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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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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财政的统一管理,临时中央政府1931 年11 月27 日设立财政部,以邓子恢为部长。12 月颁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规定统一管理一切税收和一切财政收支,并建立预决算制度,统一帐簿和记帐单位。此后还建立了国库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当时中央把一切收支统管起来,统得过多过死,会计制度规定得也十分繁琐,过于强调“正规化”,这些与战争环境并不相适宜。
  革命根据地创立之后,就着手建立新的金融机构。闽西上杭县蛟洋区农会于1927 年冬率先成立农民银行,海陆丰根据地1928 年2 月建立劳动银行,湘南耒阳县工农兵政府1928 年春率先发行纸币“劳动券”,井冈山根据地创立了造币厂,铸造“工字银元”。1929 年后,各根据地的银行相继创建,主要有:东固平民银行(1929 年8 月)、赣西南银行(1930 年上半年)、闽西工农银行(1930 年9 月)、江西省工农银行(1930 年11 月)、鄂西农民银行(1930 年11 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1931 年5 月)、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1930 年10 月)。有些根据地还普遍发展信用合作社,招股募集资本金,开展贷款业务,有的并发行纸币。苏区银行建立后,禁止旧的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发行货币,由银行垄断各所在根据地的货币发行。1930 年下半年和1931 年,几家主要银行纸币发行量如下:赣西南银行2 万元,闽西工农银行3 万元,江西省工农银行100 万元,鄂西农民银行50 万元,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6 万元(只限一元票,一元以下纸币不在内),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1 万元。为维护纸币信用,苏区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以一定数量的黄金、白银作准储备基金,广泛宣传苏区银行纸币,纸币可随时兑换现金,打击扰乱金融的破坏活动,有些苏区允许以纸币纳税。发行纸币的同时,苏区还铸造发行银元。对待旧有纸币,有些根据地曾把旧纸币加盖革命政府印章继续流通,待苏区银行发行纸币后,再禁止旧纸币流通,并用新币兑换旧币以到白区购买物资。个别苏区允许旧币折价使用。苏区银行也办理少量储蓄、信贷业务。苏区限制现金出口,“边贸”鼓励以货易货。
  1932 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国家银行,各省相继成立分行。银行资金一部分由苏维埃政府拨款,一部分从群众中招股集资,因此具有公私合营性质。银行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股东报告工作,接受股东监督,并按股分红。1932 年7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在中央苏区内流通,在此之前发行的纸币或立即收回,或陆续收回,停止使用。中央苏区之外的苏区,大都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省分行”的名义发行纸币(川陕苏区例外,仍以省苏工农银行名义发行纸币)。国家银行发行纸币之初,系根据拥有的基金决定发行量,保证纸币随时兑现,因此币值稳定。后来,尤其第五次反“围剿”期间,单纯以财政需要定发行量,纸币越发越多,而且地区越来越狭小,纸币无法兑现,信用几乎完全丧失。
  国家银行及其分支行,按临时中央政府《国库暂行条例》规定,自1933年1 月1 日开始,正式代理国库总金库及其分支金库。还积极开展存放款等多种形式的信贷业务。苏区政府还大力扶持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发挥信用合作社的作用,让信用合作社放手开展存款、放款、贴现、代理公债票发行还本等业务,以使其成为苏区银行的有力助手。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国共产党加快了由土地革命向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路线的转变,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在工商业政策方面,实行真正的贸易自由和投资开放政策。取消一切捐税,并在现金管理和银行贷款方面给予私人工商业以支持。财政金融政策,也作了相应改变。财政来源有三,即战争缴获的资财和没收汉奸卖国贼及地主的财产;爱国民众的捐助;国营企业的收入。对汉奸,实行没收全部财产的办法。对地主,主力红军到达陕北之初仍采用打土豪筹款的办法,后来逐渐改为募捐抗日基金和粮食的办法。对富农和工商业资本家,禁止没收、征发和罚款,免除税收,只收募捐一项。对广大群众,完全免除税收,只收完全自愿情况下的爱国捐助,实行借粮、买粮。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红军和苏维埃政府的供给,积累抗日基金;抽出一部分用于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和救济贫苦群众。金融方面,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1935 年11 月便设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原陕北苏区陕甘晋银行并入西北银行。西北银行发行纸币,代理中央金库,进行现金管理,开展货币斗争,办理存贷款业务。允许民间借贷,实行减息又交息的政策。1937 年1 月,陕甘宁边区统一使用南京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西北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并开始回收“苏票”。
  政策的转变,带来陕甘宁边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为抗战时期实行新的经济政策作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向成熟,对中国国情有了正确和较为深刻的认识,革命理论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到19 块。一些抗日民主根据地尤其陕甘宁边区,有了相对稳定的环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抗日民主根据地军民同仇敌忾,同心同德,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和建设好根据地而努力奋斗。所有这些,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日军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疯狂“扫荡”和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以及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严重威胁了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生存。解放区要想生存下来,要想巩固和发展,不仅需要开展英勇顽强的军事斗争,还需要加强各项经济建设。正是在这种客观上既需要又具备了条件、主观上极尽努力的情况下,新民主主义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
  1。大生产运动。抗日民主根据地地处穷乡僻壤,经济基础本来就极为落后。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之后,尤其1941 年和1942 年,日军对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残酷“扫荡”,并在“扫荡”中实行惨绝人寰的杀光、烧光、抢光政策。国民党当局停发八路军、新四军经费,并不断地制造反共“磨擦”事件,还包围封锁陕甘宁边区,对一些与国统区有接壤的根据地,也实行封锁政策。再加上华北地区连年自然灾害,抗日民主根据地经济极其困难。解放区军民要想不被饿死,必须大力开展经济斗争和经济建设,努力进行生产自救。
  中国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根据地政府,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总方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发展生产。在生产和供给方面采取“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在调整公私关系方面实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使公营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有所发展;在调整阶级关系方面实行减租减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充分利用人力方面把党政军民方方面面的劳动力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大张旗鼓地开展大生产运动。
  解放区大生产运动,是动员部队、机关、学校及全体老百姓,开展以农业为主包括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商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的生产运动。边区部队、机关、学校通过开荒种地,纺纱织布,饲养猪羊,自造日用必需品,用自己动手的办法,达到生活自给或大部、部分自给。边区人民群众,组织各种变工队、扎工队、互助组、合作社,积极投入大生产运动,增加产量,支援抗战。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开展最早,成绩也最为显著。从1939 年开始,经过几年努力,粮食生产达到自给有余,棉花产量满足了2/3 需求,工业品大部可以自给。边区军民依靠“自己动手”,实现了“丰衣足食”。大生产运动中,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都曾亲自参加生产劳动,涌现出八路军三五九旅南泥湾开荒,变荒凉之地为“陕北江南”等许许多多先进典型。其他各解放区的大生产运动,在1943、1944、1945 年形成高潮。大生产运动直接推动了解放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使解放区渡过了极端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
  2。农业。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广泛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减租减息的开展和大生产运动的发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抗日民主政府还把开展劳动互助作为推动生产运动的重要措施。1943 年后,解放区兴起劳动互助热潮,1944、1945 年间,解放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平均约占全体劳动力的20%左右。劳动互助有利于调动人力、物力。此外,各解放区还采取了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各行各业支援农业、政府扶助农业(尤其注重发放农业贷款)等有力措施,军队、机关、学校也直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来。所有这些,有力地推动了解放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经济的发展,表现在:第一,耕地面积扩大。如陕甘宁边区,抗战前耕地面积843 万多亩,1944 年1416 万亩,1946 年达1600 万亩。晋察冀边区抗战期间扩大耕地182 万多亩。第二,粮食产量大大增加。陕甘宁边区粮食产量逐年增长,1936 年103 万石,1937 年110 万石,1938 年130 万石,1939 年175 万石,1943 年184 万石,1944 年以后每年都在200 万石以上。其他解放区粮食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一分区这个原本“半年糠菜半年粮”的地区,年人均收入折米1942 年2。21 石,1943年2。9 石,1944 年3。37 石,到1946 年大部分人家做到“耕三余一”了。第三,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棉花自给率提高。陕甘宁边区抗战前已停止植棉,边区政府大力提倡植棉,1944 年植棉31。5 万余亩,1945 年植棉35 万亩,棉花自给率1943 年达50%,1944 年达2/3。晋冀鲁豫边区1946 年植棉850万亩,棉花产量达12500 万公斤,保证了全区棉、布自给。第四,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陕甘宁边区抗战前有牛驴10 万余头,羊40 至50 万只,到1945 年牛驴达40 多万头,羊近200 万只。晋察冀边区抗战后期除了牛驴马羊存栏头(匹、只)数有较大增长外,大部分地区做到“一人一鸡,一家一猪”。第五,林业也有所发展。如晋察冀边区阜平县1941 年造果木林900亩,防水林1350 亩,木材林225 亩。新乐县1940 年人均植树10 株以上。第六,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以陕甘宁边区清涧幸家沟村的调查为例,全村26户,1941 年收获的粮食除去消费和负担外盈余42。5 石,1943 年盈余81。8石,户均3 石多。
  3。工业。解放区发展工业生产的主要措施有:注重发展公营企业;奖励私人企业,调节劳资关系;税收上对工业品给予优惠,实行减税或免税;贸易上对工业生产进行扶助,公营贸易部门供应工业原料,收购推销工业产品;奖励生产技术革新,优待生产技术人员;大力鼓励发展民间手工业。通过这些措施,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工业生产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
  陕甘宁边区工业生产的发展,成绩最为显著。1938 年以前,边区仅有一些小手工作坊和盐池、炭窑等和几个小规模公营军需、印刷工厂,全部职工只有270 人左右,连家庭纺织业也极其少有,日用消费品几乎全靠输入。1938年开始抓工业生产,出现兴办公营企业的热潮。1941 年有公营工厂97 个,职工7000 人左右,经过整顿后巩固下来的工厂62 个,1943 年又发展到82个。公营工业除军事工业外,以轻工业为主,主要是棉毛纺织、造纸、面粉、陶瓷、化学、机械修造、石油等工业。边区政府还提倡扶持发展合作社工业,到1945 年7 月,各种工业、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253 个,社员2920 人,股金45000 万元,月产值达43750 万元。由于切实执行保护私人工商业政策,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有较大发展,如私营纺织厂,1943 年有50 家,产布12000大匹。私营手工作坊656 家,工人2047 人。边区政府还大力推动家庭手工业尤其是家庭纺织业的发展,从械具、资金、技术、供销等各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1942 年全区有纺妇75000 人,纺车68000 架,织工13000 人,织机12000 架,纺纱417852 公斤,织布63334 大匹,占边区棉布总产量的半数以上。到1945 年7 月,已有纺妇15 万人以上,织妇四五万人,织机二三万架。由于各种形式的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对边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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