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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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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义发展。因此,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引起的重大变化就是堵死了中国资本主义独立发展的正常道路,使解体后的农村经济具有明显的半殖民地性质。
  2。农产品商品化的增长。
  鸦片战争,尤其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手工棉纺织业被破坏,广大农民被迫到市场上购买洋纱洋布及其他必需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工业品,不得不在农业中经营某种商品作物以换取货币;出口的激增使农民扩大种植那些市场需要的农作物,尤其某些手工业原料的农产品。结果,小农经济日益与市场联系起来,农业生产商品化发展成为自然经济解体的另一方面重要表现。
  农业生产商品化发展,主要表现在茶、桑、烟草、豆类和罂粟等种植的扩大和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商品率的提高。以棉花为例,鸦片战争前后,国内用棉还靠印度输入补充,六十年代后,印度棉花被美国大量吸收,中国进口棉花来源减少。不久,日本兴起机器棉纺织业,到中国收购棉花,使中国棉花出口剧增,从同治七年(1868)的587821 两增到光绪十七年(1891)的3841129 两,光绪二十一年(1895)激增到11202661 两①。棉花从入超转成出超。需要的增长和棉价的提高,促使棉花种植的扩大。原来产棉较多的江苏、浙江、河北、山东等省,种植面积更为扩大,像松江府,所属州县“均栽种棉花,禾稻仅占十中之二”,原来不种棉花的华亭县也开始“改禾种花”②了;以前种棉花不多的湖北、江西、安徽等省棉花面积几乎年年扩大;一些向来专门从事养蚕植桑的人也都兼种棉花。种植商品化发展最快的是罂粟。鸦片战争,尤其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输入合法化,为鸦片销售提供了市场。腐朽的清政府完全丧失禁烟能力,却鼓励农民种植罂粟以增加税收,因此罂粟种植日益扩大,很快普及全国各省,尤以西南为甚。咸丰六年(1856)时,罂粟在云、贵、川三省已经“连畦接畛”了;当时“川东无处不种罂粟,自楚入蜀,沿江市集卖鸦片烟者,十室中不啻六七”;苏皖浙省,年产烟达7 万担,烟田230 万亩;山西几乎“无县无之”;东三省“种罂粟者不下十之六七”①。罂粟的种植完全是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贩毒的直接结果,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首先,占去了大量农田,排挤了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生产,许多产粮区成了缺粮区。如素称沃野粮仓的陕西渭南地区,就因为“遍地罂粟”成了缺粮区,而“不得不仰给于渭北”。同时罂粟最耗地力,种了罂粟之后的良田,即令改种粮食和经济作物,收获也要锐减。其次是摧残了社会生产力。全国种植的罂粟所制烟土,绝大部分是内销,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人民吸食者日益增多,农民染上吸毒嗜好,严重损害了身体健康,变得“黄稿奄奄,不任操作”,不少劳动人民因吸食鸦片倾家荡产。
  粮食商品化的程度,是考察自然经济状况的重要标志。鸦片战争前,粮①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390—391 页。②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418—419 页。
  ①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1957 年版,第458—464 页。食作为商品已经广泛存在,但是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粮食贸易都是在城乡、地区间较小范围内进行的交换,数量亦不大,商品率只占总产量的10%以下。鸦片战争后,由于扩种经济作物占用了原来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导致这些发展经济作物地区对外地粮食需要的增加,如原来是余粮区的浙江余姚,因为棉花、罂粟种植较多而成了缺粮区;以产棉为大宗的江苏南通“稻则不足供一邑之食”,只好仰仗他乡输入粮食;原来就缺粮的山西、陕西、河南、甘肃等省因为棉花、烟草、罂粟等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不得不远从江南、东北输入粮食;广东则靠越南、缅甸每年输入百万石大米维持。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和这些商埠经济的发展,上海、武汉、广州等中心城市的兴起,亦增加了商品粮的需求量,这些为粮食商品化提供了必要的市场条件。一些地主、商人为了购买洋货也大量出卖粮食,经营粮食投机生意,促进全国粮食更广泛规模和更大数量的贩运。产粮较多的湖南、四川成为长江下游各省和华北一些地区商品粮的重要来源,重要城市如长沙、武汉等便成了全国有名的粮食集散中心。此时粮食作物的商品率有了普遍提高,从道光二十年至光绪二十年(1840—1894)全国粮食商品率由10%增长为16%,说明商品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的增长。然而,这一时期农产品商品化的增长却是外国资本主义破坏城乡手工业和加紧掠夺农产品,尤其所需要经济作物原料的结果,从总体上说,中国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缓慢、程度不高,未成为促使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因素,而且还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特征。
  综上所述,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凭借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攫取的一系列特权对中国进行大规模经济侵略和冲击,是中国自然经济初步分解的外部条件。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和小手工业生产既无法与外国资本主义倾售的商品竞争,也无法长期阻挡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冲击;航运、铁路等交通事业的发展、城乡经济联系的加强,又促使商品经济也在初步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改组,这是中国自然经济逐步分解的内部根源。从鸦片战争后,特别是七十年代到甲午战争之前的时期内,以“男耕女织”为核心的中国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但是在外国资本主义倾销下,与农业结合的手工业,特别是棉纺织手工业开始解体,其他城市手工业也遭到破坏,广大农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不得不因而依赖于市场,成为世界市场的购买者;另一方面,在外国资本主义原料掠夺下,中国农产品的商品化也迅速扩大,广大农民又成为世界市场的原料供给者,这正是中国农业经济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然而这种情况仅仅是开始,独立的封建经济刚刚遭到破坏,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这个时期又是农业经济半封建半殖民地化的开始。
  第二节中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半殖民地半封建化(1895—1927)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掠夺和对中国经济命脉的控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过渡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具有决定性意义。殖民地不仅是最廉价的原料产地和最好的商品销售市场,也是最有利的投资场所。于是各帝国主义列强对于处在半独立状态的中国加剧了侵略和分割活动,他们已不满足于获得通商口岸、最惠国待遇、协定关税等殖民特权,而是更迫切需要用战争手段强迫清政府完全取消种种限制,获得投资设厂、修筑铁路、开矿等进行资本输出的特权了。甲午战争失败后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除一般的割地、赔款、开商埠外,又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设厂。从此,帝国主义各国对中国的资本输出取得了合法地位,并通过借款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继之而来的是瓜分“势力范围”的狂潮,从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1895—1899),短短4 年内,中国领土几乎都被帝国主义划成了各自的势力范围。
  各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铁路修筑权和矿山开采权也展开了疯狂的掠夺,投资修筑并控制长达1。2 万公里的铁路,向长江上游和一些内河伸展了航线。外国商品长驱直入,在向中国输出“过剩资本”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同时,扩大了已有的商品输出和原料的掠夺。光绪二十七年(1901),列强在联合镇压了义和团为代表的中国人民反帝斗争之后,迫使清政府又一次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帝国主义列强操纵中国的政治、军事,控制了财政经济命脉,为其资本输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中国农村经济的半殖民地化1。帝国主义侵略下中国自然经济的加剧解体。
  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开始以资本输出为主的经济侵略,同时继续扩大商品输出,在这两方面力量夹击下大大加速了中国农业经济的解体过程:一方面更加广泛深入地破坏了自然经济的基础;另方面则更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一,耕织结合的进一步破坏。
  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后,国内机纱量迅速增长,农户使用机纱、掺和土纱织布的日益增多了,土布中机纱比重也从光绪十九年(1893)的23。4%增到73%,长江上游的四川等地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后进口纱布也急剧增加,说明更多农民放弃纺纱改为买纱,机纱进一步代替了土纱。1913 年以后,机织布更深入中国腹地及西南、西北、东北地区,光绪二十年(1894)全国棉布消费量中机织布只占14。1%,1913 年已占34。7%,充斥市场的洋货机布代替了土布。再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来看,1895—1926 年中国进口贸易总值增加700%,农产品原料的出口价值与出口增值的百分比则从1873年的2。6%增到1920 年的38。4%,充分说明半殖民地的中国已日益成为帝国主义工业品销售市场和农业原料取给地。
  帝国主义正是通过对中国的“贸易”和在中国投资这两个方面大力倾销其工业品和加紧掠夺农产品原料的。比如机制棉纺织品,光绪十九年(1893)进口棉布总值4。491 余万元,棉纱约140 余万担,1911 年棉布增加为11。653余万元,棉纱增到264 万担;在外资棉纺织工业的纱锭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的16 万枚增至1913 年的34 万枚,从而加剧破坏了中国手工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对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则具有摧毁性力量。修筑铁路、扩大内河航行,增设商埠、投资设厂等特权,不仅使商品输出扩大到中国内地的更广大地域,而且彻底摧毁了自然经济的顽强抵抗能力,其解体速度和范围比前阶段快得多、广得多。除手工纺织外,其他农村手工业如麻纺织、丝织、土烟等也加速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上海、宁波、广州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纺织之户,十停八九”,有些地方“巡行百里,不闻机声”,“近年洋布洋纱大行,中国织户机女,束手饥寒者,不下数千万人”。这些受外国商品侵略较早的地区,手工纺织业已基本趋于破灭。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直接结果就是自然经济的加速解体。
  第二,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首先是一般经济作物面积的扩大和商品率的提高。二十世纪初,棉花、大豆、花生、油菜、烟草和蚕桑等经济作物较前一时期有较快增长。随着棉花种植的逐年扩展,棉田所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不断上升,从光绪三十年至宣统元年(1904—1909)的11%上升到1914—1919 年的14%,再上升到1924—1929 年的18%,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江苏、浙江等省迅速发展成为中国的棉花生产地。以山西为例,辛亥革命前棉花种植不多“只供日常生活所需,并无余额外销”,可到1919 年全省棉田面积已达40 余万亩,此后连年扩展。1920 年达50 余万亩,1926 年猛增到140 余万亩。棉产的商品率也在提高。光绪二十年(1894)棉花出口和国内纱厂购买量约70 万担,1923 年增为600 余万担。从1921—1925 年间,棉产商品率平均达31%。再以大豆为例,大豆从光绪十六年(1890)到1920 年出口总额增长187 倍。中国大豆生产商品化的出现,正是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需要增长的结果。某些商品性经济作物的种植也与政府的鼓励政策有很大关系,例如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山西省地方政府曾大力提倡植棉,在临汾设立棉业试验场,购买美国棉籽,无偿发给农民,还宣布“凡植棉有成绩者,给奖励金30 元”①。从整体上讲,这个时期经济作物商品率的增长还是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需求的增长。其次是粮食作物商品率的提高。甲午战争后,粮食商品量从光绪二十年(1894)到1918 年增长率达41。7%,商品率从光绪二十年(1894)的16%增到1919 年的22%左右。个别省份主要粮食作物的商品率总平均达38%以上,尤其一些自给性的谷物生产的商品化受经济作物扩种的排挤而有显著增长,如光绪二十六年(1900)至1924 年山东、河南等地花生所占耕地面积从4%上升到30%以上,排挤了各种谷物,进一步促进谷物生产的商品化。这一时期粮食作物商品率提高,除了前一阶段中所谈到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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