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光:略论法相义与唯识义异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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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再回过头,继续讲唯识的本义,所谓唯识者,唯是梵语“摩怛刺多”的译词,是简别义。识是梵语“吡若底”的译词,是了别义。唯与识构成一语是具有特定意义的,简别就是区别于一般性的:了别就是认识思维,唯识就是在于区别于一般性的认识思维,而在特定意义上讲人的认识思维,佛学称为在“胜义”上,唯识之理是胜义有,持一般性的常识之见的凡夫是不知胜义有的唯识之理,所以《八识规矩颂》曰“愚者难分识与根”。凡者外转执于法相,圣者内证明于唯识,因此根与识的差别则需申辩。所谓根者,是能生义,有两类:一是扶尘根,二是净色根。扶尘根是外在生理感官,分为五种: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这五根都属于物质性的色法,第六意根则于精神性的心法。在意根范畴内,又可分为二位,一是净色根,二是依根之五识,意根实质就是产生心理统觉的潜态,也是生命的本能机制,唯识学把意根归于第七识末那的功能,是理智思维的第六识意识的根,六识就是自我意识,当它取向于外时,就可以借助于扶尘根的物活感受性与相对于根的五尘器界进行了别。这一类内容是感性心理学或神经心理学所研究的对象,即自然科学的领域。与之相反,六识当它取向于内时,依净色五根所提的观念范畴,对自身及自身的潜态和根本进行反思,这时七识和八识才被意识到,唯识学就在这个意义上,把心识的根本处当成理智反思中的所思进行直觉观照的。这样才能实现转识为智的目的。根与识就是内证与外转的区别。唯识学是一种理性心理学,为内证者自证真实,是观心法门,这和自然科学所及领域不同,它是现实的超越性的存在,即绝对真实理性。佛学共同的根本思想就是破除我法两执,在讲唯识义时,许多人误会唯识的意义,把识当成变相的我者,于是反对阿赖耶识论,其实,细心玩味下就会知道,识是功能,识是无我的,也只有运用唯识义,才能彻底讲清无我理,才能正显中道义。法相与唯识的辩证统一就是中道逻辑自身完整性的展现,法相与唯识是大乘有宗用纵横两个角度建立的法义,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都是指向那离言的绝对。
法相与唯识在一定意义上是两种学,逻辑地也决定了两种学又有两种相异的智慧存在,诚然,法相义依缘起理建立,成就后得智:唯识义依缘生理建立,成就根本智。大乘有宗能够把后得智即理智和根本智即直觉统一起来,实是人类认识史上的创举。在西方哲学中,偏于理智的居多,在东方哲学中,偏于直觉的居多,理智与直觉的关系实在是哲学认识论上的大难题,至厶最西方哲学界都没有给予彻底的解决,大乘佛教能够在人的最高思维度,对人类认识本身进行彻底地论释,实在是了不起。
在佛教中,对此问题也不是其它宗所能解决的,只有唯识学做到了,所以佛陀在《解深密经》中判三时教时,把唯识判为最究竟教,是有其道理的。理智与直觉是认识两个既有分别又亘补的两个环节,深广两种维度,存在的事物和我思的过程,当成为所思内容时,它本身就会存在两种状态,就是它即连续又中断地存在着,也可以说它即静止又运动,静止就是事物的缘起态,运动就是事物的性空态,二者不一不异,静态的实体与动态的变体,分别为理智与直觉所觉知,没有理智就回答不了现实,没有直觉就回答不了创生。其它宗派多重于直觉体证,忽略了理智的妙用,所以它们反对语言思维,但求内证,不求教解。内外相隔,由此乖离佛法的本义,大乘有宗的思想理论成就是为突出地就是表现在法相义与唯识义逻辑隶属关系的分别上,它是深刻地反思理性认识理论,当我们把这一伟大的人类理性思维成果作为反思对象时,我们才发现在有宗教理中是蕴藏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在它的理论体系里,它彻底地澄清了人类认识真理的全部逻辑过程和心性的本质所在,在它理论里,一切都是圆融的,真智与俗智的统一,绝对与相对的统一,性空与缘起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总之,相对的对立与绝对的统一是佛教有宗辩证中道的思想实质。由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一个结论,所谓法相义与唯识义的区别,是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的区别,在终极上,所显示的绝对理性则是不二的。一切依言所显示之理都是指向离言离思的妙道。
原载《内明》第26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