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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7年第3期-第2部分

小说: 博览群书2007年第3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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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食盐贸易极为重要的盐埠,也是一水可通广东的商埠。在这里,我访问了当年78岁的汾市中学退休教师贺文清先生,贺先生同样向我介绍了他所见的民国时期当地的社会运作情形。在老坪石,老人们告诉我,当地风俗习惯与湖南相同,大家都吃辣椒、说近似湖南的方言。湖广通婚,有的村庄一半以下媳妇从湖南娶入,由此关系密切,很多融合,大家都不排外。求雨时,两个省的人聚在一起做仪式,大家也不会去区分谁是湖南人,谁是广东人。只是近年以来才慢慢有了比较清楚的“湖南人”与“广东人”的概念。而在汾市乡,贺文清老师也告诉我,在汽车广泛使用之前,当地居民的交往圈一般都在距自己家约九十里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语言、风俗、信仰、日常习惯等方面大体一致。这让我产生了一些很直接的联想,我觉得老坪石和汾市埠是传统时期沟通施坚雅区系理论中岭南与长江中游两大区域的商贸中心,这跟施坚雅所谓中国传统时期九大区域基本是内部交往的观念很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从这两个商埠来看,这些地方经济、文化、风俗、婚姻都是一体的,甚至政治上也都有一致性,比如大家都不喜欢打官司,有纠纷时找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处理,而这个有名望的人对两个省的人都有影响。又比如经济生活,已有不少证据表明两省土地交错,还有一起做会,一起游神,元宵一起打灯笼等活动。可见,对于当地居民而言,那个九十里的范围就是他们社会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大家具有文化的认同与实际生活习惯的一致性。这使我幡然醒悟,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我的导师刘志伟教授在序姜伯勤先生《石濂大汕与澳门禅史》一书中所言“区域是随着人的流动而流动的”一语的深刻内涵。 
  从“区域是人的区域”这一思路出发,我开始关心不同的人群在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时的不同表现,从而透过食盐专卖的过程,判别在这一问题上不同人群的不同区域观念。果不其然,普通乡民的世界是一个九十里范围的区域,地方志材料告诉我们,地方官的区域是一个更大的世界,在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制度形成过程中,湖南南部和江西南部的地方官时刻保持着自己的区域归属与区域利益观念,这种观念进而成为心理上的区域认同。颇为有意思的是,在三省交界地区发生食盐贸易的淮粤之争时,身任湖广总督和两广总督的卢坤,处理完全相同的问题,却因为自己身份的不同,而采取了完全相反的策略。这说明,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关于区域会有不同的想法;同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当他面对不同的问题时,他也可能有不同的视角。可以想见,区域并非单一维度的概念,而是长时期的历史因素积淀下来的各种地方性观念(如地理、市场、语言、风俗、族群等等),与朝廷对这些观念的制度化过程互动所共同形成的存在于人们心目中的多层次、多向度的指涉。区域因而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观念。推而广之,表面看来似乎很实体化的所谓“广东文化”、“湖湘文化”、“巴蜀文化”一类的区域文化观念,本身就是历史建构过程的表达。 
  想明白这番道理之后,透过清代的食盐贸易过程我又发现,湘粤赣界邻地区的市场也不以山脉和行政区域为边界,人们对价廉物美的商品的追求,促使当地的不同商品,分属不同的价格平衡点所决定的不同区域,从而形成复杂的并且是相对固定的市场范围,这一过程并不遵循施坚雅理论中市场区以交通要地为中心而构建,以河流山脉之阻隔而成区的模式。同时,市场区不仅不独立如施坚雅九个大区相对独立的模式,市场区之间的边缘地带(也就是施坚雅教授的经济区界)反而颇像施坚雅模式中连结基层市场的流动小贩,不专属于任一经济区,而是属于邻近的两个或三个经济区。区域在这里真正流动起来。 
  到这里,我开始有点点相信,我的博士论文,也就是今天在三联书店出版的《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这部小书,将有可能避免“鸡零狗碎”的危险,它应该会是一部以历史学特有的语言,和社会科学甚至地理学的“区域”观念展开对话的小书,书中也必然要解构传统时期的“界”的概念。不过,书写出来之后,却明显留下了两个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一是关于区域与界的重新诠释,虽然自己确信逻辑严密,但它并没有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科学层层递进的逻辑论证过程的结果,反而比较像论述一系列制度演进过程;二是无论这本小书对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的过程做了多么详尽的探讨,它毕竟没有正面回应清代盐政中的市场机制与行政原则一类的清代盐业史应该解决的问题。所幸的是,这本小书完成初稿后,笔者获得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将要完成一项名为“清代盐政中的市场原则与行政运作机制研究”的课题,这一课题的重要意义,于我而言,就是它将强迫我再写出一本正面回应清代盐政的书来。 
  (《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黄国信著,三联书店2006年11月版,28.00元) 
《白毛女》、地方社会与阶级情感
黄志繁 
  2000年的秋日的一天,我正在旁听本科生的《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研究》课程。这次课程内容是老师组织我们全体观看《白毛女》并进行讨论。对于1970年代初出生的我来说,《白毛女》这种红色经典的样板戏留给我的印象其实并不深,只是在孩提时代偶尔在农村墙壁上、厨房里能见到的一些关于它的剧照和年画。记忆中除了草草看过《白毛女》的连环画之外,我并没有从头到尾认真看过这部被大多数比我年长几岁的人看过无数遍的戏。据我估测,比我年龄小近10年的本科生们大概也只是听闻其名,不知其详。影片的一开始就打出一行字幕: 
  毛主席教导我们:“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没想到,当影片的画外音以严肃的腔调朗读这段语录的时候,全班很多同学竟然发出了笑声。在后来的影片放映过程中,这样的笑声出现了不下十次。 
  放映完后,老师走上讲台,缓缓地说道:“我注意到大家的笑声,但是,你们知不知道,我本人现在看这部影片,还是会忍不住流下眼泪!在我们那个年代,这部电影也曾经激起过很多人悲伤!”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据说《白毛女》的话剧在延安上演的时候,由于戏中的黄世仁演得太逼真,以至于许多正在观看的年轻战士群情激愤,后来,一位年轻战士无比愤怒地拿起枪把黄世仁的扮演者打伤了。 
  为什么同样一部影片,年长者忧伤而激愤,年轻者却高兴而轻松 
  这个问题,我一直到我的博士论文《12-18世纪赣南地方动乱与社会变迁》写完后,才总算有了答案。最早接触赣南的地方志,是在我撰写硕士论文的时候,那时候正是学术界对传统市场讨论方兴未艾的时候,我很自然地选择了《清代赣南市场研究》作为题目,所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每天的工作就是蹲在图书馆中翻赣南的地方志,以一种近乎焦虑的心态急速地寻找关于“墟市”、商品经济、经济作物的信息,根本没有心情去理会地方志中频繁出现的关于“盗”、“贼”的记载。记得有一次,看到一段关于隆祐太后在赣州蒙难的记载,很吃惊于虔州,也就是现在的赣州中部和西部一带百姓的大胆妄为,但还是很遗憾地发现没有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经济之类的信息。等到进入博士论文阶段,老师教导我们要把一部赣南地方志从头到尾认真读一遍,这时,赣南历史上那些横冲直撞、无法无天的“盗”、“贼”才进入视野,才开始认真思考为什么隆祐太后以堂堂太后之尊,居然在虔州却遭到“乡兵”几万人的围攻。 
  激发我兴趣的首先是宋代的“虔寇”。这些虔寇看起来完全不受任何官府的约束和控制,每年固定地从事着他们的生产方式,过着他们想过的生活,即春夏农忙,秋冬贩盐和抢劫。下面这段话是他们生活的最好描述: 
  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福建之汀州,亦与虔接。盐既弗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既毕,往往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湖(疑作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 
  这段出自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的话,其实在赣南地方志中多次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有意思的是,赣南地方志中似乎只讲他们贩盐为盗,后来翻《宋会要辑稿》,才发现这些“虔寇”除了贩盐,还要跑到潮州等地抢牛羊,而潮州官府和百姓似乎很怕“虔寇”,不太敢反抗。到了南宋,地方志中关于“虔寇”作乱的记载明显增加,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宋室南迁使这些在赣闽粤边界如入无人之境的“虔寇”们无法再过他们以前很习惯的“春夏农忙,秋冬贩盐和抢劫”的生活了。他们当然会起来反抗。隆祐太后虽是太后,但在虔州人眼中却是一个“外人”。当时隆祐太后被金人追杀,从吉安逃难到虔州,所带的卫兵以“沙钱”(轻薄的钱)来虔州城中买东西,遭到虔人拒绝,于是双方引起争执。卫兵放火烧虔州城,当时城中多是竹屋,顿时烟焰冲天,虔州人历来凶悍,所谓“虔民之性,例皆凶悍”,顿时叫嚣:“何人来坏我州府”发动乡兵几万人把城中的太后团团围住。太后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出来“诏宥之”,结果却惨遭拒绝。幸亏后来乡兵首领陈辛被宋将射杀,太后才得以解围。显然,北宋时期虔民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对这次反抗的集结有很直接关系,而对于虔民来说,宋室南迁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太后驾临和放火烧屋那么简单,而是要交纳更重的赋税,收其兵器,改变其边种田边为盗的生活方式,这显然是他们所不情愿的,反抗就自然要发生了,而且是此起彼伏地发生。 
  在这个背景下,才能比较好理解为什么在南宋初年“虔寇”震惊朝野,成为全国数一数二的最让人头痛的地方盗贼,也是江南西路最难对付的盗贼,难怪李纲要说:“本路盗贼,虔为最”。 
  对付“虔寇”,朝廷的办法除了派出精干大臣和武将如李纲、岳飞等前往镇压之外,在政策上还采取了招抚政策。对于招抚的功效,李纲算是个明白人,他知道如果把为首之人放回家乡,很容易使“贼众”又团结在其周围,构成新的作乱基础。所以,他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让“盗贼”首领到部队任职,脱离其部下,而大部分“盗贼”则放归为农。这个过程,是个变“贼”为“民”的过程。实际上,“贼”“民”之间的转化也就是中国历史上“农民战争”的发生与平定的整个过程。无论是元代赣南的“畲贼”,还是明清的“流民”,其成分和前身都大部分是“编户齐民”,只是他们一旦脱离官方的控制,就成了“化外之民”和少量原住民“畲”、“瑶”等混杂在一起,构成对官府的威胁力量。官府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镇压和招抚,其最终目的都是化“贼”为“民”。 
  那么,是什么因素让那些编户齐民转化为盗贼呢一般的看法是官府的横征暴敛所引起的阶级矛盾。这个看法当然是对的。但是,在阶级矛盾背后更深刻的原因恐怕是生态变迁。具体地说,是生态的因素牵引着这些编户齐民向山区开发。山区开发的一个后果就是官府统治管辖不到的山区成为了流民聚集地,而这些地区一旦聚集大量“化外之民”,就容易成为“盗贼渊薮”,官府则又要运用各种手段重新来变“贼”为“民”。随着大量“贼”变成“民”,“盗贼渊薮”往往成为新的官方统治区,甚至成为新的“县治”。一旦成为新的行政区划,就意味着这些“化外之区”成为“化内之区”,开始接受中央王朝教化。 
  从宋代“虔寇”、“峒寇”到元明的“畲贼”、“流民”,再到清代的“田贼”、“山贼”,这些按时间序列在赣南舞台上粉墨登场的各式盗贼的命运基本都遵循着这个规律,即在各种因素(其中主要是生态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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