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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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都指挥佥事等官。
都转
清官名别称。即都转盐运使。
恩贡
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明、清定制,凡遇皇室庆典,据府、州、县学岁贡常例,本年加贡一次,作为恩贡。清特许“先贤”后裔入监者,亦称恩贡。参见“岁贡”、“贡生”。
恩监
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清由皇帝特许给予国子监生资格的称恩监。参见“荫生”。
恩科
科举制度每三年举行乡、会试,是为正科。若遇皇帝即位及皇室庆典加科,称为恩科。恩科始于宋。明、清亦用此制。如恩科与正科合并举,则称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录取。
恩骑尉
清爵名。正七品。凡阵亡者子孙,袭爵次数已尽,授以恩骑尉,令其世袭。
恩荫
清制,文职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监读书,称恩荫。此外,因遇庆典而给予入监待遇的,亦属恩荫。
浮梁磁局
元官署名。司属路金玉匠总管府。掌烧造瓷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有大使、副使。
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京师及各省省会,于设立高等审判厅外,又陆续设立高等检察厅,以执行检察职权(见“检察厅”条)。置检察长、检察官、典簿、主簿、录事等。民国沿置,惟改典簿、主簿为书记官长、书记官。民国党政府时期,合审、检二厅为法院,高等检察厅改为高等法院的检察处,检察长改为首席检察官。
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京师及各省省会,陆续设立高等审判厅,以监督下级审判机关,接受审理上诉案件,轻罪为终审,重罪为二审(终审归大理院)。置厅丞、民刑科推事、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设厅长、庭长、推事、书记官长、书记官、录事等。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高等法院,并将高等检察厅并入,称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参见“审判厅”、“检察厅”。
高等文官
民国时期,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为高等文官。
格格
满语,清皇族女子称号,清亲王女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女封县主,贝勒女封郡君,皆称多罗格格;贝子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女封乡君,称格格。
恭人
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赠中散大夫以上至中大夫之妻,高于宜人而低于令人。元为六品,明、清为四品官之妻封号。明清如封赠四品官之母或祖母称太恭人。清并封赠宗室奉恩将军妻为恭人。
恭使宫人
北魏女官官名。一作“恭信宫人”。地位相当于外廷四品官。
桂坊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经局为桂坊,并不隶于原名,仍隶左春坊。
海道运粮万户府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年(1283)始置,掌每年由海道运粮供给大都。有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
海军部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海军衙门,派醇亲王奕擐总理其事,大学士李鸿章专司筹办。数年,北洋舰队成。甲午一战,舰队覆没。二十一年,裁撤海军衙门,光绪末,改建各部时,海军部独缺。三十三年(1907),始设海军处,暂隶陆军部。宣统元年(1909),派贝勒载洵、提督萨镇冰为筹办海军大臣。次年,设海军部,置大臣、副大臣及参谋官、参事官等,分军制、军政、军学、军防、军医、军枢、军储、军法八司,旋省军防司。各司设长司(以协都统、正参领充)、科长、科员、司法官等。辛亥革命后,民国北洋政府亦设海军部,主官为总长、次长,分军衡、军务、军械、军需、军学五司,后增军法司。1927年,张作霖组织军政府,并陆海两部为军事部。南京国民党政府仍设海军部。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管理领思罕(今辽宁旅大市北)等处、肇州(今黑龙江肇州东)、朵因温都儿(今内蒙古札赍特旗雅克山一带)诸色人匠四千户,打捕造作。有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所属有镇抚司、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万所、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所、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万所、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古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辽阳等处怯怜口千万所、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幹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
航空署
官署名。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在北京南苑设飞行机小试验厂。旋改为航空传习所。民国三年(1914),参谋本部在此创办航空学校,又于清河设厂。八年,国务院设航空事务处。十年,改名航空署。主官有督办(特任官),下有署称(简任官),机构分总务处及军事、机械、航运、经理四厅。南苑航空学校、清河航空工厂、东三省航空处,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筹备处均属该署管辖。十六年,改属军事部。
候补
清制,未曾补授实缺官员,在吏部取得候选资格后,吏部汇列呈请分发官员名单,根据职位、资格、班次,每月抽签一次,分发到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如欲免抽签,自行指定到某处候补,须另行交钱,称为指省或指分。
候补道
清制,捐纳文职最高级为道员,捐纳得官后,赴吏部报到,等候吏部依法选用,称为候选。吏部再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称为候补。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一般无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故称其为候补道。
候人
官名。《左传·宣公十二年》:隋季谓楚使:“崛 敢辱候人?”杜预注:“候人谓伺候望敌者。”今人杨伯峻注谓此义于义可通,然以释为“不劳楚吏之迎送”,以候人为道路迎送宾客之吏,较为妥贴。《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使候出诸轘”,杜预注亦以候为迎送宾客之官。候人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设上士六人,下士十二人,以下有史、徒等人员,执掌道路的稽查与禁令,遇有外来使臣,负迎送之责。
候选
清制,内自郎中,外自道员以下官员,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皆须赴吏部报到,开具覆历,呈送保结。吏部查验属实,允许登记后,听候依法选用,称候选。
候奄
即“候正”。
候仪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七品下,元升从六品。明废。
候正
先秦官名。据《左传·成公二年》,晋有此官,与司马、司空、舆帅等并列。为军中掌谍报侦察之官。同书襄公十九年有候奄,与司马、司空、舆尉等并列。清顾栋高认为候奄即候正,亦即《国语》中的“元候”。
家令司
元官署名。属詹事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8)始置,掌太子饮膳、供帐、仓库。有家令、家丞、典簿等官。
家令寺
官署名。北齐、隋、唐、辽东宫官署有家令寺,与率更寺(率更令寺)、仆寺合称东宫三寺。元有家令司,属储政院。余见“太子家令”。
贾正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臧会“奔郈,郈鲂假使为贾正焉,计于季氏。”杜预注:“鲂假,郈邑大夫、贾正,掌货物,使有常价,若市吏。”孔颖达疏:“此郈邑大夫使为郈市之贾正。郈在后为叔孙私邑,此时尚为公邑,故命名贾正送计簿于季氏。”
监
一、西周时负监督责任的封君。周武王克商后,为了监视武庚等殷贵族,设有三监。《仲几父簋》:“仲几父使必命名于诸侯诸监”。可知西周于“诸侯”之外,还设有“诸监”。二、官名。西汉时已见。武帝时蜀人杨得意为狗监,《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集解》:“主猎犬也。”后东汉桓帝置秘书监,掌典图书等事。重要官署的长官称监者,以曹魏的中书监(官署名中书省)、秘书监(官署名秘书省)为最早。明以前各代以监为官名者不少,或称太监、少监。北魏女官也有监,位于内司、大监之下,相当于外廷的三品官。三、官署名。出现时代较晚,隋有国子、将作、少府、都水、长秋五监。唐宋、辽、金、元均有诸监。明、清除国子监、钦天监外,一般不称监。
监察御史
官名。隋开皇二年(582)由检校御史改置。唐属御史台察院。职为“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然品级仅正八品下,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开元初才取消限制。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员额,唐为十五人。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元沿设,员额很多,除内台三十二员,尚有江南行台二十八员、陕西行台二十员。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总数一百十人,均为正七品官。清同明制,乾隆时提高为从五品官。
监当官
宋掌管盐、茶、酒税场务及治钱事务官员的统称。各地随事置官,征税数目皆有定额,年终据其征收情况予以奖惩。金为管理仓、库、院务官员的统称。
监军
太平天国官名。位于总制之下,编排顺序,于炎(代“火”)、水、木、金、土下,先分正、副,接加天干与数字(一至十),如炎正炎一丙一监军,共一百人,后增加无定数。平时辖军,军帅独任,至出师,则由监军统辖。地方也有监军,位于军帅之上,总制之下。女营监军与总制、军帅的关系,亦如上述。
监军司
西夏地方军区名称。西夏分全境为左右厢,下设十二监军司。每监军司另有专名,即左厢神勇士军司(以下“军司”二字略)、祥祐、嘉宁、静塞、西寿保泰、卓罗和南、右厢朝顺、甘州甘肃、瓜州西平、黑水镇燕、白马强镇、黑山威福。谅诈时又增设翔庆军司,驻西平府,总领兵事。各监军司的长官为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属有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
监门
战国秦、汉时看守里门小吏。《战国策·楚策一》:“夫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为里监门以自食”,裴骃集解引张晏曰:“监门,里正卫也。”《汉书·高帝纪》:“郦食其为里监门。”颜师古注引苏林曰:“监门,门卒也。”
监三省枢密院门
宋官名。掌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及枢密院门钥。原以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嘉定六年(1213),改以曾为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省罢小使臣,内侍官改以三省,枢密院机察百官为官衔。
监生
在国子监肄业的生徒。其名始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置东都监生一百人(唐原称在监肄业者为国子生)。明初由各省选送了行俱优的生员入监为监生,举人会试落第者亦可入监。清入监肄业的有贡生(即“贡监”,包括岁贡、因贡、副贡、拔贡、优贡、例贡)、监生(恩监、优监、荫监、例监)、官生(七品以上官子弟之聪敏好学者)、经提学官考选提拔的廪增附生、及满州勋臣子弟、先贤后裔等。乾隆以前,考课很严,后渐成虚文,生徒不常在监读书。同治与光绪初年,稍有起色,旋又废弃。清后期捐纳监生泛滥,此类监生多以之求官,监生之名,遂为人贱视,与往日状况不同。
监司
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简称。宋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统称监司。元廉访使与明布政使、按察使亦因有监察官吏之权称监司。清则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道员皆有督察所属府、州、县之权,通称监司。
监御史
官名。秦以御史监郡,称监御史。详见“御史”。
监治谒者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冶铁。谒者犹言使者,参见“谒者”。
健锐营总统
清官名。乾隆十四年(1749),组健锐营,分左右二翼,各置翼长,选王公大臣兼任总统,常日驻守香山,并在昆明湖习水战,嗣改总统为总统大臣,无定员,并选一人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政令。
借紫
唐、宋三阶三品以上着紫服,未及三品而特许服此者称借紫。
借绯
唐、宋官阶五品以上着绯衣,未及五品而特许服绯者称借绯。
酒醋面局
明宦官官署名。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等员。掌宫廷食用酒醋、粮酱、面豆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