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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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节主要依据《后汉书·蔡邕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蔡邕的奏疏送了上去,灵帝采纳了部分建议,如亲自迎气于北郊,行辟雍之礼,令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者,一律改为丞尉,以及置鸿都门学等。但是,对于涉及吏制弊端的问题,灵帝并未触动,因此,问题依然如故。
当时灾异多次出现,吏民惊忧。光和元年(公元178 年)七月,诏蔡邕与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c 等人,引入崇德殿,使宦官曹节、王甫询问灾异产生的原因,以及清解的办法。蔡邕认真作了回答。皇帝又特诏要他不必顾虑,“指陈政要”,封好上奏。蔡邕说天对于汉朝非常关怀,“故屡出妖变,以当谴责,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现在发生灾害,主要原因在“寺署”(指宦官),这是老天给予的监戒。还有一些灾异,是“妇人干政”、“小人在位”的“天戒”。对付的办法,只有“忍而绝之”,意即解决宦官专权、妇人干政等问题,才是报答“天望”的切实措施。末了,他还要求皇帝保密,泄密则有“杀身之祸”。灵帝看了奏章而叹息,因起更衣。宦官曹节在后偷看了奏章,并泄露了出去。一些仇家便伺机报复。
蔡邕与司徒刘邰原有矛盾。其叔蔡质与将作大匠杨球也有矛盾。杨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程璜使人飞章诬告蔡邕、蔡质多次以私事“请托”于刘邰,邰不听,蔡邕怀恨在心,便企图中伤之。灵帝得书,令尚书召蔡邕诘问。蔡邕上书陈述情况:我与刘邰本有宿怨,错在对方,我父子(指叔父蔡质与己)本无伤陷对方之事,竟然出现谤书,应当以我之言与刘邰“参验”,以澄清是非。实际上,问题出在我上次的奏章中“讥刺公卿,内及宠臣”,招来了诽谤。请灵帝主持正义,否则,“言者不蒙延纳之福,旋被陷破之祸”。再者,这事与我叔父蔡质无关,不当株连于他。我年已四十六,孤特一身,忠言而死,“死有余荣”。灵帝昏愦无能。蔡邕及蔡质还是被关进洛阳牢狱,被劾为“仇怨奉公,议害大臣”,定了“大不敬”之罪,弃市。
案件报告皇帝。中常侍吕强觉得蔡邕无罪,为其说情,灵帝也想起以往的奏章,下诏“减一等,与家属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即流放朔方而不能再赦免了。杨球收买刺客,令追杀蔡邕于路途。刺客为蔡邕的忠义所感动,不肯下手。杨球又贿赂其部主毒杀蔡邕,而受贿者反以其情告诫蔡邕要严加防范。因此,蔡邕幸免于难,徙居于五原安阳县。次年大赦,灵帝改变“不得以赦令除”的诏令,宽宥蔡邕还归本郡(陈留郡)。
蔡邕在五原安阳县服刑九个月,将还,五原太守王智为他饯行。王智乃宦官王甫之弟。酒酣,王智起舞对蔡邕劝诵,蔡邕却不予理睬。王智在宾客前感到失了脸面,恼羞成怒,骂蔡邕道:“徒敢轻我!”蔡邕拂衣而去。王智记恨在心,密告蔡邕“怨于囚放,谤讪朝廷”。宦官更加“恶之”。蔡邕为了避祸,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在吴度过了十二年。
跟董卓的关系中平六年(公元189 年),灵帝卒,董卓为司空。董卓想借蔡邕的名气巩固地位,征他入朝。蔡邕称病不出。董卓大怒,骂说:“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令州郡催蔡邕速行。蔡邕不得已,应征,拜为祭酒,“甚见敬重”。继而补侍御史,又转为侍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不久,迁为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初平元年(公元190年),拜蔡邕为左中郎将,随献帝迁都长安,封为高阳乡侯。
董卓的宾客部曲欲推崇董卓比姜太公,称为“尚父”。蔡邕说:姜太公辅周翦商,故特为其号。你威德“诚为巍巍”,然还不可称尚父,要等到关东平定,车驾还返旧京洛阳,然后才议尊号。董卓接受了他的意见。当时关东以袁绍为首的反董势力很强,蔡邕之言实是反对尊董卓为“尚父”的托词。初平二年(公元191 年)六月,蔡邕借董卓问及地震,答道:地动者,“阴盛侵阳”,乃“臣下逾制”所致,并指出董卓车舆僭越的事实。董卓于是改乘“皂盖车”。蔡邕的诸多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董卓的权欲。蔡邕虽然很受董卓器重,并想借此提出有益时政的建议。但董卓刚愎自用,蔡邕恨他很少听取意见,对从弟蔡谷说:“董公性刚而遂非,终难济也。”表示想脱离董卓而东去,以待时机。蔡谷说他状貌异常,很难瞒过众人。蔡邕只好作罢。
董卓被诛时,蔡邕在司徒王允处,不经意地叹息,形之于色。王允勃然斥之,说:董卓乃“国之大贼”,你受其“私遇”而忘大节,岂不是一路货色。即收付廷尉治罪。蔡邕表示愿受刑得以“继成汉史”。士大夫为其说情,太尉马日c 也劝王允勿失人望。王允说:“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蔡邕遂死于狱中,时年六十一。
善音律,能文章,有志于汉史蔡邕博学多才,他善音律,能碑传文字,有志于续修汉史。蔡邕善弹琴,还能制作琴,深知琴音。他逃难于吴时,听到吴人烧桐炊饭的火烈声,知道是良木,乃以桐木制琴,果然发出美妙之音,而琴尾犹焦,故时人称为“焦尾琴”。他在家乡时,应邻人之召去饮酒,到达时乡人已酒酣,听到屏后弹琴之声,仔细听之,觉得琴音有“杀心”,便返回家去。主人得知蔡邕至门而去,便向蔡邕追问何故。蔡邕说了原因,众人觉得奇怪。弹琴者说:我鼓琴时,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我唯恐螳螂受害,这可能就是“杀心”形之于声吧?蔡邕莞然而笑,说:这就是了。
桓帝时,宦官徐璜、左悺等五侯专权恣肆,听说蔡邕善于弹琴,以皇帝的名义令陈留太守督促蔡邕到京师。蔡邕不得已,行至偃师,称病而归,“闲居玩古,不交当世”。
蔡邕著述很多,“所著诗、赋、碑、诔、铭、赞、连珠、箴、吊、论议、《独断》、《劝学》、《释诲》、《叙乐》、《女训》、《篆埶》、祝文、章表、书记,凡百四篇,传于世”。其中,《释海》是蔡邕仕宦前的作品,其宗旨是“斟酌群言,韪其是而矫其非”,表达“贫而不耻”的思想,标榜淡于名利的清高品格。《释诲》体现了蔡邕早期的思想状态。
传世的《蔡中郎文集》保留了蔡邕七十余篇作品,其中多数是碑铭。碑铭虽然有歌功颂德的成份,但它的史料价值却很高,个碑传所传记的一些人,《后汉书》颇缺其传,故碑又成了独一无整二的史料。碑文中的得意之作是《郭林宗碑》。蔡邕在碑文中称郭林宗“砥节励行,直道正辞,贞固足以干事,隐括足以矫时”。他曾对友人卢植说:“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①熹平四年(公元175 年),蔡邕曾与当时一些学者“奏求正定《六经》① 《后汉书·郭太传》。
文字”,以订正后学对儒家经籍的穿凿,得到灵帝允准。他自书丹于碑,使工人镌刻立于太学门外,这就是有名的《熹平石经》。“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蔡邕所作碑文,很受当时人的喜爱。传说祢衡能背下来他的一篇碑文,“惟两字缺”②。
蔡邕的史学造诣也很深。他曾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因遭事故不得成书,他曾上书自陈,奏其所著十意。《后汉书·蔡邕传》引李贤注引《邕别传》说,“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以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著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绪者四,前志所无臣欲著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
蔡邕既死,郑玄闻而叹曰:“汉世之事谁与正之?”此可见蔡邕对汉史造诣之份量。蔡邕所叙汉事,有《灵帝纪》及十意,有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淹没多不存。看来,继汉史者,班固以后,蔡邕是一大家。
第三十七章仲长统王符崔■仲长统、王符、崔■是东汉末年的政治家。
第一节仲长统生平与著述仲长统(180—220),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
仲长统自幼勤奋好学。他博览群书,写得一手漂亮文章。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在青、徐、并、冀(今山东、淮北、山西、河北)等地游历访学,扩展了自己的学识。凡是与他交往的人都很佩服他。当时的并州刺史高于是袁绍的外甥,向来贵显有名,门下网罗了不少游士。仲长统去拜访他,很受敬重。高干以当世事务向他请教,他指出了高干的毛病在于“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提醒他应深以为戒。高干十分自负,听不进仲长统的逆耳之言。仲长统见言不见从,就辞别而去。不久,高干举兵叛乱,灭族。仲长统不拘小节,一些人目他为“狂生”。他有政治见解,却不愿做官。每当地方官想推举他出仕,他总是以病为由加以拒绝。他的才智得到尚书令荀彧的赏识,被推荐任尚书郎。后来,一度做过丞相曹操的军事幕僚。汉献② 谢承《后汉志》卷五。
① 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仲长统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帝被逼退位之年,他与世长辞,年四十一岁。
仲长统著《昌言》一书,三十四篇,大概在宋代开始散佚,现存者,均已收入严可均《全汉文》中。
天人关系论仲长统在天人感应学说居于正宗统治地位的时代,明确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表现出他哲学思想的唯物主义倾向和历史进步性。
仲长统认为人们的行为与措施是关乎社会治乱的主要因素,灾异祥瑞的所谓天道则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他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这个观点。如果人事修正,自然会天下大治:“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罪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乱,对于上苍再顶礼膜拜也无法避免败亡的下场:“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幸也,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取乎丽女,怠乎万机。黎民冤枉类残贼,虽五方之兆不失四时之礼,断狱之政不违冬日之期,蓍龟积于庙门之中,牺牲群于丽碑之间,冯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坛旁而不去,犹无益于败亡也。”由此他得出结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欤?”
既然天道居末,对它不学、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确的态度,沉迷其中则是下愚之人所为。他用汉代的史实说明,刘邦、刘秀以及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数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败国亡家的现实则告诉人们:“故知天道而无人略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复国亡家之臣也。”仲长统明确划开具有神学意味的天道与人事的界限,强调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为下愚不齿之民、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才从事的低级迷信活动,表现出对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否定态度,在当时具有鲜明的战斗性和积极的意义。
仲长统认为应该遵从的“天之道”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等自然界变化的法则,而不是吉祥灾异的神学虚构。他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农业为例,说明顺应自然的重要:“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而降焉,始之耕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