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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系统神学(章力生)-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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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审判之主

    最后的审判,在主耶稣的教训中,占了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他曾训示我们,他自己便是审判者,到了时候,行善的要复活得生,作恶的要复活定罪(约五22一29)。在他那篇关于末世审判的重要训词中,他描写他自己乃是主,和万民最后的审判者(太二五31-46)。甚至在他最初传道时,在登山宝训中,他早已描写他是主,是审判者,要决定人类的命运(太七21一23)。彼得曾见证他乃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一#42)保罗也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又在使徒行传中说:「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一七31一32)

    伍从神的尊号证其神性

    一、称为救主

    上文已经说过,耶稣一名,乃是照着天使的指示而起的,乃是「救主」之意(太一21;路一31)。这乃是希伯来文约书亚(Joshua)一字的希腊化,意指「救恩在耶和华」。这乃是为着他从天降世,所要完成的特殊使命而起的名字。

    二、称为基督

    「基督」意云「受膏者」,可说乃是主耶稣的官衔;希伯来文作「弥赛亚」(Mashiah,Messiah),意云最高的君王。新约的记载,很清楚的指示我们,主耶稣准许人们用这些尊号称呼他。他也认为正当而加以接受的。因为这乃是他配接受的;正所谓「实至名归」。

    三、尊称为主

    在整部新约里面,基督耶稣常称为「主」(Lord)。这一个尊号,不仅是指他的权力与尊严,须受人敬拜;而复指他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和保护者。基督信徒称他为主(路二11,六5;腓二11),正和旧约时代的人称耶和华为主,完全一样。有些新约的作者,称「主」的时候,便是用旧约里面两个同样的字-一Adonai和Jahweh(即耶和华Jehovah。参看赛四○3;可一3;珥二32;徒二34;罗一○13;赛四五23;腓二10;耶九24;林前一31;诗六八18;弗四8;赛二19;帖后一9)。他乃是那些在天上的,以及一切在地上的主。他有一种行使在我们身上,和加持在我们身上的能力和权威,这只有我们的造物主和救世主才配享有。

    四、称为神子

    「上帝的儿子」,也是一个最崇高的尊号(参看太四3、6,八29,一六16;约一29,一一4,二○31)。这一个尊号,一方面证明他真正而完全的神性;一方面表示他确是配讲关于上帝的事。诚如加尔文说:「因为他的神性和他在万有之先,及其永恒的生命,所以他称为神子。他因有人性,而被称为『人子』;当然亦因其神性,而应称其为神子。」其次,这个尊号又表明,主耶稣基督乃是原来就有权作上帝的儿子;而我们却要藉着恩典,得着儿子的名分,才能成为上帝的众子。人在亘古之初,在永世里便与上帝同在,便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却是在今世因信称义,重生得救之后,才配称为上帝的儿女,这完全是靠着我们和基督的关系(约一12,一六27)。于此我们要向世人提出两个严重的警告。其一,是佛家「见性成佛」的道理和一切「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的妄想,这在上帝的眼中,实属僭妄亵渎,其结果只是自趋沉伦!其二,乃是新派基督徒的教义,说上帝是普世人类的天父;同时又以普世人群,无论信和不信,都是弟兄,都是神的儿女,这乃是不合圣经真理的邪说。上帝只是在主内重生得救以后,和神性有分的人之天父(参看约三3;林后五17;加三29)。那些不信的,没有重生得救,仍在罪恶中的人,乃是「魔鬼的儿子」,是「悖逆之子」,「可怒之子」,「沉沦之子」(参看约八38、42、44;徒一三10;弗二2-3;帖后二3)。所以,只有和主耶稣基督发生灵命关系的人,才能作上帝的儿女。

    五、称为上帝

    他接受最尊贵的名号,最崇高的荣耀,和信徒绝对的信仰和崇拜,这除非他真是上帝,那非但绝对不容承当,尤且全属僭妄亵渎。在保罗书信的开首(如罗一7;林前一3,加一3等)以及祝福中,他把主耶稣基督和上帝天父,放在绝对同等的地位。在新约里面,有许多名称,在旧约里是专指上帝用的,都适用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在新约里直称主耶稣是上帝的地方,不下十余次(例如:约一1、18,二○28;徒二○28;罗九5;多二13;来…8;彼后一1;约壹五20等)。于此可见他就是上帝。复次,主耶稣自己,他也时时刻刻自觉其神性,自知他就是上帝;所以他曾明白宣称「我与父原为一」(约一○30)。又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一四9一10)。

    陆从王的「先存」证真神性

    一、道成肉身

    我们研究主耶稣基督,有一个最关重要的特点,那便是他生命的先存性(Pre…Existence),这样才能使我们领悟「道成肉身]的意义。他的降世,不是一位历史上伟大人物的诞生,而乃是上帝的独生子,成为人的样式,在肉身显现。诚如保罗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三16)。

    二、从天降生

    从主耶稣许多教训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认识,便是他的生命,并不是从生在伯利恒才开始;他乃是从天而降,由天父差遣来到世界。这便很明显地证明,在其降世之先,他早已存在。这不仅表明他到世界上来的使命,是从上帝来的;而且他生命的来源,不是属地的,乃是属天的;他乃是先存的和永在的。关于此类经文,不胜枚举;如:太五17,一五24;可一38,二17,一○45;路一九10;约三13、31一34,六62,八14、16、23,一六28即其著例。

    三、源自太初

    在旧约里面,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不仅说他降生存某处,而复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他乃是「永在的父」(赛九6),他在世界创立以前,即已存在;他在太初即与上帝同在,万物都是藉他造的(约一1、3)。他在未有世界之先,即与父同享荣耀(约一七5)。「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西一15一17)在启示录里,复活荣耀的主,对约翰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二二13)

    四、自有永有

    主耶稣曾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又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6一58)从这些话,我们可以推论,他的生命,乃是他自有的;又可使我们想到耶和华向摩西显现时所说的话:「我是自有永有的」(IAmThatIAm,出三14),这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之名。质言之,他乃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他不仅先万有而存在,而乃先万有而永存。

    五、预言应验

    再从世界的历史来看,从没有一个人曾像主耶稣那样正照预言而诞生。无论是凯撒、拿破仑、华盛顿、林肯,甚至许多教主如孔子、释迦、老子、谟罕默德,从未预言他们要在何时何地诞生;也从未在他们诞生之前预言,他们要作同种事业,要完成何种使命。但是主耶稣的降生,则在数世纪前早已由先知预言。不但此也,事实上在始祖犯罪之后,上帝即已应许他要降生救世;所以学者称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是「预表福音」(Protevangelism)。接着便藉着众先知把主耶稣的位格和工作,多方多次的作详细的启示:并把他如何降生、生在何处;以及他的救赎工作、被卖、受死、埋葬、复活……都有明确的预言。这乃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藉着圣灵向我们颢明的奥秘(林前二7-10)!

    柒从童女所生证其神性

    一、神性的确据

    童女怀孕生子(赛七14),这一个神迹,乃是教内教外的学者,争辩不已的问题,亦是鉴别信徒是否有纯正信仰之重要准则。因为一个基督徒,他信仰主耶稣神性的程度,正可用其信他是童贞女所生的程度来衡量。倘使我们相信主耶稣在降世之前从太初即已与神同在(约一1;弥五2);他降生的时候,有星在天上指示(太二2一10);有天使向牧人报信(路二8一14);当他传道的时候,以及在他受死、复活、升天的时候,所显的各种神迹;则他之为童贞女所生,非但不足骇异,且实为必然应有之事理,而正相反,倘使这样一个特殊的超凡的人物,由寻常的自然的方式降生,反而不近情理。易言之,如果我相信他的神性,则一切关于神迹的难题,便能迎刃而解。

    准斯以观,童女怀孕生子和主耶稣的神性,这二者乃是有密切关系的。诚如葛雷格(Graig)博士说:「倘使我们不信主耶稣的神性,则我们便会自然而然地不信童女生子。……但是一个超凡的人物,他的降生,必然要有一种超凡的方式。因此,关于主耶稣为童贞女所生的问题,当然和他的神性有不可分离的必然关系。凡不信主耶稣的神性的,必然不信他为童贞女所生;凡相信他的神性的,也必然相信他为童女所生。是则,童女所生一问题事实上只是主耶稣神性问题的一部分」。质言之,主耶稣为童女所生,责为其神性之确据。

    二、救主的条件

    主耶稣为童女所生,先知摩西,早已预言,他乃是「女人的后裔」(创三15之「预表福音」),这乃证明他没有肉身的父亲,而乃是上帝的儿子。主耶稣只从他母亲取得人性(HumanNature),但未取得其「人格」(Personality),因此他虽和亚当一源,但和亚当的罪性,却完全无关。因此,童女所生,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一方面使主耶稣有超凡的特性,一方面,又使他和罪恶绝对的分离。从主耶稣的神性说,他是无母的;所以天主教称马利亚是上帝的母亲,乃是一种异常荒谬的邪说!从主耶稣的人性说:他是无父的;所以他没有肉身的父亲,乃是上帝的儿子。由于童女所生,才能使那在创世以前,从亘古从太初就有,与上帝同在的主,道成肉身;才能使神人二性联成一体;才能使他脱离罪性;才能使他有资格代死赎罪,作万人救主;才能使福音真道,为世人信从,而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完全不同!

    于此,神学家华斐德博士说:「主耶稣为童女所生,乃和基督教救赎的真理,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一个在罪恶咒诅之下的人,是绝对没有资格为人赎罪的。这乃是非常明显的道理。倘使上帝的儿子,来到世上,特别是为拯救罪人,他必然要和罪恶没有关系;必然要采取一种超凡的方式,道成肉身,使那致命的罪恶,不致对他发生丝毫的影响。质言之,救主以超凡的方式降世——由童女所生,乃是他救赎工作的必备条件。」

    捌从完全无罪证其神性

    一、众使徒的见证

    上文已论到神的儿子降世,既为拯救罪人,他绝对必须采取一种超凡的方式,使他不致受到罪恶的影响。关于主耶稣基督的完全无罪,证据甚多;第一当然是众使徒的见证。例如,彼得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许」。「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二22,三18)。又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圣者」(约六68一69)。约翰说:「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人并没有罪」(约壹三5)。保罗也说:「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五21)。希伯来书的作者,则称他为「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七26;并参看四15,九14)。

    二、天使等的见证

    加百列天使对马利亚说:他「所要生的」,乃是「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一35);甚至卖主的犹大也称他是「无辜之人」(太二七4);彼拉多和他的夫人,都称他是「义人(太二七19、24);彼拉多更一再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一八38,一九4);和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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