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菩萨道(简体)全-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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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物施和外物施
内物施是指布施自己的生命和肢体;外物施则包括布施一切身外之物。即使在现代,有时我们也能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报导,说某某人布施自己的肢体给佛塔或以油包身点火来布施致敬。对于这类涉及自己肢体的布施,世人有诸多评论。他们认为布施生命与肢体是只有伟大的菩萨才可实行,跟普通人是无关的。他们怀疑普通人做这种布施是否能带来善业。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这些观点。菩萨并不会突然间出现在世上。只有在尽其能力渐次地修习诸波罗蜜,他的根器才能逐渐成熟至成为菩萨。古代诗人曾经这么写:「只有渐次地冒险,我们才能在轮回里继续进步。」因此我们不应该冒然地批评那些布施自己肢体之人。若某人以不退缩的思与信心,很有勇气地布施自己的肢体,甚至舍弃生命,他是值得我们尊敬为做内物施的人。
三、物施和无畏施
物施是布施物质的东西。无畏施是对生命或财物给与安全或保护,这是国王时常做的。
四、轮转依止施和不轮转依止施
轮转依止施是在布施时希望来生能够获得财富与快乐,事实上这是在带来轮回的痛苦。不轮转依止施是在布施时希望能够证悟涅槃,即是不再有轮回之苦。
五、有罪施和无罪施
杀动物来布施即是有罪施的例子。不涉及杀生而布施的肉是属于无罪施。第一种是含有恶业的布施,第二种是不含恶业的布施。
让我们看看渔夫的例子,在捕鱼致富之后,他们决定放弃这一行业,想道:「我应该放弃捕鱼的恶业,而转换清净的正命。」改行后,经济上变得越来越不好,再换回本行时,财富又多了起来。这即是过去世造下的有罪施在今生成熟结成果报的例子。由于所做的布施涉及杀生,因此它的福报只有在涉及杀生时才会成熟。当没有涉及杀生时,过去世的有罪施之福报就不能成熟,因此他的财富就退减了。
六、亲自施与非亲自施
这两种即是亲自做的布施和通过他人之手做的布施。(巴利经典的《长部?大弊品宿经》提及亲自施比非亲自施有更大的福报。)
七、细心施与不细心施
这两种即是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和没有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譬如布施花,在摘好花后,施者把它们做成漂亮的花束才布施,这是属于有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若少了细心准备,而只是把摘自树上的花原样地拿去布施,以为只是布施花就够了,这是属于不细心施。
一些古代的作者把“sakkacca…dana”和“asakkacca…dana”译成缅甸文时,它们的意思变成是「有敬意的布施」和「无敬意的布施」。这时常误导现代的读者,以为它们的原本含意是布施时对受者有或没有敬意。事实上,「有敬意」在此的意思只是对布施细心的准备而已。
八、智相应施和智不相应施
布施时,对于思和布施的果报具有明觉心是为智相应施。若只是纯粹跟随别人做布施而没有明觉心,那是属于智不相应施。在此必须说明在布施时,只是对布施的因果有醒觉心已足以形成智相应施。关于这点,在此必须解释如下的训诫:「每当布施时都必须具备观智,如下:我这施者是无常的;布施之物也是无常的;受者也是无常的。无常的我布施无常的东西给无常的受者。每当布施时,你都必须如此观照。」
这个训诫只是为了鼓励修习观智,不可误以为没有观智的布施即是智不相应施。
事实上,欲培育观智的人首先必须舍弃我、他、男人、女人的观念,即我和自己的假相,而只是观照他们为名色蕴。接下来必须观照与了解到这些名色蕴的本质是无常、苦、无我的。若不能分别名色蕴,而只是以世俗的观念来省察「我是无常的;布施之物是无常的;受者是无常的。」真正的观智是不可能如此生起的。
九、有行施与无行施
「有行施」是在犹豫和受到怂恿之后才做的布施;「无行施」是自动而无需受到怂恿的布施。在此「有行」的意思是指在某人犹豫不决或不愿意布施时,促使或认真地请求他布施。在如此的怂恿之下所做的布施是为有行施。但是一个简单的请求并不算是怂恿。例如,当人还未决定是否要做布施时,某人到来向他讨取食物,而他愿意与毫不犹豫地给了他。这是一种对简单的要求做出自动反应的布施,因此它是(没受到怂恿的)无行施,而不应只是因为他受了简单的请求而称之为有行施。另一人在受到相同的请求时,首先并不愿意而拒绝布施。但是在受到「请做个布施,请别退缩」的言语再次催促时,他做了布施。这种在受到催促之后才做的布施是属于有行施。即使没有人前来请求做布施,若某人先想要做布施,后来又想不要做,但是在经过一番自我激励之后,最终做了布施,这种布施也是有行施。
十、乐施与舍施
以愉快的心做布施是乐施,而以平稳、不苦不乐的心做布施是舍施。
十一、如法施与不如法施
以正命赚来的财物做布施是如法施;以涉及杀生、偷盗等的邪命赚来的财物做布施是不如法施。虽然以邪命赚取的财物是不如法的,但是以这些财物所做的布施依然是善业,只是这种布施的福报比不上如法施的福报。这可以以优良与恶劣品质的种子所生出不同的树作比喻。
十二、奴隶施与无拘束施
布施时祈求获得世俗的快乐是奴隶施。这种布施使施者成为贪图欲乐之奴隶;他做这种布施只是在服侍他的主人,即是贪欲,以满足它的欲望。布施时希望证悟道果与涅槃是无拘束施(反抗贪欲主人之命令的布施。)。
在这无止尽的轮回里的众生都有欲望要享受感官的快乐,即享受色、声、香、味、触。这种享受感官快乐的欲望即是贪欲。在生命中的每一刻里,他们都在尝试满足贪欲,为贪欲提供所需,因此他们已成为它的奴隶。尽其一生日夜不停地努力赚钱,无非只是为了满足贪欲的愿望,即是获取最好的食物、衣服和最豪华的生活方式。
不满意今生的生活,我们布施以确保来世生活富裕。这种对来世的世俗欢乐含有强烈欲望的布施肯定是奴隶施。
在未遇到佛法时,我们以为在无止尽的轮回里,这种为满足贪欲而做的布施是最好的。但是,一旦我们有幸听闻佛法时,我们就会了解到贪欲的魔力是有多强,是多么地不知足,而我们必须遭受多少痛苦来满足它的欲望。然后,我们下定决心:「我将不会再成为这可怖的贪欲之奴隶,我将不再满足它的欲望,我将反抗它。为了根除邪恶的贪欲,我将布施和发愿证悟道果和涅槃。」这种是为了自由而做的无拘束施,也就是反抗贪欲主人的命令而做的布施。
十三、定立施与不定立施
布施长久与不能移动的东西,例如塔、庙、寺院、旅舍、井、水池等是定立施。布施可移动和供短暂用途的东西是不定立施。
十四、有陪施与无陪施
布施时有配以其他合用的物品是有陪施。例如,在布施袈裟为主要物品时,也同时布施其他适当的物品和资具是为有陪施。若除了主要的袈裟之外再无其他陪同的物品,那么,这是无陪施,在布施其他东西时也是如此分别。
佛陀有许多随从的这一特相即是做有陪施的成果。
十五、经常施与非经常施
时常做的布施,譬如每天供养僧团食物是经常施。不时常而只是偶而才做的布施是非经常施。
十六、执取施与不执取施
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布施是「执取施」;没有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布施是「不执取施」。根据《阿毗达摩论》,在只是受到邪见误导时,我们已经受到污染了,但是邪见是时常与渴爱共存的,所以,当邪见污染与误导我们时,渴爱也已被牵涉在内。在做了布施之后,若某人热诚地表示他的善愿「愿这功德能使我迅速地证悟道果与涅槃。」,那么,这布施即是不轮转依止施,以及可成为证悟道果与涅槃的强大前缘。但是当他受到渴爱和邪见污染与误导时,他并没有发证悟涅槃之善愿,反而希望这功德能够令他成为突出的天神,譬如三十三天的帝释天王,或只是一个长寿的天神,那么,他的布施即不能成为证悟涅槃之前缘,而只是属于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执取施,失去了成为证悟涅槃的前缘。没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而是以证悟涅槃为唯一目的而行之布施是不执取施。
在没有佛法的时期也有许多修布施的机会,但是只有可能修执取施。只有在佛法时期才能修习不执取施。因此在遇到了稀有之佛法时,我们应该尽力确保所做的布施都是不执取的。
十七、残施与非残施
用剩下不要、劣质与残坏的东西来布施是残施;用非剩下不要、非劣质与非残坏的东西来布施是非残施。例如,在某人准备着用餐的食物时,有个受者前来,而他把一些已准备好却还未吃的食物布施给受者,这可算是上等施,也是非残施,因为这并非以剩下来的食物做布施。若当他正在吃,但还未吃完时,有个受者前来,而他即以正在吃的食物来布施,那么这也算是非残施,甚至可说是高尚的布施。若是以吃完后剩下的食物来布施,那即是残施,是残坏与劣质的。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若某人除了剩下的食物之外再无他物可供布施,那么他那微薄的布施也可算是非残施。只有在有能力做更好的布施,却还是以剩下的来做布施才被视为劣质的残施。
十八、有命施与身后施
在还活着时做的布施是有命施,在死后才生效的布施是身后施(譬如说「我把这些财物给某某人,让他在我死后拿去随意用。」)。
比丘是不准做身后施的,即是他不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在死后给他人。即使他真的那样做,那也不成为布施,而未来的受者也没有权力拥有它们。若某个比丘在还活着时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另一个比丘,受者就有权接受;或是他跟另一个比丘共同拥有某些东西,在他死后,活着的比丘即成为唯一的主人。除非具足以上的条件,否则在他死后,他的东西即为僧团所有。因此,若比丘做身后施,说:「在我死后,我把这些东西送给某某人。让他拥有它们。」,这即是把属于僧团的东西送人。他这么做并不成为布施,而未来受者也无拥有权。只有在家众可合法地行身后施。
十九、个人施与僧伽施
布施给个别一个或两个人是个人施;布施给整个僧团是僧伽施。僧伽的意思是组、团或群体,在此是指整个佛陀圣弟子所组成的群体。在布施给僧伽时,施者绝对不可想着组成僧团的个别圣弟子,而应想着整体的圣弟子群体。只有如此他的布施才是僧伽施。
《中部?施分别经》列举了十四种个人施和七种僧伽施,能明白它们是很有用的。
十四种个人施是:
一、 布施给佛陀;
二、 布施给一个辟支佛;
三、 布施给一个阿罗汉或已证得阿罗汉果之人;
四、 布施给一个致力于证悟阿罗汉果或已证得阿罗汉道之人;
五、 布施给一个阿那含或已证得阿那含果之人;
六、 布施给一个致力于证悟阿那含果或已证得阿那含道之人;
七、 布施给一个斯陀含或已证得斯陀含果之人;
八、 布施给一个致力于证悟斯陀含果或已证得斯陀含道之人;
九、 布施给一个须陀洹或已证得须陀洹果之人;
十、 布施给一个致力于证悟须陀洹果或已证得须陀洹道之人;
十一、(在没有佛法的时期)布施给一个已证得禅那 或神通的沙门;
十二、布施给一个有戒行的在家凡夫;
十三、布施给一个没有戒行的在家凡夫;
十四、布施给一只畜生。
在这十四种个人施当中,布施一餐给一只畜生将带来一百世长寿、美丽、快乐、强健与聪明的善报。
跟着上升的次序而提高,布施一餐给一个戒行不好的在家人将带来一千世这些善报;在没有佛法的时期布施给一个戒行良好的在家人将带来十万世这些善报;布施给一个已证得禅那的沙门将带来一百亿世善报;在佛法住世时期,布施给一个已归依三宝的在家人,或沙弥,或已证得须陀洹道的圣人,将带来一阿僧祗世的善报;布施给证得更高果位的圣人,直到无上的佛陀,将带来无可计数世的善报。(根据注释,即使是一个只归依了三宝之人也可被视为致力于证悟须陀洹果之人。)
在上述的十四种个人受施者之中并没有提及戒行不好的比丘。佛陀所列举的无戒行之人只是指生于没有佛法时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