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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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表白,打开圣约之门,进入里面。」荷兰神学家巴文克(Bavinck)也有完全相同的意见。这就是说,成人因着信心与悔改进入圣约之后,就根据圣约的关系,接受浸水的圣礼。4.婴孩浸礼乃为一种恩媒——浸礼乃为恩约的记号与印记,上帝对浸礼所表征的,盖上印记。改正宗神学家在他们的著作里说,浸礼乃为对上帝的应许,盖上印记;这不但保证应许的真理,而且还确保受侵者乃是上帝应许的福乐之承受人。但倘自暴自弃,自必失去这种大恩。所以神学家达勃耐氏(Dabney)说,这种福乐的应许乃是有条件的。
但是浸礼并非仅仅为恩约的记号与印记,而且乃为神恩的媒介。路德对于这个问题,大感困扰。他认为浸礼乃基于受浸者的信心,但是婴孩既不会运行他的信心,因此他就认为上帝奇妙的大恩,就能藉着浸礼使他生发信心。改正宗神学家提出三点来解决这个难题:(1)他们臆测,预备受浸的婴孩已经重生,因此已经得着道(信心)的种子(Semenfidei);上帝藉着浸礼,用一种我们不可思议的神秘的方法,加强婴孩的信心。(2)在施行浸礼的时候,会由某种神秘的方法,就在那时在心里增加上帝的恩典;并且以后还会藉此有助于清楚明白浸礼的意义,从而加强其信心。这乃在比利时信条(BelgicConfession)和西敏斯德信条(WestminsterConfession)都有明白的指示。(3)复次,有些神学家,如达勃耐(Dabney)和伏斯(Vos)等强调,婴孩浸礼也为呈献他们孩子受浸的父母的恩媒。此可藉以增加他们的信心,加强他们的责任心,以及善尽他们照着圣道教养他们儿女的责任。5.扩大浸礼的范围到非信徒的儿女——上文已经讲到,婴孩受浸的根据,乃是因为他们乃是生在圣约里面,因此乃为上帝应许的承受者;他们受浸的根据乃与成人不同,因为成人乃以他们的信心与信仰的表白为受浸的根据。本来只有信主的父母之儿女乃为婴孩浸礼正当的主体;但是现在施浸的范围,在若干方面,已加扩大。(1)罗马天主教以及圣公会墨守教会仪式的人,倡导一种说法,认为浸礼既为传递神恩独一无二的方法,所以浸礼乃为得救绝对必需的条件。因此他们认为他们的责任,乃要把他们所能接触的孩子,不问他们父母属灵的情况,都要为他们施浸。(2)有些人则重视上帝的应许乃可适用到所有的父母与儿女,以及儿女的儿女,直到千代万代。诗篇一百零五篇七至十节说:「他是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全地都有他的判断。他记念他的约,直到永远;他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他又将这约向雅各定为律例,向以色列定为永远的约。」以赛亚书五十九章二十一节说:「耶和华说:『至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加给你的灵,传给你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也不离你后裔与你后裔之后裔的口,从今直到永远。这是耶和华说的。』」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九节说:「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从这些应许来说,因此他们坚称,那些离开教会的父母之儿女,并没有丧失他们圣约儿女的权利。(3)倘有儿女没有资格受浸,则可应用过继的原则,收养他们,使他们得以受浸。倘使他们的父母不适当,或是不愿保证使他们的儿女受基督教教育,则他人可以干涉,代为保证,此乃根据创世记十七章十二节的原则,「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但是有些强烈反对婴孩施浸的人,认为此将发生不良的结果。(1)施行浸礼,既未表示服从主命的意向,势将阻其切身顺服主的诫命。(2)此将惹起他迷信外表的仪式,以为乃有重生的果效。如果以为接受浸礼可以使人成为圣徒,那就无啻戴上王冠,就可成为君王,宁有是理。(3)天主教会以为婴孩施浸乃有一种神奇的功效,能够洗净罪恶,此种迷信,势将阻碍布道的事工,真道之弘扬。(4)此将摧毁教会,使其属灵的本体与世界混合,以致教会衰落,趋于世俗化。(5)以人的道理,取代上帝的命令,以致教会分裂,异端邪说,日趋猖獗。从而使基督圣道与异教合流。这些意见,固未免过于激越;但吾人亦应藉此警觉,以防流弊。
卷七 教会论 第拾壹章 论圣餐
绪言圣餐乃是外表的礼仪,由教会指派的代表来施行,会众吃主的饼,喝主的杯,乃是为表征要常常依靠那在十字架上一次受死,现在长远活着的救主,作他们灵命的泉源。易言之,藉着这个表征,使我们得在主死的形状和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使我们重生的生命得蒙支助维护,而臻于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参太五48)。有些人异想天开,妄以为圣经里从未讲主耶稣流血,只是擘开身体;实乃适得其反。修订本圣经且删去擘开(折断)一词。而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一至三十六节,且对于这点特别注意,说:「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惟有一个兵,拿着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一二46;民九12;诗三四20)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亚一二10;启一7)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就擘开,递给他们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他们都喝了。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九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壹圣餐的制定——主所制定的圣礼一、主耶稣亲自制定的圣礼这乃是主耶稣基督亲自制定的外表的礼仪,由他的门徒遵行,为着记念他的死。这要在主耶稣受死以后举行,唯有在他死后举行,才能达成圣餐的目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十九节说:耶稣「又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见上引)。这乃是在主耶稣受死以前举行的圣餐,正如约翰的浸礼乃是在主耶稣受死以后的浸礼一样。
二、圣餐的普世性与永恒性从使徒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六节的训谕来说,「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可见这不是一时一地的礼仪,而乃有其永恒性与普世性,我们有永矢咸遵神圣的责任。这乃是主耶稣基督制定圣餐原有的意向。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九节,主耶稣说:「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可福音十四章二十五节也有同样的记载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正如逾越节晚餐继续到主耶稣成了肉身第一次降世;圣餐也要继续到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驾着天上的云,带着上帝的大能与荣耀第二次降临的时候一样。
三、主耶稣亲自制定的明证新约时期的教会一律举行圣餐,以及其后各时代所有基督教会普遍举行圣餐,乃是最好的说明,圣餐礼乃是由主耶稣基督所亲自制定的。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二、四十六节说:「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的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这里在家中有人主张,其意所指乃为从这一间敬拜室到另一间敬拜室。使徒行传二十章七、十一节说:「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保罗……就与他们讲论……。保罗又上去,擘饼,吃了,谈论许久,直到天亮,这才走了。」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六至十七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四、圣餐礼和逾越节献祭乃有联带的关系关于圣餐的制定,乃有几种说法。第一种乃在马太、马可、路加三部福音里面,每一部都有记戴。约翰福音,仅讲逾越节祭餐。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也讲圣餐,上文已一再提及。这些不同的记载,虽各自独立的,却是互相补充,可以相得益彰。新约的圣礼乃与逾越节祭餐,有联带关系。主耶稣基督乃是从逾越节祭餐的关系上,制定圣餐(参下文贰「圣餐的类比」)。
五、普世性的圣餐取代民族性的逾越节献祭,以饼代替羊羔逾越节的羊羔,乃有象征的意义。此乃和旧约一切的血祭一样,乃教训世人必需流血,方能赦罪。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意义,乃是指着将来的大献祭,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要除去世人的罪。复次,这又有国家民族的意义,乃为记念以色列人出埃及,脱离为奴之地,得到解救。当真正上帝的羔羊降世,为拯救世人,被钉十架,则一切的预表与象征就都应验。「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上帝的右边坐下……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一○11一14)这就使以后不必再流血。尤有进者,因为主耶稣基督舍身流血,救赎的恩功,凡在基督耶稣里的人,靠着他的血,就得与上帝亲近,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救恩的福泽且要广披天下。从这点来看,则那有民族性的逾越节祭餐,就要由普世性的圣餐取代。此乃主耶稣基督制定圣餐的深意。贰圣餐的类比
一、献祭正如浸礼在以色列人中间有他的类比(Analogize),圣餐也有其类比。不但在外邦人里面,而且在以色列人中间,献祭以后接着就举行祭餐(SacrificialsMeal)。这尤其是平安祭的特质。在祭品里面,只有脂油与内脏是焚烧在祭坛上面。利未记七章二十八至三十六节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奉给祭司。亚伦子孙中,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这右腿为分;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就是在摩西膏他们的日子,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利未记同章十九至二十一节说:「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这乃正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节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