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成+通书+讲座文稿-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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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还未想通,另一个思路又跳了出来,没有一个固定明确的走向。其后是定心位,即大家注意力比较集中,对某件事物有了较强的关注,有了较为清晰的目标,排除了其他事物的干扰,使思绪能够较为长久的运行一段距离。还有睡眠位,即大脑处于休息状态,又分为有梦睡眠和无梦睡眠。如果是有梦睡眠,那就比散心位还散,白天不敢想的敢想了,不敢做的也敢做了,诸如此类,就比较放任。而若是处在无梦睡眠,就是深度睡眠,实际还是有梦,佛教称之为刹那灭,醒来后对此不会有任何记忆或印象。最后就是禅定位,不管是哪一教派,都会讲究打坐入定,西方叫冥想,东方则称之为入定。现在能入定的是比较少的,定是极深度的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深层次的注意力的关注。于我们日常关系较多的是定心位,对事物的注意力能够相对的集中和贯穿,而要贯穿就需要一个逻辑程序,要合理,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对为什么是是要有足够的证据,对为什么是非也要有充分的理由,对自己的目标能够有所比较,能用则用,不能用则将其排斥。这个逻辑思维的走向,对是非的选择,就称之为拟议。
拟议是比较麻烦的,庄子就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庄子这段话道出了思维判断的麻烦,人的思想的确如是。人心这么复杂,社会这么复杂,宇宙万物这么复杂,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就更复杂了,这样就会使我们在决策,决断的时候感到很麻烦。但是无论怎样麻烦,只要是一个人,在做事情的人,就应该有所拟议,有所判断。这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自己的心性上,思维上所必然的一个活动过程。
然而拟议的根基是什么?在本章中就说到:“至诚则动”,把这一切的根基都归结于至诚。在《通书》开篇中就提到:“诚,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诚无为,几善恶……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至诚则动,那应该放在什么位置,是寂然不动。然而寂然不动非不动,在《动静第十六》中就很清楚的告诉了动和静之间的关系,“动而无静,静而无动,物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神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非不动不静也。物则不通,神妙万物”。它在不动不静,或动或静之间,还包含了感而遂通,几动于彼,诚动于此,这就是至诚。动,是感而遂通的动,包含了彼此,是相互的。在《通书》中,一定要前后结合来看,来理解,才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动则变”,既然动了,就会离开寂然不动的基础,就非静,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变成什么,取决于你因缘而感的是什么,它是无穷无尽的。我们的眼看见了一枝花,那我们的至诚和精神就是视觉;用耳朵,我们的至诚和精神就变成了声音的感受;用鼻子,那我们的至诚和精神就变成了嗅觉的感受。诚是不动的,几是无穷的,有什么样的几就会有什么样的变。尽管日理万机,但是我实际上是不动的,必须有这个我,才能处理万事万物,而有什么的几,就会产生变。眼,耳,鼻,舌,身,意,谓之六根;色,声,香,味,触,法,谓之六尘。如果离开了这六根,六尘,就不可能动。在看这些的时候,一定要去看到这些文字背后所包含的深厚的文化背景和理论背景,若离开了这一点,就会胡思乱想,堕入歧途。
“变则化”,我们经常都在说变化。孙悟空神通广大,七十二变化。化,应该是道教的语言,是庄子的语言。它是本质的变迁,从此物变为彼物。某物量上的增减不能称之为化,质上的改变才能是化。在这里,是指教化,这也是《通书》的主题和宗旨,是在至善的基础上,以五常对社会进行教化。回到前面所讲“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我们的至诚要在这方面动。化,要以不变应万变。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对前面所讲的有所理解后,就要通过拟议来运作。在《赵州禅师语录》中有这么一段语句:“正人行邪法,邪法亦归正;邪人行正法,正法亦归邪”。现在有些人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心里面却是男盗女娼,很多人都在冠冕堂皇的语言背后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庄子对此给予了非常深刻的批判。如果一个人有道德,而且善于变,善于化,邪法都可为你所用。就如同中药里的有毒药材,用对了则为良药,用错了就成为杀人之物。
我们在面对社会,面对人生,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和事的时候,一定要善于拟之而后言。我们平常说话的时候,有些人口无遮拦,一泻千里,给人的感受未必舒服。而有教养的,有文化的,有理性的人,他的说话就一定会准确,干净,点到为止,逻辑性很强。如果我们的思维是糊涂的,那语言的表达也是糊涂的。思维是清晰的,那语言表达也是清晰的。这是心与言的同一性。心与言不同一,口是心非,肯定不是好事,但真正做到心口如一是需要相当深厚的功夫。我们在日常之中,一定要善于拟议,要善于反复思考,这个思考的背景还是离不开至诚,离不开仁﹑义﹑礼﹑智﹑信。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是智慧的体现。我们要成大事,成大业,就要善于谋事,善于决断,善于推行等一系列的运作过程。而这个过程一定要在我们能力的半径范围之内,超越了这个能力半径,就不再叫做拟议了。既然是拟议,就只能在条件,手段都能及的范围内运作,才能够成其变化。变化者,成功也。
从最高境界上来说,那些修为成就者会自然的处于“诚则动,动则变,变则化”的状态中,达到最高的身教和“垂衣裳而天下治”的实效。不过今天很难能看到这样的圣人了。
《通书?刑第三十六》: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冶。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茍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讼》卦曰:“利见大人,”以刚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狱”。以动而明也。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通书》所包含的内容是比较广泛的,谈了仁﹑义﹑礼﹑智﹑信,谈到了乐等等,在这一章又将谈到刑。刑,是对过的惩罚。中国古代圣贤对过有着一番非常理性的阐述和认识的,它的法制依据是法天则地。在文中就说到:“天以春生万物,止之以秋”,春生万物,夏长万物,就有了礼乐,止之以秋,就有了刑法。中国古代对那些十恶不赦,罪大恶极,危害了社会稳定和朝廷安危的人犯,才处以凌迟并立即执行,对普通犯下命案的人犯,一般都会是秋后处决,其因就在止之以秋。中国是一个以农耕为主的社会,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就将其表现在我们的政治上。
文中又进一步说:“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则过焉,故得秋以成”,它把一个生命的循环,一个事物的循环,与中国特定的地理位置结合起来。一个事物生而后成,但不能过。有一句老话“老而不死谓之贼”,就如古代皇帝个个都想长生不老,这是不可能的,比如说秦始皇就能长生不老,那还能有汉武吗?还能有唐宗宋祖吗?还能有各代朝政吗?若某一个皇帝长生不老,长居帝位,其子能心安吗?恐怕历史将满是弑父篡位的事了。
止,是古代对生命的认识,这是不能回避的,不能打妄想去长生不老。任何事物都有发展到极点的时候,《易经》中就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太阳升到最高点的时候就会开始下降,月亮满月的时候就会开始月缺,人到壮年的时候就会步入老年,这是不能停止的。《易经》非常强调这个止,其艮卦就是讲止,在《通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将就此论述。易经?乾卦九三爻中说到“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大学》中也提到“知止而后有定”,这些都是中国古人最高明的一种智慧,达到了智慧的极致。
“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圣人是法天则地的,以礼乐正万民,各种政法都是以养民为主,对超出了界限的则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冶”,指出了为什么要用刑法的道理,其说明是合情合理的。我们都知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民得以养,就会盛,就会生出诸多不良想法,很多人就会陷入欲动情胜,利害相攻的状态,这是难以避免的。自从人类进入社会,不管是东方或是西方,即使在原始蒙昧状态,都存在欲动情胜的状况。欲动,每个人的贪欲是没有止境的;情胜,每个人的脾气和意气都是不相让,不相调和的,导致各种关系之间反目成仇,就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所以“不止则贼灭无伦焉”,孔子有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孔子在七十的时候已经达到了自在的境界,但都还要加个前提“不踰矩”,都还要有所防范,不敢妄动,也就是要知止。如果没有一个刑法,没有一个道德的约束,那恐怕整个社会和人类永无太平之日。因此必须用刑法加以规范,治理。
到了这里,就开始结合了讼卦进行论述。“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茍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人间百态,是是非非,是理不清的,经常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打开任何案子,从来没有哪一个绝对是无理的,当然刑法也不可能对万事万物一语中的,也需要相应的证据。参于判案的人首先就一定要中正明达果断,中,深通中庸之道;正,堂堂正正;明,对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能够明析,看得清楚明白。如果不能做到中正明达果断,就不可能治。
“《讼》卦曰:“利见大人,以刚得中也”。讼卦,上乾下坎,上刚下险,险而健讼;天与水违行,讼;九二九五均为阳爻,故以刚得中。讼卦是利见大人,不利见小人,大人是指中正明达果断之人。一般有经验的人,打官司要越级朝上打,在当地打往往都会有错综复杂的关系在里面,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上面的人与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关系少,就相对能中正明达果断一些。就算某人正明达果断,如果陷入了这种关系网,他就会失去正明达果断的能力,也就是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噬嗑》曰:“利用狱, 以动而明也”。噬嗑卦就是监狱之卦,火雷噬嗑, 离上震下。“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周惇颐在此感叹到,天下之广,主刑者,掌握了老百姓的命运,那对主刑者的任命就必须非常谨慎。反观自己,我们的社会刚刚进入法制社会,还在逐渐完善的过程之中,在公检法上还是有一些阴暗面。中国古代圣贤对主刑者的任用是很慎重的,孔子就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要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词,从中找出其中的原委,要听懂,听明白,才能判断。慎,就一定要选举中正明达果断之人来主掌刑法,千万不能用非仁﹑非义﹑非礼﹑非智﹑非信﹑不中﹑不正﹑不明﹑不达﹑不果断之人来主管刑法。这是一个标准,用了中正明达果断之人。就下无怨气,国家得以太平,反之,则民怨过深,过重,则国家不安,动乱之象纷生。
题目: 《通书》第十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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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书?公第三十七》:圣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谓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
公是中国极其重要的一个观念,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个公字,造就了相当多的优秀人物。公,不仅仅是我们性格上的,或是为人处事的心态,它还涉及到一个人修行的层次。一个人的修养有好高,关键就是看此人气量的大小,气量达到极处,就表现为一个公。如果达到了绝对的公,也就和宗教的终极真理同价。不过一般的人达不到这样的高度,因为私在作怪。人一生下来,本来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应该是纯精神的,但人没有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达不到这个境界,就是因为有个“我”的观念存在,这个“我”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