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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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现代汽车运输兴起以前,临潭等地回族的牦牛驮队为沟通高原牧区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重要的作用。史称,“每日途间往来,运货驮牛不下万千”。从青藏高原广大牧区输出的物品主要是各类畜产品及药材;从内地输入牧区的主要是茶叶、布匹、丝绸等生活用品。
三、急流勇进筏子客
“黄河上度过一辈子,浪尖上耍花子哩。
双手摇起个桨杆子,好像是虚空的鹞子。
站在筏头上扳桨哩,羊毛(哈)往包头送哩;
远路上有我的扯心哩,谁人(哈)打听者问哩。”
这两首临夏花儿赞美的对象,就是筏子客。筏子客是西北地区对在黄河等河流上以筏运为业的人的俗称。
从清末以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黄河上的回族皮筏运输业日渐兴盛,活跃于甘肃、宁夏、内蒙古一带。皮筏分牛皮筏和羊皮筏两种。《宁夏交通史》载:“大型的羊皮筏由41排、460个羊皮囊组成,可载重15吨。中型羊皮筏由30排、396个羊皮囊组成,可载重10吨。小型羊皮筏以27排、330个羊皮囊组成,可载货5吨。最大的牛皮筏以128个牛皮囊组成,载货20吨,中型牛皮筏载重及皮囊数目均减半,小型再减半。”二者的区别在于:羊皮筏需在每个皮囊中充气组合而成,且体积小、重量轻、速度快,以载客为主;牛皮筏则以所运货物,如羊毛、驼毛等填塞在皮囊即可,载重量大,行驶较缓,专载货物。羊皮筏多用于短途运输,而牛皮筏则以长途贩运为主。牛皮筏运输,以甘肃河州(今临夏)最为发达。当时,外国洋行从夏河及青海藏区所收购之羊毛,以及临夏羊毛商兴起后所收购之羊毛,是全部由牛皮筏运往包头的,且筏子客大都是河州回汉等族。河州的筏运户,主要分布在永靖、积石山、临夏、东乡等县的10多个乡镇。
毛筏在春秋两季各装运一次。毛筏从临夏永靖河沿开航后,顺流而下,出刘家峡,到兰州。在兰州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添置到达包头所需的面粉、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用品。然后继续航行,经长达六七十华里、险恶异常的桑叶子峡(又叫嗓眼子峡),进入风平浪静的河面,过中卫、石咀山,进入河套,最后到达目的地包头,前后费时约一月。河套一带河面极其宽阔,水流缓慢。一到那里,前面是一片汪洋,难以分辨水的深浅,要是误划到水浅处,就有被搁浅的危险(俗称打刹)。此时,需要富有经验,善于洞察水纹的老水手在前边领筏。他坐在筏头上,仔细地注视着水纹,指挥扳浆者缓缓前行。同时,同行的其他筏子,也都紧随着领筏前进。如果筏子不幸遇到搁浅,全体水手就要下入水中,把筏拉到水深处再运行,甚至把筏拆散,把皮袋拉到水深处重新联筏。
另外,河套地区常有土匪出入,抢劫筏子。因此,在筏到河套之前,水手们把筏上的羊毛捆子垒在四周,作掩护体,以防枪弹。但土匪抢筏子时,常常埋伏在河流的拐弯处,因为筏子一到这里,水流猛向拐弯冲去,筏子也便随着水流漂去,土匪便乘机开枪射击,迫使筏子靠岸。筏子靠岸后,土匪跳上筏乱搜乱拿。另外,土匪最希望的是遇到“财神”(指毛商派的负责押送羊毛的人),他们把“财神”抓去后,让“财神”给驻包头的商号去信,指定某月某日到某某地带上五千元来赎人。对方接到信后,只得派人去和土匪交涉,经过与土匪头目讨价还价,达成协议,把钱交给土匪,才将人领回。
毛筏一到包头,就把羊毛交给毛厂。由毛厂负责装火车运往天津矣。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不久平津陷落,接着绥远,包头相继沦陷。兰州至包头间的水陆交通中断,毛筏也便停运了。
皮筏运输繁荣了中国西北各民族间、地区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状况,起到了边疆和内地的经济互补作用。
四、大漠上的骆驼队
历史上北方回族养骆驼的很多,出现过不少“骆驼客”,有的一家养数百峰骆驼,从事长途运输。在各地回族驼运业中,论规模,尤以新疆昌吉和内蒙古呼和浩特最为突出。
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的奇台县,旧称古城子,是丝绸之路贸易往来的重镇,是新疆北部地区最著名的商品集散地。清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以后,随着新疆与内地交流的进一步加强,贸易往来的商人日渐增多。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山西、河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蒙古和中亚等地的各族商人纷纷来到古城,有的以坐商的形式买进卖出;有的以行商的形式往来各地。随着商业的发展,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成为行商往来各地、长途贩运的主要交通和货运工具,驼运业遂日渐兴盛起来。驼运业的发展,为沟通新疆和祖国各地及外蒙、中亚的贸易往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驼运的兴起,始于左宗棠西征时随军运送饷械的军队后勤供应和“赶大营”的商队,当时的经营者,每当发财之后都要雇人拉骆驼,运送货物,获利丰厚,其他的商户也竞相仿效。
据《昌吉回族与伊斯兰教》记载,古城回族从事驼运业者,在驼运鼎盛时期约有20余户,养驼的总数在五六千峰之多,其中较大的业主有陆二宝、陆庭富、陆庭荣、陆庭举,养驼七八百峰,占古城骆驼的六分之一;狄玉才、狄玉胜、狄玉金兄弟3人养骆驼600多峰;马义养驼600多峰;马振威、马振云、马振鸿养驼200多峰;王河、王同兄弟同连手(合伙人)杨五旦合养骆驼250多峰;马桢、马恒养驼550多峰,曹大个和侄子曹万金、曹万银、曹万库养驼150多峰,王长汉、王生贵父子养驼400多峰,孙文茂、孙文奎、孙文喜养驼150多峰。除以上大户之外,其它养驼户大多规模较小,回族的驼运是当时古城驼运业中的一支主要力量。
驼运的商号从古城贩往外地的主要是畜产品、葡萄干、棉花、玉石、药材等货物,返程运进新疆的货物主要为关内各省出产和进口的茶叶、布匹、石油、自行车、缝纫机以及熨斗、煤油灯、铁锅等小件物品,每峰骆驼可负载货物320—350斤。有的驼业户则在各地开设商号,采用坐商和行商相结合形式,往返贸易。如回族商人马义养着3顶房子的骆驼(一顶房子约200峰骆驼,分为7至8个连子),共约600余峰,在阿山等地开设商号,收购黄金等货物往返内地()。
古城回族的驼运业虽然自清末兴起,直至民国时期成为商业古城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形式,得到了发展,获得了兴盛和壮大,对于沟通新疆同祖国内地和邻国的商业往来和联系,繁荣和发展地区经济,促进商品的流通和民间往来,起到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封建势力的压迫摧残,社会的动荡和军阀的混战,使驼运的经营者难逃厄运。民国33年 (1944年)前后,匪患猖獗,驼队在行进途中,每每遭到突然袭击,有的连人带驼一起抢走,驼运者蒙受了人身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同年爆发了中蒙边界北塔山事件,盛世才征集各地骆驼往北塔山运送军需,时至隆冬季节,又遇炮火,被征集的各地骆驼半数以上死于雪原,古城回族驼运业从此开始萧条衰落。
历史上,内蒙古呼和浩特的运输业,主要是驼运业。而且驼运业往往和商贸业融为一体,驼商自己长(短)途贩运,也承揽运输业务,为繁荣呼和浩特的经济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中回族驼运业是一支重要力量,在一段时期曾占有主要的地位。
驼运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始于呼和浩特,通往周边地区(包括外蒙古、苏俄)的驼路,尤其是通向西北地区的驼路,在相当一段时期中,成为呼和浩特联系周边地区的经济主动脉。
呼和浩特的回族驼运业远在清初旅蒙商(在蒙古族地区经商的内地商人)出现时即存在了,但当时不是贸易主力。回族驼运业初期,只以短途运输为主,多数驼户都是自备几峰骆驼,贩运日用杂货,跑前山后山(即武川、四子王旗、陶林一带),售或换回山货、农副产品,但是在诸如大盛魁等大的旅蒙商号里,回族驼工却不少。
呼和浩特回族驼运业的鼎盛时期是在民国18年至26年(1929年—1937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平绥铁路(北平至绥远)开通,呼和浩特与内地,如平津等地由铁路连接起来。呼和浩特作为内地货物运往新疆、和新疆货物运往内地的重要通道和集散地,其经济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据有关资料统计,1930年—1932年,每年从新疆、甘肃、宁夏、青海运入呼和浩特,然后转运平津内地的皮张多达170万张,羊驼绒、毛等达2061万斤,各种药材达422万斤。其中仅新疆运来呼和浩特转运内地的货均每年即达282吨;而由天津运来呼和浩特然后转运西北地区的货物每年达272吨。
当时,归化城的回族驼户有骆驼五千多峰,有的驼户是自营货物运往西北,有的是专门为客商拉脚。较大的回族驼户有
驼运业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北方的安定,维护国家的统一,沟通北方各民族之间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促进中国多民族大家庭的共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国际贸易上沟通了中国和中亚地区的经济活动,使中国的商贸活动一直开展到外蒙古俄国,进而拓展到了东西欧,对促进中外贸易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并曾在一段时期内发挥了主要作用。
经济篇(下)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回族经济的发展及其贡献
回族作为一个善于流动经商的民族,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参与祖国经济建设。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回族人民响应国家号召,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农为本,发展多种经营,实现增产增收。城市回族在发展餐饮、零售、兴办经济实体等方面都走在各民族的前列,市场经济的实施为他们发挥民族所长,推动商品经济发展,实现祖国经济腾飞提供了机遇。综观这一时期的回族经济,回族人民借助改革开放政策,除了对传统行业进行继承和发扬外,经营领域有所拓展,并出现了一批在全国都比较知名的企业。
一、回族商品经济观念浓厚,市场参与意识强,走在各地市场经济发展的前列。
回族善于从事商品交换的民族个性,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也并为完全停止。计划经济时代,尽管许多回族地区民间自由的商品交换受到诸多限制,但仍有一些人在悄悄地从事着商品交换。改革开放以来,回族可以说是我国各族人民中最早参与到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民族之一,只要是有回族的地方,集市就开展得较早,市场发展迅速,经营规模较大,商品丰富,有力地推动了商品流通,扩大了就业渠道。各地回族参与市场的热情以及在市场初级发展中起到了带动作用。正是他们积极的参与意识,推动了各地市场的发展,扩大了商品流通渠道,为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商品经济起到了示范效应。
二、回族成为区域经济交流的掮客,成为经济发展中一支活跃的力量。
由于回族的商业性特征,以及其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形成了回族善于从事区域经济交流的商品意识,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交流经验。回族在不同区域中适应当地文化,学习了不同民族的语言,在沟通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中间商作用,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纽带。例如甘肃临夏地区的回族,改革开放以来就深入周边农牧地区进行商品交换,在临夏、广河等地形成皮毛、茶叶等集散基地,成为沟通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回族的流动经营,为不同地域之间经济的交流提供了中间环节,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交流做出了贡献。回族经济的发展配合了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对于加强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各国穆斯林企业的经贸往来做出了贡献。
三、参与多种行业,在市场发展中敢于承担风险,具有积极的开拓精神,为商品的发展和流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回族在这一时期参与行业范围非常广泛,诸如开发矿产资源、投资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清真餐饮业、成立商贸公司、推出特色产品、参与旅游服务、拓展海外市场等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回族的身影。陕西西安市、河南郑州水南关、桑坡、甘肃张家川、宁夏同心、云南昭通、通海、河北大厂、新疆昌吉等地回族都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先行者。他们以前瞻性的市场意识,利用当地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了规模不等的经济实体,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四、在保持传统行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