也非一个,因众生的业缘,各得其所。大乘“心态说”认为,六道众未必是异地、异体。苦乐是思想意识的感受,六道虽同体而感受各异,同是人,因业力感受的差别,可以有六种心态,心中有乐无苦者为天,苦乐参半者为人,有苦无乐者为地狱生命,贪得无厌、处于饥饿状态者为饿鬼,心甘情愿情暴燥、好斗、好战者为阿修罗,智力低下者为畜牲。认为“天堂、地狱是虚构”的人,只是承认眼前事实的一种顺世派观点的拥护者,对这类人可以讲“心态说”。对持万物性空观的大乘佛教来说,承认天堂地狱的存在也是一种顺世权宜之说,在没有任何实有的情况下,虚设有何不可呢?有益的“虚设”比有害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