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纯文本无空格版-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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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也,而有善恶存焉,君子观其当时之实而已矣。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公羊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以其有遂事书。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则专之可也。”公子遂如周,遂如晋。《公子》亦曰:“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也。”其书遂一也,而善恶如此之相远,岂可以不察其实哉。《春秋》者,后世所以学为臣之法也。谓遂之不讥,则愚恐后之为臣者,流而为专。谓遂之皆讥,则愚恐后之为臣者,执而为固。故曰:观乎当时之实而已矣。西汉之法,有矫诏之罪,而当时之名臣,皆引以为据。若汲黯开仓以赈饥民,陈汤发兵以诛郅支,若此者,专之可也。不然,获罪于《春秋》矣。谨对。
《公羊三道·问定何以无正月》
对:始终授受之际,《春秋》之所甚谨也。无事而书首时,事在二月而书王二月,事在三月而书王三月者,例也。至于公之始年,虽有二月、三月之书,而又特书正月。隐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庄元年:“春王正月;二月,夫人孙于齐。”所以揭天子之正朔,而正诸侯之始也。《公羊传》曰:“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始终之义,一年不二君。不可旷年无君。”故诸侯皆逾年即位而书正月。定公元年书曰:“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先儒疑焉,而未得其当也。尝试论之。《春秋》十有二公,其得终始之正而备即位之礼者四,文公、成公、襄公、哀公也。摄而立,不得备即位之礼者一,隐公也。先君不以其道终,而已不得备即位之礼者六,桓公、庄公、闵公、僖公、宣公、昭公也。先君不以其道终而又在外者二,庄公、定公也。在外逾年而后至者一,定公也。且夫先君虽在外不以其道终,然未尝有逾年而后至者,则是二百四十二年未尝一日无君,而定公之元年鲁之统绝者自正月至于六月而后续也。正月者,正其君也。昭公未至,定公未立,季氏当国,而天子之正朔将谁正耶?此定之所以无正月也。《公羊传》曰:“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定、哀多微辞。”而何休以为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词。呜呼!昭公绝而定公又不得立,是鲁遂无君矣。《梁》以为昭无正终,故定无正始。观庄公元年书正,则不言而知其妄矣。谨对。
《公羊三道·问初税亩》
对:古者公田曰藉,藉,借也,言其借民力以治此也。《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言民之必先公田也。《传》曰:“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言上之必恤私田也。民先其公,而上恤其私,故民不劳而上足用也。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按行择其善亩而税之。《公羊传》曰:“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夫民不尽力于公田者,上之过也。宣公不责已悔过,而择其善亩而税之,宜其民之谤ゥ而灾异之作也。税亩之明年冬,彖生。《公羊》传曰:“彖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犹曰受之云尔。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何休以为宣公惧灾复古,故其后大有年。愚以为非也。按《春秋》书“作三军”,后又书“舍中军”。书“跻僖公”,后又书“从祀先公”。事之复正,未尝不书。宣公而果复古也,《春秋》当有不税亩之书。故何休之说,愚不信也。谨对。
◎迩英进读进读八首
《汉高祖赦季布唐屈突通不降高祖》
轼以谓汉高祖、唐高祖皆创业之贤君,季布、屈突通皆一时之烈丈夫。惟烈丈夫,故能以身殉主,有死无二。惟贤君,故能推至公之心不以私怨杀士。此可以为万世臣主之法。
《汉宣帝诘责杜延年治郡不进》
轼以谓古者贤君用人,无内外轻重之异,故虽杜延年名卿,不免出为边吏。治效不进,则诘责之,既进,则褒赏之。所以历试人才、考核事功盖如此。孝宣之治,优于孝文者以此也。马周谏唐太宗,亦以为言。治天下者,不可不知也。
《叔孙通不能致二生》
轼以谓叔孙通制礼,虽不能如三代,然亦因时施宜,有补于世者。鲁二生非之,其言未必皆当,通以谓不知时变,亦宜矣。然谨按扬子《法言》:昔齐鲁有大臣,史失其名,或曰,如何其大也?曰,叔孙通欲制君臣之仪,聘先生于齐鲁,所不能致者二人。由此观之,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然后中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若与时上下,随人俯仰,虽或适用于一时,何足谓之大臣为社稷之卫哉!
《狄山论匈奴和亲》
轼谨按,汉制,博士秩皆六百石耳。然朝廷有大事,必与丞相御史九卿列侯同议可否。盖亲儒臣,尊经术,不以小臣而废其言。故狄山得与张汤争议上前。此人臣之所甚难,而人主之所欲闻也。温颜以来之,虚怀以受之,犹恐不敢言,又况如武帝作色凭怒,致之于死乎?故汤之用事,至使盗贼半天下,而汉室几乱,盖起于狄山之不容也。
《唐太宗梦虞世南》(或题作汉武帝唐太宗优劣)
轼谓古之贤君,知直臣之难得,忠言之难闻,故生则尽其用,殁则思其言,想见其人,形于梦寐,可谓乐贤好德之主矣。汉武帝雄材大略,不减太宗。汲黯之贤,过于世南。世南已互,太宗思之。汲黯尚存,而武帝厌之。故太宗之治,几于刑措,而武帝之政,盗贼半天下,由此也夫!
《文宗访郑公后得魏》
轼观唐文宗览贞观事而思郑公之后,亦有意于善治矣。虽然,唐室凌迟,未易兴起,非高才伟人,无足以图之。而信训、注之狂谋,几陨宗社。良可叹已。至于奖魏谟之极谏,愿处于无过之地,亦贤君之用心也。
《张九龄不肯用张守牛仙客》
轼窃谓士大夫砥砺名节,正色立朝,不务雷同以固禄位,非独人臣之私义,乃天下国家所恃以安者也。若名节一衰,忠信不闻,乱亡随之,捷如影响。西汉之末,敢言者惟王章、朱云二人,章死而云废,则公卿持禄保妻子如张禹、孔光之流耳。故王莽以斗筲穿窬之才,恣取神器如反掌。唐开元之末,大臣守正不回,惟张九龄一人。九龄既已忤旨罢相,明皇不复闻其过以致禄山之乱。治乱之机,可不慎哉!
《颜真卿守平原以抗安禄山》
轼以谓古者任人,无内外轻重之异,故虽汉宣之急贤,萧望之之得君,犹更出治民,然后大用。非独以历试人材,亦所以维持四方,均内外之势也。唐开元、天宝间,重内轻外,当时公卿名臣,非以罪责不出守郡,虽藩镇师守,自以为不如寺监之僚佐,故郡县多不得人。禄山之乱,河北二十四郡一朝降贼,独有一颜真卿,而明皇初不识也。此重内轻外之弊,不可不为鉴。
●卷五十一
◎奏议四首
《议学校贡举状》
熙宁四年正月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苏轼状奏:准敕讲求学校贡举利害,令臣等各具议状闻奏者。
右臣伏以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才,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使君相无知人之才,朝廷无责实之政,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矣。
夫时有可否,物有废兴。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顺其所欲行而治之,则易为功;强其所不欲行而复之,则难为力。使三代圣人复生于今,其选举养才,亦必有道矣,何必由学?且天下固尝立学矣。庆历之间,以为太平可待,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艺之士,责九年大成之业,则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当以时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终身不齿,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耶?若乃无大变改,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故臣以谓今之学校,特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
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文武长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比四者,而长短之议决矣。今议者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章;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罢经生朴学,不用贴、墨,而考大义。此数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臣请历言之。夫欲兴德行,在于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审好恶以表俗,孟子所谓“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之所向,天下趋焉。若欲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服,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弊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无所不至矣。德行之弊,一至于此乎!自文章而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策论均为无用矣。虽知其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岂独吾祖宗,自古尧舜亦然。《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自古尧舜以来,进人何尝不以言,试人何尝不以功乎?议者必欲以策论定贤愚、决能否,臣请有以质之。近世士大夫文章华靡者,莫如杨亿。使杨亿尚在,则忠清鲠亮之士也,岂得以华靡少之。通经学古者,莫如孙复、石介,使孙复、石介尚在,则迂阔矫诞之士也,又可施之于政事之间乎?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缉时务,谓之策括。待问条目,搜抉略尽,临时剽窃,窜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为文也,无规矩准绳,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故考之难精。以易学之士,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于诗赋者矣。唐之通榜,故是弊法。虽有以名取人,厌伏众论之美,亦有贿赂公行,权要请托之害,至使恩去王室,权归私门,降及中叶,结为朋党之论。通榜取人,又岂足尚哉。诸科举取人,多出三路。能文者既已变而为进士,晓义者又皆去以为明经,其余皆朴鲁不化者也。至于人才,则有定分,施之有政,能否自彰。今进士日夜治经传,附之以子史,贯穿驰骛,可谓博矣。至于临政,曷尝用其一二?顾视旧学,已为虚器,而欲使此等分别注疏,粗识大义,而望其才能增长,亦已疏矣。
臣故曰:此数者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特愿陛下留意其远者大者。必欲登俊良,黜庸回,总览众才,经略世务,则在陛下与二三大臣,下至诸路职司与良二千石耳,区区之法何预焉!然臣窃有私忧过计者,敢不以告。昔王衍好老庄,天下皆师之,风俗凌夷,以至南渡。王缙好佛,舍人事而修异教,大历之政,至今为笑。故孔子罕言命,以为知者少也。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此可信也哉!今士大夫至以佛老为圣人,粥书于市者,非庄老之书不售也。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岂此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使天下之士,能如庄周齐死生,一毁誉,轻富贵,安贫贱,则人主之名器爵禄,所以砺世摩钝者,废矣。陛下亦安用之?而况其实不能,而窃取其言以欺世者哉。臣愿陛下明敕有司,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博通经术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季之风,则天下幸甚。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谏买浙灯状》
熙宁四年正月□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权开封府推官臣苏轼状奏:右臣向蒙召对便殿,亲奉德音,以为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指陈得失,无有所隐者。自是以来,臣每见同列,未尝不为道陛下此语,非独以称颂盛德,亦欲朝廷之间如臣等辈,皆知陛下不以疏贱间废其言,共献所闻,以辅成太平之功业。然窃谓空言率人,不如有实而人自劝。欲知陛下能受其言之实,莫如以臣试之。故臣愿以身先天下试其小者,上以补助圣明之万一,下以为贤者卜其可否,虽以此获罪,万死无悔。
臣伏见中使传宣下府市司买浙灯四千余盏,有司具实直以闻,陛下又令减价收买,见已尽数拘收,禁止私买,以须上令。臣始闻之,惊愕不信,咨嗟累日。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