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3年第6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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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觉得已经别无选择,作为村民代表,他们必须尽快地把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的真相,报告中央。 ,
这天,除王俊彬留守外,王向东、王洪超和王洪钦三人,在众多村民的掩护下躲过了临泉县公安密探的眼睛,上了一辆去河南省沈丘县城的公交车。三人经沈丘赶往郑州,然后转乘火车直奔北京。
王向东和王洪超这是第二次进京了,算是“轻车熟路”了,下车便直奔设在永定门一带的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谁知,住下不到半点钟,他们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临泉县公安局派来的警员抓个正着。
公开逮捕他们的理由是:三人在“四二”反革命暴乱中抢走公安人员“五四”手枪两支、子弹十五发,准备在北京制造出更大的政治事件!
三人大声地抗议着,怒斥对方这样做太卑鄙,完全是无耻的陷害,是一种十分恶劣的打击报复。但是,即使他们周身长满了嘴巴,在手续完备的执法人员的面前,一切都是徒劳的。
三人被押回安徽后,没有被押往临泉县,而是关进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老家的太和县。
王洪超至今回想被羁押在太和县那两个月的日子,依然一下就变得十分激动。那些日子,太恐惧、太痛苦,也太可怕了。在那里,他们的双手从背后被反铐起来,一天二十四小时就那么被铐着。吃饭时,铐在背后的手不可能端碗,不可能抓筷子,每顿饭就只能像猪狗一样伏在地上,伸长脖子,去舔,去啃;大小便时,只能躬腰屈背,用身后被反铐着的一双手,艰难地退下裤子,不可能去擦屁股;睡觉就永远只能侧着身,夜夜做的全是噩梦,半夜醒来,常被惊出一身冷汗。
应该说,严刑拷打的各种画面,王洪超并不陌生,过去他从电影、电视或是小说上见到过;干出这种勾当的,不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国民党特务,就是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或是德国法西斯。可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在阳光普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干出这些惨无人道勾当的,竟然是“人民警察”!而且,这一切,就都发生在共产党的执法机关!
这叫他难以接受,感到痛苦,感到悲哀与绝望。
临泉县政协副主席于广轩拍案而起了。
当他了解了“四二”事件的真相,特别是了解到发生在首都北京,就在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临泉县公安机关竟然也敢明目张胆地编织谎言,逮捕前往上访的农民代表,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慨,决定直接给江泽民总书记写信,揭露临泉县委某些人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减负政策,残酷打击报复农民群众的犯罪行为。
这天,他利用一个星期日,乘车去了河南省,在河南新蔡县邮政局,他给江总书记拍了一个长长的电报。拍这份电报,花去了全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调查到的“四二”事件的真相,详详细细地作了汇报,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新蔡县邮政局的工作同志知道这份电报的分量,知道大老远跑到外省拍发这种电文的良苦用心。但是电文所反映的,毕竟不是河南省的事,更不是新蔡县的事,因为与她所在的地方无关,自然可以泰然处之。
于广轩的电报,当天就被河南新蔡邮局发往北京。
可是,于广轩没有想到,这份电报由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批转下来,最后,竟然到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的手里。
张西德勃然大怒。
他责令县公安局立即进行排查,限期侦破给中央领导反映“白庙事件”真相的这个人。
公安人员确实费了一番脑筋。因为,于广轩在拍这份电报时,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结局,他在电文的落款处留了一手,并没有注出真实姓名,而是借用了已经被捕的王营村村民代表王洪钦的名字;虽是借用名字,他却又在“王洪钦”三个字的前面,标上了“王营村退休干部”几个字,这样,材料似出自事发之地,给人确可信据之感,同时又虚晃一枪,设置点迷雾,给那些按图索骥者增加点困难。
临泉县公安局已将王洪钦在京抓获,现就同王向东、王洪超一道关押在太和县,吃喝拉撒睡双手都被从背后反铐着,他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休想从看守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更不可能跑到河南省新蔡县去发这样的电报。因此,电报上虽然写着王洪钦的名字,王洪钦首先还是被排除了,于是公安人员就在“王营村退休干部”上寻找线索。然而,查遍王营,也没发现有一个“退休干部”,最后就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了县供销社下属一个联营公司回村的退休工人王洪章的身上。
尽管“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完全是两码事,临泉县公安局还是认定那事就是王洪章干的。这天,联营公司通知王洪章回单位领工资,很久没有发工资了,听到这消息,王洪章当即兴高采烈地奔县城而去,一进单位,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扑倒在地。为防止意外,也没将王洪章关押在本县的看守所。但是,因为王洪章压根儿就不知道电报是怎么回事,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公安人员对这样的口供不可能会满意,一口咬定他是个沙锅里煮驴头的主儿,肉烂了嘴还是硬的,于是就把他往死里整。
四月二日那一天因为替兄弟媳妇周敏说了一句公道话,就被公安用电棍打得血流满面的王洪彬,至今还躺在床上;现在王洪章又被莫名其妙地抓了去;王洪彬和王洪章,全是王洪岭割头不换颈儿的兄弟,周敏又是他的妻子,妻子被关进看守所时被戴上八斤重的大脚铐,也受尽了折磨。这一桩桩,一件件,全都发生在王洪岭的身边,使得只想安安稳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王洪岭,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在这之前,王洪岭一直在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上的铜管厂打工,每月有着一千多元的丰厚收入,此刻,他毅然辞去铜管厂的工作,拼出性命要为王营村的父老兄弟讨个公道!这一年的六月十八日,他协同村民代表王俊彬,冲破临泉县在省内省外设下的重重暗卡,带领五十六位村民成功地到达北京。
王营村这次是集体进京上访,在整个临泉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县委书记张西德感到了恐慌。他首先想到的,依然不是如何平息王营村村民对不堪重负的强烈不满,显然还是相信高压乃至镇压,才是杜绝上访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派出了有一百多名干部组成的县委工作队,浩浩荡荡,开进了王营村。一下去了这么多人,生活费以及烟酒费,又全叫当地的干部群众摊派,这使得已经十分困难的王营村民,雪上加霜吃饱喝足了的工作队员,像“文革”那会一样,开着架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在村子里哇啦哇啦到处转,搞得王营人人自危,连邻省的老百姓也过不上安静的日子。
与此同时,临泉县公安局印成传单一样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到处张贴。不仅敦促王俊彬等人投案自首,还措词严厉地“警告王俊彬等犯罪分子家属及亲属们”,大有“一人犯罪,殃及九族”的样子。
接着县纪委就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没过多久,县委再次调遣二百余人,分乘大小机动车三十余辆,包围了王营村,扬言要开万人大会,对上访的群众来一次大逮捕。那年的旱情十分严重,正值抗旱关键时刻,提心吊胆陆续回村的王营村民,不得不又四处逃散,以致千余亩玉米几尽绝收。
接下来,临泉县法院就对王向东和王洪超公开审判。开庭那天,县法院事先虽然进行了周密的防范,法庭内外到处布满了武装法警,王营村的村民听说县里要公审他们的上访代表,一个个都站了出来,呼啦啦涌来了六七百号人。当检察官宣读王向东和王洪超的“罪恶事实”时,村民们全然不顾法庭的纪律,愤怒地挥舞着拳头,高喊道:
“你们这是诬告、陷害!
“他们冤枉!”
“我们要求放人!”
“坚决惩办镇压群众的真正凶手!”
法庭上大乱。
这种“炸庭”的场面,在临泉县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官和法警全都变得手足无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实枪荷弹的法警们怕事态进一步激化,不得不迅速撤离。审判长也只好中途宣布休庭。
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一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进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一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一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一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进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一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一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一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一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么‘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进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一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一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一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一惊。她说,“四二”那天,天一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着材料上的名单问他:“你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一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你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