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秦汉史-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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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汉朝的贡纳关系
现在谈一谈贡纳制度是顺理成章的。正如前面所述(见《贡纳制度》小
节),汉朝的贡纳制度就其最广泛意义而言是一种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和外夷
的普遍原则。但是在实际行施时,作为在对外关系范围内应用的制度,它经
常改变以适应发生的不同情况的需要。以匈奴为例,最初汉朝坚持的贡纳一
词有三重涵义。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到汉朝宫廷朝觐;其次,单于应送
一名质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单于应以向汉朝皇帝呈献“贡品”来报答帝
国赏给的“礼品”。将这些条件和婚姻协定作一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从“兄弟之国”降低到“外臣”。按照五服
理论,正如政治家萧望之所指出的那样,匈奴应被列为汉帝国的荒服。①
当呼韩邪单于采取行动迎合中国时,他完全知道将会发展的新关系的模
式。前 53 年,当贡纳问题在呼韩邪宫廷会议中提出时,一群匈奴贵族强烈地
反对屈服的想法。他们以为,一旦匈奴成为汉朝的附属国而使自己遭受屈辱,
他们将立即失去迄今为止没有问题的在中国以外各种民族中间的领导地位。
但是,主和派领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这种论调时指出:②
今汉方盛,乌孙城郭诸国皆为臣妾。自且鞮侯单于(公元前 101—前 97 年)以来,匈奴
日削,不能取复。虽屈强于此,未尝一日安也。今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计何以过此!
呼韩邪完全支持这一观点,最后作出了接受汉朝提出的条件的决定。
会议以后,呼韩邪派他的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到汉朝作质子。在下一年
(前 52 年)他向边境五原郡的官员提出一份正式的声明,表示他打算在前
51 年元旦亲自向皇帝表示效顺。这样,他便彻底履行了汉朝贡纳制度要求的
全部形式。
从汉朝的观点来看,呼韩邪的朝觐旅行无疑是它同匈奴关系史中最重要
的一件事。它确实是自从公元前 200 年高帝平城之败以来关系模式的一次重
大的改变。部分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手段,但可能也是为史无前例的胜利
所陶醉,汉朝授予单于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荣誉,而是对单于加以一种“松散
的控制”。①单于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对抗的国家元首而不是作为臣属来对待。
在皇帝接见时,他被指定位于所有其他王公贵族之上。当典礼主持者正式将
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1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3 页。
① 关于新形式的内在原则,见《史记》卷一一○,第 2913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86 页)。
关于萧望之,见《汉书》卷七八,第 3282 页;《汉书》卷九四下,第 3832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7 页。
① “松散的控制政策”(羁縻)审慎地避免将正规的官僚政治强加在非中国民族身上,关于这一概念见杨联
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 31 页
他引到皇帝宝座之前时,不是用他个人名字而是用正式称号来称呼,视作皇
帝的一位藩臣。而且,他甚至被免除了向汉帝行跪拜礼。
在财政和物质方面,呼韩邪也因履行贡纳制度而得到丰厚的报酬。②当他
在首都停留时,他从皇帝那里接受了下列物品:黄金 5 公斤,钱 20 万,衣服
77 套,8000 匹丝织品,以及絮 1500 公斤。他还得到 15 匹马。当呼韩邪回家
时,他带走了 680 千升粮食。
贡纳制度中的财政部分证明对匈奴来说是特别有吸引力的。自从第一次
朝觐的行动得到汉朝的慷慨回报以后,呼韩邪要求在前 50 年第二次致敬,并
在前 49 年亲自向皇帝呈献礼品。这时帝国的礼物增加为 110 套衣服,9000
匹丝织品,2000 公斤絮。从前 50 年到前 1 年,和单于效顺相联系送到匈奴
的丝见表 10。
表 10 帝国给匈奴的礼物
年代(公元前)
51
49
33
25
1
絮(斤)
1500
2000
4000
5000
7500
丝织品(匹)
8000
9000
1800
2000
2000
很可能因为他一直害怕遭到他的兄弟郅支单于的攻击,呼韩邪不敢频繁
前往中国。至少这是他自己对公元前 49 年在第二次致敬和前 33 年第三次致
敬之间长期间隔作出的解释。①在呼韩邪的辩解中可能包含某些真实性;只是
在公元前 33 年以前不久郅支才被消灭。前 36 年,一个刚毅的低级官员陈汤
争取到西域都护甘延寿的帮助,召集了一支远征军,成功地击溃郅支,并把
他的首级作为战利品送到长安。这次冒险行动是地方上筹画的,中央政府事
先并未同意;甚至有关诏旨的公布也缺乏应有的授权。两位官员认为他们应
主动地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此事如果提出,他们是否获准付诸行动,很值
得怀疑。他们的忧虑确是有根据的,因为当事情向长安报告时,对待他们的
态度是有节制的宽容,甚至只是勉强承认他们的战功。在这时,汉朝政治家
并不热衷于参与远离本土的纠纷。②
当内部情况使他不能脱身时,单于便派遣一名自己的代表代替他带着贡
品前往汉朝宫廷。例如,前 31 年复株累继承呼韩邪成为单于时,他嗣位的周
围情况有些可疑。他立即送一位新王子到中国作人质,并在前 28 年派一位王
呈献贡品。但直到前 25 年,他才亲自前来表示效顺。
对汉朝来说,它从政治上非常重视单于的效顺。如同表 10 所清楚表示的
那样,汉朝为单于表示效顺的每一次访问增加礼物,以此鼓励他的到来。事
实上,维持贡纳制度的费用比起较早的婚姻联盟制度要高得多。例如,在前
89 年,当单于和汉朝商议重新订立婚姻协定时,他仅要求每年支付增加到 400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8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03 页。
② 关于这一事件,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211 页。
千升酒,100 千升谷物,10000 包丝,这表明在更早的和亲协定下汉朝的支付
一定低于这些数目。③
据班固说,和亲协定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和匈奴从边境袭击的所得相比,
给与的东西太少。①但是,早在公元前 3 年,汉朝已感到单于的朝觐旅行为国
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些朝廷官员甚至从纯粹经济立场出发加以反对。②
事实无可争辩地表明,在政治上考虑,贡纳制度比起和亲来有如此的优越性,
以致汉朝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汉朝坚持将贡纳制度规定为三个基本因
素,即朝觐、质子和贡赋。呼韩邪的对手郅支单于和汉朝的关系可以为此提
供例证。当郅支单于知道他的兄弟归附中国时,在前 53 年他也送了一个儿子
到汉朝去作人质。然后在前 51 年和前 50 年郅支两次分别派使者向皇帝献贡
品,希望就有利的和解一事和呼韩邪竞争。但是郅支单于不能履行三项义务
中最重要的一条即朝觐,因而他从未被接纳入贡纳体系之中。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在字面的各种意上仍维持一个独立国的地位和充分
的领土完整。如同和亲时期一样,长城继续成为汉与匈奴之间的分界线。在
公元前 8 年,汉朝要求得到一块有价值的匈奴的带状地,该地伸入汉朝边境
的张掖郡。但是单于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并说,这块土地多少世代以来一
直是他们的领土,根据宣帝和呼韩邪单于之间的最初的协议,长城以北的一
切土地属于匈奴。③但是在其他方面贡纳关系明显地与和亲关系不同。例如,
匈奴帝国不再是平等地位的“兄弟”之国,而是汉的外臣。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政治地位的下降,也从汉朝拒绝缔结另一次婚姻联盟
反映出来。前 53 年,呼韩邪利用朝觐之行的时机要求允许他成为皇帝的女
婿。但是,过去作为荣誉赐给单于的女性至少名义上是公主,现在不同了,
元帝赐给他一名叫做王嫱(昭君)的宫女——可是她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著
名的美人。在贡纳制度下,再没有汉朝公主嫁给单于了。①
北匈奴与南匈奴
当呼都而尸单于(又名舆,公元 18—48 年)统治时,中国进入了一个大
的政治动乱时期,它以王莽的新朝没落开始,而以光武帝重建汉朝告终。匈
奴抓住时机恢复对西域以及邻近民族(特别是乌桓)的统治。②不用说,中国
与匈奴之间的贡纳关系也中断了。公元 24 年,更始帝(23—25 年在位)要
求匈奴按贡纳制度恢复与汉朝的关系。呼都而尸单于回答说:③
匈奴本与汉为兄弟。匈奴中乱,孝宣皇帝辅立呼韩邪单于,故称臣以尊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0 页。
① 见《汉书》卷九四下末(第 3833 页)班固的评论。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12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10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03、3806 页。关于这一婚配的传说和它在随后的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见阿瑟?韦
利:《白居易的生活与时代:公元前 772—846 年》伦敦,1949),第 12 页以下,第 130、184 页。关于遣
送中国公主与其他亚洲民族首领结婚的更多事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前 125—23 年的早期阶段》
(莱顿,1979),第 43 页以下、第 146 页以下。
② 关于乌桓,见以下《乌桓的迁居》。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29 页。
汉。今汉亦大乱,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击莽,空其边境,令天下骚动思
汉。莽卒以败而汉复兴,亦我力也,当复尊我。
呼都而尸单于颠倒贡纳体制的说法是很认真的。在公元 25 年,他宣布立
卢芳为帝,卢是一位边境豪富,他曾声称自己是武帝的后裔。④单于这样做的
理由是,当一个汉朝宗族来归顺匈奴时,他应该受到如呼韩邪一样的待遇。
在他统治的鼎盛时,呼都而尸甚至以自己和著名的祖先冒顿相比,有几个方
面证明这个对比是有道理的。首先,在东汉王朝的最初年代,光武帝对匈奴
的政策是一种绥靖政策。他“卑辞厚币,以待来使”。其次,匈奴对汉代中
国发起多次袭击。第三,呼都而尸在中国北部边境的地方首领中间找到了强
有力的同盟者,如卢芳和彭宠。按照这种状况汉朝与匈奴之间的关系的确使
人想起了冒顿时代的模式。
但是相似之处与现实相比更多是表面的。主要由于地方主义在匈奴中间
的增长,呼都而尸从来没有可能树立象冒顿那样的无可争辩的权威。例如,
当呼都而尸指定他的儿子为太子,从而违反了已故的呼韩邪宣告的兄弟相继
原则时,他的侄子右方日逐王比是如此愤怒,以致拒绝出席匈奴宫廷的年会。
作为前一个单于的长子,比无疑对嗣位有合法的权利。①但更重要的是,作为
右方的日逐王,比已在匈奴帝国的南部建立了牢固的权力基础。这样,在 48
年,即呼都而尸的儿子蒲奴继承单于的宝座两年以后,南部的拥有总数 4 万
至 5 万兵力的八个匈奴部落宣布比是他们的单于。②匈奴再一次分为两个集
团,在整个后汉时期各自称为南匈奴和北匈奴。
一方面由于北匈奴的难以对付的压迫,另一方面由于广泛蔓延的自然灾
害如饥荒和传染病,单于比决定效法他的祖父呼韩邪的榜样,在 50 年带领南
匈奴归入汉朝的贡纳体制。为了完成他的新的义务,单于不但派质子到汉朝
宫廷,而且在汉朝使节面前跪拜接受皇帝的诏旨,以表示他的归顺。不用说,
南匈奴为这一归顺得到很好的报酬。除了得到金印和其他标识以示荣誉之
外,单于还从汉朝收到 1 万匹缯,2500 公斤丝,500 千升谷物和 36 万头牲畜。
③
后汉与南匈奴
中国的贡纳制度在后汉应用于南匈奴时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化。第一,
贡纳制度变得更加严格地正规化。在匈奴方面,单于的政治地位现在清楚地
是一位“臣”。制度要求他在每年年底派遣护送贡品的人和质子前往汉朝。
与此同时,皇帝将派遣一位帝国使者(“谒者”)护送以前的质子回到单于
的宫廷。这些贡纳的行程是如此准时,以致于据报道新旧质子经常在来去中
国的道路上相遇。很可能,由汉朝宫廷设计的这种轮换质子制度,目的在于
扩大中国对所有未来的匈奴领袖们的影响。
就汉朝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