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_2009年合订本-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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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呢?”
是呀!老人的话再次让我想起那个有关高僧与居士的故事。心里竟慢慢地有了些感悟。其实高僧的表达很简单,他只是在告诉我们保持一颗平常心而已,我们常常因为执着而不知所以!我不得不对这个看上去并不起眼的老农另眼相待,他不仅有着如此缜密的心思,还有着独具的智慧与心性。
是的,一切事物都有它不同寻常的契机,没有什么是可以忽略的!我望着老农,想着他说的话,人生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要彰显出来,有些时候隐忍着的更具有不可估量的深度。
风从田野上吹过,轻缓而温柔,它吹过路面,路面的小草钻了出来。它吹过小河,小河上的冰慢慢地薄了。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06
城市贫民阶层是一个信号
杨军
城市贫民阶层初现
根据民政部统计的数字,到2002年10月,全国城市“低保对象”为1980万人,2005年底为2232。8万人,但是,由于测算方式和申请较严格以及有些人不愿意申报等原因,“低保对象”并没有涵盖所有的城市贫困人口。
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洪大用认为,如果考虑这些情况,目前我国城市中的贫困者应该有3000万人左右。城市贫困人口已约占城市人口的6%~8%,城市的贫困率已经高于农村。改革之前,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大概占全国人口的1/4,到2003年绝对贫困人口只占到1/40,农村贫困人口大量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却迅速增加。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基本不存在城市贫困人口,因为当时是企业办社会,个别贫困者也多享受着单位福利。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出现,并迅速增多。这些下岗工人只领到很少的补偿金,远低于他们曾经创造的价值。
在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开始下岗的时候,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却开始涌入城市。“某种程度上,这是农村贫困向城市的转移。”洪大用如是说。虽然没有城市户口,但因为完全生活在城市,大量的农民工成了城市贫民,据有关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可能接近1亿。而有关城市贫民的官方统计,并没有把这部分农民工计算在内。洪大用认为,应该把这些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也列入城市贫民的范畴。
在2002年12月12日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民政部共同举办的“中国城市反贫困论坛”首届国际研讨会上,“城市贫民”这个概念首次被中国政府高层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这一方面说明中国政府开始以现实的态度正视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并谋求积极解决,另一方面也说明城市贫民群体的庞大已经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大学生毕业后长期找不到工作,开始领低保,加入了城市贫民阶层。
近年来,一些城市正逐渐形成一个个贫民聚居区。在城乡结合部,多是农民工的聚居地,清华附近就有一个据说是最大的贫民聚居区。在城区,则存在差别明显的高档小区和低档住宅,一些老城区像北京的大栅栏成了原著城市贫民的聚居地,上海的棚户区、深圳的农民房等等也聚居着大量城市贫民。
2006年年初,在一个以城市贫困为主题的研讨会上,数十名经济学家提交的在不同区域做的调查报告,几乎得出同样的结论:近年来,城市贫困问题并没有因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而有所减轻,相反明显加重。城市贫民阶层逐渐浮出水面。
脆弱的平衡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的贫困问题仍然被认为主要发生于农村地区,那时中国存在的城市贫困人口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的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在逐渐形成的城市贫民阶层中,这些“三无”人员占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的城市贫民,大部分都不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贫困。他们大部分人都有劳动能力并乐于工作,但却缺乏工作机会,他们成年累月地寻找工作,却没有地方愿意雇佣他们。
综合开发研究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丁四保2005年下半年对东北地区5个城市的贫困群体进行了调查,他对城市贫民的描述中有这样一句话:离开原有在国企或者集体企业的工作后,大部分员工在实现再就业、获得失业和养老保险、参加就业培训、享受医疗和教育服务方面,遭遇了严重的排斥。
在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还好一点,但也存在市场饱和的问题。在经济不景气的地方,工作机会尤其渺茫。在东北,曾经辉煌的一些重工业城市,大量企业破产或减员,因为整体不景气,失业者想做点小买卖,东西很难卖出去,想做家政,市场很小,想当护工,很少有人雇得起。
城市贫民的失业、社会保障、分配制度、社会公平等等许多社会转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三座大山却还在随时随地制造和产生着新的城市贫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城市贫民正从暂时贫困走向长期性贫困,甚至波及后代,出现代际贫困传递,他们的子女长大后成为新的城市贫民。
城市贫民阶层出现会带来很多问题,极易造成集体暴力化和犯罪蔓延等社会问题,对社会的稳定形成巨大的挑战。当美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出现城市贫民阶层的时候,黑社会势力逐渐形成了。当城市贫民阶层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社会矛盾会集中爆发。而在此之前的社会稳定,则是小心翼翼维持着的脆弱的平衡。
农民工从事着那些城市人不愿从事的或脏或累或有危险性的工作,却始终没能融入城市,他们是城市中的绝对弱势群体,不仅在生活中被歧视,而且还会遭遇拖欠工资,这样的境遇容易使他们滋生对社会的仇恨。而弱者也有弱者的武器,近几年,农民工和社会的冲突不断上演。城市的失业人员也曾到政府门前静坐。代际贫困则是一颗危险的种子,一些人可以忍受自己的贫穷,却不能接受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依然贫穷。
某种意义上,城市贫民阶层可以说是城市弱势群体的代名词,所有的弱势群体都缺少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他们权力过少过小;甚至不存在;而义务则过多,在社会生活中,他们往往会有强烈地被剥夺感。表面看上去,他们是沉默的,但心底的不满却可能在酝酿,谁也不知道临界点在哪里。阶层之间的差距过大必然影响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均衡,这无疑是危险的。
进入2006年11月份以来,粮油价格上涨。对此,有调查显示,77。1%的人表示,粮油价格上涨使他们“生活压力增大”,84。0%的人认为,生活成本比1年前又有增加。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11月份CPI(消费者价格指数)和P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数据表明:百姓的日常生活成本正在逐渐上升。
粮油涨价已经给一些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压力,城市贫民阶层对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的价格变化格外敏感,任何一点价格的上涨,都可能变成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大量在贫民边缘游荡的准城市贫民,则可能因为价格的一点变化降为贫民,贫民规模的增大同样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在这次价格上涨中,国务院温家宝亲自看望了部分困难群众,了解粮油价格上涨对他们生活的影响。
狭窄的上升通道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城市贫困人口到现在,中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低保覆盖面增大了许多,全国每年为贫困人口支出的经费约200多亿元。同时发展了多种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各地政府也陆续推出了针对教育、医疗、住房等的专项救助,北京专门有一个对贫困边缘人群的救助。在2006年初,农民工也被“正名”,明确提出是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业内也在讨论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和反贫困法的立法问题。但是,不管救助体系多么完善,从长期看,这只能是城市反贫困行动体系中最后的一道安全网,是一种亡羊补牢,立法则更多是从技术层面上解决问题,都无法消除造成城市贫民的根源。
目前中国的城市贫民大多不是绝对贫困,而是相对贫困,贫富差距的日益增大加剧了这种贫困,我国社会贫富差别还在不断扩大,基尼系数已经超过警戒线。城市中的贫富差距更是大于整个社会平均水平。占城市居民10%的富有者占有全部城市财富的45%,占城市居民10%的贫穷者则仅占有全部城市财富的 1。4%。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是不稳定的,能增加社会稳定性的是各阶层之间的流动。作为城市最底层的阶层,城市贫民最需要的是上升的通道,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功地向上流动。
城市贫民阶层的出现和迅速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难以调和的社会矛盾,不仅仅意味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已经到了边界,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更表明作出牺牲的这部分人群已经接近付出的极限。这个时候,如果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通道不够通畅,社会矛盾的爆发将不可避免。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可以通过招工、考大学、当兵提干多种方式进入城市,而不是作为农民工大量涌入。工人也有可能提干。而在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下,无论是农民还是城市工人,都很少有机会获得干部身份,向干部阶层流动。现在,虽然考大学依然是农民进入城市的通道,但是高额的学费为这条通道筑起了一道屏障,近几年,因为没有钱上不起大学的大有人在,不仅仅是农民,工人家庭也存在这个现象,他们手中的钱可能比农民稍多一点,但供出一个大学生也是倾家荡产。
而毕业即失业现象的存在,也打击了这些家庭负债让孩子上学的勇气。近年来城市中小学对农民工子女也存在入学歧视,高额的借读费让大量农民工家庭望而却步,打工子弟学校很少,大多还属于非法,教学质量差,农民工子女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机会更加渺茫。在城市,因为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也差距巨大,一些重点中学招收的公费生逐年减少,自费生却逐年增加,巨额的择校费把贫困者挡在了门外,富有者则可以用钱买来机会。教育和通过教育所获取的技能,是主导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当教育变得势利,各阶层向上流动的通道必然狭窄。
市场经济强调“机会均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寻求一种正常的流动秩序,城市贫民阶层却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机会的不平等、权利的不平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其子女继承性明显增强,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
一道道门槛,堵塞了正常的社会流动渠道,使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流动明显减少甚至出现凝固化的迹象。“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这样的社会是让人绝望的,向上流动的通道,是社会不满情绪的泄洪渠道,是人们改变命运的希望所在,民众需要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特别对社会最底层来说,梦想比现实更重要。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40
变味的“爱国主义”
魏剑美
近日拜读了一本“爱国主义读物”,受益匪浅,方始明白我泱泱中央大国、炎黄子孙可引而傲天下者居然俯拾皆是:机器人决非西洋佬始创,我国早有动力学权威鲁班大师攻克该项科研项目;诸葛先生的“木牛流马”比起洋人的汽车、火车来更是早了千余年;至于电子计算机,当然更得在我们的算盘面前自称晚辈……总之一句话,凡荒蛮夷人、长毛洋鬼所谓之现代科技,考其起源,都可纳于我国古人的伟大发明创造之后。作者最后大发号召,要求广大学子乃至全体国民为我泱泱大国的伟大文化而骄傲,为我们祖先的“先见”之明而自豪。
爱国,当然是一国公民所应当具备的起码情感。对青少年加强爱国方义教育也是媒体、作家乃至整个社会都应该承担的责任。但许多年以来,我们的“爱国主义”事实上一直在一个误区内转悠,以为爱国就是坚信自己民族的一切都好,就是拒绝承认他国的优秀、先进。于是我们的媒体、书本反复宣扬“历史悠久”、“地大物博”、“勤劳勇敢”,宣扬长城、故宫、“四大发明”,宣扬中国人如何扬眉吐气难倒“老外”。在这种“爱国主义”文化的熏陶下,于是有了1997年“十强赛”前大连金州某宾馆经理的拍胸脯保证:一定让伊朗队吃不饱、睡不好,浑身不舒服却又说不出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