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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读者 _2009年合订本-第4部分

小说: 读者 _2009年合订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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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继续说到:“我也曾是个热血青年,坚信工作不仅能为自己带来财富,更能为社会创造价值,发誓要成为一名杰出的建筑师。我那时日夜奔忙,不屑于步西方人后尘,一心要开创中国独特的风格。我是中国第一批所谓的白领,在上海每天工作60个小时…为了祖国繁荣,更为了自己的腰包。上世纪80年代,我每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微薄收入。上海发展起来后,我每个月可以挣到几千快钱,这在当时几乎无人可及。

  “工作中我总像在匆忙赶路,一个任务接着一个任务,工作日程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渐渐迷失了自我。医生说我患有高血压、心律不齐和胆结石。有一天,我终于下定决心,抛弃一切,甚至离开我太太。我对她说,我必须走了。在无数次争吵无果后,她也只能点头应允。

  “庄子曾经描述过这样一种境界:有限地骑在牛背上,无拘无束地快乐逍遥。我徒步走了很远,起初真的是漫无目的,后来我终于听到了内心的呼唤。最后,我来到这里,来到被我视为中国之心的黄土高原上,躺在黄土堆成的风景中,身心无比惬意。

  “在外人看来,这里只有窑洞的土气,冬日刺骨的寒风和夏天灼热的空气。但是,对一颗升华的自由之心来说,夜晚次个的寒冷只会变成夏日的一抹清凉。没有了外界的压力,紧张感也灰飞湮灭,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和我的思想。我不再追名逐利,而是把经理放在征服高山上,要从高处鸟瞰这片土地。我现在完全置身于社会之外,世界的进步和无休止的现代化建设与我没有一丝关联。我俨然成了一位老人,一株朽木。但是,对生命的体验却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我明白,我再也不会回去了——也不想回去了。”

  我们沉默地走着,忽然觉得周围的地面低了下去,原来谈话间,已不知不觉地登上了小土坡。冷艳的夕阳将自己的半边脸藏在山后,两侧的河岸笼罩在黄昏的朦胧中。烟雾袅袅,为陕西河边特有的地貌蒙上一层烟霭。这片土地又迎来了静谧的夜晚,天地瞬间幻化成谜一样的中国山水画。

  “你该回去了。”他说,“这么冷的夜,你的旅馆可比我住的窑洞舒服多了。你要记住,这个国家虽然表面上千变万化,却永远有一颗黄色的心。这颗心从远古跳动至今,曾经让黄帝放弃了王位,选择隐居生活;这颗心时刻警示中国人要善待自然,天人合一;这颗心仅仅属于这个国歌家,即使这个国家的人们并不在乎它。好,我祝你一路顺风……”

  他走了。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梦,或许这本来就是南柯一梦?

  自从在壶口瀑布认识了那位老人后,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我就是一个老外,一个对于广博的中华文化而言永远的局外人。我翻开庄子的书,找到那些被这位老人视力为生命的珍贵警句。他和他的黄土地引领我向中国文化精髓又迈进了一大步。那次短暂的相识,使我看到了中国的另一面。除了飞速发展的大城市外,中国还有另外一个世界。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3期P44


   

一块烫石头
盖达尔

  

  村里有个孤老头,他身体很坏很坏、靠编篮子啊,缝毡靴啊,看守农庄果园不让孩子进去啊过日子。 

  很久以前,他从老远什么地方到这村里来,可大家一眼就看到,他吃够了苦。他瘸着腿,头发过早地白了,还有道弯弯的深疤打颊帮一直通过了嘴唇。这一来,就算是笑吧,他那张脸看上去也像是很悲伤,像是凶巴巴的。

  有一回,一个叫小伊凡的孩子爬进农庄果园,想偷苹果好好吃个饱。没想到,裤腿在围墙钉子上一挂,扑通一声落到下面带刺的醋栗丛里了,刺得他浑身是伤,哇哇大哭。好,这一下给看守人抓住了。还用说。老头儿满可以拿荨麻抽他,甚至拖他到学校去告状,可老头儿可怜小伊凡。小伊凡两只手都刺伤了,裤腿撕破,一条破布片挂在屁股后面,像条羊尾巴,通红的脸颊上扑嗒扑嗒地淌着眼泪。

  老头儿一声不响,把吓破了胆的小伊凡从园子门带出去,放他走了,没打他一下,甚至没有在背后说他一声。

  小伊凡又羞又恼,溜进林子,走着走着迷了路,到了一个沼地那儿。他累坏了,看见青苔中间露出一块浅蓝色的石头,就往石头上一坐。可他马上哎哟一声跳得者高,因为他觉得就像坐在一只野蜂上面,野蜂打裤子后面那个窟窿狠狠地螫了他的屁股。

  可回头一看,石头上根本没有野蜂,是石头烫得像煤块似的;石头平面上还露出些字,给泥糊住了。

  没说的,这是块魔石头——小伊凡马上猜着了!他踢下一只鞋子,拿鞋后跟赶紧去擦掉石碑上的泥。

  他于是读到这样的碑文:

  谁把这块石头搬到山上打碎,

  谁就能返老还童,从头活起。

  碑文后面还有个图章,不是普普通通的圆图章,像村苏维埃盖的;也不是三角图章,像合作社发票上盖的。这图章要复杂得多,有两个十字,三条尾巴,一个圈圈加一竖,还有四个逗号。

  小伊凡读了碑文,觉得很不痛快。他才八岁,虚岁九岁。要是从头活起,他一年级就得再念一年,这他想都不敢想。

  这块石头要是让他不用念学校里的功课,一下子就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那又另当别论了!

  可大家有数,即使是神通广大的魔石头,也从来没有这种法力。

  愁眉苦脸的小伊凡打果园经过,又看到了那老头儿.只见他正在咳嗽,老停下来喘气,手里提着桶石灰浆,肩膀上掮着把树皮丝刷子。

  小伊凡这孩子本心挺好,他心里想:“瞧这个人,他本来可以随便用荨麻打我;可他可怜我,没有打。现在让我也可怜可怜他,叫他返老还童吧,这样他就不再咳嗽,不再瘸腿,呼吸也不再那么苦恼了。”

  好心的小伊凡于是怀着一番好意,来到老头儿面前,开门见山,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他。老头儿好好地谢过小伊凡,可是不肯离开职守上沼地去,因为世界上这种人还是有的。趁这个机会溜进果园,把水果偷得一个不剩。

  老头儿叫小伊凡自己到沼地上去,把石头挖出来,搬到山上去。他待会上那儿,马上拿样什么把石头敲开。

  事情闹成这样,叫小伊凡很不高兴。

  可他没有拒绝,他不想让老头儿生气。第二天早晨,小伊凡拿起厚麻袋,带了双粗麻布手套,为的不让手给石头烫伤,就上沼地去了。

  小伊凡弄得浑身是泥,一塌糊涂,好容易把石头从沼地里挖了出来,接着他就吐出舌头,在山脚的干草上一躺。

  他心里说:“好吧!我把这块石头推到山上去,等会儿瘸腿老头儿来了,就敲碎石头,返老还童,从头活起啦。大伙儿都说他一辈子吃够了苦。他年纪大了,孤单单的,挨过打,遍体鳞伤,不用说,从来没得到过幸福;别人却得到过。”他小伊凡虽然小,这种幸福也得到过三次。一次是他上学要迟到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司机用闪闪发亮的小汽车把他从农庄养马场一直送到了学校门口。一次是春天里,他赤手空拳在沟里捉到一条大梭鱼。还有一次是米特罗方叔叔带他进城过了一个快活的五一节。

  小伊凡慷慨大方地拿定了主意:“好,就让这位不幸的老头儿过一下好日子吧。”

  他想到这里,站起身子,耐心地把那块石头推到山上去。

  太阳快下山了,老头儿才上山向小伊凡走过来,这时小伊凡已经精疲力尽,浑身发抖,蜷成一团,在烫石头旁边烘烤又脏又湿的衣服。

  “老爷爷,你怎么不带锤子、斧子、铁棍啊?”小伊凡惊奇地叫起来,“难道你想用手把石头砸碎吗?”

  “不,小伊凡,”老头儿回答说,“我不想用手把石头砸碎。我根本就不想砸碎它,因为我不想从头活起。”

  老头儿说着,走到惊奇的小伊凡身边,摸摸他的头,小伊凡感到老头儿沉重的手掌在哆嗦。

  老头儿对小伊凡说:“当然,你准以为我老了,瘸着腿,残废了,很不幸,其实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我这条腿是给一根木头喀嚓压断的,可那时候我们是在推倒围墙——唉,还没经验,笨手笨脚的——正在构筑街垒,举行起义,要推翻你只在画片上看到过的沙皇。

  “我的牙给打落了,可那时候我们被投入了监狱,齐声歌唱革命歌曲。我的脸也在战斗中被马刀劈伤,可那时候最早的人民团队已经把白匪打败,并且把他们击溃了。

  “我害了伤寒病,待在又矮又冷的板棚里,躺在干草上翻来覆去折腾,说着胡话。可有一件事比死更可怕,就是我听说我们的国家遭到包围,敌人的军队要战胜我们。然而,我在重新闪耀的太阳的第一道光芒中清醒过来,我知道了,敌人又被击溃,我们又进攻啦。

  “我们这些幸福的人相互从一张病床向另一张病床伸出了瘦骨嶙峋的手,当时胆怯地幻想着,即使不在我们生前也在我们死后,我们的国家将变得像今天这样的强大。傻伊凡,这还不是幸福吗?!我为什么要另一次生命,要另一个青春时代呢?我曾经是过得很苦,可我过得光明正大!”

  老头儿说到这里停下来,拿出烟斗来抽。

  “对的,老爷爷!”小伊凡听了轻轻他说,“既然这样,这块石头本可以安安静静地躺在它那个沼地上,我干吗费劲把它搬到山上来呢?”

  老头儿说:“让它给大家看到,小伊凡,你看看以后会怎么样吧。”

  许多年过去了,那块石头依然在那山上原封不动,没有砸碎。

  不少人在它旁边经过,走过来把它看看,想了想,摇摇头,又走了。

  我有一回也到过那山上,当时我正心中有病,情绪很坏。我想:“怎么样,让我把石头砸碎,从头活起吧!”

  可是我站着站着,及时改变了主意。

  我想,邻居们看见我返老还童就会说:“哈哈,瞧这小傻瓜!他显然没有把一辈子像样地过好,得不到自己的幸福,如今又想从头再来一次了。”

  我捻了根烟卷,为了不浪费火柴,就着烫石头点着了。接着,我沿着我自己的路,走了。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3期P06  


   

一家亲
作者:玛格丽特·卡尔森

  柠檬 译 

  我的父母,詹姆斯·布勒斯南和玛丽·麦克瑞,是高中时代的恋人。当我降生的时候,他们早已清楚曾经梦想的幸福生活结束了。两年前,妈妈随爸爸从战场归来,带回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我的哥哥吉米。吉米在部队医院出生,难产造成他的脑部缺氧。那个时候还没有医学手段能够检测他的病情将如何发展,渐渐地爸妈才发现吉米的脑部受损程度有多严重。

  孩提时代,我已觉察到爸妈的悲痛。吉米总是不断地发问,我可以做果冻吗?我的帽子在哪儿?奶奶什么时候会来?他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总是向往着自己不能拥有的东西,并且没有足够的自我意识来抱怨。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份礼物,它拯救了我们。

  妈妈希望我们的生活围绕吉米打转,因此她变成了狂躁的玛莎·斯图尔特(美国家政女皇),脾气本来就很温和的爸爸则变成了一个圣徒。我也被卷入哥的生活中 ——充当他的保护者,爸妈的后盾。小时候,我从不拒绝妈妈让我带哥哥出去玩的命令,我这么做是为了我自己(我明白她的意思:如果你想要我陪,就得带上哥哥)。我试着引导哥哥做一些他能胜任的脑力游戏,比如捉迷藏,而避免那些他不能做的游戏,比如玩玻璃珠和挑竹签。

  我们从来没有把吉米一个人落下,我们也不去他不能去的地方,比如电影院、博物馆和戏院。于是,我邀请邻居的孩子们来我家玩。他们很喜欢我家,不仅因为那些可口的零食和冰激凌,他们喜欢我家的气氛,完全是小孩子的天地。

  爸妈负责家里的所有事。早上,妈妈教吉米一些实用的技能:刷牙(成功),系领带(失败),把皮带穿在裤腰上(成功了一半——前面他会穿,后面不会)。我负责巡逻吉米的活动领域,并维持正义。我开始讨厌那些欺负弱小的人,我发现没人注意时,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常常干坏事。欺负哥哥的不是那个有哮喘病脸色苍白的男孩,而是那个拥有斯奇文牌三速自行车和特德威廉棒球棍的高大英俊的小子。

  那时,我把一些不受欢迎的人列入黑名单。我像瘦小的扎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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