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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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主教的学说罗马天主教自以为他们不但是使徒的继承者,而且又为使徒彼得的接任者;彼得乃在使徒中居首位,所以现在他的接任者乃被认为主耶稣基督的代表。罗马教会乃有一种绝对君主政体的性质,统受无误的教宗(教皇)的管辖,他乃有权决定和规定教义并治理教会。在教宗之下,乃有各种下层阶级和教区,他们仅有普通恩赐(mongrace),他们的责任,乃为治理教会,要向他们的上级和最高首领「教皇」负严格的责任。他们的会众对于教会的治理,乃绝对无权过问。这种学说乃亦抵触圣经的教训,圣经并不承认彼得在使徒中居首位,所以天主教在这种基础上所建立的制度也与圣经不合;圣经乃承认会众对教会的事工是可加过问的。复次,罗马天主教认为他们的教会乃是从使徒彼得时候开始一脉相承的不断的绵延下来的,这乃和客观的史实并不相符。所以「教皇」制度无论在经义上,在历史上,乃都是没有根据,站立不住的。五、公理会的学说
公理会制度(CongregationalSystem)亦称独立制度(thesystemofindependence)。照这种制度,每一个教会或会众乃是一个完全的教会,乃是彼此独立的。在这种教会里面,治理教会之权,乃完全归于他们的会众,会众乃有权处理他们的事工。教会的职员乃仅系地方教会的办事员。他们乃被指派担任教导并处理教会的业务。除此以外,他们无权治理教会,他们乃是和其他会友一样。他们偶尔举行联合圣餐,这种团契,乃是为公共的利益,由于教会会议和地方或省区会议表达他们的意见。但是这些联合会议的作为,乃仅为提供意见,作为参考,对任何教会绝对没有拘束的力量。这种学说,主张大众治理教会,使教牧的职分完全依靠会众,乃当然不合上帝的圣言。复次,他们以为每一个教会和其他每一个教会乃是独立的,各不相谋的,此乃不能表达,「肢体彼此相顾」(林前一二25),以及基督教会合一的精神,势将贻各自为谋彼此分离的后果。六、国教会的学说这又称为「柯利迦制」(CollegialSystem),此乃取代「地方制度」(TerritorialSystem),乃在德国,尤其藉着柏夫氏(C。M。Pfaff,1686…1780)发展起来。此制以后又推广到荷兰。此派认为教会乃是一种自动组合的社团,乃和国家相等。各地的教会乃仅为一个国家教会的一部分。教会原有的权力,乃属于国家教会。对于各处地方教会乃有管辖之权。这种制度乃和长老会制度,适得其反,照长老会的制度,原有之权乃属于「主教法庭」(Consistory)。「地方制度」承认国家乃有其固有的权力,可以改革公开敬拜的方式,可以判决关于教义和行为的争端;也可召开宗教会议。但是「柯利迦制」则仅把监督之权归属国家,认为这是其原有的权力;至于其他的权力,则由大家默认,或由一个正式的公约,授与国家,由其在教会行施。这种制度乃完全漠视地方教会自主之权,不顾教会自治和直接向主耶稣基督负责的道理,结果就让成一种呆板的形式主义,而使属灵的教会受形式与地域的束缚。这种制度乃颇似「伊拉斯制度」(ErastianSystem见上文),而又与现代的极权国家意气相投!
贰改正宗的基本原则改正宗教会虽不认为他们治理教会的制度,在每一细节上乃都根据上帝的圣言,但却力主他们的基本原则乃是直接从圣经而来。他们的学说,概可分作五点:一、基督为教会之首,也是教会一切权威之源。二、主耶稣基督乃用他的圣言,施展他的权威。三、主耶稣基督是君王,把权能赋予教会。四、主耶稣基督赋予教会代表机构施行特种职务的权能。五、教会的权能主要的乃归地方教会治理会务的团体。兹分论之:
一、基督为教会之首,也是教会一切权威之源罗马天主教会认为此乃最关重要,藉此可以维护「教宗」在教会首领之地位。改正宗教会则反对天主教对他们「教宗」职位的主张,认为只有基督是教会之首。长老会和改正宗教会为着维护基督为元首之地位,乃要向两面作战,一方面反对天主教以「教宗」为教会之首,一方面又反对国家至上说,以国家侵占教会之权,要以国家或君王作有形教会之首。这一个战争,起自苏格兰,以后荷兰也起而作战。其作战神圣之目的,乃是为要建立并维护基督的地位——基督乃是有形教会唯一合法的元首,此乃因为他是教会最高的立法者与君王。他们又承认主耶稣基督乃为无形教会「有机的元首」(Organichead)。华格氏(Walker)论到这些苏格兰的学者说:「他们认为主耶稣基督乃是有组织的有形教会的君王与元首,他用他的训示、法令、执事和权力,统治他的教会,正像在古时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统治他恩约的子民一样。」圣经晓谕我们,基督乃为「万有之首」:他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他不仅是「三位一体」中之第二位的圣子上帝,他又为上帝和人中间唯一的中保(提前二5),他又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太二八18),他乃「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1-23)他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5一18、并参腓二8一11)启示录十七章十四节与十九章十六节说:「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而从特殊意义上来说,他乃是「教会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参上引弗一22一23)他和教会乃有生命的有机的关系,教会乃充满了他的生命,他在灵里面掌管教会。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五章一至八节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结果子的,他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以弗所书一章十节,二章十九至二十二节,四章十五至十六节,五章三十节说:「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这样,你们……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歌罗西书二章十九节,三章十一节说:「……全身既然靠着他,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上帝大得长进」;「……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往往各人之内。」前千禧年派只是很狭义的认基督为教会之首,而却否认改正宗所争辩的要点,基督乃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乃「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基督乃是教会之君王,因此乃应被承认是教会唯一最高的权威;不仅因为他和教会有生命的关系,他又是他的立法者和君王。而从有机的与生命的意义上说,他又是无形教会之首,此乃成为他属灵的身体。当然他又是有形教会之首,这不是仅在有机的意义上,而又因他对教会有统治的权柄。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十九节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二十三章八、十节说:「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约翰福音十三章十三节主耶稣说:「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五节说:「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以弗所书一章二十至二十三节(见前引),四章四至六、十一至十二节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五章二十三节说:「……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主耶稣基督「他本来有上帝的形像,却不坚持自己与神平等(新译本),反倒虚己,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6一11)职是之故,神使他作教会之首,有统治教会之权。他对教会的权威,乃从以下几点,表现出来。兹分论之:
1.他建立新约教会——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节(见上文所引),所以教会不是一般人以为乃由人自由组织的社团,只须会友同意,就可成立。此种见解,实属谬妄。因为主耶稣明明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2.他制定浸礼与圣餐——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二十节说:「耶稣进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并参可一六15一16)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九节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并参路二二17一20)这种神圣的事,是没有人可以有权制定的,因为这是救主舍身流血,用他宝血的重价,救赎的恩功所定的圣礼。3.他设立教会执事并赐权柄——所以门徒奉主的圣名行事讲道,大有能力;马太福音十章一节、十六章十九节说:「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说:「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三节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