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缘-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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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有点红,这感觉不太对啊。
“我好热,好像醉了,下次再喝吧。”我这样推托。
东方朔脸色阴暗了一点。
我看他不高兴,只好勉为其难的接受。
“好吧,那我喝一点。”就着他送过来的杯子,呡了一口。
我怎么心跳这么快啊。都不知道心是不是长到耳朵里去了,好响。
我想从他腿上下来,可是他的手却不放开。
“坐下,别动。”
我乖乖坐下。
“还要吗?”
“不要了。”我小小声的说,我想我现在脸一定红过了红酒。
“不要低头啊。”他用手指抬起我的下巴。
“你不是喜欢玩亲亲吗?现在我们玩好不好?”他低低的声音诱惑着我。
“呃,那个……”下面的话被他堵在嘴里了,滑滑软软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有着浓浓的酒香,我真的不想回应的(你确定不是说谎?),可是酒很好喝啊,所以还是伸出舌头舔他的舌头。然后就听见他喉咙里闷闷的呻吟声,和着越来越激烈的热吻。我混身都要被火给烧起来了,可是这时候头为什么这么晕呢?好像要睡着了,难道是醉了?
他轻轻的叹息一声,放开我,将我轻轻的一揽。我最后的感觉是他的怀抱好宽好暖啊,感觉像个鸟巢。鸟巢?我又没有做过鸟,怎么会想到他的怀抱像鸟巢呢?我窝在他怀里想着关于鸟和鸟巢的关系,迷迷糊糊睡着了。
后来好像做梦了,梦中东方朔在轻轻的吻我的额头和眼睛。感觉很甜很甜,心里像吃了蜜一样。我忍不住的轻笑出声,如果天天做这样的梦也不错啊。
醒来后发现是躺在斗室的藤床上。呃,我不会真的在餐厅里睡着了吧,那岂不是被东方朔抱回来的?这也太囧了吧!
“醒了,来吃早餐吧,晚点我要去当值,你是在天界再转转还是下界去巡视?”
“我还是要下界去的,我要先去百果大仙那里拿一下登记表,他那里应该有我那块领地的物种和数量,我再核查一遍,然后把新的物种和濒危的记录下来。”
要工作就要有个工作的样子吧,不然天界立这个职位做什么,而且还发薪水的,虽然只有少少的一千元天元,但也是钱哪。
不过话说回来,这钱还真是比较少,比干应该也是拿这么多,但他租个房子一个月就要八百块,剩下的钱恐怕吃不了几餐饭,不过好在神仙可吃可不吃。这样倒能省不少,不然这点钱哪里够我们活啊。
话说,我要不要再干个副业呢?我的工作这么清闲,完全不用天天去的,十天半个月去一趟就很勤劳了。
我把这个想法跟东方朔说了,他倒是也赞成我在天界搞点副业,可是做什么好呢?我就会造靴子,不如继续开靴铺吧。于是我们准备开靴铺的事就这样在吃早餐的时候敲定了。开店有了钱后我也可以支持一下可怜的比干,他不但分到那么贫脊的沙漠地带,还要自己租房子住,我接济他一点,他也可以心无二用的好好做事,争取早点做出业绩,好得到升迁。我是很期待跟他成为同事的。毕竟比干是那种特别能实干,又很好合作的人,跟他一起工作往往会事半功倍,就拿我们成仙的事来说吧,如果不是他一直帮我,我哪有机会海里来水里去的。还斗水母呢,没有他的保护罩,我连水都不用下了。所以说为了表达我对他的感激之情,我一定要做他的经济后盾,支持他尽早升迁。
第三十五章:泡吧
出门的时候又见到紫儿,看样子他是打算以后都做我的跟班了,天帝真划算呢,花一千元请了我一个片儿警,还附送个免费的大神做助手。
我先上百果那儿取数据,他很爽快的就将我那块领地的数据交给我。我翻开一看,这块领地居然没有名字,只有个编号,叫007007号。
“为什么没有名字呢?”
“天界标注地方都是按编号的,名字是人类自己取来方便记忆的,同一块地,在不同的时代可能名称都不相同,所以用名字标注是不合理的。”百果很和蔼啊,怎么感觉比上次和蔼多了,上次我们不问他就不答,这次是我问一句,他有答十句的倾向。我狐疑的看他一眼。
“呵呵,松松啊,听说你在下界修炼期间曾经照顾过百花。”这是肯定句,说明他知道这事。
“是啊。”
“你昨天是不是遇见她了?”百果继续那好像下属巴结上司样的笑容,看得我有点身份错位的感觉。
“是的,但我们没来得及打招呼就分开了。”
“哦,你知道她上界的时候还带了只蝴蝶上来的事吧。”
“嗯,如果不是蝶依的出现,桃夭夭可能早就夭折了。哪里还有人在。”
“哦?还有这事?说来听听。”
“桃夭夭,也就是现在的百花,她刚从楼兰国回来的时候,整天伤心欲绝,不吃不喝的。眼看就要没有生命力了,这时候蝶依出现了,因为蝶依需要她,所以她才撑了过来。”
“哼,那么个弱小的楼兰王居然也能让她如此迷恋,真不知道她整天想什么!”百果非常鄙夷的样子。
“也不能这么说吧,人和人之间相互喜不喜欢,主要还是眼缘和相处愉不愉快,和强大与否没有直接联系吧。”
“呵呵,松松你还小,不懂这些。对了你不是要去封地吗?赶紧去吧,早去早回。”百果逐客了,看样子我的爱情观是大大的不合他胃口。他可能是觉得自己权力挺大,能力很强,却得不到百花的爱,为此愤愤不平吧。其实从百花会喜欢蝶依就可以看出,她其实更喜欢保护弱小。而且看她后面跟的那一群人,就知道她肯定不是个专情的人。而且东方朔说她是非清修派的代表人物,可见是非常风流乱交的人物。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专情于一人呢?这个百果也是自讨苦吃了,而蝶依之所以这么抑郁,怕也是这个原因了。不过蝶依相对于百花来说实在是太过弱小,根本影响不了她什么。可怜的蝶依,不知道她当初有没有后悔跟着百花呢?应该也不会,如果没有百花,她就不会有现在的生命,而且一朵花绝不会只有一只蝶去采的。更何况百花是统管天下之花的花仙,招蜂引蝶原本就是她的本能,不可能因为某只蝴蝶而有所改变的。
拿到数据后就跟紫儿下界了,回到我们的小木屋后,我开始查数据,发现这么块小小的地方居然有一百二十一种填物存在。这实在是不可思议,我用眼看的,也就能数出二十几种而已。可是真的翻资料对照,发现还真的都有,光水中长的植物就有几十种,然后陆地上的草类又千奇百怪的有几十种,还有各种木材。把各草本生物都按图索骥的对照了一半,天就快黑了,我们只好再次回归天界。这次东方朔又在门口等我,而且等我的还不只东方朔一个,还有一个杨戬。见到他我真的是很高兴,才两天没见,我怎么感觉好像很长时间没见了一样呢?难道我们之间还存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哈哈,笑死人了,这什么跟什么呀!
“杨戬,见到你真高兴。”我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嗯,我见到你也很高兴。”
“紫儿,一起进去吧。”紫儿没有出声。
“走吧,一起。”东方朔居然大方的发出了邀请。
“不过不是进去,而是出去。杨戬说要贺松松成仙,想请我们喝酒,一起去酒吧。”
“真的吗?我还没去过酒吧呢,在人间的时候一直想去来着,一直忙,没有时间。平时也就只是在船上的小酒吧,自己人一起坐坐。这次一定要真的见识一下真正的酒吧文化。”
“松松,你要换衣服哦。”杨戬笑咪咪的看着我。
“啊,又要换啊,我穿你买的那件行不行?”我可怜巴巴的望着东方朔。他不出声,看样子是不行。也是,每次出去都穿同一件衣服,人家会笑话的。
“我给你带来了,你去换来看看。”杨戬居然拿出个纸袋给我。
“杨戬,你好细心哦。”我乐滋滋的拎着袋子进屋去换。换衣服是不用下湖的,我们平时是在湖底下睡,但湖边其实还有备用的房子,平时做出是在那边睡的样子,做给外面的人看的。不过偶尔进去换换衣服还是很方便的。
杨戬给我准备的是一条白色的棉质紧身裙,有点像运动时候穿的那种透气性好的弹性运动衫,又有点像女网球运动员穿的那种小短连身裙。只是这裙子又有点不同,也是露一大块的背,胸也开得比较低,下面只遮住大腿一点点。穿上后一下子就感觉成熟而性感,时尚而前卫,这杨戬给我带运动衣来我倒是能想像,毕竟他是个武将,挑衣服肯定是挑运动型的。可是他挑的居然是这么性感的,这让我始料不及。而且也没有鞋子配呀,我又不能穿球鞋去酒吧。
没有办法,只好光着脚走了出去,站在湖边的三个人看到我这个样子出来,都目瞪口呆。我自己都觉得太离谱了,他们不目瞪口呆才怪。
“杨戬,你挑的裙是不是太性感了?”
“刚刚好啊,去酒吧这样穿很好啊。”
咦,这杨戬不是个整天穿麻鞋的土包子吗?什么时候变成时尚尖端的有为青年了?
“好了,准备好了就走吧。”
“可我还没穿鞋呢,我没有鞋子配。”
“没有就别穿了,反正天界也不会有沙子,除了天玉道,其它的路都是云路,踩上去也不会脚痛,进了酒吧,就有地毯。穿不穿鞋无所谓的。”东方朔的说法好像也有点道理。
于是我们一行四人便又一次瞬移到昨天我跟东方朔吃饭的那条大街,我也终于知道这条街叫天欲街。这天上的东西都要在前面加个“天”字吗?什么天玉道啊,天欲街的。
我们四个人一出现在大街上,自然又引起不小的轰动。
“快看哪,这就是今天报纸上报道的那个小松树仙,说是采了我们天界的‘奇葩异草’哦,看来是真的呢,真的一起出现了。而且旁边还有个更美型的美男,这个美男谁呀?”
“嗯,看来是真的,好令人羡慕啊,你看报纸上,她躺在东方朔怀里被抱回家呢。好羡慕啊,当晚肯定很激烈吧!唉呀呀,口水流下来了……”
“她怎么这么有本事啊?这个美男是紫眼哦,听说天界最近来了一个上古神族,叫紫鱼族的大神呢,天帝放话说,除了天帝之位,什么都可以同这位紫鱼大神分享,不知道是不是就是眼前的这位。听说那个大神是个国色美男呢,眼前这个不就是国色美男吗?”
“真的吗?为什么他也跟小松仙在一起?难道小松仙不只是采了‘奇葩异草’,连我们的上古大神都一起采了?”
“不可能吧!这小松仙这么厉害?不过她上报纸的样子真的是太性感了,腿好修长啊!”
“……”
街道两边的人都停下手头的玩乐,全都指着我们四个议论纷纷,这,这也太汗颜了吧。什么采不采的,我至今好像就跟紫儿和东方朔各亲亲了那么一次两次而已呀,离他们所说的“采”还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这些人也太八卦了吧,都说的什么呀,好像我是天下最大的色魔一样,一下子采这么多。”我一边抱怨,一边偷看了他们三人一眼。结果发现他们三个对于人们的议论是毫无所觉,好像说的不是他们一样。还是男人脸皮够厚了,我要向他们学习!
“而且报纸是怎么回事?我真的上报纸了?”
东方朔“嗯。”了一声。
“我要看。”
“家里有,回头找给你看。”
酒吧的外型造成个恶魔的样子,好像要吞掉所有进去玩乐的人。
里面铺的地毯全是用各种五彩缤纷的鸟的绒毛织成的,踩上去柔软得让人从脚心一直痒到心尖。难怪东方朔说不用穿鞋,看样子他早就想光着脚走一走了,只是考虑到面子问题,一直没有实现这个愿望,现在由我代为实现了。
“这要杀多少鸟啊?这么多毛!”我心里有点不舒服。
“又开始白了,这哪里是杀的,鸟的寿命这么短,只要有心取毛,哪里找不到。也不是非要杀鸟才能取毛吧。”
“也是哦。”
酒吧里面装饰很乱,东一块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