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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中国人盗墓史-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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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豫可能很知晓古代盗墓史,学起了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军方盗墓机构”。
“淘沙官”与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采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原话是这样的,“(绍兴二年)四月时河、淮、陕西、山东皆驻北军,麟籍乡兵十余万为皇子府十三军。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
对于淘沙官设置,从上面来看,是刘豫的儿子刘麟设置的,但实际不是这样,是老子指使的。
● 两路盗墓人马各有专业分工
说到这对父子也真有意思。据清人丁傅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中转引元王恽《秋涧集》一书中的说法,当年刘豫未发迹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只白龙出现在其妻子家的大镜里,但这条龙没有鳞和角。刘豫老丈人也看到了这异象,于是把女儿给了他。
不久,刘豫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于是一个起名刘麟,一个起名刘角。算命先生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刘豫就会大富大贵。当然这是刘豫当了“大齐皇帝”后的附会之言,但儿子刘麟长大后,确实成了刘豫的得力助手,没有刘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撰《大金国志》中,对刘豫设置专业盗墓机构也作了说明——
“以刘从善为河南淘金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大金国志》的记载虽然也较简单,但相当到位。河南淘金官刘从善,与刘豫一样,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负责的盗墓机构主要负责盗掘皇陵,对金人盗陵时没有取走的财宝进行二次盗掘,民间盗墓贼的术语叫“滤坑”。刘从善还收集用于尸体防腐的水银。当时是把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么的接着。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对这个人介绍不多,刘豫安排给他的任务,主要盗掘民间无主坟,还有民间窖藏的财宝。当时,一些有钱人家看到当时兵荒马乱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银元宝、金条、玉器等贵重细软,埋到地下藏着。刘豫看准了这事,于是专门吩咐手下,让知情人报告线索撬地窖。
由于刘豫父子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社会影响恶劣,民怨沸腾。以至于有人骂起了金人竟给他们立了这么一个尽干恶事的“皇帝”。金太宗听到了下面的反映后,觉得这个傀儡大齐政权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金太宗当机立断,下诏废了他。当然,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还封他为“蜀王”,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此收摊了!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5)

● 一只玉椀引发的盗陵祸事
刘豫是怎么想起来盗墓的?当然不是突发奇想。刘豫小时候就偷过室友的白金盂、紫纱衣,可见他喜欢文物收藏。但引发刘豫盗墓的,却是一只皇陵中随葬的玉椀。
元代方志编纂家、历史地理学家于钦编撰的《齐乘》中,记录下了这样的说法,“刘豫僭(jiàn)立,见兵士卖陵中玉椀,即置陶(淘)沙官,再发河南山陵及发民间无主坟墓。”
《大金国志》也有类似的说法,当时驻扎在西京(洛阳)的士兵将一只玉椀卖给了三路都统(军中统帅),刘豫知道后,怀疑这玉椀不是民间普通之物,便把那个士兵抓起来审问。一个小当兵的哪经得住这番严刑拷打,竹筒倒豆子般很快就全部交代了。原来玉椀是从宋陵中盗出来的。
刘豫为什么怀疑这玉椀不是民间物品,因为这非老百姓所能拥有的。当年不少人家都是使用木头做的碗,木碗便宜又不容易摔碎,所以当时的“碗”是带“木”字旁的“椀”,而不是现在的“碗”。
玉椀就是在皇家也不是平常用来吃饭的,遇到重大节日时才会使用,过后立即收藏起来。当时,契丹人建立的辽国有一只“玉注椀”,是他们的国宝,因为太贵重了,价值连城,所以只有皇帝过生日时拿出来。
这“玉注椀”到底是不是碗,有人认为是喝酒时使用的饮具,相当于大酒杯。如果用碗来喝酒,这倒与苏北泗阳人相仿了,泗阳人喝酒时就是把酒从瓶子里分别倒进宾客面前的小碗里,由宾客再用小勺舀进酒杯,这样省得每次斟酒。
● 天价玉椀的传奇来历
宋朝皇家又哪来这么一只天价玉椀?原来金辽两国间正常有使臣往来,北宋皇帝从自己的使臣嘴里知道辽国有这么一只椀,十分羡慕。但羡慕的同时也觉得惭愧,堂堂大宋王朝竟然没有“玉注椀”,于是便派人到盛产上等玉石的阗(tián)国(今天新疆和田一带)去购买美玉,果然购得了一块极品玉石料。
宋朝皇帝专门找来一名造诣高超的玉器匠人,扮成使臣出使辽国,把辽国那只“玉注椀”的尺寸、大小暗暗估算了下来,回来后就按样打磨制作。碗成后,在皇帝过生日时第一次拿出来使用。当时有辽国的使者应邀付宴,紧盯着这椀看了半天。回国后,询问自己国家那只“玉注椀”还在不在了,辽国这才知道赵氏宋朝偷仿了自己的“玉注椀”。
金人知道宋、辽各有这么一件国宝,在侵略过程中,便在要搜寻的文物名录上,首先记下了这两只玉椀。在灭了辽国后,金人先逼契丹人交代出“玉注椀”的下落。其后,靖康之难发生,北宋都城被金人攻破,粘罕和斡离不再要求北宋割地赔款、进贡财宝,点名要那只玉椀,好与从辽国抢回的那只配成一对。
当时有人认为,这椀让金人得到了,因为,反正从此以后这只玉椀不见了。
● 玉椀成了宋哲宗随葬品
后来才知道,这只椀被当成随葬品,葬进了宋哲宗的永泰陵中。
本以为,这只玉椀从此再难回到人间,谁想,宋哲宗下葬连30年也不到,此椀再度现身。宋高宗南渡后,竟然有人在南京的“榷场”上出售这只椀。
“榷场”是当时的国与国之间的外贸专业市场,当时宋、辽、西夏、金国达成类似现代的国与国之间建立“贸易区”的协议,在各自国家的边界,设置物资交易、调剂市场,这就是“榷场”。这里说点题外话,有经济学者认为,“贸易区”和市场经济理论是西方人的发明,这实在是一种谬论,崇洋媚外。我认为,中国古人才是市场经济的始创者,是市场经济的先锋。中国人其实没有必要向西方学习,中国的古籍中先进的市场经济理论很多呢,中国的经济学家应该崇前媚古。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6)

言归正题。后来,这只本属赵姓皇家的玉椀,竟然又让宋高宗得到了,怎么得到的史料上没有交代,但有文字记录了宋高宗看到此椀时的激动之情。他流着泪,动容地说,“此哲庙陵寝中物也。”也正是因为宋高宗这句话,人们才知道当年玉椀失踪之谜。
从这话里,也再次证实,当年宋陵被盗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是在刘豫盗陵之前。
但是,宋高宗所得的这只椀,与刘豫所知道的、驱使刘豫设置专门机构盗墓的那只椀,是不是同一只?史料上却没有交代。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事情均与宋陵被盗有关,就是说,不论是西京士兵所售的玉椀,还是南宋榷场交易的玉椀,都是从墓内盗出来的。
刘豫盗陵起因在一只玉椀,也许当时刘豫真是这么想的,才设置了“淘沙官”。但事实可不这么简单,之前金人在盗陵过程中,刘豫参与、协助过。刘豫盗陵应该是蓄谋已久的,绝不会因看到一只玉椀就挺身而出,冒被天下唾弃的危险。其贪婪的本性和糟糕的品行,才是根本的最原始的原因。
● 盗墓贼中了赵匡胤的诡计
刘豫和金人“官盗”们,把本来善良、朴实的民风也带坏了。当时河南境内“民盗”四起,盗墓之风十分严重,农民盗墓如同翻地种庄稼,“群盗多蚊虻”“白骨下纵横”“田竖鞭髑髅”,五代时诗人颜胄笔下的盗墓“盛景”重现人间。
至今,还在巩义民间流传“朱漆脸”盗赵匡胤永昌陵的故事,就在发生刘豫盗陵之后的金末元初年间。
元朝建立之后,民间盗墓之风仍然难禁,还有一些人想在皇陵堆上发财,洛阳有一个叫“朱老大”的盗墓贼,便是其中的厉害角色。过去洛阳一带有个顺口溜,回郭的白菜孟津的梨,洛阳盛产盗墓贼,朱老大就出身于盗墓世家。
朱老大听永昌陵陵使的后人说,赵匡胤随葬的玉带是主贵物件。此玉带来历不凡,是赵匡胤从后周皇帝那里接受的,上镶七七四十九颗夜明珠、七七四十九粒大钻石、七七四十九片翡翠,堪称国宝。赵匡胤临死前留下遗嘱,说因为国家初建,百废待举,要求简葬,不要浪费财政。但这只玉带还是随葬了。金兵盗陵时,也不知是不懂,还是粗心,并未盗尽宝物,玉带尚在陵中赵匡胤的腰上。
永昌陵陵使和朱老大是邻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朱老大暗自打定主意,想把赵匡胤腰上那根玉带弄到手,便瞒着他人,一个人偷偷来到了永昌陵。当时的永昌陵,早被金人盗毁,但陵区的柏树林成荫,高大挺拔。
当时宋陵已无守陵人,朱老大没费多大劲儿,就从侧面挖出了一条通往永昌陵地宫的盗洞。他将绳子拴到陵旁的树上,从盗洞蹿进地宫内。地宫的正中摆着赵匡胤的金漆大棺材,他点燃随身的小皮灯,撬开了棺盖。
打开后竟发现发现赵匡胤尸体并未腐烂,栩栩如生。这叫朱老大吃了一惊,赵匡胤此时已下葬三百多年了,真是活见鬼了。但朱老大毕竟是吃盗墓这碗饭的,他知道所谓鬼怪都是吓人的假话,难道赵匡胤真还能活了不成。
朱老大恶从胆边生,立即伸手拉下赵匡胤腰上的玉带。但赵皇帝太胖,怎么也拉不下来。一个人在地宫,又没有帮手,怎么办?很好办,他抽出自己的裤腰带,一边套在赵匡胤脖子上,另一边套自己脖子上,想拉起赵匡胤。这种“贴面盗”,是古代盗墓贼盗墓时惯用的手法,取尸身上的宝物极为方便。
朱老大和赵匡胤面对面,稍一用劲,就拉起了赵匡胤沉重的尸身。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赵匡胤的嘴里哗地喷出一股黑水,正好喷到他的脸上。朱老大随手抹了一把,顾不得许多了,取下玉带,顺绳子便溜出了地宫。
回家后他把家人吓了一跳,朱老大对着镜子一照,才知道坏事了:原来自己的脸上有一块块黑斑。于是端来清水,却怎么也洗不掉,如抹了黑漆一样。此事传开后,盗墓同行便给他起了歪号——“朱漆脸”。
原来,盗墓贼中了赵匡胤的诡计。据说,赵匡胤在“烛光斧影”中驾崩后,如何保护“龙体”不腐成了一个重要问题。嗣皇帝赵光义听信了一位本家民间郎中的话,由郎中秘制了一种防腐汤药,撬开嘴后灌入赵匡胤体内。这汤药还有一个防盗作用,如果沾到人的皮肤上,便无法洗褪。万一哪一天真有盗墓贼沾上了,一下子就能辨认出来。这么看,盗墓贼不是中了赵匡胤的诡计,而是中了赵光义的歪招。
后来,“朱漆脸”的故事传到了洛阳官府。官府派人将朱老大带来,一通严审,还真是这么回事情,依律杖处死了朱漆脸,没收了他盗出的玉带。据说,洛阳知府也会拍马屁,将玉带献给了当时的元世祖忽必烈。
“朱漆脸”盗陵故事,显然比粘罕和刘豫要传奇多了,但真实性大受怀疑。我查了一下,朱漆脸的故事在元人盛如梓的《庶斋老学丛谈》中有记载,民间流传的故事可能就是由此而来。
附:
“朱漆脸”盗陵
“赵太祖山陵,金之末年,河南朱漆脸等发掘,取其宝器,又欲取其玉带,重不可得,乃以绳穿其背,扎于自己,坐而秤起之,带始可解。为口中物喷于睑上,洗之不去,人因呼朱漆睑。后货带于汴,识者知为陵寝中物,败露皆杖死。”(见于《庶斋老学丛谈》卷二)
看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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