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汁原味释读韩非子-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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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古文观止》一样,好的古文看到这里就不用再往下看了。既然道理到此终结,我们只能折回去韩非为什么这么说。
任何一套政治学说体系,都对一番对历史规律的自我解释。儒家对王朝兴衰交替的看法是:天下非小弱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韩非同样承认国势强弱变化无常,对于内在规律则认为是奉法者的强弱决定了国势的强弱,放在古代,这种说法不说是另类也是冷门,但依现在的眼光来看,则别有一番新意在里头。韩非举出了楚庄王、齐桓公、燕襄王、魏安釐王的例子,楚庄王、齐桓公是春秋霸主,燕襄王、魏安釐王是战国诸侯国君,也是一时之雄。这四位爷的共同特点是,在位之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开创了一番事业,但如昙花一现一般,即开即灭,没有传承下去。原因都是在统治晚期私行当道,坏了公法。公法一坏,纷乱四起,新任君主为了应对危机,只得求诸于私行以为权宜之计,结果私行更加深重,陷入恶性循环。
韩非的论断在后世得到了反复的验证,一个朝代的建立初期都会下很大功夫去完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也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到了后期,一些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的个人开始出现,规章制度渐渐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私人关系,私人利益,继而造成社会矛盾,引发外敌入侵或农民起义等灾难性后果,到最后即便有君主想扭转乾坤,也早已被环境同化,不是从整顿纲纪开始,而是采用了与私行同样的做法,不外乎拉拢、靠个人关系、搞派系斗争等等,无异于饮鸩止渴,抱薪救火,只能获得短期疗效。
私是法的天敌,有私行的地方就没有公法,公法能带来的好处,私行必然破坏。公法之所以为公法就要求公正、严明、客观,只对事不对人;君主实行公法就应该大大方方,堂堂正正,说说什么是什么,明明白白我的心。韩非子特别反对君主在法度上搞伪诈,在量功度罪的时候偏心眼。如果韩非知道后世有本《三国演义》的书,书中有个曹操的人,一定会对他的某些做法嗤之以鼻。《三国演义》中记载:有一个晚上,曹操的反对派在许昌放了一把获,造成了骚乱,曹操怀疑某些大臣参与了纵火。第二天曹操召集群臣,当众宣示,昨天参与救火的站到一面旗下,在家老实呆着的站到另外一面旗下。群臣站好之后,结果参与救火的那群大臣拉出去统统被杀。也许不少读者会在心里暗暗赞叹曹操的高明,其实在韩非看来曹操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没有好处。曹操这样做的依据是干过坏事的人才会掩饰,考究起来这样的人只是其中一部分,另外一部分人很可能就是简单地认为说救火总比说在家躲着强,要不显着没有责任心,于是就稀里糊涂冒充了一回,这部分人虽然不诚实,但总不至于挨刀。以曹操在历史上的英明,我极疑心这一段是罗贯中杜撰的。在英明的君主看来,这样的做法是一种近视的小聪明,一时耍耍还行,长期使用将不利于官僚队伍建设,也会给君主的形象能带来负面影响。李世民对这个问题有很有见地。有一次他表示,对待大臣不可以刻意使用诈术。
法度是君主的保护神,是国家利益的保护神,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所在。法作为一种照顾到君主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正道,总是不如只满足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私行来得方便和报酬丰厚,所以只要私行能够行得通,人人都会放弃公法。虽然私行横行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成为受害者,但还是会为了私行奋不顾身,因为大环境已经形成,人们别无选择。
公法的败坏,私行的猖獗造成的结果是守法的贫穷又命断,造恶的富贵又寿言,富贵向标杆一样极具传染性,其余的人看见造恶能带来富贵,于是造恶成风。统治到了这种地步,不是被外界的对手击垮,就是被内部的对手翻盘,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六月就下起大雪。嗯,打住,这里是讲解《韩非子》,不是写《窦娥冤》的读后感。法度是君主利益之所在,国家利益的保护神,让奉法者强大起来,是君主、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里仍然能看见韩非对人性趋利避害的利用,既然人趋利避害,那么就让奉法者获利,让背法者遭受惩罚。在一个国家里,如果高官富豪都是恶迹斑斑的人,那么这个国家肯定有问题。前些年经常听人感叹,社会风气不好啊,不贪污受贿,不投机倒把,根本当不了官,发不了财。即便现在,一个善于通过走动关系获得法外利益的人也颇能获得他人由衷的敬佩。在老美那边最受人的尊敬的品质是勇敢和诚实,在我们这里勇敢的面对不如利用潜规则四两拨千斤,诚实更是窝囊、缺心眼的代名词。从这个意义上讲,韩非是反对权术的。
趋利避害的天性为人类与动物所共有,但在行为方式上只有人才具备完整的理性,这是韩非学说人的模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虽然理性不是人类行为的唯一依据,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成立的,理性主义曾经长期统治哲学界,现在人类的许多活动领域也依然建立在理性之上。正因为人是理性人,所以才能与同样具有理性精神的法实现无缝连接,法才能作为人行为的指导。理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行动之前先对结果进行预期,孔子曰“三思而后行”,阿Q谨尊圣人教诲打架之前要先估量了对手。因为人能预见,所以韩非子不惜用牛刀杀鸡,“以其所重禁其所轻,其所难止其所易”,目的在于预防。人们不做违法之事也是基于算计,违法办事成功的几率低、风险高,因此只得遵纪守法。 如果偷盗的收益不如种地,就没有人从事偷盗,如果抢劫的收益不如打仗,参军就是受欢迎的。
法应该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守道》中有言“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人们依法进取,就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功多者位尊,力极者赏厚,情尽者名立”,国家、君主也能从中受益,这就形成了一个双赢格局。对照前文的“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可以看出,韩非在法制结构上的设计有其合理性,趋利避害的天性和强国尊君的要求通过法度实现了有机的整合,这也是韩非的学说为什么没有沦落为乌托邦的空想,能在日后大行其道的原因。
法虽然是君主的命根子,可法这个东西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法是客观的,是什么就是什么样,不会主动去讨君主喜欢,相反它很矜持,只有君主对它好了,它才会主动加倍回馈君主。法是冰冷的,它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不会通过声、香、色来给自己做广告,相反君主只有付出智慧、心血和时间之后才能感受到它对自己无微不至地关心和强有力的支持。在君主身边,法有许多强劲的竞争对手,它们虽然实行起来有害,但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妩媚动人。
头号对手是派系,派系的产生源于人们自我保护的心理,谁都知道团结起来力量大,朋友多了路好走,于是一些有共同利益的大臣有意无意地走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圈子。由于他们人多势众,对君主有很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体现在他们的意见从四面八方对君主进行围攻,相互之间无孔不入的帮衬抬举,君主的意志也是由概念、逻辑、推理、欲望、意识等构成,想不被影响实在是难。派系对于君主的诱惑在于:如果君主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建议就能获得一个圈子里所有人的支持和拥护。派系的利益出发点不会是法度,只能是他们这个小圈子的利益,所以对君主的支持和拥护只是表面上的,受益的不是君主,而是派系小圈子。派系的存在还能对君主的权力形成分流,别的大臣见依附派系能实现自己的目的,纷纷前来投奔,结果君主的人越来越少,派系的人越来越多,所以韩非说:“亡国之廷无人焉”,并解释说朝廷无人不是朝廷里面没有人,而是没有君主自己的人。法度遭到派系的破坏,其结果是奉法忠君之人因不依附派系遭受打击,而背法行私之人依附派系坐收名利。法度与派系不共存,有法度则无派系,有派系则无法度。在前篇《主道》中已经说过,君主的安全基于一盘散沙的大臣,所以君主不可因表面上的拥护而放松对派系的警惕,对于派系要见一个灭一个。
法度的二号对手叫毁誉。毁誉就是舆论社会风气对一个人的褒扬或贬斥。毁誉的迷惑性在于占据着道德高度,很容易影响人心。君主顺从舆论的毁誉,就能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赞扬。可是舆论依然是靠不住的。说到这里,必须暂且打住,插入一段对古代舆论的描述,我可不想因冒犯现代人的奉为规咎的信条而被列为反动文人。在现代社会舆论的重要性已经深入人心,在美国舆论已经成为三权分立外的第四权,现代化的科技和工作方法已经使得新闻调查成为一项日益精密的活动,出错的几率极低,其结果具有很大的可信度,因此这种基于新闻调查而起的舆论是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所不得不重视的。古代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那时没有现在这样先进的新闻调查手段,舆论的来源更多是小道消息和流言蜚语。这些不可靠的信息再经过层层传播和集体心理的放大经常会变得与事实完全扭曲。《马季下蛋》这个相声形象地展示了信息的在传播过程中的逐渐失真。明末的抗清英雄袁崇焕在北京菜市口遭到了北京市民的肆意侮辱,平日善良的市民竟然生吃袁提督身上的肉。出现这种情况既不是袁崇焕的错,也不是北京市民的错,是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出了错。舆论虽然很有影响力,而且也占据着道德的制高点,但有个致命的缺点,容易失真,因此就可以被某些人别有用心地利用。如果君主以毁誉来决定赏罚,将会形成一种有害的价值导向。群臣不再依法度行事,而是一股脑地去追求他人的赞誉,竞相结交那些掌握话语权的重要人士,弄虚作假,盗世欺名。
来自舆论的影响是对君主的心理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诱惑,压力与诱惑都来源于君主自我观念的不强。韩非已经明确指出君主的着眼点与众人不一样,所谓的廉忠仁义信并不能作为君主判断事物好坏的标准,君主判断事物的好坏标准是法度,法度才是君主的“道德”。两千年后,西方的尼采将道德二分法推向及至,他将道德分为贵族的道德和平民的道德,贵族的道德是统治的道德,而平民的道德是被统治的道德,平民的道德虽然受众较多,但比贵族的道德低一级,历史的发展靠的是贵族的道德而不是平民的道德。在韩非子这里,君主的道德集中体现于法度之中。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法说了算;什么人是需要的人,什么人是不需要的人,法是判定的标准。韩非子勾勒了一个理想中大臣的样子,“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他沐浴在君主的光辉之下,又红又专,没有二心。在朝任劳任怨,是活就干,在军兢兢业业,从不拈轻怕重,凡是君主的指示都坚决执行,凡是君主的法令都严格遵守,时刻准备着为君主的事业而贡献终身,从不因个人得失斤斤计较。有嘴巴但是从不为自己利益说话,有眼睛但从不为自己利益东瞅西看,凡事听从君主的号令,永远跟随君主走,走到天涯也不罢手,咦尔呀,呀乎咳,风风火火闯九州。如果全社会能够形成一股学榜样的风气,那就实现了治理的最高境界。
《主道》中说“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道幽深不可见,法是道的具体体现,但并不唯一的形式;同理。君主任法而治也是守道的一个方面;法作为群臣众人的行为准则,是非的判别标准,正是君主意志的体现。所以可以简单的说,法是条文化的君主,君主是肉体化的法,法与君是合而为一的,所以如果要问法大还是君大,在别的学说体系里可能颇费言辞,但在韩非这里很简单,法与君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不存在谁大的问题。就像问人的灵魂重要,还是肉体重要。不过成文的法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便于传播,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人手一册,一看便知,而君主却只有一个,他宝贵的耳朵和眼睛在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环境下发挥作用。一国之内的事务千千万,君主也没有分身术,再怎么忙也只能抓一漏万,再说君主也是人,也需要休闲娱乐,因此不如任法,任法则一定百定。
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