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无愧的工人-第4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上都得着了秘诀。他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13节)保罗在关于生活习惯外面的事情上,是这样也行,那样也行的,他都能接受。
可惜有的弟兄姊妹是很固执的,他们日常的生活习惯是牢不可破的,是一点也不能改变的。有的人非天天用热水洗脸不可,有的人非天天刮胡子不可,如果他们到了一个环境不能照着他们的方式生活,他们就受不了。这些虽然是很小的事,却成了作主工作的拦阻。有这样情形的人,不能作神的仆人。作主工作的人应该是不偏于一边的;应该有热水洗脸也行,没有热水洗脸也行;天天刮胡子也行,几天不刮胡子也行;天天换衬衫也行,多日不可能换衬衫也行;睡软床也行,睡硬板也行……在各种不同的主活环境里,应该都是那样自然的才可以。
不只在主活习惯上,就是在个性上,在年龄上,也不应当成为作工的人的限制。比方: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热切的,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冷静的。神的仆人在这两种不同的人中间,应当能同样的作工。如果他自己的个性是冷静的,他到冷静的人间主能作工,碰着热切的人就不能作工,那就不行。有的人对于热切的人能作工,碰着冷静的人就不能作工;有的人对于严肃的人能作工,碰着轻松的人就不能作工;这些情形都限制了神的工作。又如有的弟兄在年老的弟兄中间能讲得好好的,到了小孩子或者少年人中间,他就没有话说了,这样偏于一边的个性也限制了神的工作。我们的主是接待老年人的,我们的主也是给小孩子祝福的。神要我们像主一样能接待老年人,也能给小孩子祝福。正如盖恩夫人所说,一个人完全与神联合的时候,能够作老年人的谋士,也能够作小孩子的朋友。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弟兄姊妹,这还是我们的己被对付的问题。我们的己要被磨到一个地步,神把我们放在这一种情形里也可以,神把我们放住那一种情形里也可以,这样,我们就自然能不固执,能不偏向一方面。保罗所以能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盲因为他是一个神面前受了对付的人。但愿我们在神面前好好的学习受对付,使我们的生活习惯和个性能不固执己见,不走极端,让主的工作不因着我们而受到限制和拦阻。
童身与婚姻
一个作主工作的人,对于童身和婚姻等问题,也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解决。这些问题是许多人避讳不讲的,但是我们觉得这些问题在主的工人身上相当重要,所以还是照着圣经的教训来提起一下。
对于童身的问题,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我愿意你们无所罣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罣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罣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25…35节)这里给我们看见,守童身的好处是事奉主能够特别殷勤,不分心,在工作上能够专一,这是有家庭的人所比不上的。
但是这话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的。从第三十六节起,我们要注意的看。这一段话按原文可译作:「若有人以为他待自己的童身不合宜,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以如愿而行,并不是犯罪,结婚就是了。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保守他自己的童身,如此行也好,这样看来,结婚是好,不结婚更是好。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36…40节)这里说得够清楚,如果有人觉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岁到了,事情又是当行的,他就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而行。守童身不守童身,要自己定规,不能由别人来代替定规。当然,如果要守童身,除了自己心里定规以外,还要「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而主要的问题还是在自己心里如何决定。
我们看马太福音十九章十至十二节:「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我们把第十一节末了一句和第十二节末了一句连在一起读:「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这相当清楚,赐给谁,谁就可以领受。
所以,如果要免去分心的事,能有充分的时间殷勤的事奉主,那么最好守童身。在主的门徒中,约翰是独身的。此后,保罗也是独身的。可是,如果需要结婚,那也可以,并不是犯罪。婚姻和童身的分别,并不是罪的问题,而是时间、殷劝、分心的问题。
婚姻是圣洁的。因为人的身体是神造的,人身体所有的要求也是神造的,所以婚姻是圣洁的。但是,人在婚姻之外有要求,那在神看来是罪。所以,为什么要结婚?就是要避免那在婚姻之外的关系。所以,婚姻不是罪,反而婚姻能防止罪;婚姻不是堕落,反而婚姻能防止堕落。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把婚姻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自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嫁娶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被焚烧(另译),倒不如嫁娶为妙。」(1…9节)这一段话指出,婚姻有一个目的是为着防止淫乱。同时也指出,有的人,神给他们特别的恩赐,就不需要结婚,可是,那些没有领受这样恩赐的人,还是结婚的好,以免淫乱的事。
我们决不该把童身的问题拉得太长。我们要知道,保罗自己是独身的人,可是他对提摩太说,末世的时候,有邪灵的道理要出来,他们要禁止嫁娶,这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3)。所以,我们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还得维持神的话的平衡,不能说婚姻是污秽的。我们必须清楚:婚姻是圣洁的,婚姻是神在创造里的一个安排,「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经结了婚,总要把家庭尽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让主的工作能作得好。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如果你家里的人是同工,那是另一件事;如果你家里的人不是同工,那就决不能让他(她)摸工作的事。工作上的事,不应当传到家庭里去。作工的人决不能让你家里的人左右你的工作。有一个弟兄说,他到某一个地行去作工,因为他的妻子替他答应了。这是希奇的事——妻子替丈夫答应了,所以就去作工!其实,不要说家里的人不能代替他答应,就是任何的同工都不能代替他答应。家庭的关系必须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作主工作的人,不应当把弟兄姊妹属灵的难处随便告诉家里的人。家里的人要知道什么事,应当和一般的弟兄姊妹一同知道。有许多工作上的难处,就是作工的人在家里随便讲话的结果。
还有一点我们也要加以注意,就是在弟兄对姊妹的来往或者姊妹对弟兄的来往中,必须保持一个正当的关系。如果有弟兄,有一个脾气,专门喜欢在姊妹中间作工,这样的弟兄,不能让他作工。如果有姊妹,年纪相当轻,专门喜欢在弟兄中间作工,这样的姊妹,也不能让她作工。这个原则我们要严格的守住。在通常的情形里,弟兄总是多向弟兄作工,姊妹总是多向姊妹作工。我们看神的儿子在为人的时候给我们留下的榜样,约翰福音第三章和第四章的界限分得非常清楚:第三章是主在夜里接待尼哥底母,第四章是主在白天遇见撒玛利亚的妇人;第三章是主在屋子里接待尼哥底母,第四章在主在公用的井旁遇见撒玛利亚的妇人。如果把第三章的情形和第四章的情形对调一下,那就完全不合适了。主对尼哥底母讲话的情形和他对撒玛利亚的妇人讲话情形显然不同,这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
我们不是说,弟兄和姊妹不该有来往,不该有交通;我们乃是说,如果有弟兄或者姊妹有一种癖性,有一皇喜好,专门喜欢到异性的人中间去转,那样的人是非禁止不可的。当然,信徒在基督里没有男女的分别;在神的儿女中,弟兄和姊妹之间不是隔了一道墙,彼此是应当有许多很好的交通。但是,如果有的弟兄有一种习气,专门喜欢和姊妹谈话,如果有的姊妹有一种习气,专门喜欢和弟兄谈话,对于有这一种情形的人,要及时对付。盼望弟兄姊妹在来往的时候,能够自然而然的有约束,不越分。如果有人越分了,跑到正常的交通之外去了,就要严格的对付。但愿神施恩给我们,使我们在这些事情上能有美好的见证。
上章目录下章
第四部这人将来如何前言
这是倪柝声弟兄讲道的记录,是从当时与会弟兄们所做的笔记编译而成的。这些信息是他从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二年,在中国和西方各种不同的时间、地点所传的,那时中国教会正受e严重的试炼。
关于这些信息,有几点需加以说明的。书中有些片断的事实,是经过我的整理,而非原稿所有,也不能认为完全。题材的安排有些也是我个人的看法,在我祷告中,良心并未觉得不安,而且为e读者的需要。同时在某些方面亦稍省略了作者一些的看法,我相信他会同意我的做法。那些原先想法和会使人产生错觉的题材,都加以编排,使它更有条理,这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实。虽然是重新编排,它们仍然保持原来的内容,并反映出讲者所要强调的地方。
关于「糸统」基督教的教训的问题,我们还是让作者自己来表达。回想二十年前,在他早期的中文著作中曾说:「几年以前我病得很重,医生告诉我只能活几个月。面对这件事,我觉得有负担来写神所要我写的一本书,就是《属灵的人》,为要与众人分享我所得的亮光。我写了,并将它出版,直到现在我仍同意它的说法,它是把真理非常清楚及完全的表明出来。但这也就是它的缺欠。因为它太好了,而且使我感到困扰,就是对这本书完全的幻觉。这本书的标题、大纲、问题的系统化、辩论的逻辑化,都因太完全而不属灵了,容易导致读者仅有头脑的领会,当一个人读了这本书,他就不该再有任何的问题;他们的问题应该都得到解答!
「但神啊!我已经发现,事情并不这样,而且神也很少要我们如此做。我们不能写一本完全的书,这样完全很危险,就是使人们不藉e圣灵就能了解它。如果神愿意给我们一本书;那常是片断的,而非清楚、通顺、逻辑的;缺乏解论的,但它却能在生命中临到我们,并供给我们生命。我们不能分析属灵的事,并且把它们分类及系统化,只有不成熟的基督徒,才会需要知识上结论的满足,神话语的本身有它基本的特性,它主要是向我们的灵与生命说话的。」
如果读者谨记上面的提示来领受下面的信息,必有所助益。对有些人,这本书可能产生很多的争论,以及超过这本书所能给予答案的问题,然而这本书的信息确是从神而来,它带e能力,对于那些有心的人,将更能使他们成为耶稣基督有用的仆人。
伦敦,金弥耳(Angus。 I。 Kinnear),一九六一
上章目录下章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