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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宗喀巴大师传-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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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文说毕。还有克珠杰的著述中说:“现时,开示修行之究竟要扼,都信依诸大经论。那怕是略作修行时,也都能爱护戒律以为基本。形成了都能正确知道勤修积资忏罪,应与解释诸大经典的大车轨所解释的旨意相符合而作实修。除此,其他则是徒劳修行,任经若干苦行,也徒劳而无果。能符合此情而修的善知识有无量无边,遍于雪域西藏诸方隅。非法妄行的狂澜,已成低潮。这样的情形,若非由我们至尊宗喀巴大师的恩德事业而来,如果认为虽有而不可见,那末,又应当忆念是谁之恩德呢?!”这些教语,“是对身为善知识而罪大恶极者所做的斥责,是为罪大恶极者指示的教授”。这确实是由本性正直之门,正对入于非法行为罪大恶极的诸人而指示的正确之言。如是非法的情况,由于浊世横流,后期较前期也许还有更多的非法情况。以出家人的诸寺庙来说,现在除以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及上下密宗院为首的遍布前后藏的日窝格鲁派大小寺庙中,对于毗奈耶制戒和三事传统作风,保存而未废失,以及“多堆”、“多麦”、汉地、蒙区等地,也还有追踪诸大寺的作风的许多寺庙外,其他偏远区和边地所分布的格鲁派的一些寺庙,除仅有穿着法衣、禅裙等外表模样外,对于饮酒娶妻等,肆无忌惮而行,憎俗无别者,·也有许多。此外,宁玛派等寺庙的师徒大都不重视任何戒律。声称毗奈耶制戒是小乘之规,对制戒敬信而且重视者,称呼其人为小乘人。实际他们无任何修悟的把握,反而对他人横眉竖眼,鼻息呼呼,大发其威风,享受寺庙财物和酒食女色等,不顾一切而妄行。把这些视为达到大乘的顶峰者,为数极多。由于这些情况,那些寺庙中,大都不寻求传授沙弥和比丘戒律。即使有一二人做出求戒的模样,传戒师也做作传授的模样。实际依照毗奈耶所说之规,师徒对羯摩仪轨必须一句不错地背诵出来。可是他们未记持于心中,只好照念书本而传授。求戒者也不作加持祖衣和七衣料等,只暂时向他人借用祖衣、七衣和五衣。仅在求戒法时,少顷用后,也就不需祖衣、七衣等,而抛弃之。在求戒时所承许严守不犯他胜、僧残、堕罪等,实际上甭说严守,就连诸堕罪的名称和数目也不知道。有一些寺庙中,发生犯女色的不净行,以致秽语兴起时,除有供财物以忏罪之规外,其他犯他胜、僧残、堕罪等,无任何忏罪防护戒律之行相。又有一些寺庙中,除在聚集僧会时,着出家服装外,师徒等经常是着俗家服装。至于饮酒和女色不净行,则不顾一切,随便妄为。对于断离非时食,他们说是与密宗誓戒相矛盾,而特别去寻求和享受等行为,就连仅存的佛教徒名义,也抛弃无存者,为数亦多。对于那些人,应当作如下的提问:
  大小乘的区别,不是指发心的大小,而以守护毗奈耶制戒者为小乘,享受饮酒娶妻和非时食者为大乘的,请问出自佛教何种佛典中?又毗奈耶之法,为小乘之法,及住在此法中的诸有情,若认为是小乘人,则凡是沙弥、比丘等七种别解脱戒中,受任何一种戒的人,都应普遍承认为小乘人。如果是这样,则应承认凡是比丘等之身心中,都没有菩萨戒和密宗戒,还应普遍承认凡是大乘人的身心中,都没有别解脱戒,并应承认没有比丘和菩萨持明(即持密)相同之事等。确实没有比这更为卑鄙下流的话!又如果说:“不是那样,虽是有比丘和密宗持明相同之事,但是进入密乘之比丘,他不需断离饮酒和非时食;也不必常带三法衣,并且取水和脱鞋靴等,是不必重视的,重视这些是小乘暂时阶段之事。进入密宗后,饮食即是会供轮,随见何种,都应该想是本尊空乐所幻现。因此酒和非时食等,在会供中加持而幻现,不生过失。而且可得殊胜利益。至于受用妇女也是生起大乐慧之助力,不生他胜等罪恶。依此类推,身语的行动,任作何种,都不外是本尊明咒智慧的幻现游戏。所以不必如毗奈耶所说的那样狭隘。”他们主要鼓吹的大话,显然是这样的。对于这样的话,应作如此提问:受用酒和非时食等,能变为会供轮,以及受用妇女,能变为业手印和随见何种,都是本尊明咒和空乐所幻现游戏等之时间,是未进入密宗以前就有(这些功能)么?或是依靠进入密宗后才知道的?或是在以前虽是没有,刚入于密宗,自然地生起了那样(功能)的么?或应是进入密宗后,必须观持于达到获得最高证达,才能具有(那样功能)么?
  如果是第一种那样(未入密宗前)就有的话,那末,在家俗人大都能以猪狗等畜生为会供轮,而且都能行业手印之事(夫妻交合),能成如此之事,是不须等待于进入密宗的。由于是从初就有的。
  如果是第二种那样(进入密宗而有),则应知进入于密乘之初,是以获得灌顶来安立的。因此,若仅以求得灌顶,就有那样的(功能),则须极大地勤修生圆二次第诸道,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了(言不须修习了),由于仅求得灌顶即能解脱之故。如果说:“不是那样的,而是进入密乘后,对于饮食等。以明咒和手印、定力作加持,能变为甘露。所以若受用彼(饮食)时,能得受用甘露的利益。以及自己与(妇女)二者,由胜解为佛与佛母的佛慢(即自己即佛尊的我慢)之门,入于静定时,能得类似贪欲之大乐幻戏的利益。”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以明咒、手印和定力作加持,饮食即能成为真实的甘露了。自己与手印二者,仅由本尊双尊的信念,即能获得无漏大乐幻戏的利益了。那末,就应承认初学者入于修念等时,仅以器世间即无量宫殿、有情等即佛与明妃的信念,而器界和有情即能成为真实的佛尊和坛场了。以及仅以自己即真实金刚持的我慢想法,自己就能成为真实金刚持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则由极大努力勤修生圆次第诸道,直至未达到究竟之间,所修习的都成为没有意义的了(不需要了)。由于仅由信念,即能解脱之故。对此他们又说:“初学者仅以信念加持饮食等,也许是不能成为真实甘露。但是由意念作甘露想后,而供于上师三宝以及自己身蕴生处,明显地想现供于佛尊之近前,是能得到会供之利益的。因此是没有过失的。”总的说来,受用饮食时,由那样信念之门而作供养,是决定能得殊胜之利益的。而且依于那样的原因,在密宗阶段中,加持诸饮食为甘露后,供于上师三宝,以及供于自身观想为本尊的供内护摩法而供养等。这如密教所说的“饮食瑜伽”,是必须的。进入密乘的诸比丘,在受用与戒不相矛盾的饮食时,也是应当依于那样的“饮食瑜伽”。但是与戒相矛盾的酒和非时食等,初学者是不可生搬旧规而作那样的受用。为什么呢?现在我们仅以明咒、手印和定力作加持,还不能真实变成甘露的时候,信念和想即本尊的我慢等也只是最初的片刻,受用饮食从头至尾是不能持续下去的。这是从体验中而得知的。所以仅只有最初片刻的信念的利益外,其余都不能逾越普通一般人受用饮食的本质范畴。因此,由如是之门而饮酒和晚间食用食物等,只能得到与戒相矛盾的大罪过,是不会成为受用会供的。例如:现在我们用明咒、手印、定力加持一种毒物成为甘露,自己也以即本尊我慢的模样来受用时,能有受用会供幻戏的利益到来么?可能来的是食毒后的痛苦,只须思考一下就能知道。因此寻常人是不能受用的。依此类推,不净的大便和尿水等,也是寻常人不能受用的。如果受用时,也只有臭气和剧烈地呕吐等不净的现实之相外,那里会来丝毫甘露的功德!难道这些都不知道么?!同样,如果未获得最高的证达,而受用妇女,如是比丘或沙弥等人,则成为犯他胜罪,或相似他胜罪,而抛弃了戒律。那怕不是自生趋势(言非主动),但是自许为佛教徒的人,仅喜乐酒和女人,即与俗家人无有两样,这完全是卑鄙下流的。完全合乎受用女人之相者(合格的),就是在梦中也是难见的。另外,你们有一些承认自己是大乘密宗的人,在受沙弥或比丘戒后,对于制戒一条也不须守护的说法,是从何戒典中所说的呢?如果受戒后,不须守护制戒的话,则戒律中,制作二百五十条等之制戒,就没有必要了。如果你们说那是为小乘人着想而制定的,那末,传授沙弥、比丘戒,就应认定是想着小乘人而传授的。如果是这样,你们大乘顶峰诸人为什么又要受那些(沙弥、比丘)戒呢?如果你们说,这是世间传称的口头语——贤善因缘。可是大乘人入于小乘人的法中,并非贤善因缘,而是恶劣因缘。受戒而不重视制戒,这是特别铸成恶劣因缘之根。这样的密宗人对于出家戒律,如果任何也不须重视,那末,密宗的诸寺庙中,也应穿着在家人的服装么?如果完全可以不着修行者服装的话,那末,有许多人依托于光头,着披单、憎裙、僧装坎肩等出家相的服装,又是何故呢?如果你们说,那是为了使世人看得上眼,美观合意而引生信仰。那末,想使世人看得上眼,美观而引生信仰的那一动机,能成为众生增长信仰的福田么?如果这种信仰增长,仅是为了获得财物供养恭敬,这又算是怎样的呢?
  关于第一问题(是众生福田么?):对于比较增上的沙门来说,若如法地持着沙门堪用的诸资具,而且清净地守护戒律时,才能成为不仅是一些有情,而且是一切人、天众生的无上福田。
  关于第二问题(是怎样的呢?):仅穿着出家服装,而不如法守戒,受用信施的食物者,如颂说:
  “如食铁球红焰食,
  清净守戒非如是。”
  这是说,将产生比吞食红炽的铁球更大的痛苦。不仅如此,穿着出家服装,而轻视所有的制戒,并且饮酒和受用妇女,以及同男女大众跳舞、唱歌等,放逸地作俗家人的行为,还有那些呕吐也不求治的狂人和猪狗般的苦修禁行之辈,除一两个无聊之人对他们作敬供外,其他即使是下劣的俗人,对他们也只有咒骂,而没有敬供的。这是由于现实所见之故。既是如此,这些仅具出家之相的人,他们求托皈依的主要企图是:穿着出家的服装,会集在某一大殿中时,即使没有人请他超荐亡人或为活者祝福,最低限度也有一次斋僧茶和粥的供养,而且剃成光头加入僧众的行列中,即不须交差纳税。除了这一想法,他们任于何时,都不追求解脱和一切智,也不为利益佛教和众生的安乐。由这种企图,斩断了他们自己趋向解脱和一切智的命根,而且对于佛教和众生的安乐,只能作损害,决不会有利益。对于这样的毁戒诸人,以无垢的教理作彻底的斥责时,有作最后辩解者说:“初学者作犯戒等的罪业,总的说来,虽应当生起这样那样的罪过,但是信仰往昔前辈诸大成就者的作风史迹,保留那些遗风,是无罪过的。”这不过是以一大言不惭的话来作搪塞,不能算作合理的答复。对他们的话,应当如此说:由于往昔获得成就的诸前辈,已达到最高的证悟,因此,可以用五欲作为修道之用。但是达到那种最高证境,是如前文多次指出的那样,由共通道善为净治身心后,在
  不共道的大密金刚乘的生圆二次第诸道,还须经多番苦行和努力勤修。仅由信解的思想,是不能达到最高证境的。未达到最高证境、而模仿已达到最高证境诸师的样式,那是毁掉自己的故行。至尊米拉日巴从洛扎·玛尔巴师前返回家乡时,去到过去教他念诵的师父的儿子近前时,师父的儿子问他的上师和学法的经历,他如实地答复后,师父的儿子说:“是那样的话,太稀奇了!因此,你最好是和哲色(米拉日巴的未婚妻)结婚,并将房屋田地自管起来;效法你上师的事迹作风吧!”(因玛尔巴有妻室财产,故有此语)至尊米拉说:“圣者玛尔巴译师,他是为利益众生而受用明妃的。像他那样的功德和功能,我是没有的。正如老虎能跳下去的地点,狐狸也跳下去时,只有跌断狐狸的腰。因此,我是靠苦行毅力和坚忍不拔而勤修道行的。”米拉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所以修行自在,早已净治身心的米拉日巴大德,当初也那样地警惕而作,人们是否应当那样(警惕)而作,自不待说了。现在已经净治身心达到最高证境的利根有情,肯定是有一些的,但是他们除隐修外,是不显露的。其他由于时运关系,如我以及与我相似者,大都如前文所说那样,对于共通道中,一种净治身心次第,也未生起修验,仅有佛教徒的名义者,现在不应模仿前辈成就自在诸师的高超修行,以致闹出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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