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郭敬明]岛9:庞贝 >

第3部分

[郭敬明]岛9:庞贝-第3部分

小说: [郭敬明]岛9:庞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杪枳艽叽傥颐窃绲闼酰谑俏颐侵荒馨刀瘸虏郑谙列》考淅锕亓说疲掏茸诖采弦徽耪盘鼵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

  高三那年妈妈来看望我的次数更加频繁。每次她来学校于我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放风机会。妈妈总是开车带我到陕西街的贾家楼去吃饭。成都餐厅多如牛毛,蜀人做川菜手艺大都不错,甚得滋味。银杏或黃城老妈等吃排场的地方我是不够档次去的,最喜欢的就是陕西街的钟老鸭和贾家楼,还有对面的兰州拉面,可作早餐。犹记得贾家楼的果味芦荟和清蒸鲈鱼鲜美异常,我每次必点,且不论其他菜色如何,我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两份芦荟和整条鲈鱼。母亲坐在对面眼神爱怜地看着我吃饭,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夹菜给我。沉默无话的背后,又似有千言万语的叮咛。抬眼若目光相撞,便各自心里都会酸涩难过起来。我害怕那样的感觉,所以只低头吃饭。

七堇年:城事(3)/?u=177842 2007年11月28日 11:58  

连载:岛9·庞贝   作者:郭敬明 主编   出版社:春风文艺 
  不知为何,而今回想起来的时候,是时的枯燥生活变得抽象而模糊,反倒是些许微小的快乐,清晰得毫发毕现。那时班里几个官僚主义分子组建了国务院,可是后来主席曲和保送了,总理被北外要了,剩下小秘还坐在我的前面。那个一身青铜器臭味的历史狂一心想考川大的历史系,忠心耿耿地要在大学继续做主席的幕僚,尽管事实证明她仍然投奔了资本主义,在香港的大学混得有模有样。过去在她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她的宠物,经常一下课,她就摆出令人发指的傲慢姿态对我说,走,跟主人出去遛遛。

  高三同桌小青是数学老师Mr.Snake的小妾,班长小白是他的正室,两人皆是数学老师的爱妾,正所谓“青白双蛇”一对。小白习惯秋波到处抛,估计体检老师要是不领情就要判斜视的那种,虽然她和我左一声阿姊,右一声壳壳地叫得亲热,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到她们的数学真传。姑且就让她俩姐妹争完北大争清华吧。

  至于曲和,据说经常在网上被误认为是个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而这种猜测实在说明政治课上的口号“要善于从现象认识本质”并非无用。我曾为小青对她的一句形容佩服得五体投地:“单看她那一双脚,纯粹就是一个馒头上插了五颗胡豆。”

  如此一只真人版机器猫,总是不费吹灰之力便疯狂激发出所有女老师的母性。过去我跟她在知性美女生物老师面前争宠的时候,她只要一摆出那副幼儿园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我就知道我又一次注定全军覆没。她的嘴皮之利索,官僚意识之浓厚,以至于高三的某天晚自习之前,雨过天晴,我对她说,看,窗外的晚霞好漂亮!她嬉皮笑脸地回我一句,怎么着,党的光辉吗?——我真想拿圆规给她戳下去。

  还有区区,过去曾经被我叫做翠翠,因为她在学完语文课本上节选的《边城》之后,便数次念叨她喜欢沈从文。我索性赐女主角之名“翠翠”于她,顿时众人欢呼。高二以来的日子,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今天你帮我提书包,我去冲饭(即冲锋食堂排队买饭),明日我帮你提书包,你去冲饭。常常是别人还没有找到座位坐下来,我们便吃完午饭回宿舍了;而晚饭吃完,我们都会去散步,绕着学校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还是不想回教室,总是拖到晚自习铃响,才你拽我我拽你地上楼。如此的后果就是,两年过去,我们两人的吃饭速度已经快到他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以至于毕业之后,我在大学食堂再也找不到人吃饭,因为没有人能够忍受自己筷子还没有动几下,对方就已经吃完,然后恶狠狠地盯着你叫你快点。

  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吃饭。而每次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地想她。

  高三的尾声,身边的朋友保送的保送,出国的出国,走了不少。那时兵荒马乱,并肩作战的死党却渐渐变少。好像大家一夜间就疲倦而沉默了下来。曲和被保送了之后,就堂而皇之离开学校开始远途旅行、养猫,总在我为万恶的数学题生不如死的时候,发来短信,说她正在平遥的酒吧邂逅某某,或者正在广西乡下的河边坐着洗脚。

  小青被北大保送了之后,仍然十分恪尽职守地留在我身边做同桌,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推推眼镜,一本正经地提醒我,不准咬手指甲,要奔清华。

  区区已经通过了中戏的专业考试,意味着高考不需要数学成绩,每日优哉游哉,拿着就算100分制来看也不及格的数学试卷面不改色地从Mr。Snake面前走过去,气得他够呛。

  5

  两年之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忘记。如果没有忘,何以记。

  忘记晚自习之前为了复习单词准备听写而不去吃饭的日子,忘记因为二诊考飚而削发明志的孩子,忘记打满了凌乱草稿的本子,忘记做也做不完的卷子,忘记放在课桌上残留着咖啡的杯子,忘记我们坐在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晚自习的桌子椅子。

七堇年:城事(4)/?u=177842 2007年11月28日 11:58  

连载:岛9·庞贝   作者:郭敬明 主编   出版社:春风文艺 
  在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放了温书假的那天,我带着逃亡的心态离开了学校。收拾完所有的书本,足足装了五大箱。

  一路骊歌,我与学校渐行渐远,从车后窗看过去,那几栋再熟悉不过的平地拔起的米色建筑越来越小,缓缓陷进地平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上的绿色路牌一块块闪退而去,十公里,二十公里,一百公里。一些面孔越来越远,一些事情越来越淡,像经幡一般挂在时光的轴线上,被拉成了一条渐渐绷紧的弦,最终断掉。

  此番离开这座我度过花样年华的城市,虽早已是轻车熟路,却有了诀别的意味。后来还是很多次像所有过客一样在成都进进出出,但不再是那种诀别的意味。

  我狠下心来,再也没有回学校去过。我曾想,那一片弹丸之地,不过一片操场,一座大楼,几块绿茵,几条曲径……这何以承载得起一茬又一茬鲜活得历历在目的青春。

  这一切将在我那被回忆肆意篡改的头脑中,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夜夜夜夜不断下坠,总有一日尘埃落定。青春还是那样美丽而遗憾,我已走过。

  光辉岁月啊。

  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6

  2005年夏天对我而言是个毕业的季节。每个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他去哪儿。

  一夜之间就各奔天涯的味道。

  北上临行的前一夜里,与曲和彻夜说话。翌日她在月台上为我送行,我站在缓缓启动的列车上,谙知即将离开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一时动情,落了泪。泪只两滴,抹掉就干了。转过身去不忍再睹她的身影,就此决意在捉襟见肘的世情中冷暖自知下去。

  北上之前曾有朋友对我说过,天津是一座尴尬的城市,你去了便知道了。

  我无动于衷地笑,那又如何。这对我而言不过是座干净孑然得没有任何记忆,没有任何朋友的城市,以处子之身展现在我眼前。不是北京那样的梦想之城,也不是成都那样的回忆之城。我要的便是这样的置身度外。要的便是这种干干净净的陌生。

  梓童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那个时候刚进学校,沉淀了一个夏天的失望仍然直白地写在脸上,冷漠不近人,顾影自怜,走路都懒得抬头。开学半个学期之后我还叫不全班里二十个同学的名字。

  因为是小班授课,所以总感觉是在上高四。教室里的位置是任意的,但是无论前面的人怎么换来换去,最后一排永远是空给我的。上课的时候我一个人占据整整最后一排空座位,独自埋头看英文小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如果被老师提问,我就气定神闲地请他再重复一遍问题,然后用流利的英文想当然地作答。老师总是无可奈何地说,Yousaidsomething;butyousaidnothing。

  我以为我会这么独来独往地过完整整四年的。终于有一天,梓童走过来,叫我的名字,说,你做我师父吧。

  我合上书抬起头来,哦,好。

  那师父,以后我挨着你坐吧。她脸上有小孩子得寸进尺之后的狡黠表情。

  哦。好。

  梓童是一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记得新生大会上,全班人第一次坐在了一起。我扫了一眼,心想,唉,只有四个男生,而且论相貌而言其中三个都叫人不敢恭维。

  剩下的那个还可以恭维的,就是梓童了。

  结果她也是个女生。为此我彻底无语了一阵。那会儿正是李宇春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中性美成为年度热门词汇。我看着梓童这个孩子,觉得她独立,干净,帅气,礼貌,懂事,是少年时想要成为的样子。

安东尼:从来不曾离去(1)/?u=177842 2007年11月28日 11:58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