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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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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和他的工作,首当研究上帝的天命。此乃正当的研究神学的方法——以研究上帝创世和救赎(再创造)为起点。但事实上只有改正宗住重天命论。

    二、路德宗之说路德宗神学则和改正宗不同,他们不重上帝论乃重人类论(anthropo1ogy)。他们不以上帝为起点,从而否认万事乃都由上帝预定;而是反其道而行之,不思念天上的事,而思念地上的事。他们虽信预定论,但乃是相对的,且只限于好的事,特别关于得救的祝福。路德宗神学家对天命论,类都闭口不谈,而仅讲预定论,而且他们的预定论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在这方面,他们乃很亲近阿敏念派。但这并非说他们乃完全赞同阿敏念主义,而且在有些地方,他们乃更赞同加尔文主义。三、阿敏念之说

    此派的神学,不以天命论放在重要的地位。一般而论,他们对于天命论大都不加注意。教宗仅是顺便传预定论,而不加重视;密莱(Mi1ey)仅仅讨论天命论;雷盂(Raymond)只是讨论拣选论;华忠(Watson)虽用很多篇幅讨论救赎论,但是仅仅涉及外延(extent)。总之,他们每人都反对绝对预定论,而代之以相对的预定论。四、新神学之说新神学的本质,乃是人学的(anthropo1ogical),所以根本不关心预定论。在危机神学(Theo1ogyofCrisis)里面,虽讨论及此,但不合历史的事实,更有违圣经的真理。他们虽以改教者为护符,但和路德加尔文的预定论,乃是「失诸毫厘,谬以千里」。

    肆天命的性质一、天命乃仅为荣神

    万事最终的目的,乃仅为荣耀上帝。圣经指示我们:「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四11)「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一一36)「主上帝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一8)「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诗一九1)。这乃是万物被造的目的。上帝时常宣示,他要使其荣耀被世人知道,例如他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荣耀充满。」(民一四21)此乃上帝在各时代的天命之目的。他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四八11)「我却为我名的缘故没有这样行,免得我名在他们所住的列国人眼前被亵渎,我领他们出埃及地,在这列国人的眼前将自己向他们显现。」(结二○9)为同样的目的,上帝救赎的计划,及其在各时代所施行的恩典,也是要彰显他的荣耀(参林前一26一31;弗二8一10)。主耶稣基督所作的,既都是要荣耀天父上帝;凡是他的信徒,行事为人也当效法基督。上帝乃是无限的,我们世人在他面前,乃是微不足道;上帝所启示出来的本性与完善,应当作万事至高的目标。倘使我们把世人的善良作为最高的目标,则无啻高台世人,使上帝屈尊,降服我们世人,则势将发生无穷的混淆,是非不分,真理泯灭。圣经的特质,乃在以上帝居首位,此亦为奥古斯丁主义的特质。改教运动时候,基督徒所以会争执分裂,也以此为主要的基点。路德宗和改正宗教会,神学系统的不同,基点也是在此。改正宗以上帝为至尊,他的主权,藉着他的天命与恩典决定万事,都是为上帝的荣耀。路德宗则擅以人的特权,来限制上帝自由的作为。改正宗根据圣经的道理,对于下列的问题,所作的答案,上帝为什么创造这世界?为何他应许罪恶发生?为何救恩只给世人,而不给天使?为何救恩的知识限于一个民族那样长久?为何听了福音,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认为都是因为在上帝看来是好的。总之,照圣经的教训,奥古斯丁的要义,认为上帝所有天命的目的,乃是为他的荣耀。

    二、天命仅有一计划上帝所有的天命,都可归在一个计划里面。世上万事,一切的制度,一切的事变,无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或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从最初到无穷的将来,乃都是由上帝所决定,都是出于天命。天命虽有很多,却只有一个目的,乃都是出于一个总体性的计划。上帝乃是无限完善的,如果以为有一部分的计划,乃是和其他计划无关的,此乃有违上帝无限的完善性。可是在一个计划里面,乃包含无数错综复杂的事变,彼此乃是相关的。当我们参观一所高楼大厦,或是一部构造复杂的机器,虽是部门繁多,构造复杂,却是彼此相关,因此我们对于那所大厦或是那部机器,乃只有一个概念。在建筑师或工程师,也仅有一个意念。我们由是可以推想,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在他伟大的创世、护理以及救赎上,虽是因果关系,错综复杂,但在他神圣的心意中,也只有一个目的和计划。三、天命乃是永恒的

    因为上帝乃是绝对完善的,所以他的天命乃是永恒的;他不会有时有那个目的或计划,有时又有别的目的与计划。他乃「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初,是终;他从起初看到末了;在他没有时间的分别,他乃住在永恒里面。圣经常常说,在时间里所有的事,乃是上帝在永世里所已有的旨意的启示。例如以弗所书三章十一节说:「这是照上帝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在今世所显现的事,乃是「隐藏在永世里面创造万物之上帝里面的奥秘」(参弗三9)。基督信徒乃是「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的(弗一4)。「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乃是「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上帝」(彼前一20一21;并参罗一一33一36;徒二23)。历史上一切发生的事,甚至最微小不足道的事,乃为上帝永恒的心意之推演。上帝乃是永恒的;在他没有过去和将来;也没有从前或今后。四、天命乃是不变的改变心意或计划,乃是因为缺乏智慧或能力。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乃是无限的,因为他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对于任何不测的紧急事变,决不会不预先知道,也不会措手不及,无法应付;也无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他执行他原定的计划。在他也没有可令他改变的原因之存在。诚如圣经说:「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三三11)「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赛一四24)。又说:「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上帝,并无别神;我是上帝,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四六9一10)诗经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现代博物学家也承认,自然界乃有一律的法则,这乃是上帝不变性的启示。在起初怎样,现在还是一样;此地是这样,他处莫不皆然。这又证上帝的不变性。管制我们理性与良知的法则,也是一样的稳定不变。上帝整个的统治,无论在自然界或道德界,都是建立在他不变的心意上面。天道常存,乃放诸四海而皆准,俟之万世而不惑,此乃由于上帝永恒的不变性。

    五、天命乃是自由的这乃有三重意义:其一,此乃根据充分理由之合理的决定,并非由于不得不然,尤非不加审度,率尔从事。本能的冲动,不是真正的自由;真的自由,乃是自我的,根据理性的(libentiarationalis)。所以上帝的天命乃是自由的。上帝有创造或不创造的自由;创造现在这样的世界,或创造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世界。他有作或不作的自由;当他决意,并非出于不得已的盲动,乃是照他自己的旨意。

    其二,我们决意,虽或会受他人意见的影响,但仍是自由的。我们可能被人说服而采取某种措施,甚或为他人的利益或愿望而定计行事。但是上帝并非世人,他乃无限的超越外在的影响(abextra)。经云:「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侧!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一一33一34)「主耶和华……的膀臂必为他掌权!」「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他与谁商议,谁教导他,谁将公平的路指示他,谁将知识教训他……」(赛四○10、13一14)。「谁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导他呢?」(林前二16)上帝照他的美意,为他自己的荣耀,决定宇宙的计划。他的天命是自由的,而且这自由乃远超过世人一般自由的意念,乃是完全照他自己的心意,而且在他面前「看着是好的」(参创第一章)。其三,上帝天命是自由的,乃是指绝对的至高的而言;从反面来说,乃是绝对不受限制的。倘使他所命定的须俟某种情况或条件而定,悬而不决,甚或停止,则他的天命既非永恒的,也非不变的,此乃违反上帝的本性。经云:「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一五3)「活到永远的上帝。他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的手」(但四34一35)。「耶和华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一切的深处,都随自己的意旨而行。」(诗一三五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一一36)圣经明白教训我们,人类将来的命运,乃完全胥视上帝的心意和美旨而定。「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三三19;罗九15),我们得救,不是靠我们的行为,乃是靠上帝的恩典(参弗二8一10)。这乃是完全靠天父上帝的大恩大爱,我们得在主耶稣基督里,蒙恩得救(参太一一26;罗八29,九15一18;弗一5等)。六、天命乃是有效的

    上帝所命定的,都能照他的旨意,确保其实现,完全成就。天命虽可分「有效的」和「许可的」两个种类,但从其结果的确实性而言,无论哪一种都是没有轩轾。上帝乃统摄万事,一切在上帝旨意里的事,无论是上帝自己定意用他自己的权能要使他实现的,抑或准许他的受造物凭他自己的作为要想达成的,都有同样的确实性。魔鬼虽试探始祖,使其堕落犯罪,但是上帝却差遣他的独生子基督耶稣降世,拯救罪人,使他们出死入生。所不同的,仅在:一则是他自己定意要作;一则为他准许由人去作。他成就行善;但亦应许作恶;但前者乃是由他主动,后者则否。「天命乃是确实有效的」,从这个命题。,乃可证明以下四点道理:其一,上帝既是完善的,则我们不能说他所定意要作的,没有确实成就的把握,此乃把上帝降为世人,他所命定的事,不能实践。宁有是理。其二,从上帝计划的统一性来说,他的计划,既总辖万事,则万事乃彼此有关,即或相反,亦会相成。一发牵动全身,如果一部分失败,则将破坏全局,完全失败。其三,从历史的演进来看,万事乃彼此连系,有密切的关系,休戚相关。譬如机器一个小螺丝,看似无足轻重,但假如一旦失去,却可妨碍全部机器的转动。语云:「小不忍,乱大谋」;上文也讲,一发牵动全身;一件重大的事,其关键往往乃在以为无关宏旨的芝麻小事上面,所以上帝乃巨细勿遗,有统盘的计划。

    其四,从上帝道德的统治来说,他乃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否则他所命定的,都必无确实性与有效性。他的预言、应许、警诫,都将落空,不能成就。世人对于上帝的信赖,也将没有凭藉;结果,世人将目中无神,世上万事,将全由命运掌管。圣经多方多次,时常教训我们:(a)上帝和天命的权威性与不变性;(b)上帝乃无微不至,他预先定准我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甚至我们的头发,每一根都数过,非由他应许,不会丧失;(c)他所定的计谋,无人能加阻挠。「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一四27)「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赛四三13)(d)上帝所命定的,都有确实性。整个救赎计划,便以此为基础。倘使上帝定了这个计划,而不求保证其实施,那在事理上乃是令人费解的。主耶稣基督,本为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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